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新闻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是冠脉支架价格的下降幅度,从1.3万元直降至700元左右,人们在为价格下降高兴的同时,也不免心生疑窦:为什么这一救命器械存在这么大的暴利空间?甚至被人们称之为暴利堪比贩毒。
据说,一个国产的心脏支架,出厂价不过3000元,用到了患者身上便成了2.7万;一个进口的心脏支架,到岸价不过6000元,用到了患者身上便成了3.8万。
这是什么样的经济法则在起作用?
1953年7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主席讲到了过渡时期的诸多问题,对于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他这样说:
“在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支配下,适当地利用资本主义经济法则,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是受限制的。所谓资本主义经济法则,就是剥削剩余价值,说穿了,就是唯利是图,这一条已经受到了限制。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发展生产,保障需要,这是主要的、基本的,是起领导作用的经济法则。但资本主义经济法则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存在,法则当然存在,不能消灭;事物受了限制,法则也受限制。”
很显然,冠脉支架长期的暴利存在,它执行的是一条唯利是图的经济法则,而且是一条没有受到限制的经济法则。
这与毛主席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背道而驰的。
什么是社会主义?毛主席曾有一个最通俗的认识,所谓社会主义,就是“愿意自己好也愿意别人好的主义”,为了这个通俗的主义,无数的人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建立了一个新社会、新国家,它的“新”在何处?那就是它要建立一套不同于以往的新法则,见之于经济方面,就要行社会主义经济法则。
1953年10月15日,为了开好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他对过渡时期一些路线、方法等问题作了一些讲话,谈到农业互助合作问题,他说:
“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
1954年9月13 日,毛主席审阅修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草稿)》,在说明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的巨大变化的地方,修改为:
“五年来的生活充分证明,由目前复杂的社会经济状况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社会 ,是我国应当走的唯一正确的道路。”
不搞资本主义,这是毛主席的大政方针,那就必须要找一条和执行一条社会主义的法则。
但找到这样一条经济法则并不容易。
1957年4月25日,毛主席在同保加利亚新任驻中国大使涅加尔科夫谈话时说:
“建设社会主义真不是一件容易事,让几亿人民都和平共处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建设了社会主义,丢了人民,建立了重工业,丢了人民,这是不成的。”
毛主席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重要贡献,就是认识到价值法则的存在。
1958年10月31日,他在同河北省一些地方领导谈话时,详细寻问了人民公社的发展情况,他指出“每个人民公社都要种商品作物,如果只种粮食那就不行了,那就不能发工资。山区可以种核挑、梨,可以养羊,拿到外面去交换。”他在谈话中说道:
“现在是社会主义,价值法则还是存在的。”
1958年11月10日,毛主席在郑州会议最后一次会议上,结合《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着重讲了社会主义经济法则的问题,他说:
“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要研究,这是个必然性。整个客观规律是不是就是我们这一套,是不是还要有新的增加,是不是我们会跌筋斗、垮台,我还是把这一方面考虑进去。……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时期,应当利用商品生产来团结几亿农民。我以为有了人民公社以后,商品生产、商品交换更要发展,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例如畜产品、大豆、黄麻、肠衣、果木、皮毛。现在有人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为什么怕商品生产?无非是怕资本主义。现在是国家同人民公社做生意,早已排除资本主义,怕商品生产做什么?不要怕,我看要大大发展商品生产。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
毛主席的价值法则,是与人民公社构建过程中存在的另一种倾向截然不同的,这另一种倾向就是否定价值法则,搞“共产风”,表现为“一平、二调、三收款”。
1959年2月27日,毛主席主持召开第二次郑州会议,他对这另一种倾向进行了批评:
“现在有许多人还不认识公社所有制必须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公社内,由队的小集体所有制到社的大集体所有制,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要有几年时间才能完成。他们误认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产队的生产资料、人力、产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领导机关直接支配。他们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他们在许多地方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因此,他们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银行方面,也把许多农村中的贷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调、三收款’,引起广大农民的很大恐慌。这就是我们目前同农民关系中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所谓‘共’各种‘产’,即是说,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是我们所不许可的。”
在3月1日的会议上,他说:
“现在是一平、二调、三收款。这样一来,统统违反按劳分配原则,否定价值法则,否定等价交换。价值法则、等价交换,不仅适用于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内部,也不仅实行于全民所有制的产品跟集体所有制的产品之间,而且也实际上实行于国有企业各部门之间。世界上的东西是相互交换的,大体是等价。忽然一股风,一平、二调、三收款,完全破坏经济秩序。……等价交换不要一句?没有经济法则?有多劳多得,并不等于等价交换,可以叫价值法则、等价交换。把等价交换一否定,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结果人家就恐慌。凡是不实行等价交换的,搞一平二调的,农民一定瞒产。去年十一月到今年二月,全国农村发生大恐慌,怕共产,从桌椅板凳开始,还有大炼钢铁中的献宝,什么破铜烂铁,都无代价地拿走了。放‘卫星’,今年要尽量节制,现在有什
么体育‘卫星’,有什么诗歌‘卫星’,还有什么收购‘卫星’、提款‘卫星’。现在有些同志心里还在想共产主义。”
在3月5日的会议上,他说:
“现在问题是在县和公社,特别是公社这一级,要使他们懂得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是个客观规律,违反它,要碰得头破血流。”
1959年8 月 11 日,在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全体会议上,毛主席说:
“去年一年,今年这半年,不但有正面的成绩,而且有反面的成绩,比如‘共产风’、浮夸之风吹遍全国,强迫命令,否定商品交换、等价交换、价值法则,还有比例失调,市场紧张,引起城乡各阶级紧张。这大为教育了我们的同志,学会什么叫价值法则,什么叫等价交换。这是个大学校。”
面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出现的有关社会主义经济法则问题的混乱情况,毛主席深感提高全党理论水平的重要性,他一次又一次提倡读书,他说:
“有鉴于去年许多领导同志,县、社干部,对于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还不大了解,不懂得经济发展规律,有鉴于现在工作中还有事务主义,所以应当好好读书。”
毛主席也组织了自己的学习小组,认真研读社会主义的经典读物,思考和探索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
1959年12 月 29 日,毛主席同陈伯达、胡绳、邓力群、田家英等一起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读到关于价值规律的章节,他说:
“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工具,这是好的,但是,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我们搞大跃进,就不是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来搞的,而是根据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根据我国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来搞的。如果单从价值规律的观点来看我们的大跃进,就必然得出‘得不偿失’的结论,就必然把去年大办钢铁说成是无效劳动、土钢质量低、国家补贴多、经济效果差,等等。从局部、短期看,大办钢铁好像是吃了亏,但是从整体、长远来看,这是非常值得的。因为经过大办钢铁的运动,把我国整个经济建设的局面打开了,在全国建立了很多新的钢铁基地和其他工业的基地,这样就使我们有可能大大加快建设速度。多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多为重工业创造一些积累,从长远来看,对人民是有利的。”
“赚钱不能过分,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不能够完全等价,但要相当地等价。总之,我们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当然,价格问题是我们要注意的。”
1960年2月9日,毛主席和他的学习小组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结束语》。他对这本教科书进行总结评价时说:
“书中讲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说社会主义经济不是为剥削者谋利润的经济。不能说是错误的。书里还是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为人民服务的经济。”
“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是基本矛盾,这个矛盾表现为商品的两重性。所以,马克思从商品出发,来揭露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的人与人、阶级与阶级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虽然还有两重性,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由于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社会主义商品的两重性已经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的两重性,人与人的关系已经不再被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
毛主席所探索和确立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总体而言,它是为人民服务的,保障社会需要的,不是为剥削者谋利润的;它是遵循价值法则的,是相当地等价交换的,赚钱不能过分的;它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
毛主席是按这样的经济法则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见之于医疗卫生事业,他建立了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的合作医疗和公费医疗制度,建立了为世界称道的赤脚医生制度,实现了被人称为的“中国第一次卫生保健革命”。卫生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李玲曾在一篇专访中说:“前30年中国创造了一个奇迹,因为没有哪个国家可以花那么少的钱就解决了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问题”。 美国历史学家莫里斯.迈斯纳在他的著作《毛泽东的中国与后毛泽东的中国》中说:“自从1949年后的新中国,在消灭和控制旧中国流行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方面、在建立一个过去从未有过的全国医疗系统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些成绩,无不得益于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毛主席历次关于医疗卫生的谈话中,也屡屡体现着这种社会主义法则。
1965年7月19日,毛主席对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一次谈话,他说:
“北京医院并没有彻底开放……要开放,给老百姓开放。不要怕得罪人。这样做得罪了一批人,可老百姓高兴。这批人不高兴让他们不高兴好了。做什么事总要得罪人,看得罪的是些什么人,高兴的是些什么人,老百姓高兴就行。……县卫生院认为赚钱的医疗队就好,不赚的,少赚的就不好,这难道是人民的医院?药品、医疗队不能以赚钱不赚钱来看。”
1965年8月2日,毛主席在接见卫生部领导的讲话中,反复说“药品应当降价”,“天津计划生育不要钱。看来国家出了钱,实际是划得来的。国家出点钱保护生产力是合算的。药钱拿不起也可以不拿。”
在社会主义经济法则之下,国家对药品价格一直实行控制政策,保持在很低的水平,还历次对诸如抗生素、解热镇痛药、维生素和地方病用药等关系百姓利益密切的药品进行大幅降价,降价幅度最高达95%以上,最少也在50%以上,尤其1969年的降价涉及1200多个品种,占全部经营品种70%以上。
1975年6 月 12 日,毛主席在中南海游泳池住处会见冈比亚总统贾瓦拉,说起自力更生时,他说:
“我们现在没有外债,也没有内债。”
这是毛主席留给中国人民的遗产,没有欠债,他没有给中国留下一个债务的尾巴,一个债务的负担,这恐怕只有社会主义法则下才能做到的。莫里斯.迈斯纳在书中说:
“在毛泽东时代结束时,在发展中的国家里,中国是唯一一个既无外债又无国内通货膨胀的国家。……在毛泽东时代的27年中,消费品价格平均每年上涨约0.5%。”
莫里斯.迈斯纳也写下了“新的市场政策”的一段话:
“新的市场政策,尤其是这些政策在农村实行,引起了一系列未曾想到的后果,其后果之一就是城乡的通货膨胀。尽管官方宣布的物价上涨幅度按世界标准来看是比较低的,但对于在30年来习惯于总物价稳定不变的中国人来说,通货膨胀不啻是一场极大的震动。”
毛主席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则逐步被替代,另一种经济法则成为主导法则,在这样的法则主导下,利润开始挂帅,资本卷土重来,赚钱成为第一,而毛主席的经济法则成为不懂经济的罪状被反复踩践!
在毛主席的经济法则里,会出现天价冠脉支架吗?不会。同样不会出现的还有天价住房,天价学费,天价药费,凡与天价有关的东西,都不可能出现,因为毛主席的经济法则是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是为人民服务的经济法则,是等价交换的经济法则,它是暴利和天价的死对头。
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天价的心脏支架,比如北京城天价的住房,比如高昂的医疗费,比如高昂的托儿费,再比如放开二胎了年轻人却不愿意生孩子,诸如此类,很多人也都在进行着不同的解读,这其中包括许多“专家”、“教授”之类的,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五花八门,但其实都是不解决问题的,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一种惟利是图的经济法则,它是万恶之源。什么样的法则造成什么样的经济,什么样的经济造就什么样的社会,你不从法则入手,说到底也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惟利是图的经济法则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机是很触目惊心的,而且将来一定会是很悲惨的,会加剧和激化社会的矛盾,造成不可收拾的严重后果,而毛主席的社会主义经济法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钥匙,它的缺点是会影响少数人发财致富,但它是造福大多数人的,它属于社会主义,属于一切真正的社会主义者。
要从根源上消除天价冠脉支架,以及消除其它的疑难杂症,就不能不从毛主席的社会主义法则上找方案、找出路,否则只能是“难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