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中杂论》(节选九):谈谈“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和“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

《域中杂论》(节选九):谈谈“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和“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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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经济手段”不但在社会主义国家行不通,在当今资本主义世界也不完全适用了,国家资本主义和凯恩斯学派都主张必要的国家干预。其实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中,管理经济的手段从来都是有政治的,根本不存在什么纯经济的管理手段!

  《域中杂论》(节选)

  作者 刘雪峰

  自序

  粉碎“四人帮”后不久我就被拘捕了,在省看守所关押了五年。在被关押期间的最初一两年心情浮躁,无心阅读与思考。而在最后两三年的时间里,“问题”基本搞清楚了,看书、看报、思考一些问题也就成了日常的一项主要内容。

  这期间,我除了写“值得思考研究的一些理论问题” 外,还写了不少学习笔记,其中有一部分被保留下来了。 近来得闲整理一下,选些篇章汇成这部《域中杂论》。

  所谓“域中”, 意在谐音“狱中”。 因为看守所并非监狱,用“域中”也许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所谓“杂 论”,也正是因为内容杂、谈的杂 , 所以取名为《 域中杂论》。

  今天回过头来看当时写的这些东西,明显看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引经据典言必马列:这既受“文革”文风的影响, 也因为文章主要面对的就是马列的问题。当时“邓小平理论”还没有成型,还说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所以要辨别是否真是这样,也只好引用马列的原话来回答了。

  二、另类见解留有余地:面对改革开放的新事物,难免要有不同的见解、甚至是相反的观点。可是当时我还是一个被剥夺话语权的“在押犯”,写的东西随时都有可能被查出或没收,也只好留有余地。

  三、评论现实点到为止:这次整理时,在大部分篇章后又都写了[述评],意在谈谈我现时的观点和见解。可是,一是有些看法一时还拿不准;二是有些观点不宜展开谈,也只好点到为止。

  我的知识浅薄,当时又无资料可查询,纯属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了。错误之处实在难免,望各位朋友指正。

  2005 年 5 月 22 日

  谈谈“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和“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历史的科学。” 在人类社会 发展的每一历史阶段 ,都有自己特 殊的经济规律。封建社会时代,不会有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资本主义时代,不会有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当然也存在着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规律,但是离开对特有经济规律的研究,便毫无现实意义。

  “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是完全正确的,就怕还没弄懂什么是真正的“客观经济规律”时,乱用“规律”去唬人。这也是“规律”, 那也是“规律”, 结果什么都成了“规律”,又什么都不是“规律”。

  当前,社会主义正在实践中,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也很短,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教训和初步掌握了某些经济规律,但是还远不成熟。可以说我们还基本没掌握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还要不断地摸索和探讨。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避免用马列等人的预言硬套,束缚住人们的思想和创造力;另一方面更不能用资本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来指导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那样只能是把社会主义引向资本主义的轨道。

  所谓“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是针对“行政干预”而言的。无非是强调“市场调节”、“价值规律”、“物质利益”等等。而这一切都是由“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这一指导思想来决定的。如果承认这一前题,上述的一些“经济手段”自然都是合理的了。但是没有必要的“行政手段”,不但无法保证计划经济的实施,“市场调节”也无济于事,就会导致资本主义泛滥,社会主义制度就会解体!

  纯“经济手段”不但在社会主义国家行不通,在当今资本主义世界也不完全适用了,国家资本主义和凯恩斯学派都主张必要的国家干预。其实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中,管理经济的手段从来都是有政治的,根本不存在什么纯经济的管理手段!

  [述评]:当前很少再提“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了,因为大家都已经基本接受并习惯这些经济规律了。这究竟是些什么规律呢?就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就是过去说的 “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当我们完成“接轨”并全面实行“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时候,我们就基本做到了过去所说 的“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了。

  至于“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 是利别尔曼在 1962 年最早提出的。他说:“用经济手段(利润、奖金、价格、货币)”代替“行政手段”。可是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一直有“国家干预”,我们也搞“宏观调控”。所 以,根本不存在什么纯经济的管理手段。

  我曾担心这样会“把社会主义引向资本主义的轨道”, 实践表明我的担心是没必要的。今天我们不是还叫“社会主义”吗?这一切都应归功于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特色”,就把一切疑难问题都解决了:既把中国的经济融入了资本主义世界大市场,又保留着“社会主义”的名分,实在是一举两得!

  附录:相关参考:

  “自己人”之辨

  石冀平

  自从庙堂将资本家称为“自己人”之后,这一新提法在色彩各异的政治谱系中引发了各种议论,不少左翼人士对此感到困惑,甚至不以为然(尤其是看到各地区的主政大佬据此为资本家站脚助威的表态之后)。笔者认为对此进行辨析,首先要析清“自己人”的含义。这就必须对含义做两种区分:一是中共的同盟军意义上的“自己人”。众所周知,中国近代的历史特点决定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始终具有两面性,而其中革命性的一面又决定了在中共历史上,民族资产阶级始终具有同盟军的身份。即使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共开展社会主义革命,主导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时期,资产阶级也未失去同盟军的身份。在那一时期资产阶级并非革命的对象,而是和平改造的对象。在一般意义上,将政治上的同盟者称为“自己人”也说的过去。由于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资产阶级的主体部分已逐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在其后二十多年,生产关系意义上的民族资产阶级事实上已不存在。但是由于当时的国际和国内的政治格局和政治斗争的影响,思想意识形态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则成为这一时期中共政治关注的对象,直至最后提出了在上层建筑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因此这一时期,资产阶级作为中共同盟军的身份在这一时期的政治话语框架中基本不再彰显。然而随着改开导致的根本的制度变迁,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不但再次复兴,而且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力远非近代以来的民族资产阶级可比。在此背景下,“自己人”的第二种含义就自然浮现出来,既资产阶级不再是同盟军意义上的“自己人”,而是作为中共重要阶级基础意义上的“自己人”。这是内生性含义的“自己人”,而过去同盟军意义上的“自己人”具有典型的外在性。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转折。对第二种含义的判断是笔者的个人看法,下面略述判断的几点依据。

  其一,在中国重塑具有主体意义的资产阶级,一开始就内在于执政党的改开目标之内。改开的始作俑者说改开是摸着石头过河,这是指改开的路径选择。而改开的目的是确定无疑的,既要到达河的彼岸。彼岸就是建立以雇佣劳动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制度。虽然始作俑者曾讲过如果最终出现了新的资产阶级,就是走了邪路。不管讲这种话的主观目的如何,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建立雇用劳动关系就必然会出现资产阶级,或者说这种关系的出现和存在是以资产阶级的出现和存在为前提的。曾长期信奉马列主义的执政党当然懂得这一规律,但还是一往无前地建立了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制度。这表明中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胚芽确实是执政党着意培育的,这是这个阶级成为中共“自己人”历史基础。

  其二、与中国近代史中的老资产阶级不同,中国新兴资产阶级与执政党有着不容否认的亲缘关系,这不仅仅体现于其胚芽阶段,更体现在这一阶级成长壮大的整个历史过程。执政党主导的改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私有化,并具体化为毫不动摇地发展私有经济(正式说法是非公经济)的基本政策。因此中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出现和发展,首先在相当大程度和规模上与原来的各类公有制(主要是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私有化有直接的因果之缘。由于过去公有制企业的管理者基本都是中共党员,而公有制企业私有化的具体路径选择(如管理者收购等)又使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实现了身份转换,成为资本家,既所谓“书记变老板”。此外在改开的历史过程中,很多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原体制内人士下海经商,进而成为资本家,当今一些著名的资本大佬很多都有这种历史背景。这些人下海成为资本家,几乎无一例外地受到过执政党的融资支持,而并非完全是自有资金的累积,否则他们不可能迅速做大,即使有些人说政府只给政策没给钱,但在中国的体制下政策就是钱,这并不是秘密,给政策就是相当于给钱。当然,对非中共党员身份的下海者,执政党也是同样给予扶持,并最终使他们资本家。新兴资产阶级产生的这种历史特点和背景使他们与执政党有着紧密的亲缘关系,其中具有党员政治身份的人就更不必讲,可以说是直系亲属。谈到这里,有必要触及一个话题,既过去曾经就资本家党员问题有过一些争论。一些人认为让资本家党员存在并非改开的新产物,早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有中共党员是资本家。这里关键的问题或区别在于:是“共产党员身份的资本家”还是“资本家身份的共产党员”。由于身份只具有表象性,所以属于前者的人,“共产党员”只是其表象,他的本质就是为自己获取利润的资本家,改开后的具有“共产党员身份”的资本家绝大部分就是如此。而中共闹革命时期的所谓资本家党员则属后者,“资本家”仅是身份,而其本质则是为党挣钱的共产党员。如有“红色掌柜”之称的肖林、王敏卿夫妇,受组织委派长期经商,为党提供了大量经费,自己过着简朴的生活。全国解放后将约合12万两黄金的结余资金和价值一千多万美元(其价值远非现在的美元价值可比)的固定资产全部上交中央,自己只向组织提出留三块银元做纪念。这就是“资本家身份的共产党员”,他们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而现在的“共产党员身份的资本家”与他们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他们只是在册的中共成员而已。推而广之,凡是不信共产主义的共产党员都属此列,当下此种党员人数之多是有目共睹的,中共百年之际亟待反思。

  其三、中共在政治安排和适用政策法规排序中是将资产阶级置于优先地位的。这是一个事实,不应回避。如在人大政协中,各类资产阶级精英所占的比例远远超过他们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如何善待和扶持他们一直是各级党政的重要日常工作,甚至是政绩考核指标。资本家经营遇到资金困难,政府积极给予帮助。而普通劳动者除了极贫困农民可获得扶贫贷款外,一旦遇到突发状况缺钱时,只能求助骗人的小贷公司,结果被骗的鸡飞狗跳,甚至流离失所。在政策法律层面更是明显放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给资本家超国民待遇,由最高司法机关公开发文对犯法的资本家要从轻处置甚至可不处置。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基层劳动群众则严格依法办事,毫不含糊。如以保护劳动者为立法本意的“劳动法”,执行起来可谓一丝不苟。许多劳动者明明给老板干了活,为资本家挣了钱。但按所谓“劳动法”,由于无法提供构成劳动关系的所谓法定证据,就不被保护。这事多的不可胜数,也不见有关司法机构出个对劳动者网开一面的司法解释。最近外卖小哥猝死之事就是又一典型,明明给资本家干了活,结果按劳动法就不构成劳动关系。要不是舆论干预,几乎是白死。再如在涉及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长度的所谓“996”问题上,各大官家媒体居然能依据“劳动法”证明“996”不违法!这种亲疏之别不是很清楚吗?

  其四、中共党章已明确阐明中共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为中共增加了明显的全民色彩,因为中国人民就是全体人民之意。在全民中出现明显阶级分化的社会结构下,说党是全民的先锋队等于说是所有阶级的先锋队,因为所有阶级都属于中国人民的范畴。那么工人阶级先锋队之说在逻辑上似乎就包括在中国人民先锋队之中。这里有一个重要之点亟需关注:政治范畴的先锋队必是实现目标的带头者引领者之意,中共党纲的最终目标仍是共产主义,中国资产阶级的政治取向显然与此相悖,那中共如何也是这个阶级的先锋队?如果说不是他们的先锋队,全体人民的先锋队之说又是何意?这在所谓中华民族先锋队之说上也是同样道理,抗战时期中共的外围组织之一就是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这个组织名称就表明其目标:民族解放。现在民族意义上的目标,中共明确为“民族复兴”,如果承认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民族复兴。那么以获取剩余价值为其生命之源的资产阶级能从根本上认同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吗?如果不认同,资产阶级能成为以社会主义成就民族复兴目标的追随者吗?这些疑问在中共党章中显然都不是问题,因为现行党章规定,除了劳动者外,其他社会阶层亦可成为中共党员。而资产阶级的正式官称就是所谓新社会阶层,显然这一条基本是为他们量身定制的。这表明中共已经将资产阶级亦可具有党员身份规制化。在此还要指出一个重要事实:党员身份的资本家具有不容忽视的经济力量,其在党内的受重视程度远非其他党员可比,更非基层劳动者党员可比。尽管存在所有党员权利平等的规定,但他们在党内对中共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选择有着与其人数远不成比例的影响力。

  以上几点证明,新兴资产阶级已是中共的重要阶级基础之一,所谓“自己人”也正是基于这一点。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判断,不是一个价值评判。价值评判涉及的是应该与否的问题,并往往带有批判性,这过于敏感不便讨论。但是一个重要之点必须明确:新兴资产阶级的阶级地位决定了他们绝不是基层劳动群众的自己人。在雇佣劳动关系成为社会基本劳动关系的背景下,双方只能是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工作场所还存在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目前中国据主流地位的经济学与西方毫无二致,因此主流话语是一致否定剥削的,属于官方马克思主义的中特理论则对此避而不谈。但是劳资双方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可能长期靠引入西学来抹杀或长期回避。资本的本性是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贪欲,资本主义历史证明这种贪欲在不受到遏制的情况下,会迅速激化阶级矛盾,引发激烈的阶级对抗。成熟的西方资产阶级统治者接受了这一历史教训,他们一方面继续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否定剥削的精神灌输,从思想上迷惑雇佣劳动者,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缓和阶级冲突的政策实施,这显然取得的了效果。但是西方资产阶级统治者不管是进行否定剥削的精神灌输,还是实施缓和阶级冲突的各种政策,都是基于资产阶级和雇佣劳动阶级是对立性阶级的明确认知。这是一种出于阶级本能的认知,因此资产阶级统治者绝不会真正将雇佣劳动者当做“自己人”。与此不同的是,目前中共将雇佣劳动阶级和资产阶级都作为阶级基础意义上的自己人,而这两个阶级本质上又是对立的阶级关系。这样中共作为执政党必然会面临一系列重大课题:譬如在经济关系层面如何调处两大阶级的阶级关系,避免走向阶级冲突;在社会政治架构上如何避免雇佣劳动阶级的地位进一步弱化;在重大社会事务尤其是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事务上,如何使雇佣劳动阶级拥有真正有意义的话语权,而不仅仅是发牢骚的权利;随着资产阶级经济力量进一步强化,如何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避免其影响力跨越边界。如果这类课题解决不好,甚而根本认识不到这些课题的存在或否定其存在,都可能产生颠覆性的结果。

  中共将自己的理论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在这一理论框架下构建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理论和实践的最关键之点就是“特色”,所谓“特色”显然不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些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一致之点,否则难称“特色”。个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最大特色就是:承认私有经济和资产阶级存在的合法性,建立一个允许私有经济和资产阶级强势存在,而又保持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和导向的社会。所谓资本家阶级是“自己人”之说,只是这一“特色”中的一抹色彩而已。在国际共运的经典理论和历史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是前所未有的,它会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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