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定义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但要做到“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怎样保证做到“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国”还是要靠“依法治国”之外的东西。即便制定出的法是完备的善法,也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做实现“依法治国”。实现“依法治国”的功夫应该在“依法治国”之外。所以,“依法治国”方法本身不是关键。只谈“依法治国”而不对其他方面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比如,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也不能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比,以德治国是关键,其内容也更加生动和丰富。“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一个自然结果,从属于以德治国 。这么多年的“依法治国”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其内涵是变化的。
附:
以德治国,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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