人家办了结婚仪式,大大方方的同女方住在了一起,女方也以官太太自居,外面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可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人家只结婚、不领证。像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如果不向组织汇报,有什么办法来复核呢?
最近,中办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这里面最令群众拍手叫好的,莫过于: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
也就是说,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报告个人的情况,还要报告配偶、子女,甚至连子女的配偶都要一并报告。
可以说,这是在从制度上遏制领导干部的家滥用职权、非法牟利。
不过再好的制度,有些人还是会千方百计的钻漏洞。
比如早段时间深圳50辆宾利事件,男主人公是当地国企的纪委书记,可以说是深谙组织程序。
人家办了结婚仪式,大大方方的同女方住在了一起,女方也以官太太自居,外面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
可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人家只结婚、不领证。
像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如果不向组织汇报,有什么办法来复核呢?
或者说,如果有人故意用这种办法来躲避向组织如实汇报的义务,又该如何未雨绸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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