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送60万首付被查,是谁不让降价?!

开发商送60万首付被查,是谁不让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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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倍涨的时候满面红光,降幅较大就“扰乱市场”,合适么?!

  这两天深圳龙岗区住建局火了。

  只不过不是威名远扬,而是被冠以恶名。

  前些天深圳龙岗区一楼盘搞促销,“3成首付只需30万元,开发商送60万元不用还”在深圳中介朋友圈刷屏。

  听到这种好事觉都不睡了,蜂拥而至的购房客和中介把售楼处围的水泄不通。

  2月17号下午4点开售,一边是购房人大排长龙,一边是众多举着牌子的人在旁边要求退钱。

  开售没多久警察来了,开始维持秩序疏散人群,楼盘暂停销售。

  本来这事儿不大,几十年的房地产经济类似事情太常见了,开发商一降价就必然有人要求退房,现场直接动手的案例都多到数不过来。

  之所以上热榜,是因为之后龙岗区住建局的一句话:低首付是明令禁止的,该项目相当于私自下调备案价,扰乱市场秩序。

  这句话仿佛冷水倒到热油锅——瞬间炸了,“低首付是明令禁止的”、“私自下调备案价,扰乱市场秩序”,传到购房者耳朵里最直观的理解就是:开发商愿降,我愿买,凭什么不行?!

  评论区网友抛出一系列质问:

  1,到底是谁不让降价?!

  2,烂尾他不管,低价他出手!

  3,以前骂开发商是骂错人了。

  ......

  是啊,你情我愿的事情,为什么就不可以呢?!

  2月18号开发商出来声明,表示“首付30万、开发商送60万”存在中介夸大宣传,现场销售人员、中介、购房者对折扣的理解出现路唇不对马嘴的偏差,继而导致当天销售场面混乱;

  并且实际上只有部分房源是优惠促销,仅针对78㎡至115㎡的部分房源,总房款优惠在30-60万之间(9折-8.5折)。

  而根据报道,2月20号龙岗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对外表示:

  首先,按照深圳市规定,开发商在售卖新房产品的时候,售价不能高于或者低于备案价的15%,即售价最低折扣为八五折。

  其次,按照开发商的宣传,总价300万元的房产,优惠60万元,相当于打了八折,优惠幅度太大,前期以较小优惠买房的购房者则会产生心理不平衡,进行上访。

  现场确实有很多之前买了房的在举牌,要求退钱退房。

  你说前门楼子他说大马猴子,中介、开发商、住建局等多方说法明显存在极大偏差!

  我捋了一下事情脉络,应该是开发商给出部分房源打9到8.5折,而中介宣传夸大具有8折的错觉,例如400万的房子优惠60万,是8.5折,但若理解成300万的房子也减掉60万,那就是8折。

  大概率是很多中介连折扣都没搞明白就在那瞎传,结果连住建局也惊动了,因为八折不符合规定,因此才有这么一出“开发商送60万不用还,私自下调备案价扰乱市场秩序”的戏码。

  说白了,开发商打8.5折是合规,因渠道宣传夸大而惊动住建局,其实就是个乌龙。

  事情能还原个大概,但大家都知道里面本质问题不少,我说说自己的看法。

  第一,折扣促销对有些人是上车机会,对有些人却是巨坑。

  在排队抢购之前也就是16号夜里该开发商就已促销,但有中介成交的顾客竟然30万的首付只能出20万,另外10万用的是第三方贷款公司,做的首付贷!

  只要稍微对房地产领域有点常识,或者买过房、交过按揭贷款的也应该知道,连首付款都要贷款或者首付极低的情况下,后面30年还贷压力之大难以想象。

  300万的房子哪怕开发商给打8.5折,刨除自己出的首付之后每个月至少也要一万多月供。

  被无良中介鼓动,脑子发热买的房实际是个坑,最终的结局就是断供,然后房、财两空。

  之前深房理“蟹姐姐”事件很多人应该还没忘,类似“套路贷”看样子仍在上演。

  第二,开发商亟待卖房回血可能不是个例,而是现象。

  不同城市不同地理位置,房子去化率不同,但银行贷款、员工工资、应付材料款等等一天都等不得,一天卖不出去就得承担一天的成本,撑不下去的就得爆雷、被诉、被追债。

  深圳的房企尚且如此,其他城市更可想而知,而且特别是民企,民营房企没有大树好乘凉,去化速度慢就等于要老命。

  前两年已经洗刷一批,但现在仍然有很多房企面临窘境,打折促销、快速回血就是最快的办法。

  第三,关于房子降价促销,有没有可能打“骨”折?

  这一步得看政策,但理智判断,短期内政策面不可能让房价有大折扣。

  降价和涨价都是双刃剑,降幅过大,那些买了房子的不愿意,要拉横幅;涨价过多,没买房、买不起房的不愿意。

  至于趋势,前几天《求是》上刚发的那篇《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已经说的很明白,在房地产方面特别强调“房地产对经济增长、就业、财税收入、居民财富、金融稳定影响重大,要确保房地产平稳发展。”

  所谓“稳”,量化上讲就是价格、销量上的稳,特别是价格上的,短期内上下浮过大都不算稳。

  稳了房价就能稳地价,整体稳住就是《求是》上所说的“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是底线”。

  第四,光让大幅涨不让大幅降,有损公信力!

  在房地产这块,让公共信任真不是靠嘴说说就完事的,是要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做出来的!

  我们都希望房价能够让所有人买得起、住的起,但现实情况是从前几年开始各地房价就出现限降令。

  翻倍涨的时候满面红光,降幅较大就“扰乱市场”,合适么?!

  非常不合适,当地应该及时回应这种关切,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

  最近,房贷贷到90岁、100岁的新闻不绝于耳,贷到长命百岁都不算扰乱市场,折扣卖房是不是也应该逐步放宽?!

  又或商品房和保障房量价分离,有钱愿意买高价改善的不拦着,没钱的也要有供其久居的住房!

  解决住的问题需尽快,因为提升公信力可以说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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