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谁的脸?

打了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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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东西见得多了,真的东西便少见了,最后真的假的混一起没人分得清了,公信力和安全感,也就被消耗的差不多了。

  【假的东西见得多了,真的东西便少见了,最后真的假的混一起没人分得清了,公信力和安全感,也就被消耗的差不多了。】

  近段时日以来,打假的网红博主们,热度持续高涨。

  连云港的电子鬼秤,南京买鱼缺斤少两,两个地方的市场管理人员,还都在无形中充当了‘保护伞’的角色。

  “我们造假了,但是你的手机不许拍,给我删掉。”

  短视频博主们,终于找到了流量爆款的新赛道:

  打假。

  缺斤少两这种事,电子鬼秤这种事,大到海鲜市场,小到小摊小贩卤菜店,全国多少家店铺是“诚信经营”的?

  真要是做打假博主,素材多得每天都拍不完。

  一来,这是群众愤怒已久的“积怨”,二来,这是代表正义的侠义之举;三来,这也算是流量热门话题。

  所以啊,你看现在的短视频赛道里,打假博主的人员数量是越来越多了。

  短期看,这是好事,因为市场公平、消费者基本权益,有了一个“群众监督”的有效方式。

  长远来看,这是个危险信号。

  打假博主一打一个准,造假的这么多?打假博主把造假的都揪出来了,监管部门都干什么去了?

  央媒也不得不发表感叹:

  “打假博主”受追捧,市场监管不能靠网红。

  在关注“网红打假”的规范性之余,社会更应该看到这类打假行为逐渐发展为一种互联网流量模式背后所对应的两重现实:

  一是网红打假的成功率如此之高,表明市场上各类“坑害”消费者的现象依然不可低估;

  二是网友们支持网红打假,甚至将他们视为“消费者之光”,实际投射的是对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希冀情绪。

  可以说,网红打假在一定程度上,“打”的不只是市场乱象,更是监管缺位;检验的也不仅仅是经营者的素质,更是市场管理水平。

  想想看,满大街的抓盗匪抓小偷,这活计要是都被“路人乔峰”和“乡下鲁智深”给干完了,警察同志的形象和权威,那不就得受到群众诟病了吗?

  相关事件一再表明,若市场主管部门不尽职尽责,等到所谓的网红来出手,打假就成了“打脸”,闹大了更影响一个地方的形象。

  所以啊,“监管的主体部门”,还是得亲自站出来干点实事的。

  要不然,网红打假博主们天天上热门,监管单位,就天天被打脸。

  领导:“我不要面子的啊。”

  2

  但是网红打假博主,毕竟装备有限,监督范围有限,打假的职业水平和个人能力,也是有限的。

  一个鬼秤,一个计量器,一个黄牛票,冷静分析和理智判断,还是能够察觉其中猫腻的。

  但是那些“巨头”下面的产业链,那些不易察觉的“鬼秤”,那些高精尖技术作弊的“专业设备”,打假博主们,自然也就使不上劲了:

  比如加油站里的“鬼枪”。

  所以这个时候,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手了。

  这两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了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布一年来的工作成效:

  全国共查办加油机作弊案件1249件,涉案金额20.02亿元,罚没金额6.97亿元;查处税费、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19.61亿元;刑事立案打击84起,刑事拘留200人,有力规范了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同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某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没收违法所得135万,罚款5500元;

  内蒙古包头市的一家加油站,通过加装设备,使用软件操控作弊少加油,凭此项“技术”,一年时间里,加油站操作该作弊软件,搞了863万。

  最终,涉案的4台加油机,没收;违法所得863万,没收;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总局这边开发布会,通报了这些具体的加油站作弊案例,其本意应该是想突显自己的“工作成果”,同时表明总局的态度:

  加油站作弊的,我们严惩不贷。

  可总局的领导们,万万没想到,事态来了个两级反转。

  广大网友们,非但没有给总局点赞,反倒是集体骂街了:

  娘希匹,造假偷盗赚取了860万,就罚款2000元?

  拍黄瓜的罚5000元;卖芹菜的罚10万;卖土豆的罚30万;加油站明盗暗抢就罚2000元?

  群众很愤怒,媒体来吃瓜,电话问领导。

  总局那边回应了:

  【这类处罚依法依规,无特殊情况下的从重或从轻处理,“一切根据计量法各项规定。”】

  看了下新闻案例,对加油站鬼枪的处罚依据,主要是两个: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而卖芹菜获利14元,罚款10万的依据,则是根据《中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法经营的食品,货物价值不足1万元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有的法律条文规定来看,似乎加油站罚款2000元,卖芹菜的罚款10万元,都是“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

  但就一点,它不符合大众对于“奖惩制度”的基本认知和情感认同。

  你要是说芹菜农残留超标该从重处罚,那么不妨去蔬菜直供市场看一看,有多少蔬菜鲜果是不打药纯天然绿色无害的?

  反之,如果说加油站鬼枪作弊,最后被抓到了就都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几千元的话,那么作弊的加油站,只会是屡禁不止。

  一年时间里,全国共查办加油机作弊案件1249件,涉案金额20.02亿元。

  这是全面抽查,还是冰山一角?

  总局的抽样调查里,随即挑选了一些“小加油站”,这就查出了1249件作弊案件,要是所有的打假博主全都下场,各个地方的监管局工作人员集体出动,加油站的作弊案例,得翻出来多少件?

  小加油站查完了,中石化中石油查不查?

  这些作弊赚来的钱,其实坑的是广大司机的消费权益,现在没收违法所得,舞弊搞来的钱,都上交了国库,钱款并没有退还给司机。

  一来一去,加油站藏在下面捞银子,翻车出事了,总局出手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再搞点罚款。

  鬼枪搞成了,加油站赚钱;鬼枪被抓了现行,总局打假有功,银子上交国库。

  就是广大司机的权益,没人再关心一句。

  这事就挺扯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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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绿化工程、土方生意、砂石生意、渣土车、加油站、景区外包,这些活计,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干得。

  重庆成都的燃气公司都退款了,表示诚恳道歉,严肃整改。

  最后宰了祭天的,就剩下郑州盗窃燃气的赵某:

  盗窃燃气获利44万,念其主动坦白、认罪认罚,从轻处理,就判他10年大狱吧。

  再看看这几日,穿制服的嚣张新闻事件,“锁喉掐脖,暴力执法?还暴不暴?”

  原来我们都骂错了宋江,宋老板才是真正的大智慧:

  “打不过就加入,咱也得穿上这身飞禽走兽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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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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