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们的非法分红必须“吐”出来!

“许家印”们的非法分红必须“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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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jyk_123

  2021年9月29日,全国各大视频网站都在热传一则消息:据称在刚刚举行的恒大债权人会议上,某女债权人和许家印进行了极富有成效的战略性对话,现场气氛异常热烈!

  许家印说“我可以一无所有,但恒大财富的投资者不能一无所有!”

  女债权人:“如果这个事情你有担当的话,就个人掏出400亿出来!那几架私人飞机呢?香港的那几个豪宅呢?那么多钱,被你挥金如土!400亿拿不出来?!”

  网友精彩评论:说真话的女中豪杰!骂得酣畅淋漓,太解气了!

  那么,这位女债权人的义愤之言到底有无法律依据?许家印和恒大集团的股东及高管们该不该将已纳入私囊中的非法分红“吐”出来呢? 

  答案是必须依法“吐”出来,而且必须优先偿还债权人到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解释如下:公司是否能向股东进行盈余分配(分红),取决于公司是否盈利以及是否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有利润可分配,必须按以下法定顺序进行:(1)弥补往年亏损,(2)缴税,(3)提取法定公积金,(4)提取任意公积金,(5)股东盈余分配。

  企业盈利状态是个动态的过程,如果当年盈利但不足以弥补往年亏损的,即便当年盈利再多也不可向股东分红。即使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将分得的利润退还公司。

  恒大集团业务涉及房地产、汽车、养生谷、旅游、物业管理、体育产业等,房地产是其主营业务,恒大是一年能够卖出7000亿元以上地产的全国前三大开发商。所以房地产板块的债务危机基本上可以说是整个恒大集团的债务危机。

  恒大集团总资产超过2.3万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不到4000亿元,总负债高达1.95万亿元。2021年1-6月恒大地产业务血亏41亿,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高达2400亿元左右。恒大集团究竟是盈利还是亏损?如果亏损,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亏损的?那些分红该退还?这些都有待于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和清算。

  2018年9月到2021年6月,许家印从恒大集团现金分红高达313亿元人民币:2018年9月,每股分红1.13元人民币,许家印获得红利114.83亿元人民币;2020年1月,每股分红1.149元人民币,许家印获得红利116.76元人民币;2020年7月,每股分红0.653元人民币,许家印获得红利66.36亿元人民币;2021年6月,每股分红0.152元人民币,许家印获得红利15.45亿元人民币。

  我们再把时间跨度放长一点,2011年至2020年近十年间,许家印家族从恒大现金分红高达508亿元(见下表)。

 

  如果恒大集团的债务危机属实或者行将破产,那么许家印的这些都应当属于非法分红,必须完全退还恒大集团,偿还企业各种到期债务;同理,恒大集团其他股东和公司高管的分红也必须得“吐”出来;而且还要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失察责任。

  还有多少房地产“大鳄”已经踩踏了“三条红线”?“恒大”们的盖子该揭开了!房地产和金融领域以及政府监管部门也该来一次认认真真彻彻底底地“大扫除”了!惟其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楼市“三稳”和国民经济“六-稳-六-保”方针贯彻落实才不是镜中花、水中月,共*同*富裕才不是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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