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榜样的巨大作用
2017年2月,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了“三农”工作座谈会,邀请了多位著名三农领域的学者和农村一线工作者参会。当时正值各地农村开展农民承包集体耕地确权工作,对此社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有些人主张,土地确权后应允许农民将承包地流转出卖以增加“财产性收入”,而土地流转集中到私营大企业手里就可按照现代化农场模式进行规模化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反对意见则认为,农民之间承包地流转一直在农村自由顺畅地进行,用“确权”固化农民承包权的做法会鼓励一小部分农民把承包地当作个人私产,而村委会则丧失了对承包地块进行微调的功能,更多的担心在于,允许农民将土地一次性流转出卖与宪法规定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原则相违背。我们要坚持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况且目前农村之所以存在大量撂荒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村集体和乡村政府对耕地有效管理的能力受到削弱,农民土地承包固化后,撂荒地更难得到遏制和治理。
《塘约道路》一书作者王宏甲介绍了贵州毕节市塘约村在遭遇特大洪涝灾害时,全体村民在左文学书记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重整村里的农田、房屋和道路,因势利导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将自家承包权入股合作社,实行统一生产经营的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塘约道路”开辟了新形势下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在新型集体经济下发展生产的道路。塘约村的做法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赞同。
在“塘约道路”的启发下,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牵头并联合市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推动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试点。截至2020年8月,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占全市村庄总数的40%,入社群众达34.5万人,带动新增集体收入3.91亿元,群众增收5.01亿元。
严海蓉当时是香港理工大学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她从社会学角度从事三农研究,对国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有深入的研究,《乡村纪事》一书是严海蓉研究团队研究的代表性成果。严海蓉团队调研范围比较广。她们在南方重点调研了贵州毕节市塘约村、大坝村以及云南省的农村,在北方调研过黑龙江新兴村(以朝鲜族村民为主),在西藏海拔5000米的嘎措乡进行了数年跟踪调研;在中原调研了河南省土洞村,在东部调研了烟台市农村。她们所调研的乡村涉及农村几个主要产业类型、多个民族地区的农村现状,研究成果对乡村振兴、对广大农村工作者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参考价值。
体现乡村全面振兴新形势的应时之作
2024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经过数年酝酿讨论,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这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标志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法律地位不可动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开展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乡村纪事》这部书的出版,可谓是应时而作。
这本书重点总结了包产到户以来7个农村案例,这些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同时指出,当前影响中国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缺陷和短板是缺乏组织化、缺乏内生性,认为重新激活的村集体应该成为引领乡村社会发展的龙头,村庄的新集体化能够解决乡村的组织化和内生性问题。
从权责统一的角度来看,乡村振兴的龙头不是地方政府,而应该是村集体。地方政府需要提出地方发展的方向和战略规划,而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方法和决策,需要依靠村集体发挥责任心和能动性。
乡村振兴是多方面发展的统筹协调,包含社区、文化、生态、农民生计等方面,只有村集体能够兼顾多元价值,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可持续性。所以,乡村发展、乡村振兴的龙头和主体应该是村集体。而非资本和政府,多年资本和政府的实践都错置了乡村振兴的主体。
在以中国70多年的发展经验观察,中国乡村发展的制度特点和优势是什么?我国长期积累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制度特点,能够发挥组织化的优势,超越小农作为小生产者的局限性,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开发多样化业态,同时,可以更好地统筹和保护社区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多元价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多种功能,包括管理资源、统筹经济、保护农业、社会发展、生态恢复。
我们认为,新型集体化的原则在于公共性的丰富和扩大,其灵活性则在于不是一步到位,允许有探索的过程。
新型集体化实践的初心从哪里来?在乡村基层的土壤中依然留存着种子,而新型集体化便是这些种子发芽、开花、结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集体重新被塑造,成为乡村振兴的发动机。只有提供新的公共性能量,创造“合”的条件,才能带动群众,让村民们逐步脱离“分”的惯性,创造新的集体经济。美国政治经济学者、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贡献是在世界各地的“公地”维护中发现了多种付诸实践的合作制度,打破了私有化的迷思。从广义的农业资源(包括农、牧、渔)来说,中国可能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公地”,中国在农业“公地”的管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对这些经验教训的总结和扬弃,不仅关乎中国农业资源的未来、关乎乡村振兴的前途,也对世界“公地”的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的观点来自对农村深入调研的结果,来自对世界各国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考察对比,来自对人类发展史的回顾,更来自要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建设可持续和谐社会的理想初心。
下面分别点评一下书中的几个案例。
塘约村案例
王宏甲的《塘约道路》一书出版后,很多人前来参观学习。有关塘约村的新闻在互联网上也争议不绝。有人说这是当地政府用钱堆起来的假典型。
《乡村纪事》一书对塘约村2014年遭受特大水灾后政府的资金扶持作了一个全面梳理,作者走访了当年村会计,查看了有关账本,与镇政府等有关方面进行了核对,基本上弄清了塘约村所接受上级扶持资金的来源和数目。2015年上半年之前,塘约获得政府一般灾后救助和其他普惠政策,并没有特殊之处。合作社起步时缺乏起始资金,而银行信用社按政策规定,不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放贷款。无奈之下,11位村干部以个人名义贷了114万元,合作社盈利了就作为集体贷款对待,赔了由村干部个人承担。
塘约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旦运作起来,就有条件竞争政府的支农项目资金。比如修村里的道路,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村里用自己的力量修整好道路毛坯,县里施工队才进村施工铺路。其他村整修道路时需要对村民土地和房舍建筑做必要的微调整,因牵涉村民个人利益,工作颇费周折。而塘约村轻而易举地就把毛坯路修了出来,政府修村庄道路的资金自然首先由塘约村得到。其他村不服气地去镇上反映,镇书记马松对他们说:如果你们也有塘约村这样一个硬班子,能把村民组织起来,我们也照样支持你们。其他村无话可说。
塘约村左文学书记说,农村的发展道路需要“让真正的村集体组织成为主人,坚持自己的主人公地位”。他这样看待政府的扶持:要政府的“帮”,不要政府的“包”。政府在行政架构下的帮扶很有可能帮倒忙,个别项目可能只顾局部、不顾整体和长远,甚至影响村的持续发展。
塘约村当年的11个村干部,有的是老村干部,有的是老村干部和老党员的第二代,比如村支书左文学的父亲就当过多年村支书。所以,在特大灾害面前,大伙能够跟着村党支部走,组织起来重建家园,搞集体经济。此前,村党支部也曾组织过村民自力更生,整修了村里的道路桥梁和水利工程等。
塘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之道是,坚持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民主集中制原则,合作社和村里的重大事务在村民大会上作出决定,村党支部管理监督党员和村民,村民反过来监督党支部成员和村干部,村干部的工资是由村民打分,按得分档次来领取报酬的。
塘约村土地合作社的盈余按3:3:4比例分配,其中30%归合作社,30%归村集体(支付干部津贴和用作风险保障储备金),40%按村民入股数实行二次分红。平时村民参加合作社劳动,一般都按计件工资管理。虽然对贫困户有多安排上岗劳动的照顾,但也是按计件挣钱。合作社也采取村民以承包的方式包种合作社大棚、菜园等项目,超产部分按比例与合作社分成,村民占大头。合作社鼓励村民多劳多得,不养懒汉。
嘎措乡:雪域高原的人民公社案例
嘎措乡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双湖县,辖区面积2.74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900米。嘎措人民公社成立于1976年,目前共有123户,578人,分布在两个行政村。1982年,西藏推行包产到户改革,而70%的社员反对包产到畜,这样嘎措就成为全自治区唯一保持人民公社体制不变的乡。嘎措人均收入水平历年在双湖县7个乡镇中名列第一。2016年全乡人均可支配收入18494元,远高于那曲地区农村居民8638元的收入。
嘎措乡地处西藏高原深处,地广人稀,与最近的邻居也有几百公里的距离,放牧是唯一的产业。在这种生态极为恶劣的环境下,个体牧民一旦生病不能放牧,畜群不久就会散群走失,这家牧民也就破产了。因此,坚持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团结互助共同生产,就显示出了优越性。
由于地理上的隔离,嘎措人民公社几乎处于封闭状态。而且全国人民公社除河南周家庄外都早已转制,嘎措人也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这反而促进了嘎措人自己去探索创新。嘎措人自己制定了嘎措人民公社189条管理细则,每一条都是来自生产实际,都是经过全体牧民反复酝酿讨论制定出来的,没有虚的东西。这就保证了全公社生产和牧民生活的顺利进行,真正体现了牧民当家作主。这是嘎措人民公社能够比全市其他乡镇搞得好、牧民生活质量高的前提。嘎措人民公社建成了牧民在共同富裕的路上“一个也没有少”的世外桃源。
我认为以人民公社宪法之称的“六十条”是非常好的文件。但我对人民公社的弊端也有深切的体会。公社后半期政府往往违反“六十条”原则,过度干涉生产队的事务,政府不时下派工作组,队长必须听工作组的话,无视社员当家做主的权利。社员包工干活、劳动定额管理被批评为没有突出政治,搞工分挂帅;社员多养几只羊、几只鸡也要被割“私有尾巴”;有的地方把社员自留地收归集体。搞水利工程会战,即使本队不受益也要派工出资,这本来是违反“六十条”的行为,但有的生产队长提不同意见却被扣上思想落后、反对学大寨的帽子。在官僚主义的指挥下,很多水利工程发挥不了作用,纯属劳民伤财的花架子工程。这种剥夺生产队自主权的官僚主义做法能搞好人民公社吗?
集体经济组织自有其坚韧旺盛的生命力,世界各国都有成功实践的案例。比如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基布兹”“莫沙夫”,个体移民在自然环境恶劣的沙漠干旱地带只有通过互助合作,才能生存和发展生产。2013年以色列有274个基布兹,工业产值占全国的9%,农业产值占全国的40%。
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的基本路线。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这是办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前提。左文学说,集体经济组织“要政府帮,不要政府包”。这是出自切身经验的感受。严海蓉团队在本书中为我们提供了嘎措人民公社这个成功而且稀缺的案例。
山沟里的华西村——大坝村集体经济发展案例
贵州安顺市大坝村与塘约村相距几十里,该村集体经济领头人、村党支部书记叫陈大兴。与左文学一样,他父亲也曾当过村支书。
我与陈大兴在一次开会中认识,多次聊天,对大坝村的事有所了解。大坝村重搞集体经济是由一项林业新科研成果促发的。
贵州省安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从省植物园引入种源进行无子刺梨的栽培育苗经营中,发现了金刺梨品种。该所于2009年在《种子》杂志发表“贵州蔷薇属一新变种——光枝无子刺梨”一文,介绍了这一品种。光枝无子刺梨为攀缘灌木,高4-6米,冠幅2-3米左右,分布在贵州省安顺市、黔西南州等地。无子刺梨的果实可生食,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人参皂苷,味甜于普通刺梨,鲜食加工均宜,是重要的经济树种,也是治理石漠化的先锋树种。陈大兴本人就是农民技术员,是最早一批引种试验示范金刺梨的人。他起初通过出售树苗获利几十万元,后来与几个村干部一起流转了林场失火废弃的林地种植金刺梨,使大坝村成为当年繁育推广基地。为了帮助本村村民共同致富,2012年,大坝村党支部带头成立了金刺梨种植合作社,大坝村有3个村民小组,150户,其中有120户以承包地入股加入了这个合作社。2011年金刺梨每斤可以卖25-30元,后来种植的人多了,价格下降。于是合作社就在金刺梨深加工上做文章,建立了生产金刺梨果酒厂,加入合作社的村民也获得了盈利。但金刺梨是一个新产业,市场需要深度开拓。大坝村需要与大企业和旅游公司深度合作开发,才能把金刺梨产业做强做大,大坝村正在向这个方向努力奋斗。
陈大兴曾经去江苏省华西村参观,和吴仁宝老书记的深谈对陈大兴触动很大。2013年,贵州省实施“美丽乡村”项目,上级政府下拨专项资金供村庄“穿衣戴帽”规划使用(就是将民居的外墙和房顶进行统一装饰)。陈大兴和村党支部一班人不满足这种小打小闹,决心借鉴华西村的经验,利用“美丽乡村”和“危房改造”项目为契机,把村里大部分旧房拆掉,实行新房统一建设,分五期工程实施。全村宅基地统一流转到合作社,每亩面积统一计价为3万元,每家新房建筑都不能超出省里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村民儿子成家分户可再申请一份住宅地。有的户原住宅面积超标的,多出的面积可从合作社领钱;原住宅面积不达标的,可以拿钱向合作社买地。用这个土办法一下子搞活了新房规划建筑。当时村民个人建房,每平方米成本是1000元,村委会统一雇用工程队,因为工程量大,建筑成本相对低。村委会与工程队谈成的建房协议是每平方米790元,村民和建筑队都满意。重新规划建成的大坝村,居民一式三层楼,底层可当作商铺,有10多户经营农家乐、餐馆。大坝村成为周边闻名的一个商贸小镇,被人戏称为“山沟里的华西村”。
河南新安县土洞村的集体经济之路
我与土洞村党支部书记郑向东常有联系,这是一位瘦小干巴的农村老者。他自1983年开始担任村干部,是一个忠诚社会主义事业的基层干部,精明强悍,很有商业头脑。
该村背靠郁山国家森林公园,与郑州市、三门峡市不远,到新安县城10分钟的路程,走高速前往洛阳市仅需半小时。该村党支部抓住小浪底搬迁调地的契机,做通村民的工作,将原本分田到户的土地重新收归集体,形成了土洞村特有的土地使用机制,村集体拥有村内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以及对郁山国有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村民保留自留地,拥有自留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但村民承包权服从于村集体对村内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农户听从集体对于土地的调整和安排。
这时,土洞村发现了晋代藏兵洞,土洞村党支部利用这一古迹和周边优美自然环境和大城市相距不远的优势,将农村旅游业作为一项基础产业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原来村里的煤矿实行股份制,其中郑向东也有股份。他带头退出煤矿股份,说服其他股东也退出股份,改由村集体经营。村里还新建了好几个加工企业。
郑向东说:“群众不富我不富,民穷我富是耻辱”。土洞村领头人具有这样的胸怀和境界,能搞不好集体经济吗?如今土洞村已经是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建设成村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彩云之南的新岐村
2021年,我到贵州省毕节市农村调研,发现当地农民用网围栏圈住一块山林,散养跑山鸡。我问,散养鸡不怕被野兽吃掉吗?当地陪同人员告诉我,当初林地也分到了户,因为农民穷,没有钱买煤,就砍树烧火做饭,很快把山林砍光了;甚至有村民刨草根生火。这样方圆上百公里的山地不见了树林。后来国家对毕节市重点扶贫,一系列惠民措施的实施,才改变了农民砍树搂柴生火做饭的陋习。同时乡村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使砍树之风得到了有效地遏制。现在我们看到的森林,是近七八年恢复过来的,当年随着森林消失,野兽也灭绝了,现在森林虽然恢复过,但吃鸡的野兽还没有出现。
严海蓉团队在《乡村纪事》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令人鼓舞的保护林木的正面案例。
云南省腾冲市新岐村,1982年实行包产到户时,顶住上级政府要求划分林地到户的压力,保留了全村三分之二的集体林地没有分,继续实行集体管理的模式。这些林业资产成为新岐村走上新集体经济道路的起点。集体林场的可观收入,使新岐村有财力为村民办了很多公益事业,修建了进村油路,使该村成为周边地区的商贸中心,发展起了旅游业,成为当地一个欣欣向荣的富裕新农村。
《乡村纪事》一书还记述了黑龙江省的两个案例,其主要做法是,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动员村民加入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分”经营模式,“五统”即土地统一、技术统一、种植品种统一、农资统一和统一销售。“一分”指分户经营。这种做法在社会上具有普遍性。组织起来的农民具有移山倒海的力量,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改天换地的伟大成就,祖国山河面貌焕然一新,全国人口增加了60%之多,一扫农村90%以上文盲的局面,青少年普遍接受了初等教育,这为以后的改革开放创造了物质和高素质劳动力的基础条件。一盘散沙成不了气候,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力量大,这是历史的经验。《乡村纪事》所提供的鲜活案例告诉我们,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才能够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战略,才会实现中国的全面现代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5年5月1日实施,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会有一个新的发展高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搞,《乡村纪事》一书为我们提供了一批成功的范例,可供各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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