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访民被网上追逃”新进展,省高院通知再审审查

“安徽访民被网上追逃”新进展,省高院通知再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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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因上访被刑事立案、并在全国公安在逃网上悬赏1000元通缉的谢守辉,收到了来自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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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守辉是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迪沟镇前彭村农民。从2011年开始,他就连续上访举报当地镇党委书记克扣土地塌陷补偿款等贪腐行为,也因此遭到了连续不断的“依法打击”——10多年来,他曾被劳动教养一次、判刑两次、行政拘留5次。而最近一次的行政拘留,则发生在2024年3月。

  2024年3月6日上午11点左右,在北京租住打工的谢守辉途经地铁首经贸站时,被地铁站派出所的警察拦住,原因是他属于网上追捕的“刑拘在逃人员”。也就是说,他是一名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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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谢守辉的家乡颍上县迪沟镇人民政府在“日常稳控”中,发现谢守辉“不在家中”,遂向颍上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多次进京上访,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导致迪沟镇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请颍上县公安局对谢守辉依法进行处置”。而颍上县公安局据此对谢守辉刑事立案,上网追逃,于是他就成了一名被通缉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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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料显示,颍上县公安局还对网上追逃的谢守辉设置了1000元的悬赏奖金。

  不过在“抓捕归案”后,颍上县公安局又以“不应当(刑事)拘留谢守辉”,将他改处以行政拘留10天。

  谢守辉对这个行政处罚不服。从拘留所出来,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并予以赔偿。在颍上县法院、阜阳市中院先后作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之后,谢守辉又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请求。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中,答复谢守辉,“你因与颍上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不服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的(2024)皖12行终259号行政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

  有了这个立案审查,是否说明谢守辉就能讨回公道了?

  北京冠楠律师事务所郝正新律师表示,这只是一个例行的审判监督程序。

  郝律师说,根据行政诉讼法,对于通过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这种审判监督程序而言,一般都包括受理和审查两个程序。

  受理,只要符合主体正确,材料齐全,在既定时间内提出等条件,基本都能受理。

  审查,则是受理之后法院审查你这个案子是不是证据不足,证据错误,法官枉法裁判等事项。如果存在的话就会裁定,交给原审法院或者其他法院再审。不存在,则驳回再审申请。

  谢守辉的这个《受理通知书》表明再审申请已经受理了,接下来就是法官审查是否存在需要再审的事由。也就是说,是否确定再审,尚不得而知。谢守辉的这个申诉,任重而道远。

  早在2009年,英国《金融时报》就曾以《中国的上访之痛》讲述过这个极具中国特色的问题:

  “极少有上访者会从信访办那里找到解决办法,大多数人的境遇只会更悲惨。”“许多上访者尝试几次之后便放弃了——一旦他们了解到等待他们的是怎样的恐怖下场。但也有人会坚持数十年,在为他们上访过程中遭遇的殴打和折磨寻求公道时,甚至常常忘记了他们最初的诉愿。”——这显然是说,上访不但不能解决矛盾,又常常会衍生出新的矛盾。

  而谢守辉的最新遭遇,似乎为上述论断再次添加了一个注脚。

  其实为这个论断添加注脚的不仅仅是当事人,也会有局外人。

  ——据知名自媒体

@人我场 报道,媒体人陈洪涛曾在社交平台对这起“访民被网上追逃”案件进行信息披露,并评论道:

  谢守辉因反映迪沟镇政府克扣截流群众补偿款而进京信访;

  “当地政府为了抓他回去,竟使用刑事立案、网上追逃的手段;

  硬是将一个没有犯罪行为的合法公民,变成一个被追捕的逃犯;

  法律怎么能像小孩子手里的尿泥一样,被人随意玩弄?

  谢守辉现在正为此事打官司!这真是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来!矛盾叠加,矛盾激化……”

  结果第二天陈洪涛就接到了一个自称迪沟镇政府的电话。打电话者并不表明姓名、职务,上来就威胁要将其“移交公安”……

  果然是“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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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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