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中文名:商品经济 | 英文名:Commodity Economy |
类型:小商品经济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 相关作用:历史进步 | |
最早产生于:第二次社会分工 |
西方简史
在原始社会,人们生活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组织里,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共同占有,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到原始社会末期逐渐出现了剩余品,于是就有了氏族(或部落)之间对剩余品的偶然交换。当发生了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时,商品交换逐渐扩大;后来发生了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从而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货币,出现了商品经济;商品生产的产生使商品交换经常化,进而产生了货币。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是在自然经济的缝隙中生长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才完全取代自然经济,成为普遍的经济形式。
世界上现存第一本经济学著作是古希腊色诺芬(Xenophon,约前430-约前355或354)的《经济论》,英语单词 “Economy”、“Economics”即源于此。该书采用苏格拉底与别人对话的形式,讨论如何管理奴隶主家庭农场,堪称“古代微观经济学”。他还著有《雅典的收入》,论述如何增加雅典国家收入,堪称“古代宏观经济学”。此外,柏拉图(Platon,前427-前347)所著《理想国》,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述奴隶经济制度的合理性,以及如何巩固和完善奴隶经济制度,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主张限制商业、高利贷和私有财产。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前384-前322)所著《政治论》主要论述奴隶经济制度的合理性,以及如何巩固奴隶经济制度,《伦理学》分析商品等价交换现象,认为货币使不同的商品等价。
欧洲封建社会始于公元476年,终于1640年,其间战乱、灾荒和瘟疫连绵不断,经济、文化黯然失色,人称黑暗的“中世纪”(Middle ages)。意大利神学家阿奎那(Thomas Aquienas,1225或1226-1274)著有《神学大全》,根据上帝意志论证封建农奴制度的合理性,认为上帝创造万物有高低之分,“下等人”应当受“上等人”统治。同时,提出公平价格理论、货币理论、商业理论和利息论,为商品经济的发展作了折衷和辩护,有一定历史进步意义。 1492年哥伦布(Cristoforo Colombo,约1451-1506)“发现”美洲大陆之后,国际贸易成为当时西欧主要经济增长点,催生了“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萌芽。认为:只有金银才是财富,主张促进商业发展,开展国际贸易,实行贸易管制。第一次正面肯定商业和商品经济,堪称“革命性”突破。早期重商主义主张“货币差额论”,即只出口不进口,主要代表作是1581年于英国匿名发表的《对中国同胞某些控诉的评述》。晚期重商主义主张“贸易差额论”,即少进口多出口,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孟克列钦(Antoine de Montchrétien,1575-1622,又译“蒙克莱田”,1615年发表《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首次使用“政治经济学”一词)、柯尔培尔(Jean Baptiste Colbert,1619-1683)以及英国的托马斯·孟(Thomas Mun,1571-1641,又译托马斯·曼,1621年发表《论英国与东印度公司的贸易》)。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主要产生和发展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前期,即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和取得完全胜利的时期。具体说来,这一时期大致上就是17-19世纪中期期间。该时期内,西方国家的经济在资产阶级革命的配合下,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克服重商主义经济理论和观念的缺陷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所代表的经济思想和学说与重商主义的理论学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其主要特点是主张实行经济自由主义。这意味着个人可以在摆脱封建经济制度残余和重商主义那样的国家干预情况下,实行自由经营;政府应当在保证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对经济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让市场机制自动地调节经济,配置资源。
英国经济学家配第基于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的实际,提出了不同于重商主义的观点:
(1)财富是物质产品,劳动是财富的源泉;
(2)市场自动调节比人为地调节更能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即“看不见的手原理”(Principle of invisible hand),据此主张自由放任政策。 法国的“重农学派”(Physiocrats)主要代表人物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1758年发表《经济表》,反对重商主义,主张自由贸易。但由于法国小农经济比重较大,工业发展相对落后,因此认为只有农业才是社会财富的源泉,货币只是流通手段;工业只是对农产品进行加工,是农业的附属物;对外贸易只是一种等价交换,都不能增加社会财富。1830年代以后,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分化为两支,即马克思(Karl Marx, 1818-1883)、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895)为主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lfred Marshall,1842-1924,1890年出版《经济学原理》)为主要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Neo-classical school),马克思主义者一般称之为“庸俗经济学”(Vulgar economics)。 “新古典经济学”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辩护”,认为:市场完美有效,能够自动实现资源最佳配置,奠定了现代微观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框架,包括均衡价格理论、消费者行为理论、厂商理论、分配理论等。
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西方经济学开始出现了大的变化,即发生了“凯恩斯主义的革命”。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否定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倾向,开创了一个新的经济学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既恢复了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国家干预主义的经济思潮,使之在经济生活中重新占据了主流地位,也同时存在着原先曾经占据过主流地位但在凯恩斯主义出现后暂时退居次要地位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潮。
中国简史
中国人很早就懂得经商。原始时代,人们共同对抗自然,生产力有限,未能形成分工。不断改进的劳动工具提高了人们的生产力,生产物过盛衍生了原始的交换。这些交换先是偶然性,渐渐变得经常而刻意。中国人很早就学会经商,据《易经》所载,神农氏曾在日中设市以“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这可算是原始的市集。在远古时期,商部落就以善于交换出名,周武王灭商后,商朝的遗民为了维持生计,传说他们的祖先曾驾着牛车游走部落之间,进行交易。日子一长,便形成一个固定的职业。周人就称他们为“商人”,称他们的职业为“商业”,由此引申,出售的生产物便叫“商品”。[1]
春秋战国时期,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各地出现许多商品市场和大商人。春秋时期著名的大商人有郑国的弦高、孔子的弟子子贡和范蠡;战国时期著名的商人有魏国的白圭、吕不韦。战国时期各国铸造流通的铜币种类增多,货币的数量大,种类多,反映了商业较过去发达。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
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由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手工业的进步,特别是隋朝时开凿的贯通南北的大运河,促进了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唐代还出现了柜坊和飞钱。柜坊专营货币的存放和借贷,是中国最早的银行雏形,比欧洲地中海沿岸出现金融机构要早六七百年。飞钱类似于后世的汇票。柜坊和飞钱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它们的出现又促进了商业的便利与发展。[1]
宋元商业的繁荣,商业要繁荣,政府就必须放松对市场的严格控制。两宋时期商业的繁荣,就是建立在从唐代后期起,市坊严格分开的制度被打破,以及不再限制商品交易的时间基础上的。两宋时期的商业繁荣是全方位的,不仅商品的种类繁多,而且国内贸易、边境贸易和对外贸易都很繁华。商业的繁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
元代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促进了商业的继续繁荣。两宋商业空前繁荣,商业环境相对宽松,概括而言:首先,北宋建立以后社会经济得以正常发展,农业、手工业的高度发展,为商业的兴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其次,政府逐渐放松对商品交易的限制。从唐代后期起,市坊严格分开的制度逐渐被打破,到宋代,店铺已可随处开设,买卖时间也一改日中为市的限制,早晚都可经营。第三,宋代市场上虽然仍然使用金属货币,但在北宋时,四川益州的富商开始发行纸币“交子”,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纸币的发行使用便利了商业活动的进行,促进了商业的繁荣。第四,两宋时水陆交通便利,特别是海上丝绸之路畅通,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1]
元代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重新疏浚了大运河,疏浚后的大运河从杭州直达大都;开辟了海运,海运从长江口的刘家港出发,经黄海、渤海抵达直沽(天津);元政府还在各地遍设驿站,横跨欧亚的陆上丝绸之路也重新繁荣起来,这些都促使元代商业继续繁荣。元代的大都是政治文化中心,也是繁华的国际商业大都会。从东欧、中亚,从非洲海岸,从日本、朝鲜,从南洋各地,都有商队来到大都。城内各种集市三十多处,居民不下十万户。[1]
明清时期。政府对商人征收沉重的商税,并施行种种压制政策,相比于宋元,有明显的退步。这需要补充一定的资料,加以说明。明清时期,政府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对民营商业征税不仅税率高,税目繁多而且关卡林立。明清政府还继承了专卖专营的传统,限制了民营商业的经营范围,从而阻碍了工商业发展。[1]
明清城镇商业依然呈现繁荣景象。棉花、茶叶、甘蔗、染料等农副产品大量进入市场成为商品,体现了小农经济与市场的联系日益密切,农产品商品化得到了发展;城镇经济空前地繁荣和发展,许多大城市和农村市场都很繁华。只有这样才能使区域间长途贩运贸易发展迅速。其次,随着商业的繁荣,商人的情况发生了新变化,明清时期出现了地域性的商人群体,叫做“商帮”,其中,人数最多、实力最强的是徽商和晋商。[1]
在中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经济是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的。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促进了社会分工和扩大和交换的发展,形成了一支专门从事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工商业阶层。他们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立足于社会历史舞台。他们所从事的生产和经营,构成了新型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
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一般条件有两个:一是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物质利益主体所有。
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前提,是一切商品生产的一般基础。在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曾有过的三次社会大分工,使生产具有单一性,生产的单一性与需求的多样性发生了矛盾,为了解决矛盾,互通有无成为必要。但社会分工并不能决定相互交换的产品必须采取商品形式,因而也不能决定商品经济的存在。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决定性条件,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物质利益主体所有。这个决定性条件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家庭和私有制的出现而产生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从事不同产品生产的不同财产权利主体,为了维护各自的经济利益,在互通有无时,惟一能够接受的方式,就是等价交换,这样,产品便表现为商品,产生了商品交换。
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两个基本条件是同社会生产力相联系而产生和发展的,最终也将会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而归于自行消亡。所以,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水平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最终经济原因。[3]
商品经济作为自然经济的对应物,具有与自然经济不同的特征:
第一,商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和消费资料的全部或大部分都要通过市场交换来获得,商品生产者以追求价值为目的,并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
第二,商品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商品经济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强调生产过程中的分工与协作,人与人之间、商品生产者之间以及生产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日益紧密,范围也日益扩大。
第三,商品经济是开拓进取型经济。商品生产者为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并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必然竞相改进技术或采取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追求经济利益的内在动力和市场竞争的外在压力,不断激发着商品生产者的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
第四,商品经济以扩大再生产为特征。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更多的价值实现和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必然不断增加投入、改进技术和改善经营管理,从而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3]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构成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贯穿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始终,决定着商品经济的各种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趋势。首先,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其发展过程。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交换体现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商品经济的交换本质正是由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每个生产者的劳动本身是私人劳动,而私人劳动要转化为社会劳动,就必须用自己的产品去同别人的产品相交换,在这里,交换是解决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矛盾的唯一途径。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其他一切矛盾的基础。在私有制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是由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决定的。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是不能直接进行量的比较的,只有将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也就是从具体劳动中抽象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能进行量的比较。具体劳动能否还原为抽象劳动,在根本上取决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能否实现统一。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如果与社会的需求不相适应,这个私人劳动就不被承认为社会劳动,它作为具体劳动的有用性质也就不被社会所承认,因而不能还原为抽象劳动,这意味着商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解决。反过来,如果私人劳动生产的产品为社会所接受,则这种私人劳动就被承认并转化为社会劳动,它作为具体劳动的有用性质就被社会所承认,因而可以还原为抽象劳动,这意味着商品的价值得到了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得到了解决。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着商品生产者的命运。商品的售卖过程,是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过程,这个过程进行得是否顺利,决定着生产者的经济利益甚至命运。商品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只有卖出去,其耗费的劳动才能得到补偿,生产者才能生存和进行再生产。如果商品卖不出去,他的劳动耗费得不到补偿,再生产就难以进行了。
商品二因素
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与价值。[4]
劳动二重性
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4]
商品价值量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4]
2、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4]
3、商品价值量与劳动复杂程度的关系。[4]
商品经济产生于原始社会 末期,存在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在这一过程中,商品经济经历了简单的商品经济和发达的商品经济阶段。
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简单商品经济存在、发展的阶段。这种经济形式的生产规模较小,商品交换的范围十分有限,因此,它从未成为社会经济的支配形式,而总是伴随着和附属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态而存在。
商品经济以直接的物物交换为特征,是原始部落之间发生经济联系的形式。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阶段。它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处于从属地位的商品经济。其经济是在狭小规模的范围内以货币为交换媒介,以满足私人利益需要为目的,交换的目的是获取对自己有用的使用价值。[3]
简单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历史起点。从生产力方面看,简单商品经济造就了作为熟练工人的手工工匠,在劳动工具和生产技术上也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准备了物质条件;从生产关系方面来看,价值规律的作用造就了手工业工场和雇佣工人。
发达的商品经济主要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同时也应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它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对价值、剩余价值的追求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目的;有发达的市场体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且成为了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实践表明,在公有制建立后,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商品经济,而且,商品经济是现阶段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
从简单商品经济发展到发达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取代了自然经济而占据了主导地位,它打破了自然经济的封闭性和落后性,大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预测,人类社会将来还将进入产品经济的社会经济形式。
社会化生产的发达商品经济阶段。它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是以机器大生产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为特征的发达的商品经济。这一阶段包括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目的不仅为了交换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更为了获得更多的价值,使价值增殖。[3]
商品经济作为几个社会共同存在过的人们互相交换其活动的经济形式,既可以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尤其是在经济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取得革命胜利的社会主义国家,可能逾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建设,而决不可能逾越商品经济充分发展阶段。[3]
商品经济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的,反过来又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使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商品经济中各经济单位互相依赖、密切联系,具有开放性、竞争性的特征。各个商品生产经营者在经济交往中发展自己,在互相竞争中改进技术,促进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5]
商品经济的矛盾随着交换的发展而日益加深,商品的价值形式必须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进一步发展。
“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经济作出的一次科学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依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