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谁造成了中国城市养狗成风

张宏良:谁造成了中国城市养狗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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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中这位重庆小学生表面看来是死于恶犬之口,实际上是死于那位画圈老人的私有化之手。东方哲学高于西方哲学相辅相成逻辑的一个最伟大地方,就是让西方最伟大哲学家黑格尔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相反相成逻辑。中国城市养狗就是相反相成逻辑的一个反面典型。

  中国在毛泽东时代特别是后来,所有城市都没有普遍养狗。虽然当时没有禁止养狗的法律规定,但是当时强大的道德环境决定了即便是品质恶劣的流氓也没有人敢养狗。当时架鹰牵狗是旧社会地痞流氓的典型形象,这种道德压力决定了无论多么大胆的流氓都不敢养狗。城市养狗完全是改革开放后那位画圈老人造成的一大祸患。

  当时那位画圈老人的一系列罪恶行为与中国老百姓千百年来的传统道德特别是与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形成了尖锐对立,为了掩盖自己致命的道德缺陷,那位画圈老人需要这个民族的整体堕落,需要中国老百姓重新架鹰牵狗,吸毒嫖娼,坑蒙拐骗,伪劣假冒,于是便有了城市养狗这个西方国家保留的堕落现象。同时为了造就中国人崇洋媚外的奴才心理,便颠倒黑白,把西方资本主义人与人之间冷漠关系造成的人对宠物的变态依恋,说成是现代文明,人为造成了养狗这个西化特征。从此便在家门之外给儿童制造了一座恐怖地狱,成为学生不敢独自上学,必须由成人接送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到目前为止找不到一个允许养狗的法律规定,甚至所有法律规定都是对养狗的种种限制规定,但这恰恰是前面所说的东方文化相反相成的作恶典型。大家只要梳理一下这四十年来的法律就会发现,包括养狗在内的许多罪恶,比如贩毒吸毒,坑蒙拐骗,造假售假,都没有允许这样做的法律规定,而全都是各种各样的限制性规定,但是许许多多在新中国早已灭绝的各种罪恶,恰恰是在这种种法律的限制规定中发展起来的。这就叫做相反相成,这就是伟大东方智慧的负面结晶。

  这位重庆小学生死了,像每年数千个死于恶犬之口的人一样,他们是死于一种社会罪恶,而不是死于恶犬之口。或许有人会说什么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更多,所以死于恶犬之口是正常现象。这种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罪恶辩解,让人感到了中国城市中既非工人阶级也非农民阶级的特殊市民阶级,是各种罪恶衍生的天然温床,当今中国之所以能够成为全世界坑蒙拐骗、伪劣假冒的中心,“猫论”和“摸论”之所以能够取代《矛盾论》和《实践论》成为全民信仰和国家旗帜,就是与这种特殊的市民阶级有关。中国革命之所以由农村进城解放城市而不是由城市下乡解放农村,也是与城市市民阶级的存在有关。所以对中国城市来讲,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和佛家的“霹雳手段”,具有比任何国家都更加重要的意义,只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霹雳手段,才能实现天理昭彰的菩萨心肠。

  车祸是人类进步所不得不付出的一种代价。汽车代步是人类战胜时空这个自然束缚的一个伟大进步,是人类社会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跨越的一个必要现节。而养狗特别是饲养猛犬对城市没有任何益处,所谓的感情慰藉作用恰恰是在人类情感被金钱和权力侵蚀后的一种变态补偿,这恰恰是人类社会倒退和堕落所造成的恶果。人类应该从改变社会关系中去获得人情温暖,而不是从猫狗等各种宠物那里获得情感补偿。一个享受到浓浓亲情的人不需要狗的情感补偿,一个沐浴在爱的阳光下的人更不需要狗的情感补偿,只有那些在现实生活中被剥夺了人类正常情感的人,才会需要在与狗的交流中获取情感补偿。这就是当今中国城市普遍把狗称为儿子的原因。

  由于毛泽东时代人们并不缺少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情感慰藉,再加上当时城市市民阶级正在向工人阶级转变,人们对生活和明天充满希望,没有人需要从狗那里获得情感补偿,所以城市中没有形成养狗的风气。后来随着私有化的发展特别是对毛家亲属的残酷迫害,造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感情浩劫,特别是看到那些迫害毛家和对毛主席“三七开”的人,无一不是由毛主席像母亲带孩子那样辛苦培养成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人的道德世界和感情世界彻底崩溃了,连“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的毛主席和家人都是如此遭遇,还有什么人能够相信?所以人们除了猫狗之外便不再相信任何人形动物。这就是当今中国城市满大街有狗的根本原因。虽然个别人养狗是一种爱好,但是城市养狗风气绝对是中国人情感世界崩溃的罪恶之果。

  当人们的所有情感关系全都被利己主义冰水所淹没时,当弱肉强食成为人们唯一生活方式时,坑蒙拐骗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时,当金钱成为人生主宰时,当超越生命的神圣爱情都要签署财产协议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便成了所有关系中最可怕的关系,人们被迫只能把自己的情感世界转向猫狗那些依附于人们的弱小动物,因为它们不会像人那样坑人害人。可见那位画圈老人对中国的最大负面影响,就是用人与狗的关系取代了人与人的关系,用人与狗的情感世界取代了友情、亲情和爱情等人类情感世界。过去说一个人“狗都不如”是一句骂人话,而如今能够在道德上情感上能够赶上狗的人,恐怕比三条腿的狗都更加难找。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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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小学生上学路上被狗咬死!

封面新闻 重庆早8点

  4月22日清晨,重庆市奉节县城发生一起悲剧,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在上学途中,不幸被三条恶犬咬死。目前,犬只喂养主人已被奉节警方控制,事件尚处于后续处置中,当事方还没有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

  孩子不幸被恶犬咬死。

  悲剧发生在上学途中

  22日清晨6点过,八岁的刘小渤和往常一样,由爷爷领着,走在去往学校——报国路小学的路上。小渤的爸爸妈妈都在外地打工,他就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块。据小渤的幼儿园老师介绍,孩子在上幼儿园时,就是一个乖巧的小朋友,“很懂事,性格很开朗”。

  当爷孙俩走到夔门街道长岭村的一处乡村道路时,爷爷突然想起自己忘带公交卡,就让小渤先慢慢走着,他回家拿到卡后再来赶上。恰恰就是这个再平常不过的举措,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当地居民在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爷爷回家拿公交卡,小渤就一个人继续往前走。突然间,路边一个农户家中窜出三条猛犬,直接扑向了小渤。

  后来的情况正如网络上流传出的视频那样惨不忍睹,小渤被三条猛犬咬得面目全非,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初步检测后证实,刘小渤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据知情人士透露,警方接警赶到现场后,对三条猛犬进行了紧急处置,其中两条被当场击毙,另外一条也在事后进行了处置。目前,猛犬喂养主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奉节警方控制。

  孩子父亲:还小渤一个说法

  悲剧发生后,小渤在外打工的父母立即赶回奉节处理后续事宜。封面新闻记者辗转联系到孩子父亲刘齐,他情绪低沉地对记者说:“我们现在的想法,要谅解就按照我们提出的92万元的赔偿标准来谅解;不谅解就走法律程序。”

  刘齐解释说,这92万元的赔偿并不是“狮子大张口”,而是按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交通费等综合计算出来的,“人生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我们觉得很懵,天都要塌下来的感觉。”

咬死孩子的三条恶犬,其中两条被当场处置。视频截图

  刘齐特别说到,由于自己家户口还在农村,在协议赔偿时,肇事方提出得按农村标准进行赔偿,“但小孩在城市里读书,有暂住证,跟完全意义上的农村户口不一样,所以我们没同意。”

  据知情人透露,养狗主人大概37、8岁,被警方带走后,就由他的几位家人出面跟刘家进行协商。刘齐说,协商时,养狗一家人的态度虽说还算不错,但他们变着法子来减轻自身责任是无法接受的。“小孩辛辛苦苦养到八岁,说没就没,换在哪位家长身上能接受?”刘齐说道。

  此外,当地居民介绍说,“咬死刘小渤的几条狗子,凶得很,前段时间就咬伤过人,甚至几天前还把附近邻居家的一条大狗直接咬死。”刘齐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警方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孩子被咬死的责任百分之百是在对方身上。

  最后,刘齐表示,他们一家人希望协商尽快结束,给孩子一个说法,“我们没有精力和时间在这种事情上耗来耗去。”

奉节警方在现场处理恶犬 视频截图

  新《动物防疫法》实施在即,请管好自家犬只

  封面新闻记者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后获悉,刘家提出的赔偿标准基本上是合情合法的,“尽管目前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区分了农村和城镇,但刘小渤已经在县城的小学上了两年学,而且又有城市暂住证,无疑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尹明沁律师表示。

  尹律师详细分解了赔偿金的构成,死亡赔偿金方面,获赔金额是重庆城镇居民年收入20年;丧葬费是城镇居民社平工资6个月,“光是这两笔费用加一块就已经有80多万元,再加上一定的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赔偿费,刘家要求92万元的赔偿费用,并不过分。”

  律师还表示,养狗主人的问题,则要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来确定,如果他没有主观唆使狗咬人,又能积极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庭谅解,或许能减轻罪责。

  5月1日,新《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法律对养狗人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治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因此,尹明沁律师认为,新《动物防疫法》更加强化了对养狗人的约束行为,今后,犬只如果没有被拴好而发生了伤人甚至致人死亡事件,就应当完全承担“过失伤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责。

  注:刘小渤、刘齐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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