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被查 曾参与薄熙来周永康等案审判

最高法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被查 曾参与薄熙来周永康等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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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董鑫 余辉

重磅!

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沈德咏是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在本月初,他还出席了全国两会。

在沈德咏落马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提到,坚决彻底肃清沈德咏流毒影响。

今年出席全国两会期间提交提案

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今年68岁,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沈德咏是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

1983年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毕业后,沈德咏在江西省委工作,担任过江西省委政法委干部、调研室副主任。

1988年,他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副院长等职。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了9年之后,1997年,沈德咏调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

1998年,沈德咏离开江西进京任职,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他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副院长,并于2001年被授予二级大法官,成为中国首批大法官之一。

自2006年7月5日开始,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反映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

2006年11月,沈德咏任上海市纪委书记兼专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查处此案。

据《南方周末》报道,2007年春节,上任之初的沈德咏在上海纪委联欢晚会上即兴演唱了一首《敢问路在何方》,其间伴奏早停,但他坚持唱完。

在陈良宇案判决生效后,在上海任职17个月后,沈德咏于2008年重回最高法,出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3月,沈德咏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目前仍是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政知君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出席相关会议,并多次接受媒体采访。

3月6日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全国政协委员在驻地召开学习座谈会,沈德咏作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参加并发言。

3月7日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驻地召开分党组第四十五次会议,沈德咏作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分党组书记主持会议。

据《人民政协报》3月14日报道,沈德咏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呼吁加快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示范法。

提前退休,自称“问心无愧”

沈德咏被免职是在2018年,当时他64岁。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免去沈德咏的职务。彼时,距离沈德咏到龄退休还有不到1年时间。

当时,最高法曾发文称,沈德咏是“我国首批大法官中最后一位离开法官岗位的”。

在沈德咏被免职后不久,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上,曾收到沈德咏的一封告别书。

在离职告别书中,沈德咏写道,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他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是“根据他的诚恳请求”。

在告别书中,他还回顾了自己在最高法工作的情况。

他自称,在最高法前后20年,他“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真实地触摸到了工作与事业的关联、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庙堂与江湖的异同。”

他还写道,“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在2014年3月,时满60岁的沈德咏还曾撰写了一篇带有自传色彩的小文《身为法律人 ——六十周岁述怀》。

当时,他将自己的法律职业生涯归纳为一句话:“没有说过多少违心的话,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情,办了一些有意义的案件,三十余年初衷不改,此生已无遗憾。”

如今再看这篇文章,颇为讽刺。

曾参与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案审判

政知君注意到,在沈德咏之前,最高法还曾落马了一个“老虎”。

2015年7月12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被查。公开资料显示,奚晓明1982年1月毕业后就到了最高法工作,2004年6月至2015年8月成为最高法副院长。

在奚晓明落马之前,2015年5月12日,最高法正式宣布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由时任最高法副院长的奚晓明担任。

奚晓明落马之后,“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的身份改由时任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接任。

2017年2月,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一审被判无期。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和工作中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认可其亲属收受以及本人直接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

在最高法工作期间,2018年1月,沈德咏还曾在《人民日报》刊文,其中提到了“反腐”。

在文章中他写道,“司法机关要积极投身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深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以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完善反腐败追逃追赃机制等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通过深刻的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的社会革命,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018年,《中国新闻周刊》曾刊文称,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审判时,沈德咏都在一线,亲自指挥。

最高法:坚决彻底肃清沈德咏流毒影响

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党组成员一致认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沈德咏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会议提到,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危害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坚决彻底肃清沈德咏流毒影响。

会议还提到:

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教育引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严格家教家风,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人,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严惩司法领域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毫不松懈严惩以案谋私、徇私枉法、充当诉讼掮客等违法犯罪行为,紧盯法院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人员等“关键少数”,紧盯审判执行权运行关键环节,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坚决把害群之马清除出法院队伍,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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