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青彬代表:建议开车看手机超6秒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202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张青彬提出,目前驾驶机动车看手机“盲驾”尚未列入行政法规,因此建议就此问题开展立法研究,按照“6秒公理”,如果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持续操控或者看手机超过6秒的,一律视为“盲驾”。明确“盲驾”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比酒驾更严格的处罚。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张青彬。图源:广州日报)
盲驾是指在驾驶中玩弄手机和手持终端造成一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没有将“盲驾”的有关表述列入。
张青彬认为,当驾驶员低头看手机时,车辆实际上处于无人驾驶的状态,潜在的危险性非常大。“‘盲驾’必须引起社会、特别是交通安全部门的高度重视。”张青彬说道。
张青彬建议有关部门能够以典型案例为基础进行统计调查,研究重大交通事故中“盲驾”的比例,摸清底数。另外,有关部门还可以专门组织力量从社会学、法学、运动学等多角度、多方面开展研究。
针对“盲驾”行为的立法方面,张青彬建议参照“醉驾”入法,为严格查处“盲驾”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如何对“盲驾”行为进行取证?张青彬建议可以通过驾驶员或其同乘人的口供、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等途径获取。
除此之外,张青彬还建议公安部、交管部等有关部门尽快开展严厉查处“盲驾”行为的专项行动并修改、完善相关的规章。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中新社、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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