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洪涛“溺水身亡”真相或将成千古之谜
作者:尹一鸿
案件回放:成都警方通报成都大学党委书记毛洪涛溺水身亡。
2020年10月15日清晨,成都大学党委书记毛洪涛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出“绝笔信”后失联。“绝笔信”称:“从未发过朋友圈,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吧。”“一年多的成都大学工作,已是头破血流” ,“终于确认了,一直坚持原则,在一个完全不讲道理的单位,真行不通,因为他们利益勾连更坚定顽固……”
2020年10月15日12点左右,又一惊人新闻爆出:成都大学党委书记毛洪涛失联,在朋友圈遗言,直接点名道姓,说校长王清远是伪君子、邪恶……
当日,成都警方接到来自成都大学的报警称,该学校党委书记毛洪涛确实是失联。警方已经受理这一失联案件;同时,因为毛洪涛居住在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大学方面也向温江警方报警,温江警方正在调查处理中。
2020年10月16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确认温江警方于16日凌晨6时许,在江安河温江段一河道内被发现的一具尸体,是昨天在微信朋友圈留下绝命书后失踪的成都大学党委书记毛洪涛遗体。并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综合前期调查走访工作,核实确认死者系毛洪涛本人,初步判断为溺水身亡,排除刑事案件。
警方还特别强调了“排除刑事案件” 的可能性。
生态环境:官员“自杀”前赴后继,业已实现全覆盖、常态化。
成都大学毛洪涛书记跳河自杀4天后,湖北省高院又发布通报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张忠斌同志,于2020年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公安机关通过现场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
又是一个特别强调的“排除刑事案件” 之可能性 。
君不见,自2010年以来,官员“自杀”前赴后继,“自杀” 死亡千奇百怪,并频频引领私有化“中国特色” 之新气象、新作为、新时代。并且,“自杀” 官员从省部级到县科级,也都实现了全覆盖 、常态化。
从2010年1月13日河南省邓州市建设局墙改办主任刘云峰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跳楼自杀” ,到2010年1月18日凌晨,陕西省勉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冯某从勉县医院住院部7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再从2010年;2月1日,安徽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县级官员从该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坠楼身亡 ,到2010年2月5日,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在湛江市跳楼身亡;以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刘亚军留下的遗书内容不足200字,撞火车身亡,江苏射阳县纪委的一名干部在该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跳楼自杀身亡,河北省万全县县长王聪著在宿舍自缢死亡,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业安被发现在其办公室自杀身亡……
面对如此私有化“中国特色” 之“良好生态环境” ,不亦乐乎?!
拷问:毛洪涛“溺水身亡”为哪桩?
尽管在容不下一个好人的私有化“中国特色” 官场,笔者也暂且不把好人的标签贴在毛洪涛的头上。在此,仅就我个人对毛洪涛“溺水身亡” 的问题,提四点质疑。
质疑一:毛洪涛是什么性质的“溺水身亡”?
毛洪涛“溺水身亡”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排除刑事案件” 之可能性?
既然排除了“刑事案件” 的可能性,为什么又不定性为“自杀” ?
“溺水身亡” 最起码包括三种可能性,一是不小心溺水身亡(非正常死亡)、二是故意溺水身亡(自杀死亡)、三是强迫溺水身亡(他杀死亡)。
那么,官方在特别强调毛洪涛之死“排除刑事案件” 之可能性的前提下,却又用含糊其词的“溺水身亡” ,连自杀的定性也没有,于是,其“刑事案件” 的嫌疑便陡然直线上升!这不是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质疑二:毛洪涛为什么被“溺水身亡”?
毛洪涛离奇“溺水身亡” 之前 ,从来不在朋友圈发过微信的毛洪涛,居然破例发“绝笔信”微信了;并称“一年多的成都大学工作,已是头破血流” ,“终于确认了,一直坚持原则,在一个完全不讲道理的单位,真行不通,因为他们利益勾连更坚定顽固……”:而且还直接点名道姓,说校长王清远是伪君子、邪恶……。
如此反常举措,难道能排除人为设计制造毛洪涛自杀动机的可能性吗?!
再说,毛洪涛在成都大学工作一年多碰破“头破血流” ,其“被碰” 对手,就是校长王清远。
换而言之,毛洪涛如今落得个被离奇“溺水身亡” 的下场 ,无论是自杀还是谋杀,皆与校长王清远脱不了干系!
因此,“排除刑事案件” 之可能性,是相当存疑的。
质疑三:一个校党委书记,为什么连本校的腐败也反不了呢?
本届“一个核心” 多次强调,反腐要“零容忍” ,对党要“绝对忠诚” ,就连军队,也要“听党指挥,能打胜仗” 。
如果把成都大学比喻为一支军队,那么,成都大学的党委书记毛洪涛,居然在这个“利益勾连更坚定顽固” 的“军队” 里,不仅连本校的腐败也反不了,而且还被逼跳河“自杀” 。
敢问,在私有化“中国特色” 条件下,党还能指挥枪吗?!
质疑四:毛洪涛“溺水身亡”真相,或将成为千古之谜?
反腐“零容忍” 也好,“三严三实” 也罢,现如今以权牟私,权力私有化腐败,已然烂透在私有化体制的命根子上了,官僚都变成了一个个吃人肉喝人血的吸血鬼了。因此,只要腐败分子不站错狗咬狗的帮派队伍,既便是腐败超过了灯公子,那也是不属于“零容忍” 的范围的!
现如今,腐败分子的界线是什么?
凡是砸毛泽东时代中国工人阶级五免福利铁饭碗的官僚剥削阶级,哪个不是腐败分子?!因为,他们纵然不是砸毛泽东时代中国工人阶级五免福利铁饭碗的总设计,那也是总设计的帮凶,是双手沾满中国工人阶级鲜血的刽子手!所有背叛毛主席,把工农劳苦大众残酷剥削压迫为病不起、老不起、死不起之奴隶的那些狗贼子们,又哪个不是腐败分子呢?!私有化“利益勾连更坚定顽固” 之集团,能对这些腐败分子“零容忍” 吗?!
所以,再退后一步讲,毛洪涛“溺水身亡” 就算是谋杀案吧,那一查又是一个大面积塌方腐败,能查下去吗?
君不见,毛洪涛“溺水身亡” 一个多月过去了,但是,成都大学的黎明,不依旧还是静悄悄的吗?
因此,毛洪涛“溺水身亡” 案之真相,也或将因此而成为千古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