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评定所科文》与琉球的科举制度

陈刚:《评定所科文》与琉球的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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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科举制度虽仿效中国科举制度而建立,但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特色,具有鲜明务实性特征和世袭制色彩,是东亚科举文化的独特范例。

  陈刚,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暨东海问题研究中心博士后。本文原载《历史档案》2024年第2期。

  摘要:《评定所科文》是琉球学校机构为准备科举考试而抄录的历年考题和优秀答卷,抄录者同时注明了考试的举行时间、答卷作者、及第者等信息,是研究琉球科举制度的重要文献。通过对两类不同《评定所科文》资料的对比互证,可对琉球科举制度,尤其是“评定所笔者科”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录取规则、及第者群体等问题形成更加准确深入的认识。琉球科举制度虽仿效中国科举制度而建立,但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特色,具有鲜明务实性特征和世袭制色彩,是东亚科举文化的独特范例。

  关键词:琉球科举制度;评定所选官制度;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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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制度是古代东亚各国选拔官员的重要制度,中国、日本、朝鲜、越南连同琉球一起构成了一个独特的东亚科举文化圈。但是,相较于其他各国的科举制度,琉球的科举制度却较少受到学界关注,研究成果也不够丰富。

  真境名安兴(1875-1933)是琉球科举研究的先行者,他在担任冲绳县立图书馆馆长期间(1925-1932),利用从琉球各地收集而来的琉球王国时期的教育及科举文献,对琉球科举的兴起背景、主要分科以及考试内容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遗憾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冲绳县立图书馆以及其他机构所藏琉球文献几乎全部化为灰烬,战后有关琉球科举的研究因资料所限一度停滞。1990年代后,散佚于日本本土的琉球文献资料逐渐被发现并整理刊行,琉球科举制度研究得以有了新突破。田名真之根据日本京都大学文学部博物馆所藏《琉球资料》中的“科试关系资料”,对琉球科举考试同学校教育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水上雅晴则依据日本各地所藏琉球汉籍中有关科举考试的训点、批注等信息,对琉球科举的举行时间、考试内容以及士人的经书学习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整体而言,由于文献资料匮乏,目前学界有关琉球科举制度的研究尚不充分,许多基本问题依然有很大研究空间。有鉴于此,本文将在对新发现于美国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图书馆的琉球科举文献《评定所科文》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其同京都大学文学部博物馆所藏“科试关系资料”的关系,并通过对两类文献的对比互证,进一步探明琉球科举的分科类别、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命题方式、及第者群体等问题,以丰富学界对琉球科举制度的研究。

  一、《评定所科文》的性质、内容与版本

  琉球的科举考试开始于1760年前后,由久米村人蔡宏谟(1700-1766)仿效中国科举制度而建立,起初用以选拔久米村的人才,此后逐渐在国都首里、经济中心那霸等地推广开来。在琉球历史文献中,科举考试通常被称为“科试”或者“科业”。琉球最后一次举行科举考试的记录是被日本入侵后的1876年。琉球科举考试依据选拔人才的不同,设有不同的分科,主要有“师匠科”“官生科”“文组役科”“笔者科”“绘师科”“歌谣科”等。不同分科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以及应试者群体不尽相同,相互之间具有较强独立性。

  在诸多分科中最为重要的、也是竞争最激烈的是“评定所笔者科”考试。“评定所”是琉球王国中枢机构,设于首里王城内,由摄政(王子)1人、三司官(国相)3人以及主要实权部门长官、次官15人(表十五人)构成,是琉球王国的权力中心。“评定所笔者”是设于“评定所”内的基层文官,主要负责王府公文书的管理、起草以及协助“表十五人”处理相关政务。“评定所笔者”共分为四个等级,从下到上依次为“足笔者”“寄笔者”“相附笔者”和“笔者”,“笔者”之上还设有“笔者主取”,统筹领导众“笔者”的工作。19世纪上半期,琉球“评定所”内设有“笔者主取”1人、“笔者”6人、“相附笔者”3人、“寄笔者”3人、“足笔者”2人。7由于“评定所笔者”是设于王国权力中心的职位,因此,“评定所笔者科”也是琉球王国竞争最激烈的考试。根据真境名安兴等人研究,“评定所笔者科”每次应试者有500-600人,但及第者仅数名。

  《评定所科文》是历年“评定所笔者科”的考试问题和优秀答卷。现存的《评定所科文》资料主要有两种,其一是美国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图书馆所藏《评定所科文》,共一函三册,首册封面题名“御评定所科文”,书函封面及侧面题“同治八年琉球本评定所科文”,可知其编撰时间为同治八年(1869)。9其二是日本京都大学文学部博物馆所藏《琉球资料》,该资料共173卷,内容丰富,其中第116、119、127、135、139、140、152、154、171卷为“科试关系资料”,性质与夏威夷大学藏《评定所科文》相同,已于1991年在《那霸市史》中被整理刊行。10两类资料正文原文均以候文(日语文言文)草书体书写,主要内容为历年考试问题及优秀答卷的抄录。抄录者应为首里各学校的教师,抄录目的是将优秀答卷作为模范文例,供各学校日常教学及学生备考使用。抄录者多以黑笔抄出历年考试问题以及优秀答卷,同时还以红笔小字注明该考试的举行年份、科次以及作答者的姓名、名次、出身地、位阶等信息,是研究琉球科举制度的重要材料。

  从收录试题的时间范围来看,两类资料都以嘉庆、道光年间的考试为主,其中嘉庆元年(1796)至道光十七年(1837)的科试资料,两者有较多重复,可以对比互证,夏威夷本收录了道光十七年至咸丰八年(1858)前后的科文,可做京大本的补充。从保存状态来看,夏威夷本一函三册均保存良好,并未出现脱落、欠损情况,所录科文均以考试时间年份先后顺序排列,而京大本则脱欠严重,部分资料原有的编撰顺序在脱落后的重编过程中被打散,错编、漏编问题较多,内容和时间连贯性不如夏威夷本。从记载信息的丰富程度来看,京大本所收大部分科文均抄录了考试问题,并较为完整地注明了考试时间、科次、答卷作者、及第者等信息,但夏威夷本则对这些信息多有省略。整体而言,通过对两类资料的对比互证和相互补充,基本上可以对嘉庆、道光年间琉球“评定所笔者科”的举行情况有相对完整的了解。

  二、从科文看“评定所笔者科”的举行情况

  综合两类科文资料对“评定所笔者科”考试时间、科次、考试题目等信息的记载,以考试举行时间为线索,对错编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经过对比互证和内容分析,可对琉球“评定所笔者科”的举行情况有以下认识:

  (一)考试频率和时间

  以嘉庆三年至道光二十一年可以明确考试年份的记录作为样本,通过分析可知,44年间琉球共举行“评定所笔者科”考试52次。其中有28个年份为一年一次,12个年份为一年二次,4个年份未有举行记录。在4个未有举行记录的年份中,有3年存在相邻年份举行两次的情况,故未有举行记录的原因可能是漏记,也可能是推迟或提前到了相邻的年份举行。就考试举行的月份而言,记录有明确月份标注的共43例,其中二月份举行记录最多,共有22次,其次为十二月有5次,剩余16次记录分散在除四月和十一月的8个月份中,各月举行记录均不超过3次。由上可知,琉球“评定所笔者科”考试多为一年举行一次,特殊年份也会一年举行两次,并无严格的规制,考试举行的时间以二月为主,但并不固定,随时都有增加临时考试的可能。

  除了科文史料中所标注的“评定所笔者科”的举行时间外,琉球的汉籍史料中也有较多“师匠科”举行时间的记载,水上雅晴曾对此进行过统计研究。据其统计可知,在有明确月份记录的33次“师匠科”考试中,三月份举行的次数最多,为次,此外,二月、四月、五月举行的次数分别为7次、7次、5次,次数与三月相当,二月到五月4个月份共有28次举行记录,占有月份记录33次的85%。可见,“师匠科”考试主要在二月到五月举行,与“评定所笔者科”有明显不同。从现有记录来看,两科考试在同一年举行的例子较为常见,但举行日期却各不相同。如嘉庆二十二年“师匠科”的考试日期为“二月廿一日”,而“评定所笔者科”的考试时间为“七月初四日”。道光十七年“师匠科”的考试日期为“三月廿三日”,“评定所笔者科”为“八月廿九”和“十月廿四”两次。可见,琉球科举考试中,不同分科举行频率和时间各不相同,尚未形成严格的制度规定,形式比较灵活,以实用为导向。

  (二)“初科”和“再科”

  根据真境名安兴等学者研究,“评定所笔者科”考试由“初科”和“再科”两次考试构成,现存科文资料也可以佐证这一观点。从现有科文资料来看,嘉庆七年以后科文均有“初科”和“再科”之分,不同科次考试题目不同。但无论是京大本还是夏威夷本,对嘉庆七年以前科文记录均无“初科”和“再科”区分,其原因暂不明确,可能是因为资料佚散导致漏记,也可能是“初科”和“再科”是在嘉庆七年以后才开始制度化的。

  关于“初科”和“再科”的关系,真境名安兴指出“初科”为预备考试,出题内容以儒家思想和伦理道德的阐发为主,“再科”为正式考试,出题内容以时务问题应对及文书起草为主,只有“初科”合格者才能参加“再科”考试。但从现存科文记录来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首先,“初科”和“再科”试题并无本质区别,“初科”试题中亦有大量时务问题及文书起草类考题,而“再科”也有许多儒家思想阐发的内容,从两类考题在“初科”和“再科”中占比分析看,“初科”主要考察儒家思想,“再科”主要考察时事问题的观点并不能成立。其次,从“初科”和“再科”举行时间看,多数年份的科文均有“同时再科”的标注,“同时再科”为同一天举行“再科”考试之意,如果“再科”并非在同日举行,抄录者会标明“同月某日再科”进行区分。如前所述,“评定所笔者科”每次参加人数在500-600人之间,在同一天内完成“初科”试卷评定,并选出合格者在同日进行“再科”考试是不现实的。因此,只有“初科”合格者才能参加“再科”考试的观点值得商榷。从两科考试的举行时间关系看,所有考生应该都具有同时参加两次考试的资格,最终的合格者也是综合两次考试的整体表现而评定的。

  (三)出题方式和考察原则

  “评定所笔者科”的出题方式类似于中国科举考试中的“策问”,通过具体问题的设置,要求学生依据问题阐述观点或者起草文书。考试问题比较广泛,总的来说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儒家思想的理解,如嘉庆十九年的“再科”试题要求学生申述孝行之要目,道光十四年的“初科”试题要求学生申述忠道之要旨,道光二年的“初科”试题要求考生阐述对《礼记·王制》所记“制财之用量入为出”的理解。二是时事问题对策的陈述或相关文书的起草,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振兴、社会风俗改良、财政危机缓解、贸易资金筹集等现实问题的应对,涵盖琉球王国内政外交的方方面面,具有鲜明务实特征。

  “评定所笔者科”考试问题大多来源于琉球内政外交中实际发生的案例。如嘉庆十三年的“初科”试题,要求考生根据给定条件,起草给福建布政使司的咨文,请求清朝允许琉球在中国购买骆驼、骡马等牲畜回国,以提高国内运输能力。该考题的问题及考生的回答要旨与琉球同中国外交文书集《历代宝案》所收乾隆五十九年(1794)琉球给福建布政使司的咨文内容基本相同,是同中国外交关系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又如嘉庆十六年的“再科”试题,要求考生起草请愿文请求萨摩藩取消琉球砂糖运往大阪等地市场的限制。该考题涉及的问题及优秀答卷的要旨与琉球同日本交涉文书集《琉球馆文书》所收日本天明元年(1781)闰五月琉球馆役人呈递给萨摩藩厅的请愿文要旨基本相同,同样也是在琉球同日本外交实践中实际产生的具体问题。

  由是可见,“评定所笔者科”不仅注重对考生德行和学问的考察,也注重对考生实际事务应对能力的考察。在科举考试的引导下,琉球士子在日常学习中,不仅需要研习儒家思想的相关著作提升学养、修养,更需要关注时事问题,研习过往旧案文书,增强对琉球国情的了解以及内政外交各项规则的掌握,提升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这也体现出琉球科举考试的经世致用导向。

  (四)录取规则

  有关“评定所笔者科”的录取规则,目前学界还尚未有专门研究。真境名安兴和田名真之均指出“评定所笔者科每次有500-600人参加考试,但合格者仅数名”,以证明“评定所笔者科”考试竞争的激烈,但对每次考试的具体录取人数和录取规则,两位学者均未论及。在京都大学和夏威夷大学所藏的科文资料中,除了抄录历年考试的题目以及优秀者答卷外,同时也注明了优秀答卷的作者、名次,而当年考试的最终录取者也会被抄录者以“成”或“此时成”的记录明确标注,这为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评定所笔者科”的录取规则和及第者群体提供了可能。

  首先,以嘉庆七年至道光二十一年有明确及第者信息的记录为样本,分析“评定所笔者科”每次考试的录取人数。据统计可知,40年间共举行“评定所笔者科”考试47次,其中有及第者记录的46次,道光四年缺少记录。46次科试中共留下有记录的优秀答卷作者200人次,其中被明确标注“成”或“此时成”的及第者59人。在46次科试中,有40次明确标明了及第者,有6次未标明。对40次有及第者记录的科试进行分析,其中单次考试录取人数最多为3人,共有2次,分别为道光八年二月科和嘉庆二十四年正月科,单次录取2人的也并不多见,仅有7次,大部分科试每次仅录取1人,共有31次,占有及第者记录科试次数的76%。由是或可推断,琉球“评定所笔者科”考试每次考试仅录取1人,如遇特殊年份会录取2人或者3人。若以每次考试600人左右的报考基数来看,报录比高达600:1,确实是竞争非常激烈。

  其次,以嘉庆九年至道光二十一年有明确科次、名次和及第者信息的记录为样本,分析“评定所笔者科”的录取规则。可知,38年间共录取48人,48人中有40人为“初科”或“再科”第一名获得者。其中,“初科”第一名有39人,最终被录取者29人,录取率为74%,“再科”第一名有38人,最终被录取者22人,录取率为58%,“初科”和“再科”均为第一名者有16人,最终被录取者15人。双科均为第一名但却未有录取标注的是道光十三年参试的“桃原村永岛筑登之亲云上”,鉴于道光十三年以后的科文中未再见有该考生的参试记录,因此可以推定,该考生应该是被录取了,只是未被抄录者标注。21故而,双科均为第一名的录取率可以推定为100%。由是可知,在“评定所笔者科”考试中,仅在“初科”或“再科”中获得第一名并不能保证被录取,只有在“初科”和“再科”均为第一名者,才能保证百分之百被录用。当然,在现存科文中,也有“初科”和“再科”均非第一名而被录取的例子,因此,具体的录取规则还需要更多的资料来进一步探明。

  三、“评定所笔者科”及第者的仕途与家门

  将科文资料中的及第者同《那霸市史》所收琉球家谱资料进行比对,科文所记69名及第者中可在家谱资料中找到对应的人物者共5人,这5人的主要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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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上述5名及第者的生平履历和家世进行分析,可对“评定所笔者科”的及第者群体形成以下基本认识:

  第一,5位及第者及第时的年龄都在30岁以上,其中有3位的年龄都在35岁以上。由此可以再次证实“评定所笔者”是极其难考的职位,多数考生须连考多年才能及第。如嘉庆年间的“大中村崎山里之子亲云上”在嘉庆十二年、十三年、十五年连续4次参试(其中嘉庆十五年参加两次),并且都取得了不错的名次,但始终没有及第,终于在嘉庆十六年第五次参试时,“初科”“再科”均为第一名,最终及第。而从及第者的生平来看,多数考生在“评定所笔者科”及第之前,便已经在王府下属机构有任职经历。如秋成功在及第前已担任“取纳座笔者”,秋时中在及第前担任过“岛尻方神水笔者”“请地方笔者”,毛士范在及第前曾担任“御书院御物当役”。这些职位均为王府下属机构的基层文官,选任形式为举荐制,并不需要专门考试。

  第二,在可以通过举荐制成为王府官员的情况下,多数士人依然积极参加竞争激烈的“评定所笔者科”考试,希望成为“评定所笔者”,主要原因是王府决策机构“评定所”的“笔者”拥有着更快的升迁途径。从家谱资料来看,没有经过科举考试而长期担任王府其他下属机构“笔者”的士人升迁较为缓慢,多数士人终其一生也只能担任这些机构的下级文员。但在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评定所”的“笔者”后,便拥有了较快的升职途径。从5位及第者的生平来看,在“评定所笔者科”及第后,及第者会首先成为“评定所足笔者”,此为见习职,并无薪俸,成为“足笔者”一年后会升任“寄笔者”,再两年后会升任“相附笔者”,再两到三年后会成为“笔者”。成为“笔者”后,便可以转任“评定所”下属部门的长官或次官职位,或者通过参加前往中国和日本的外交工作,积累功勋以获得更快的晋升。5名及第者中,除曹兴仁在晋升为“笔者”两年后便去世外,其他几人均有丰富的外交出使经历,获得功勋后晋升到“砂糖奉行”“勘定奉行”等“评定所”下属机构长官职位。而秋成功、秋时中父子更是晋升到从三品“申口座”,地位仅次于一品级别的“三司官”和二品级别的“紫巾官”,跻身琉球王国高阶士族行列。

  第三,一般观点认为参加“评定所笔者科”考试的是下级士族,但从5名及第者的家门来看,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5名及第者多为中上层士族家子弟,有些甚至是按司(王子)、三司官(国相)家后裔。如秋成功及第时,其父亲秋振文官职为“大与座中取”,品级为从四品“座敷”。秋时中及第时,其父秋成功官位同样为“大与座中取”,品级为从四品“座敷”,后累升为从三品“申口座”。秋时中也在道光二十一年时担任“大与座中取”,道光二十九年累升至“申口座”,并在此后担任“砂糖奉行”的要职。曹兴仁家族同样有多人担任诸藏、诸所奉行职,父亲曹国琏官职为“申口方中取”兼“调物方主取”,品级为从四品“座敷”。麻姓渡口家则为大城按司后裔,曾祖、祖父皆担任评定所下属机构奉行职,品级均为从三品“申口座”。而毛姓上里家同样是显赫家门,元祖三世毛文英为琉球王国最早的三司官,其子孙至七世盛有均为“亲方”阶层,其后虽降为“亲云上”阶层,但多有奉行职的任职经历,品级也多为从三品“申口座”。可见,“评定所笔者科”的参加者不仅有下级士族,同样也有许多中上层士族。

  第四,5名及第者中,多数人的父亲或祖父有担任“评定所笔者”的经历。如嘉庆元年及第的秋成功和嘉庆二十四年及第的秋时中为父子关系。嘉庆二十二年及第者麻克和的父亲麻允培在乾隆四十七年为“评定所寄笔者”,乾隆五十五年升为“评定所笔者”。道光元年及第者曹兴仁,祖父曹光显在康熙五十一年为“评定所相附笔者”,康熙五十二年升任“评定所笔者”,曹姓平敷家一门有多人担任过“评定所笔者”职。而在成为“评定所笔者”之后的任职中,多数及第者也会担任与父亲或祖父同样的职位。如秋成功、秋时中及其先祖多担任“大与座中取”“主取”职,毛士范及其先祖多担任“御用物奉行”职,等等。由此可见,“评定所笔者科”虽为公开的官员选拔考试,但应试者的家门世系以及父辈的任职经历,依然对考试录用和录用后官位升迁有重要影响,考试本身依然保留了一定的世袭制色彩。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两种《评定所科文》资料的综合分析,进一步探讨了琉球的科举制度,尤其是琉球科举中“评定所笔者科”的举行情况,形成了以下基本认识。

  琉球王国的科举考试有多种分科,“评定所笔者科”主要选拔琉球王国中枢机构“评定所”的基层文官,是各类分科考试中竞争最激烈的一种。“评定所笔者科”的考试频率和时间并不固定,通常为一年举行一次,多在二月举行。考试分为“初科”和“再科”两次进行,考题主要以时事问题的“策问”为主,考试形式和出题方式比较灵活,以经世致用为导向,具有鲜明务实性特征。每次考试录取人数并不固定,通常为一次考试录取一人,特殊年份会录取二到三人,录取难度较大,只有“初科”和“再科”均为第一名才能保证百分之百被录取。“评定所笔者科”的及第者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上,及第后会首先担任“足笔者”,此后根据任职年限依次升迁,一般会在工作5年之后晋升为“笔者”。晋升为“笔者”后便可转任“评定所”下属部门的长官或次官,或参与外交出使工作,其后再根据功勋进行官职和位阶的升转。从家谱资料来看,及第者不仅有普通下级士族,也有许多中上层士族,应试者父辈及祖辈的品级和任职经历对录取和晋升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评定所笔者科”虽为公开的选官考试,但同时也保留了世袭制色彩。

  琉球的科举制度是东亚科举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虽仿效中国科举制度而建立,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琉球王国自身的特色。从制度层面看,琉球科举在考试频率、考试时间等方面尚未形成定制,考试形式和录取规则也相对比较灵活,这与琉球科举制度的施行时间相对较短,各项制度尚在逐步发展完善有关。从考试分科来说,琉球科举考试中分科较多,不同科别相互独立,应试群体有明显区分,选拔的人才类型也各不相同,体现出琉球人才培养及官员选拔具有较强的专业化程度。从考试内容来看,琉球科试尤其是“评定所笔者科”等分科,十分注重对考生时务应对能力和外交事务处理能力的考察,这是琉球科举考试的重要特色。琉球王国偏居海岛,同中日等国外交关系的维持关乎琉球的国计民生、兴衰存废,对考生外交等时务应对能力的重视,体现出中国科举制度在传播过程中与琉球“海邦岛国”国情相融合的“在地化”特征。整体而言,科举考试是18世纪中期以后琉球王国人才选拔和官员选用的重要制度,在琉球王国的内政外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琉球科举制度是“东亚科举文化圈”的重要一环,是科举制度在东亚传播发展过程中的独特范例。

  注释:

  1刘海峰:《东亚科举文化圈的形成与演变》,《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2(日)真境名安兴:《沖縄一千年史》,冲绳新民报社1966年版(初版1923年),第396—397页;《沖縄教育史要》,冲绳书籍贩卖社1965年版(初版1931年),第164—169页。

  3(日)田名真之:《科試関係資料解説》,收于《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那覇市企画部文化振兴课1991年版,第111—112页;《平等学校と科試》,收于(日)高良仓吉编《新しい琉球史像—安良城盛昭先生追悼論集》,榕树社1996年版,第87—109页;《自立への模索》,收于(日)丰见山和行编《琉球·沖縄の世界》,吉川弘文馆2003年版,第175—176页。

  4(日)水上雅晴:《再论琉球的“科”:以现存琉球汉籍为线索》,《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琉球“科试”制度浅论》,《教育与考試》2016年第5期;《琉球「科試」の実施状況について》,《沖縄文化研究》第44号(2017年),第1—33页。

  5参见(日)真境名安兴:《沖縄教育史要》,第164—169页;(日)田名真之:《平等学校と科試》,《新しい琉球史像—安良城盛昭先生追悼論集》,第87—109页。

  6(日)真境名安兴:《沖縄一千年史》,第451—455页。

  7琉球王府编:《琉球一件账》,收于《那霸市史》资料篇第1卷2,那霸市役所1970年版,第417页。“评定所”下属“笔者”人数随着年代的不同会有变化,真境名安兴在《冲绳一千年史》记载“评定所”内“笔者”的编制为“笔者主取”1名、“笔者”8名、“笔者相附”5名、“寄笔者”3名、“足笔者”4名,但该编制施行的具体年代暂不明确。

  8(日)真境名安兴:《沖縄教育史要》,第168页;(日)田名真之:《平等学校と科試》,《新しい琉球史像—安良城盛昭先生追悼論集》,第93页。

  9参见美国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图书馆阪卷·宝玲文库《御评定所科文》,日本琉球大学附属图书馆对该文献进行高清彩色电子扫描,本文参照版本即为此扫描本。感谢琉球大学丰见山和行教授、麻生伸一教授、比嘉吉志博士馈赠高清版本,并对文献释读进行长期指导。

  10参见日本京都大学文学部博物馆藏《科試関係資料》,收于《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第111—330页。

  11(日)水上雅晴:《琉球“科试”制度浅论》,《教育与考试》2016年第5期。

  12《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科試関係資料》,第300页。

  13《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科試関係資料》,第122、124页。

  14(日)真境名安兴:《沖縄一千年史》,第396页。

  15(日)真境名安兴:《沖縄教育史要》,第168页。

  16《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科試関係資料》,第297、117、284页。

  17《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科試関係資料》,第289页。

  18参见《歴代宝案》2—51—05,冲绳县教育委员会编:《歴代宝案》(校订本第六冊),冲绳县教育委员会2006年版,第48页。

  19《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科試関係資料》,第295页。

  20琉球王府编:《琉球馆文书》,收于《那霸市史》资料篇第1卷2,那霸市役所1970年版,第141页。

  21《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科試関係資料》,第115—117页。

  22参见《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7《家譜資料(3)首里系》,那覇市史编集委员会1982版,第166页“秋成功”条、第170页“秋时中”条、第447页“曹兴仁”条、第670页“麻克和”条、第704页“毛士范”条。

  23《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11《科試関係資料》,第288—295页。

  24(日)田名真之:《平等学校と科試》,高良仓吉编:《新しい琉球史像》,第98页;(日)渡边美季:《近世琉球と中日関係》,吉川弘文馆2012年版,第262页。

  25《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7《家譜資料(3)首里系》,第165—172页。

  26《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7《家譜資料(3)首里系》,第444—451页。

  27《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7《家譜資料(3)首里系》,第666—678页。

  28《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7《家譜資料(3)首里系》,第694—711页。

  29《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7《家譜資料(3)首里系》,第670、442页。

  30《那覇市史》资料篇第1卷7《家譜資料(3)首里系》,第165—172、694—7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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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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