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收红包”与丢饭碗挂钩,才能“重典”治乱。
9月30日,“汕头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主任黄斌将中秋收礼清单转发至单位微信群”一事迅速在网络发酵。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医院已内部下发处罚通知,给予黄斌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据了解,这手写清单上写明“中秋收入”,送礼人姓名及礼物明细均详细记录,礼物包括月饼、茶叶、酒水、海参、雪茄、纸币等,初步统计,现金收入不低于38000元,各式礼品价格不菲,送礼人数在30人以上。很显然,此清单是“收礼备忘录”,而“中秋收入”中仅现金收入就不低于38000元,令人瞠目。
虽然涉事医生已受到处罚,但这能否遏制医生收礼之风,值得追问。
一则,若不是该医生一时大意“手滑”,“清单”定不会轻易泄露;二则,医务人员收“红包”是收礼人与送礼人的胆大妄为,仅处理收礼人,力度不够;三则,产生腐败是因医院对医务人员管理不严。
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就该下狠手。《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值得肯定——查实收受“红包”2次以上的,或累计收受红包金额(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由所在单位视情形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记入黑名单2年。将“收红包”与丢饭碗挂钩,或许才能产生真正威慑力。因为,唯“重典”可治乱。杨玉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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