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也应该禁止使用“社交媒体”

大学生也应该禁止使用“社交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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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澳大利亚拟立法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做得好。使用“社交媒体”,主要是通过智能手机和电脑。禁止使用“社交媒体”,主要是禁止通过智能手机和电脑使用“社交媒体”。禁止使用“社交媒体”不是禁止使用手机和电脑。这种禁止,是一个很低要求的禁止,所以恰当可行。在不损害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青少年应该掌握必要的手机和电脑知识。“社交媒体”影响了学习。

澳大利亚的这一拟立法,比我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更严格,更彻底。该《通知》的具体规定是,“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规定中的“手机”,指的主要指的是“智能手机”,“智能手机”代表的是就是“社交媒体”,“手机游戏”等有害手机应用程序。实践证明,仅仅规定不在学校使用智能手机,远远不够,达不到该《通知》目的。

不仅要立法禁止16岁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还应该进一步立法规定,禁止“不能独立生活的”大学生使用“社交媒体”。

不能独立生活的大学生,也应该禁止使用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互联网。因为,是否具有“能独立生活能力”是衡量一个能力的主要标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往往也没有正确使用互联网的能力。自主使用智能手机应该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是一个起码要求。制定法律是基于起码要求,起码要求是最大公约数,法律制定的就是最大公约数。

造成目前大学生形象普遍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大学生是在毫无管理的情况下使用以“社交媒体”代表的互联网络,受到了互联网的不良影响,被互联网教坏了。是否能独立生活,应该成为是否可以自主使用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互联网的标准。说大学生的形象普遍不好,是出于失望,有的失望合理,有的失望未必合理。其实,形象不好的大人,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程度上,远比大学生更普遍,更严重,更让人失望。大学生让人失望的原因在大人。

面对互联网强大的影响力,目前包括大学在内的学校教育能力,几乎无法与之抗衡。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如果禁止已经对智能手机成瘾的孩子使用手机,这些孩子往往会有很强的对立和反抗,搞不好,还会出更严重问题。可是,如果能够让希望使用手机的孩子,以自立自强为努力方向以地争取早日使用智能手机,未必不是一种对孩子良性的鼓励,未必不符合孩子们的根本利益。大人应该努力让孩子们懂得这个道理。这是大人不可推卸的责任。

互联网应该成为保护孩子和孩子自我保护的有力武器,而不应该成为毒害青少年的工具。对互联网的使用,只应该让相对弱小的孩子变得强大而不是正好相反。在礼崩乐坏的社会里,却往往是相反的,即便是禁止手机也是为了愚民教育,为了欺骗孩子。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对禁止这种事情,不可不小心。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绝不可以搞“命令主义”那一套。

实践证明,禁止孩子在无监管的情况下使用互联网,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之所以有人以为做不到,是因为他们缺乏相应的综合能力,是因为恶劣的社会环境——大家都是“人手一机”,到处都是“低头一族”。缺乏相应综合能力的人,往往无法正确应对如此恶劣是社会环境。

曾经偶遇一年轻人,在交谈中,当说到自己的孩子在上大学前没有手机时,那年轻人一遍表示对这种做法高度认可,一遍想当然地以为这样管理孩子的家长和孩子的关系一定好。其实,没有手机的孩子,与家长的关系往往更好;相反,亲子关系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往往是他们的孩子有了手机。亲子关系不好,往往是父母的损失,往往更是孩子们的损失,虽然亲子关系不好未必一定是损失,比如,和无良父母的关系不好就不是损失。

面对手机,不少家长连自己都管不好,怎么可以自以为是地相信孩子们能够管好他们自己呢?可见,不少家长的智商,也被互联网进一步拉低了。

互联网是个了不起的发明创造,可是,用不好,就会成为问题,甚至成为严重问题。德不配位,是导致互联网成为一个问题的主要原因。除了互联网,如果使用互联网是为了获取知识,那么,孩子们还有很多更适合孩子们获取知识的渠道。真正而不是虚假地获取了这些必要的知识,就是为了让孩子们将来更好地使用互联网,就是为了让孩子们将来更好地使用互联网。对很多人而言,真正使用好互联网未必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帮助孩子们真正掌握好必要的知识是一种责任。包括大学教育在内的学校教育,本来就大众教育,可是,目前的学校教育,和许多家庭教育一样,似乎还无法承担起这种责任。

面对互联网,“毁人不倦”这种事情,不只是学校老师在干,有的家长也在搞。

上梁不正下梁歪。怎么使用互联网,怎么使用手机,大人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孩子的这方面的问题,往往都是大人造成的。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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