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一份数据:逾百万教职工中101人有前科,尤其是性侵方面

四川公布一份数据:逾百万教职工中101人有前科,尤其是性侵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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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公布一份数据:逾百万教职工中101人有前科,尤其是性侵方面

据四川省政府官网10月14日消息,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在比对筛查的117.6万名教职员工等学校从业人员中,排查发现了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特别是有性侵前科的重点人员101人,已及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予以处理。

四川省教育厅介绍,2021年2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三部门联合转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市(州)检察院、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共同抓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落实。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局统筹安排,确保所有学校新招录教职员工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在入职前和资格认定前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严把教职员工“入口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将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均纳入信息筛查范围,建立在职教职员工定期筛查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文件为重点,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教师法律素养、规则意识,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坚守师德底线。

这份成文于今年8月5日的答复函指出,自出台《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后,公安厅结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组织动员全省公安派出所民辅警主动进校园,采集核对学校临聘教职工、保安员、后勤外包服务人员等与学生有密切接触的所有从业人员信息,并录入警务系统,与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进行比对。 目前,已比对筛查教职员工等学校从业人员117.6万人,排查发现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特别是有性侵前科的重点人员101人,及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予以处理,堵塞漏洞死角,把好了“源头防范关”。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9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五部门会签并出台《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工作 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有性侵“前科”的不得担任教职人员;教师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近年来,针对教职员工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屡屡引发关注。

就在今年7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消息称,为了避免性侵前科劣迹人员进入校园,织密在校未成年人保护网,截至今年6月,江西检察机关共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对19万余名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排查出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186人,均得到相应处置。

其中,赣州市是全省第一个完成在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的地市,去年以来共排查13万余人,查出问题210个,相关人员均已做出处理。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赣州市所有幼儿园、职业学校及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包含医务人员、食堂及小卖部从业人员、保安、门卫、保洁员、水电工、花工等与学校密切相关人员。

今年6月,广东省检察院发布的《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提到,2020年,广东检察机关受理了来自妇联、民政、教育、医院等部门移送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49条,其中公安立案34件,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共77539人次,排查出涉毒、前科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135人予以清退。深圳市检察院还推动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招录准入审查,共对23000余名在职教职员工进行违法犯罪记录倒查,排查出“重点人员”98人。

另外在202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入职查询 让孩子上学更放心”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2020年3月,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建立本地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机制,面向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共开展查询5万余人次,清查出应当丧失教师资格人员13人,其中2人还曾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9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和市教委签订本市入职查询办法,市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关办案系统,开发建设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并授权各区县检察院为区县教委提供查询服务。先后提供查询5.3万人次,对3名涉暴涉毒人员不予录用,对21名有故意伤害等前科人员予以辞退或者作出行政处分。

2019年10月,河南省检察院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本省入职查询制度,先后筛查教职员工信息16000多人次,发现有前科或正被刑事追究人员24人,并作出开除、解聘、收缴教师资格证或者法人变更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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