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名打工姐妹的生命换来的劳动法,如今正在被疯狂修改(作者:vietcom50)
新工号51编者按:27年前的今天——1993年11月19日,深圳市葵涌镇一家玩具厂电线短路,保险丝太粗而没有及时熔断,火星引燃了厂房,87名女工葬身火海……这家玩具厂,五个多月前刚刚用贿赂的手段蒙混过了消防检查。女工的死,换来了1994年7月5日《劳动法》的颁布实施。
27年过去了,工人依然在被资本剥削着,在流水线、化工厂、建筑工地、送外卖的道路上承受各种风险。那部无数工人的血泪换来的法律,里面的条款大多是空文,对工人权益的保障极少。可即便是这样一部法律,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还觉得“对工人的保护过多,对企业的保护太少“。今年疫情以来,经济形势严重下滑,资产阶级就更是加紧了对劳动法的修改:华为奋斗者协议被合法化、深圳大力推行灵活用工。
今天,51转载一位工友写的文章,这位工友的母亲当时干活的厂子和致丽玩具厂仅隔着一条河。血腥和痛苦的回忆,让51感到悲痛,同时,51还在想,我们要怎么做,才能不让工人兄弟姐妹的血白白流掉呢?
87个女工的性命,换取一部没人执行的《劳动法》,这本身就是一个悲剧!
1993年的今天,深圳市葵冲的一家玩具厂——致丽玩具厂发生了一场大火,烧死了87名女工。这场大火,烧出了改革开放血淋淋的一面,烧出了许多的家庭悲剧,烧出了《劳动法》。
那年,我八岁,在重庆的一个小山村,上小学二年级。尽管交通和通讯都不方便,但是在两个月之后,我就知道了这场大火。
母亲眼中的致丽大火
93年的一天,放学回家,还没进家门口,奶奶告诉我,“你妈妈回来了”。我有些不在意,随口说了句——“狗屁!”
然后,妈妈出现在门口,笑着对我说:“狗屁?哪来的狗屁?”
我有些惊讶,看着两年多没见的妈妈,满满的亲切,似乎又有些陌生。浓浓的思念之情被时间冲淡之后,突然之间变得有些迟钝,一时间忘了该要说些什么。
妈妈给我带了玩具,是从她上班的厂里“取”出来的,妈妈给我讲她在外边的经历,坐一个星期的长途汽车,友善的老板是当地的地头蛇,从厂里偷玩具并不可耻,跟抓三无人员的警察捉迷藏,去农民地里偷菜偷吃甘蔗,灯红酒绿的歌舞厅,随处可见的抢劫,死个人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我听得很出神,甚至有些向往,因为年龄太小的原因,我还感受不到故事里面的悲哀。妈妈讲的故事里面,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场大火。
妈妈说:“大火的前几天,就有不详的预兆,山上的老鸹(乌鸦)飞到附近,成群的,成天的叫,听着只觉得背心发凉。大火之后,老鸹的叫声就停了。”
大火之后的废墟
妈妈还说:“深圳的房子好像跟我们家的房子不一样,一点就着,那个厂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烧起来了,房子就像塑料一样,卷到一起融化了。那个厂跟我们厂很近,就隔了一条河。好多女的,跑不出来,因为窗户用钢条封起来了,就只能往楼顶跑,没办法从上面跳下来,基本上都摔死了。”我当时感觉有些不真实,似乎只有电视里才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里面有一个人是我朋友的妹妹,也在里面被烧死了。还有几姊妹都在那个厂的,一起被烧死了,烧死的时候几个人都紧紧抱在一起。烧完之后,好多人都被烧成了碳,一车一车的拉走了……”
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这只是个故事。可是,对妈妈而言,这是血腥的、痛苦的、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记忆。
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妈妈脸上毫无表情,只是不足的摇头。最后,妈妈说:
这辈子再也不去广东了,那不是人呆的地方!
劳工的惨况,社会的悲哀!
长大之后,我才知道,这不是故事,而是残忍的现实,工人面对的就是这样的现实,大火也不止那一场。
知情人士告诉我:致丽大火烧死了87个女工,其中五十多人是忠县人,剩下的大多数是河南人。
我非常震惊,因为我就是忠县人。也难怪妈妈说,烧死的人里面他有认识的。
我一方面感觉到悲哀,那么多女工,才20多岁,和我一个县城,甚至还有人和我是同一个镇的,就这么被活活烧死了,然而,我们大多数人却并不知道有这回事。另一方面,我有些庆幸,幸好妈妈没有进这个致丽玩具厂。
然而,大火只是偶然的因素,有些必然的东西,妈妈经历的和致丽玩具厂的女工并没有什么不同——她们都是在深圳打工,一方面被资本过度压榨,另一方面被当地政府和社会排斥,处于一种没有权利,害怕黑社会,但更害怕警察的状态。
妈妈说:“每天晚上,都不敢睡觉太沉。只要有警车的鸣笛,必须马上往外跑,跑到山上,跑到坟堆里藏起来,因为他们是来查暂住证的。每次都是边跑边穿衣服,有的时候,要在坟堆里藏大半夜,被蚊子咬得不行。”(编者注:那时,工人几乎办不到暂住证。但如果被查到没有暂住证,就会被带到收容收,需要交两三百元(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才能赎出来,否则,将被送到樟木头劳动所劳动几个月。在收容所里,被打是常有的事情,甚至有人在里面被打死。)
那时候,我不理解警察有什么好怕的,课本里不是说有困难要找警察帮忙的吗?我更不理解的是,难道妈妈不怕鬼吗?半夜藏坟堆里,我打死也不敢去的呀!
是什么东西,让妈妈害怕到如此程度呢?我想,就是这个社会吧,就是当地的政府部门吧!能够让一个普通的女工害怕到如此程度,这个社会得有多么的无耻,多么的肮脏呢?
小英的故事
后来,我得知在这场大火中,有一名幸存者叫小英,她在县城开了一家公益服务机构。那年春节,我便约见了她,她和我妈妈差不多的年龄,我便叫他小英阿姨。
我们一起吃了饭,她带我参观了她们的公益机构,聊起了当年的历史。尽管我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我仍一次次受到强烈的冲击。
小英阿姨
在那场大火中,小英阿姨也是没有跑出来的。在人推人的逃跑中,在让人窒息的浓烟中,她倒下了……幸运的是,她还有最后的一点意识。
当她意识到有人在动她时,她努力的让自己动了一下——其实只是手指动了一下,其他地方已经无法动弹了。正是这一下救了她,那时她已经被当做尸体扔上了车,准备拉走了。或许,也有一些尚能救活的女工,就那么被放弃了吧。
随后的十多年间,大多数时间她都在和医院打交道。截了肢,命保住了,但是全身被烧得没有一张完好的皮肤。
小英阿姨用手比划着,“哪里有皮肤长好了,就去医院把好的皮肤移植到身体的其他地方,就这样,一块一块的把身体的各个地方补上去,补了十年……”
小英阿姨
我听着,心里有些凉飕飕的,想想就觉得是很恐怖的场景,可是小英阿姨讲出来,却是那么的平淡,似乎没有一丝情绪的波动。可能,对于这些痛苦,她已经麻木了吧!
看起来很多的赔偿,在小英阿姨回到老家后的几年,很快都花在了治疗上。所幸,有一些香港的劳工团体和爱心人士提供资助,她才可能维持后面多年的治疗。十多年啊,小英阿姨都生活在这样的痛苦中……
所幸,后来她遇到了自己的爱人,也因为感恩,她成立了一家公益机构,有自己的工作团队,一起去做有意义的事情,这或许是唯一让人欣慰的地方吧。
小英阿姨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幸运的,比起她痛恨这个社会带给她的痛苦,她更感恩这个社会给她提供的帮助。她成立了自强服务站,为残疾人服务,也为外出打工者提供法律服务。
对于底层人来讲,谁不是这么容易满足呢?可是,我们再看看贪婪的资本,它们何曾有过反思,为了利润,它们何时满足过呢?
悲剧,离我们很远吗?
由于资本的贪婪,悲剧从未远离过我们。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高层教师楼特大火灾,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
2013年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火灾,共121人遇难,76人受伤。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导致165人死亡。
……
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火灾现场
据说,93年的致丽大火推动了《劳动法》的出台,为底层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又有谁享受到了当年《劳动法》带来的权益保护呢?如果一个法律,是为了回应一个悲剧事件造成的国际负面影响,是为了所谓的对底层老百姓的同情的,那么,谁能够保证这个法律不是跟大家开了一个玩笑呢?
中国劳工的生存条件得到些许改善,是03年,甚至主要是08年之后的事情了。
那时候,沿海打工的工人们选择用脚投票,逃离这个黑暗之地!03年春节,南方出现了用工荒。同时,工人也掀起了第一波“罢工潮”。
资本意识到,对工人过度的压榨不能再维持下去了,他们必须要严肃认真的对待工人的权益,否则,他们的利润,将会在工人的“用脚投票”和“罢工潮”中消失。
0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各地政府,至少深圳市政府,必须要严肃认真的对待了。工人的权益,从此才开始有了一些保障。
可见,改变是一个多么漫长的过程。我们不用斗争去换取改变,便只能用悲剧去换取改变,而且,用悲剧换取的同情式的改变从来就不可能是严肃认真的。
87个女工的性命,换取一部没人执行的《劳动法》,这本身就是一个最大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