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2024年2月15日电(见习记者王冬)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中一系列职能活动的统称,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的情况如何?有哪些成效?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为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这些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这是最高检“迎两会·新时代检察这五年”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的首场新闻发布会。系列新闻发布活动,将结合重点检察办案数据和典型案例,系统介绍五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举措成效。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是刑事检察的首要任务。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首先用一组数据展示了五年来刑事检察工作的成果——2018年至2022年底,共追诉刑事犯罪583万余件,比前五年上升9.5%。其中依法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00余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5万余件(不包括危险驾驶罪),严重暴力犯罪23万余件,其他刑事犯罪515.8万余件。
在追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对渗透、颠覆、分裂国家等犯罪严厉惩治,注重提升发现和预防此类犯罪的能力;对暴力恐怖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过去五年,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人数始终处于低位运行,仅占犯罪总数的0.03%。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也整体下降,占犯罪总数的6.3%。
记者了解到,在追诉黑恶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认真履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先后依法起诉了“云南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杜少平等人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涉黑案”等一批危害后果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案件。五年来共起诉黑恶犯罪4.2万余件,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600余人。同时,发挥监督作用,严格区分黑社会犯罪与一般团伙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界限。“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孙谦说道。
孙谦表示,检察机关突出惩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先后依法起诉了“南京吉爱国故意杀人案”“江西劳荣枝杀人案”等一批重罪案件。“总体看,严重暴力犯罪在数量上和占犯罪总数比例上都呈减少和下降趋势,相比前五年起诉人数下降27.8%。”
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与国家监委配合,建立监检衔接机制,实现有效的配合和制约。据记者了解,五年来,检察机关共起诉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7.8万余人,其中对孙政才、赵正永、孙力军、傅政华等100余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对50余件贪污贿赂案件(犯罪人逃匿、死亡的)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外逃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把“围猎”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行贿牟取非法利益、向多人行贿或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作为惩治的重点,五年来共起诉行贿犯罪1.1万余人。
检察机关在追诉普通刑事犯罪方面是如何发力的?孙谦表示,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该逮捕的一定要逮捕,该起诉的一定要起诉。对于虽然构成犯罪,但罪行较轻,没有逃跑、自杀、毁灭证据等妨害追诉活动和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采取逮捕措施。“五年来,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2018年提起公诉前被羁押人数占起诉人数的54.9%,2020年占42.2%,2022年占26.7%。在该逮捕的及时逮捕的前提下,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尽可能减少逮捕人数,这是司法理性和文明的体现。”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五年来,检察机关协同政法各部门,精准惩治犯罪,共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人数为近二十年来最低,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人数占比由1999年25%下降至2022年3.9%。各种犯罪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占85.5%。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由2012年的87.5%上升至2021年的98.6%,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犯罪率最低、安全感最高的国家之一。”孙谦介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