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评论:一句“草包”被行拘,权力不容滥用

中纪委评论:一句“草包”被行拘,权力不容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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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纪委评论:一句“草包”被行拘,权力不容滥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27日消息,贵州的任女士因对物业管理有意见,在小区业主微信群聊中称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从贵阳跨市铐走并行拘3日。1月26日,毕节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依法撤销对该女子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当地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此前,“草包支书”事件持续引发网络热议。面对任女士所提“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质疑,社区支书刘某用“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予以回应,草率且不负责任,而群众一句“草包支书”则直接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情绪。“草包”一词可能略显过激,但无论如何不能以一句骂声、吐槽就报警抓人,社区支书的做法体现的是敷衍应付的工作方式和盛气凌人的蛮横作风。

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公安机关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作出处罚,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然而,能否将“微信群聊中称‘草包支书’”定义为公然侮辱,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毕节警方显然欠缺妥善考量,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直接关系到后续跨市抓人、拘留等行为。在26日毕节警方发布的通报中称,涉事派出所采取的异地传唤程序经审查被认定为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支书刘某的前夫赵某系毕节市七星关分局民警。这里面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纪违法问题,也需要深入调查。不论调查结果如何,身为执法部门,就应该带头守法、秉公执法,决不能在调查处理中掺杂个人私情,更不能因滥用权力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从近期大连的“王主任”到济源“掌掴书记”,再到如今毕节“草包支书”,每一个事件都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这同时提醒着广大党员干部,用权莫任性,“官威”耍不得。只有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纪法,依规依纪依法用权,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理解。

(原题为《一句“草包”被行拘 权力不容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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