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取消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理由如下:
1、从《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办法 》可以知道,诉讼费是和法院利益相关的。这种相关导致法院在诉讼费收取上失去了公正性和中立性。多收诉讼费有利于法院。
2、在审判实践中,多收取诉讼费,成为了一些法官的司法不公的工具。例如,有些法官通过多计算诉讼费,增加上诉人的诉讼成本。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太过笼统,导致当事人和法官对一个案件诉讼费的计算方法认识不一致而产生争议。
4、应该和刑事案件一样,民事案件也应该不收取诉讼费。目前收取诉讼费的理由,实践证明,都是不成立的。
综上,收取诉讼费,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司法腐败。所以,应该立即取消收取民事案件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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