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中杂论》(节选)
作者 刘雪峰
自序
粉碎“四人帮”后不久我就被拘捕了,在省看守所关押了五年。在被关押期间的最初一两年心情浮躁,无心阅读与思考。而在最后两三年的时间里,“问题”基本搞清楚了,看书、看报、思考一些问题也就成了日常的一项主要内容。
这期间,我除了写“值得思考研究的一些理论问题” 外,还写了不少学习笔记,其中有一部分被保留下来了。 近来得闲整理一下,选些篇章汇成这部《域中杂论》。
所谓“域中”, 意在谐音“狱中”。 因为看守所并非监狱,用“域中”也许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所谓“杂 论”,也正是因为内容杂、谈的杂 , 所以取名为《 域中杂论》。
今天回过头来看当时写的这些东西,明显看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引经据典言必马列:这既受“文革”文风的影响, 也因为文章主要面对的就是马列的问题。当时“邓小平理论”还没有成型,还说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所以要辨别是否真是这样,也只好引用马列的原话来回答了。
二、另类见解留有余地:面对改革开放的新事物,难免要有不同的见解、甚至是相反的观点。可是当时我还是一个被剥夺话语权的“在押犯”,写的东西随时都有可能被查出或没收,也只好留有余地。
三、评论现实点到为止:这次整理时,在大部分篇章后又都写了[述评],意在谈谈我现时的观点和见解。可是,一是有些看法一时还拿不准;二是有些观点不宜展开谈,也只好点到为止。
我的知识浅薄,当时又无资料可查询,纯属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了。错误之处实在难免,望各位朋友指正。
2005 年 5 月 22 日
谈谈“按自然规律办事”与“生态平衡”
自然规律是不可抗御和改变的,人在它面前往往只好顺应。如春夏秋冬的交替,白天与黑夜的更叠,人的生老病死等等。但是,又如斯大林所说的:“人在自然力面前又不是无能为力的。”应当掌握自然的规律,去限制它、利用它、改造它,使它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按自然规律办事”的提法是正确的,有时也是消极的,它抹煞了人类能动地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只知“按自然规律办事”,那人和动物又有何区别了呢?达尔文早已证实:凡是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的一切物种,都是因为它有适应的能力,否则早已灭绝了。生物的适应能力,都是本能地懂得“按自然规律办事”的结果。如:大雁等候鸟适时来去;蛇要冬眠;熊要“蹲仓”等等。可是,人不是简单地“按自然规律办事”,而是在顺应大自然规律的前题下,能动地改造自然。
恩格斯曾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几乎每一个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们只能把这种告诫作为今后的教训,注意在利用大自然的同时避免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但是,不能据此束缚住人们的手脚,人在适应大自然的前题下,应当而且一定会成为大自然的主人! 当然,和世上所有的生物一样,也同时接受大自然的恩赐与取舍。
自然界既平衡,又不平衡。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整个自然界的发展史,就是这种平衡与不平衡交互作用的历史。只有平衡没有不平衡或只有不平衡没有平衡,都是不可思议的!设想世界一直处于生态平衡状态,恐怕而今还会到处布满了高大的羊齿,奔跑着各种恐龙,也说不定人们还在树上摘果子吃呢!严格说来,生态何时曾平衡过?没有不平衡就不会有生态的发展、演变和进化, 也就没有今天的世界。
现在世界很多地方都设置了一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生态环境是必要的,可是想防止某些物种的灭绝是徒劳的。保护区自身也是在变的。如果生物不取得适应当今世界生存的能力,迟早是要灭绝的;如果有顽强的生命力,想消灭也灭不净。新的物种还要不断生成,旧的物种还要继续 灭绝,生生死死,直到永远!
[述评]:去年底印度洋发生海啸时,我正在三亚,从电视上看到了那悲惨的场面。第二天我在海边游泳时,风浪也特别大,几次到了岸边了,我又被巨浪打倒,并翻了几个跟头。坐在椰林下,联想那海啸的情景,我似乎不愿再谈“人定胜天”了!
茫茫宇宙,浩瀚无际,人在自然力面前只不过是只小小的蚂蚁、蠕动的昆虫!我不信神、不信鬼;不信妖、不信邪,但我相信大自然的威力是无边的,恐怕它就是最高境界的神。
坐在椰林下,我还联想起诺查丹玛斯的《大预言》。预言中说造成“世界末日”到来的四个原因之一,就是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恶化的原因就在于人类掠夺式地开发、无休止地攫取、贪婪地占有,致使这清新、恬淡的自然界,到处充满着腥臭和污浊!所以,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的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了。我不相信会有什么“世界末日”,假如真的会有那一天,无疑也是人类自取灭亡!
那么人在自然力面前究竟应该怎么做呢?首先要尊重大自然、认识大自然,然后再融入大自然、利用大自然。所以要尊重它,因为大自然的规律是无法抗拒的;所以要认识它,就是要掌握它的基本规律;所以要融入它,因为人类社会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所以要利用它,就是要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