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聚焦“花为”谈这个话题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但前天转发一段台州歌颂40年成就的新闻竟然也被判违规,要知道笔者只字未加,实在不知道能发什么了,今天先聊聊这个趣闻吧。
某人以前在电视台大秀纯正英文的视频又在微博上传开了。其实学英文、穿西装也没什么大碍的,马克思就主张学外语——因为是工作需要,但代表人物拿这个来“显摆”就不属于正当需要了,其影响是巨大的——把学英语变成一股潮流、进而变成对民族语言的矮化、对西方的膜拜,其实质是对西化(资本主义化)思潮的推波助澜。
毛主席是真正的国学大师,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其实,毛主席学习英语也是非常勤奋的。只是对于毛主席“只争朝夕”的一生,拿大把时间来学英语就显得太奢侈了。毛主席学习英语,一则是把外语当作一门工具,二则是研究语言的兴趣,三是把学习当作积极的休息,四是不断挑战自我,这种境界与某些人的“show”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毛主席早年的英语水平
毛主席是何时开始学英语的呢?有很多人认为,毛主席是晚年才开始学习的,事实上,毛主席接触英语实际上是很早的。
1910年秋,毛主席离开了偏僻封闭的韶山冲,进入湘乡县城新式学堂——东山高等小学堂。该校实行新法教育,开设了音乐、英语、图画和自然科学。所以,毛主席最早接触英语是在17岁那年。
1913年春,毛主席考入湖南第四师范学校(后并入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学校“以造就小学教员为目的”,开设的课程很多,其中就有英语,毛主席专心于哲学、史地、文学等。但当时青年毛泽东的英语成绩并不佳。这一方面是毛主席在少年时代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学习条件,另一方面,对于很早就立志救国救民的毛泽东显然还有更重要的学习内容在吸引他,我们从电视剧《恰同学少年》基本可以窥得一斑。
毛主席后来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做助理员时,还在自学英语。这期间,毛主席借了一本英文版的劳工运动小册子,说自己的英语“实在不行”,请杨开慧帮他翻译。1920年6月7日,毛主席给老师黎锦熙去信,表达了自己决心将各种学说研究一番的迫切愿望,信中说:“外国语真是一张门户,不可不将他打通,现在每天读一点英语,要是能够有恒,总是稍有所得。”他还谈到:“我近来功课,英文,哲学,报,只这三科”,“英文最浅近读本每天念一短课”,“我外国文还在孩子时代,不能直接看书”。
由此看来,毛主席在学生时代就学过英语,而且走入社会后还在坚持自学,但一直到他27岁与杨开慧结婚之前,英语还处在初级阶段。
投身革命后,繁重的革命工作和艰难险恶的环境,使毛主席根本无法静下心来学习英语,但一有机会他就会抓紧时间重操“旧业”。由于没人辅导,他的自学计划受到了很大限制……
1939年,斯诺第二次访问延安,把一本有他亲笔签名的著作《西行漫记》(Red Star Over China)送给毛主席。毛主席当即回了一张便条,上面只有一句话:“三块肉喂你马吃”。斯诺一头雾水,在下方打了个问号。待读过一遍,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英语“Thank you very much(非常感谢)”的中文音译。斯诺禁不住被毛主席这一幽默诙谐的“创举”逗得大笑起来,并在后边再打了两个感叹号。
抗战胜利后,面对由美国撑腰、武装到牙齿的国民党部队,中国共产党没有被“威慑”住。1946年8月6日下午,毛主席在延安窑洞前半山坡平台上的一个小石桌旁,会见了美国女记者斯特朗。他谈笑风生,纵论天下。交谈中,毛主席把身子向后一仰,开怀地得出结论:“美国反动派是……”他停顿了一下,显然是在找合适的词,“纸老虎。”因为英语里没有相对应之词,翻译只好将它译成了“scarecrow(稻草人)”。毛主席让翻译停下来,要斯特朗解释“scarecrow”是什么意思。斯特朗回答说,那是用稻草扎成的人形,农民把它竖到田里来吓唬乌鸦。毛主席立即表示这样译不好,这不是他的意思。他说,纸老虎并不是吓唬乌鸦的死东西,它是用来吓唬孩子的。它看起来像一只凶猛的野兽,但实际上是纸糊的,一受潮就会发软,一阵大雨就会把它冲掉。
于是,由“纸(paper)”和“老虎(tiger)”这两个单词组合,临时造出的一个英语中没有的复合词“paper-tiger”就出现了,这实际上是硬译。“paper-tiger”后来便随着毛主席的著名论断,在全世界广泛流传了,它也成了毛主席最喜欢说的一个英语单词。
从上面的几则轶闻可以看出,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下,毛主席还在坚持自学英语,并且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能用英语书写,会使用简单的日常用语,还临时造出一个英语复合词,我们不得不佩服毛主席学英语的决心和毅力以及毛主席对语言的敏感能力和创造能力。
毛主席年逾花甲攻读英语
新中国成立之后,有了较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毛主席又重新开始学习外语。十分有意思的是,上个世纪50年代的中国与苏联友好,俄语是学校中的第一外语,而毛主席则选择了学英语。
毛主席敏锐地感到,如若不能把握“乱云飞渡”的时局,在处理国际事务中游刃有余,新政权的巩固、战后的复兴都无从谈起。于是,1954年10月,在新华社国际部工作的林克被选中,来到毛主席身边,担任国际问题秘书,并教授毛主席英语,长达12年之久。1961年初,林克被派下乡时,毛主席的护士长吴旭君和他一起读过英文,谈过“参考”。1964年元旦后,年近而立之年的英语教师章含之也给毛主席教过英语,持续了半年。毛主席还为警卫和身边工作人员办了一所业余学校,并亲自担任老师,还与他们一起学过英语。
年逾花甲的毛主席学英语,并不是从初级课本到中级课本这样循序渐进地“上课”,而是根据自己的特点,从实际出发,选择了一种独特的方法,一开始就把学习英语的重点放在了阅读政论文章和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上。他先从阅读英文版《人民中国》、《北京周报》杂志,新华社的英文新闻稿和英文参考的新闻、通讯、时事评论和政论文章入手,由浅入深,分步进行。这种学英语的方法效率并不高,“吃力不讨好”,随读随忘,但毛主席坚持不懈,锲而不舍。
在毛主席的遗物中,有他外巡时专作装书之用、充当流动图书馆的樟木书箱。但有一种书一般不装进箱子,而是放在公文包里,这就是英语书,以便随时学习。据林克回忆:“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毛主席学习英语的兴致很高,无论在哪里我总是要在公文包里带着他学习的英语材料。他善于挤时间学习,经常在刚刚起床后,饭前、饭后,游泳、登山、散步之后休息时,在开会或会见内外宾客之后或长时间紧张工作之后学习英语。在外地巡视期间,无论在火车上、轮船上、飞机上,他随时挤时间学英语。除了重要会议或生病,未曾中断。”
毛主席说话的湖南口音很重,英语单词发音不准。在湖南方言中“n”“l”不分,因而在读英语时,常常出现把“night”(夜晚)念成“light”(光亮)一类的误读。每当此时,毛主席就会像个谦恭的学生,随着林克的领读,反复练习。他不像有些人学外语,念错几次,便羞得张不开口,而始终是爽爽朗朗地大声念,坦坦然然地大声改。遇有生疏的单词或短语,他便用削得很尖的铅笔,在单词上注明音标,并在书页的空白处,用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注明每个单词和短语多种不同的字义。毛主席在《共产党宣言》和《矛盾论》英译本上,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都作了详细的注释。直到晚年,每当他重读一遍时,还会用大字、粗笔补注一次。毛主席先后学习过三遍《矛盾论》的英译本,并在封面的内页记下了三次阅读的时间。
学英语离不开词典。毛主席身边经常放着两部字典,一部英汉字典,一部汉英字典,以备随时查阅。考虑到毛主席的工作繁重,为了节省他的时间,对他未学过的单词,林克常常会事先代他查好字典,但是毛主席往往还要亲自看看字典上的音标和注解。为了学习英语的需要,自1961年到1964年,毛主席收集过各种辞典和工具书。可他都不甚满意,曾希望能出版一本好的汉英辞典。至今,毛主席在中南海的住地仍然保存着他生前用过的《世界汉英字典》和《英汉四用辞典》等辞书。
毛主席有一张广为流传的照片,后来被称作是他在“飞机上的工作照”,郭沫若还为之赋诗一首,而实际上这是毛主席在飞机上学英语的照片。林克回忆说:“那是1957年春,毛主席南下视察工作。从照片上看,桌面上有两只对放的茶杯,两份对摆的文件,显然应有两个人,那是我正与主席学英语。两份‘文件’是《人民日报》文章《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英译本。当时侯波同志来跟我打招呼,说是要为主席摄影,我便闪到了一边。拍照的那一天,是3月19日晨,从徐州飞往南京。”
毛主席从飞机起飞不久就开始学,直至飞机下滑、着陆、地面滑行,一直到停机坪停稳,他竟全然不知。机组人员不忍心去打搅他,坐在旁边,静静地等待着。半小时过去,毛主席仍旧紧锁双眉,嘴唇不出声地动着,边看边读。当地领导等在飞机下面,焦急地踱来踱去。见此情形,郭桂卿提醒道:“主席,我们已经落地了。”“嗯?落地啦?”毛主席转头看了看窗外,证实她的话是对的,才慢慢合上书,欠身站起来。“好啊,轰我走啊?”“不是我轰您呀,是下面首长都等着您啦!”郭桂卿明知道他只不过是开开玩笑,但还是迫不及待地解释了她的理由。毛主席也不接她的话茬,自顾自地继续说:“也不留我们吃饭,小郭真是小气。不留我们吃饭,我们就走吧!”
这就是毛主席,在飞机上也抓紧点滴时间,全神贯注地学习,以至达到了忘我的境界。有一次,气流不好,飞机摇晃颠簸,为了怕影响视力,郭桂卿就把书从毛主席手里“抢”了过去,可他笑了笑,不吭声,也不反抗,可当她一转身干别的事去了,他又拿了书读起来。对为什么喜欢在飞机上看书、学英语,毛主席自有理由。1958年3月,毛主席去成都开会,飞机在西安机场停留。见飞机上带了那么多书,大家恳切地请他多休息,注意身体。可毛主席却笑了笑,说:“在飞机上看书最好了。我从北京一上飞机就看到现在,一没有人给你打电话,二没有人给你送公文,三没有人找你请示汇报,在这上面看书最安静、最踏实。”当有人提到“飞机上发动机吵得厉害,汽油味也很难闻”时,毛主席说:“一看书就什么也不想了,要思考书上说些什么,所以我不呕吐,也不头昏。”
毛主席对英语的应用
毛主席曾经这样说过:“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在一些特定场合,毛主席所学的英语也派上了用场。他却常常在接见外宾的谈话中掺入几个英语单词。
1961年9月23日,毛主席会见英国陆军元帅蒙哥马利,其中谈到了接班人的问题。而在前一天,毛主席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就接班人的翻译问题进行了商谈。毛主席问英文里“继承人”是什么?熊向晖答是“successor”。毛主席叫他在一张纸上写出来。毛主席看了一会说,“success”这个字我知道,意思是“成功”,怎么加上“or”就变成“继承人”了?浦寿昌解释说,在西方,“成功”意味着有财产,而财产则存在继承问题,需要指定继承人。毛主席说:这个名词不好,我一无土地,二无房产,银行里也没有存款,继承我什么呀?“红领巾”唱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叫“接班人”好,这是无产阶级的说法。浦寿昌说:英文里没有同“接班人”意思相近的字,“接班人”翻成英文,还是“successor”,习惯上理解为继承人。毛主席说,这个元帅讲英语,不懂汉语,他是客人,就用“继承人”吧。
在现有的资料中,毛主席说英语最多的一次,是他与老朋友斯诺的最后一次见面中,而且这也是毛主席晚年与人交谈时间最长的一次,以毛主席的话来说:“总而言之,我跟你反复讲的一句话就是,35年前到现在,我们两个人的基本关系没有变。我对你不讲假话,我看你对我也是不讲假话的。”
1970年12月18日清晨,毛主席身着睡衣,膝盖上盖着一条毛毯,在中南海住处与斯诺海阔天空地谈话持续了整整5个小时,宾主谈笑风生,兴致颇高。
吃早饭时,毛主席宴请斯诺。入座后,毛主席起立与斯诺热情碰杯。斯诺用中文祝酒:“毛主席万岁!”毛主席则用英语回应:“Long live Snow(斯诺万岁)!”毛主席接着又跟坐在自己身旁作为记录和翻译的王海容、唐闻生碰杯,然后幽了斯诺一默:“我看你这个说了半天woman(妇女)解放的人就是不尊重woman,你都不跟她们碰杯……”
毛主席向斯诺介绍“wg”,谈到“四个伟大”时,毛主席准确地说出了“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的英文表达式:Great Teacher,Great Leader,Great Supreme Commander,Great Helmsman”,然后加上一句:“讨嫌!总有一天要统统去掉,只剩下一个Teacher,就是教员。因为我历来是当教员的,现在还是当教员。其他的一概辞去。”
说到个人崇拜,毛主席说:“(现在)没有什么用人名来命名的街道、城市、地方,但是他搞另外一种形式,就是标语、画像、石膏像。就是这几年搞的,红卫兵一闹、一冲,你不搞不行,你不搞啊?说你反毛,anti-Mao!”
毛主席还说:“你们的尼克松总统不是喜欢Law and order(法律和秩序)吗?他是喜欢那个law(法律),是喜欢那个order(秩序)的。我们现在的宪法要有罢工这一条,‘四大’的自由之外,还要加上罢工,这样可以整官僚主义,整官僚主义要用这一条。”
这次谈话中,毛主席一共用了20个英语单词,尤其all-around civil war(全面内战)这个词用得很地道,显示了毛主席的英语词汇功底。
1973年2月17日晚11点半,毛主席会见基辛格。谈话中,基辛格问:“主席现在正学英文吗?”毛主席予以否定:“我听外面传说我在学英文,都是谣言,我连听都不想听,我认识几个英文字母,但不懂文法。”基辛格说:“主席发明了一个英文单词。”对此毛主席爽快地承认了:“是的,我发明了一个英文词汇paper-tiger。”基辛格马上对号入座:“纸老虎。对了,那就是我们。”宾主都大笑起来。
1975年10月21日晚6点半,毛主席在书房接见了基辛格和布什。基辛格关心地询问82岁高龄的毛主席的身体状况。毛主席说:“一句话,我的身体状况不好。”然后又笑着补充说:“我是为来访者准备的一件陈列品。”他继续泰然自若地说:“我很快就要去见上帝了,我已经收到了上帝的请柬。”毛主席说完,衰老而且有些浮肿的脸上迟缓地透出一些笑意来。基辛格笑着答道:“不要急于接受。”由于不能连贯说话,毛主席便在一张纸上费力地写出几个字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我接受Doctor的命令。”Doctor在英语里有“博士”、“医生”两义,这是一个双关语。后来,布什在他的自传中说,听到世界上最大的共产党国家的领导人说出这样的话,真令人震惊,让他不得不佩服毛主席那少有的气度。
毛主席为什么学英语
在学生时代,毛主席学过英语,那是作为一门课程来学习,前后达五六年时间,可惜效果不佳,他对自己的英语成绩也始终不满意。踏入社会后,毛主席又开始自学英语。全国解放后,毛主席又怀着很大的热情重新开始学习英语。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笔者认为,毛主席学英语尤其是年逾花甲学英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斗争需要。马克思曾经说过:“外国语是人生斗争的一种武器。”毛主席学习英语同样也是为了革命工作和斗争的需要。早在学生时代,他就有了学习一门外语便于直接了解世界革命的打算。那时他读报纸、看地图,常常把各国的城市、港口、山岳、江河译成英语,既了解了时事,又熟悉了地理,还学习了英语,一举三得。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作为职业革命家的毛主席深深感到,一个革命者必须学好外语。
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毛主席一开始就把学习英语的重点放在阅读政论文章和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上。为进一步加深理解,毛主席常常用马列著作的英文版作教材,比如《哥达纲领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共产党宣言》,一方面学了英语,另一方面也学了理论,用马列主义来指导革命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在与吴旭君一起读英语时,毛主席要求她“多背点政治术语和单词”。在跟章含之学英语时,毛主席因英语教材以什么题材为主和她发生了争论。章含之坚持以文学题材为主,也有新闻、政治等内容。毛主席则主张以政治题材为主,“七分政治三分文学”。最后,毛主席对她说:“你可以告诉学校领导,再增加点政治题材,对学生将来工作有好处。”从这里可以看出,毛主席学英语,他首先是从政治角度,从革命工作需要出发的,不是为学习而学习,也不只是为了欣赏英文文学作品。有一次,在飞机上,当服务员问“毛主席,你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还要学英语?”时,毛主席毫不含糊地回答说:“这是斗争的需要啊!”
二是研究语言。毛主席曾明确地说过:“我学英语是为了研究语言,用英语同汉语来比较。”他对汉语的起源、语法、修辞都有深刻了解,常常喜欢把英语同汉语语法、修辞作比较,并提出问题进行讨论。他还曾经想学点日语,可后来由于工作实在太忙,未能如愿。他实际上想对各种语言进行比较性研究,从而发现规律性的东西。据章含之回忆,毛主席曾对英语组词规律发表评论说:“这个英语还蛮科学的。修正主义这个词从动词‘修正’来的,加上‘ist’就变人,修正主义者。这个很好记,比汉语有规律。”
1963年《毛主席诗词》出版后,外国文书籍出版局立即组织翻译出版英译本。翌年1月,毛主席应英译者的请求,对自己诗词中的一些词句,一一作了口头解释。在谈到“莫道君行早”时,毛主席说:“‘君’,指我自己,不是复数,要照单数译。”不过,由于英语与汉语的语系不同,毛主席也对英语的一词多义和变化万端而大伤脑筋。1970年毛主席在中南海会见斯诺时,曾抱怨说:“你们那个总统是president,银行行长是president,法院院长也是president,小学校长也是president,都是president,这不是就乱了吗?最近我看到美国一个组织学生闹事的宗教团体的材料,它那个组织的领导者也是president。”
三是积极休息。1959年1月,毛主席在接见巴西外宾时曾说:“学外文好,当作一种消遣,换换脑筋。”据毛主席警卫人员回忆说,有一段时间,毛主席每晚都要学习英语,背诵单词,让他休息时,他就风趣地说:“看书是用眼睛,现在是用嘴巴,这样可使两种神经交替休息嘛!”他还对曾志说过类似的话:“看一种书疲倦了,就换另一本书,调剂脑筋,也就得到了休息。”在长时间的开会、工作或会见外宾之后,毛主席常常把学英语作为一种调剂手段。
林克回忆说:毛主席有时“看书、看文件看累了,会议开累了,接见外宾累了,就让我和他读英文,一读英文,脑子就钻到单词、句子里去了,其他别的不想了,也就得到了休息。有时他睡不着觉,也把我找来读一会儿,读着读着打起鼾来了。这是一种特殊的休息,也可说是毛主席式的休息。”
1955年11月,毛主席在杭州休息时,游兴很高,接连攀登了南高峰、北高峰、玉皇顶、莫干山等处。在攀登途中,他常要停下来略作歇息,这时往往就学习一会英语。在国内巡视工作期间,毛主席也会随时挤出时间学英语。1957年3月17日至20日,他先后在天津、济南、南京和上海的上千人干部大会上作报告,讲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当时工作很紧张,但在旅行途中,他仍以学习英语为乐趣。1960年5月6日至10日,他在郑州连续会见非洲12国、拉丁美洲8国等4批外宾后,多次用学英语作为休息。
四是挑战自我。毛主席的护士长吴旭君曾说:“主席酷爱读书是大家都知道的,主席读书的面也特别宽,为了能够读懂马列的一些原著,他还给自己提出了很高的挑战,那就是学习英语。”的确如此,毛主席1954年下决心学英语时,面临着三大困难:年纪大,基础差,工作忙,但他知难而进。
无论是见到毛主席的外国人,还是身边工作人员,都有一个共同感觉:毛主席性格中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强烈的挑战意识。我国上世纪70年代出版的英汉小词典,扉页上都印着这样一条毛主席语录:“为什么语言要学呢?因为语言这东西,不是随便可以学好的,非下苦功不可。”对此,有很多人不理解,觉得此话逻辑不通,难道“不好学”就一定要学吗?但对于毛主席而言,“不是随便可以学好”、“非下苦功不可”本身就是学习语言的理由,因为这是一种自我挑战。
1976年元旦前夜,毛主席在书房里会见了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女儿朱莉及其丈夫戴维,并与他们进行了寓意深刻的“跨午夜”谈话。朱莉把父亲的亲笔信交给毛主席,翻译唐闻生立刻将它翻译给他听。毛主席非常认真地听着尼克松的来信,高兴地说:“欢迎尼克松先生来中国。”他还从唐闻生手中拿过那封信,用英语“清楚而准确”地读出了信上方标明的日期:“December 23,1975(1975年12月23日)”。朱莉感到惊异,她后来回忆说:“毛主席的这个举动很有力地向我们说明,虽然他身体欠佳,但是这丝毫不使他的敏捷的思想受到影响。”
这两位美国年轻人注意到,他们面前这位82岁的老人尽管已被疾病折磨得筋疲力尽,“斗争”的话题却使他又“像青年人那样兴奋起来”,“他的头脑甚至比中国的年轻一辈更充满活力,更渴望斗争”。毛主席说:“我们这里有阶级斗争,class struggle!”“八亿人口,不斗行吗?!”“class struggle”这两个英文单词,既反映了毛主席最后的英语水平,也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毛主席的一生。
本文主要内容摘自《党史纵览》,资料作者:李光荣 李娜(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