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河南中医药大学纪委及其第一附属医院纪委“不作为”,详见《难道“河南中医一附院纪委”一句他们不是“公检法” 就可以对一个未成年孩子的实名举报“不作为”了吗?》。
举报人于2018年5月8日向河南中医药大学校长反映了这个情况。
该校校长的批示情况是:“你好,你的5月8日来信已收到,校长已做批示:请党委别书记阅示,校纪委调查处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后再次回复你。”
附该回复的邮件截图:
举报人对此邮件的答复:
你好!谢谢贵校领导的快速回复。孩子和我期待贵校能依纪认真、公正处理举报所涉及的全部问题,并依纪依法做出一个书面答复。我相信,公正只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同时,希望贵校能严肃处理在本案中向纪委做“伪证”贵校员工。做伪证是违法的,绝不可姑息迁就。她们对一个未成年孩子的举报做伪证,天理难容。难道这些做伪证的人自己没有孩子吗?不知道一个人领孩子的艰辛吗?此致。
多谢。
举报人当时对此的看法:
校长回复了。做得好,这多少恢复一些举报人对该校会认真处理举报的信心。
举报的问题有可能得到解决。这个大学的党委的各个部门还是不完全一样的。看结果吧。纪委不会不尊重校长和书记的意见吧。纪委虽然接受双重领导,但也不是独立王国。
被举报人那么猖狂,是该校纪委不作为的结果吗?
再说,该校的纪委还开了一些会,例如:
这些会应该是严肃认真的。
有了校长的批复,不管调查结果是什么,给个结果至少没有问题吧。如果被举报人没有问题,就给个没有问题的结果;如果被举报人有问题,就给个有问题的结果。向该校纪委要一张这样的书面结果,应该是要求不高吧。法院还给判决书呢。纪委是党的纪委,不会没有法院正规。
一个朋友曾经对我讲,找纪委不行,我不信。我至今也不信。该校纪委总不会连一张书面结果也不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