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了《集体生产难以调动积极性,单干又缺少凝聚力,农民在想什么?》(今日头条:写君字)一文。
作者在文章中说:“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共同富裕,集体生产模式保证了前者,却无法满足后者?农业生产责任制并没有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只不过改变了生产方式,由集体生产变为单打独斗。无论如何,单干都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早已经被几千年历史所证明。”
单干不能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这的确已经被历史所证明。要不,大清帝国也不会被一个小小英国打开国门,沦落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亚病夫”,形成百年屈辱史。
但是,单干为什么不能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呢?
一是因为单干生产模式所形成的只是一种落后的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的分工与协作为基础的现代化的生产力已经落后了几百年。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并不就是机器大生产。马克思在谈到协作时说:“我们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佣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过程扩大了自己的规模并提供了较大的产品的时候才开始的。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就生产方式本身来说,例如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除了同一资本雇佣的工人较多而外,和行业手工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一章》,第358页,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75版本)。“如果我们进行更仔细的考察,那末首先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终生从事同一种简单操作的工人,把自己的整个身体变成这种操作的自动的片面的器官,因而他花费在这一操作上的时间,比循序地进行整个系列的操作的手工业者要少。但是构成工场手工业的机构的结合总体工人,完全是由这些片面的局部工人组成的,因此,与独立的手工业比较,在较短的时间内能生产较多的东西,或者说,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同上书第376页)。在这里,马克思进一步说明了“协作是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马克思归纳了专业化基础上的合作劳动的主要优点:从活劳动来看,协作使个人劳动取得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从死劳动看,协作可以节省生产资料。除此以外,1,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集体力,这种集体力,大大超过了许多单个个人劳动能力的总和,它使单个人无法完成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未完成的工作得以迅速完成;2,协作使许多人劳动,由于竞争心和精神振奋,提高了每个人的工作效率;3,协作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和多面性,适应了生产过程整体性的需要,缩短了生产时间;4,协作可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紧迫的任务;5,协作可以在很大空间内同时进行劳动,可以适应大型工程的需要并节约生产费用等等。协作基础上形成的集体形式的生产力,或者说现代生产力,打破了个人局限,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力,用马克思的话说,“和同样数量的单干的个人工作日总和比较起来,结合工作日可以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因而可以减少生产一定效用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同上书,第十一章)。当劳动者采用集体劳动方式,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工人的情况下,会产生比个体工人循序完成各个工序的生产方式劳动生产力。这就是集体生产优于单干生产的地方。
社会主义如果不能采用集体生产方式,就不能与资本主义站在同一生产力基础之上,这在起始点上就已经输了一筹,当然是谈不上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
在土地和生产资料实现公有制的条件下,采用集体生产方式和单干生产生产方式的第一个区别是节约了生产资料。在以前的文章中,我举过一个使用脱粒机的例子:譬如一个生产队,三十户左右的人家,一百多口人,200多亩耕地,本来生产队用一大一小两台脱粒机(四工位和两工位的各一台)就可以解决队里的脱粒问题。但是,在分户单干之后,虽然每户的责任田多的只有五、六亩地,少的是二、三亩地,那30户人家每户都要买一台脱粒机和一只马达,需要额外多出七、八百元的费用。也就是说,从生产队到分户单干的转变,立马使农民的每个家庭增加了七、八百元的生产费用。在那个粮价不到两毛钱的背景下,农民靠几亩责任田要增产多少斤粮食才能抵销这一笔开支?
我们再来看进行脱粒作业在集体生产环境下和在单干环境下的效率区别。集体生产时七、八社员相互配合、流水作业,两个人或四个人上机操作、前面有清理乱草的人,后面有添加稻棵的人,旁边有专门堆放稻草的人,一般当天收上场麦子或稻子,当天开夜工完成脱粒。第二天晒场。而分到户之后进行脱粒作业,常常是一个人要完成脱粒的多道工序,去上稻棵时,就不能上机脱粒,清理机前乱草时,只能让脱粒机空转,而且即使是两工位的脱粒机,也常常只能是一个人上机作业,无论是机械利用效率、电能的利用效率还有整个作业效率,都是不能与生产队时作业组的流水作业相比的。
在许多人看来,粮食多打了,就表明发展了生产力。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当我们说到发展生产力时,是指同样的劳动所形成的生产力的增长,或者说是同样的费用投入得到了更多的产出。从生产队到分户单干,即使粮食产量增加了,也未必就说明发展了生产力。如果投入的成本费用大幅增加而形成了增产,而投入产出能力却比过去降低了,那不叫发展生产力,而是浪费生产力。例如上述所举的例子,从生产队到分田单干,仅仅生产方式的变化导致的增加配备脱粒机械的这一项开支,就需要7、8百元的费用。如果按照0.20元一斤粮食的价格计算,那就要增产4000斤粮食的收入才能抵销800元的费用。一家三、四亩的责任田,增加4000斤的产量,按照每年增加500斤产量计算,也得要8年时间吧?
二是单干不能发挥公有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妨碍了提高老百姓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公共产品的供给。
说到人民公社,大家都说穷。特别是吃不好、吃不饱、穿不好等等。但是,为什么在人民公社那种以人力和畜力为基础的生产力水平上,两个劳动力可以养活一个七、八家之口,可以负担三、五个孩子到成家立业?
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孩子读书不用操心,生了病也不用担心看不起,即使家里劳动力不够,但队里的口粮总会有分。这是有一个公共产品的基础供给。从人民公社开始到结束,从农村没有电到通电,从没有学校到普及中小学教育,从缺医少药到医疗卫生系统的全面普及,从靠天吃饭,到排灌系统的建立等等,事实上人民公社的存在和发展,为我国农民在生产和生活条件方面的改善是根本性的。没有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农村的通电、农业生产的水利化,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的建立等等,这一系列的使农村和农业生产的根本性变化是不可想象的。
从生产队到单干的“生产方式的改变,从某种意义上说确实提高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就算是半年辛苦半年闲,吃穿用住是不成问题的。”但这里有一个必要前提,那就是因为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发展已经为我国农业生产从根本上改善了条件:这种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只是表现在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水利工程的大量开始,更重要的是教育体系的建立和普及使我国农业人口文化素质的根本转变。这才是真正的生产力发展的关键要素。如果不通电,你还是用脚踏的脱粒机脱粒,如果田地没有平整和格式化,仍然七高八低的,如果没有有效的灌排系统,一场暴雨就到处是水塘,如果没有成长起来的有文化的农业劳动力,你最有积极性,也增加不了粮食的产出?
人民公社对农民来说,它使农民得到的不只是生产队分配得到的粮食和现金,同时也包括了医疗、卫生、供销、金融、农技、农村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供给。按劳分配的分配,除了补偿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消耗之外,另外的两个部分,一个是满足劳动者的个体消费方面的收入,另一个就是满足公共需要项目的扣除。这公共需要项目的应用,既有满足扩大再生产需要的方面,又有满足公共消费和服务需要的方面。而这一方面的发展构成了农民生活提高和生产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环境。
我们看一看在生活环境方面,生产队时,一家有个三、四、五个孩子在学校读书,这是很普遍的现象。但社员并不因为孩子多就有压力,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上学的费用极低,我们这里,即使是读高中,一个学期书杂费加起来5元钱,家庭有困难的还可以减免一些。相反,在单干之后,教育市场化了,孩子上学,靠种田的农民收入有限,就供养不起了;别说三、四个孩子,即使是一个孩子,他们供起来也非常吃力。教育是这样,医疗同样如此。
我们再来看生产环境的变化。在单干之后,农民用大半年时间养的猪,卖给杀猪卖肉的得到的收入,还不如卖肉的一两天赚的钱多。因为你是单干,你没有议价能力,所以养猪人的辛苦钱,大部分进了卖猪肉的人的口袋里了。再譬如农民种的豆类去榨油,种的山芋去做粉,那加工费贵到你不敢相信。集体组织的解散,不仅导致了土地的碎片化,而且使农民成为了一盘散沙,从而也成为了市场中的韭菜,只有被人割的份。
人民公社解散之后,教育、医疗等等一步一步走向市场化,原来本来是为老百姓提供服务的公共部门变成了搜刮老百姓钱财的盈利机构。譬如过去公社的医院,在公社解散后自负盈亏,开始千方百计捞钱,其中一个办法就是把医疗费用与医生的收入挂钩。原来感冒了,配个几块钱的中成药就可以了,但现在医生为了增加个人收入,就帮你开个几十元钱的药;后来则增加到百元以上,再后来,让你打吊针,让你化个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三是单干妨碍了公有制所具有的生产资料整体性优势的发挥和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从而限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从1983年算起,分田单干至今已经有四十年了,那这分田四十年的农民生产率有什么提高吗?从苏南地区看,因为每家几亩责任田的政策几十年不变,因而农民的劳动生产力几乎没有什么提高。你一直就种那几亩地,哪来的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呢?而没有劳动生产力的提高,那农民的收入又如何提高?
田还是那几亩责任田,而粮食的价格上升有限,相反,化肥、农药、机耕费用等各种成本费用却不受限制地上涨,这就导致了种田的人,度个温饱尚可,但要想解决看病、养老、培养孩子等问题就困难了。这也是年轻人抛妻离子,外出打工的原因所在。
在1974年,还在我读初中时,学校曾经组织我们到江苏连湖农场去参观。那时农场上已经实行了机械化作业。那正好是一个麦收时节,我们进入农场时,恰好是大型联合收割机在收麦子,那机器收割宽度正好与垅宽相同,一次即收割一垅,脱粒好的麦子由收割机上的输出管输出,旁边则是垅上开行的卡车边开边接装输出的麦子,然后直接运到晒谷场上。百亩的大田块,2小时左右即收完。与农场员工交流,得知他们职工平均每年种植的田亩数达到百亩以上。那时候,我们生产队刚有手扶拖拉机。我们队里200亩左右的田,30个左右的劳动力,平均每年种植的田亩数为6、7亩地。如果人民公社不解散,从1974年开始,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公社普遍实行机械化,人均种植田亩达到百亩以上是完全有可能的:就像通电、办学校和普及医疗系统一样,在公社体制条件下,在我国已经实现工业化的条件下,为农业生产装备大型机械完成全面的机械化是完全可能的。
而农业生产的全面机械化的实现,必然会引起以下几个转变:
第一是,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需要土地需要大面积的平整,需要形成百亩田块,就需要归并自然村落,建立新的生活小区;
第二是,机械化的实行导致从事种植工作的社员大幅减少,更多的社员将会转移到副业和工业的生产上来,因此,机械化的发展必然促进农村工副业的发展;
第三是,实行农业机械化及工副业的大发展,必然使社员的收入水平有很大的提高;
第四是,农村工副业的大发展,同时也会促使公社为社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会促使农村家庭生活的社会化发展;
第五是,自然村东的归并,必然会形成以公社所在地为中心的城镇化趋势。
事实上,周家庄、南街村等那些保持集体经济的农村,确实也实现了人民公社没有实现的全面机械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真正实现了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而公有制的实现形成了生产资料整体性的特点。这种特点决定了社会主义可以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生产资料的按需分配和按效益流动。这一方面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在宏观上的优势,从而能够通过这种按需分配避免供需失衡,杜绝经济危机的发生;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客观上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公有制的实现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产权在公有制生产过程中失去了意义,从而为体现劳动所有权铺平了道路。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劳动者在经济上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提供了必要条件,只要建立相应的劳权制度,公有制企业存在和发展与公有资产保值和增殖就会处于互相依赖、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状态。在宏观上供需平衡、劳资协调发展,没有生产过剩的危机,在微观上因为劳权制度与公有制相匹配而能形成以劳动收入波动为特征的按劳分配经营机制,劳权企业比资本主义企业具有更强大的动力和适应市场的活力。这就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优越性。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概念:“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在这里,对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马克思讲得很清楚,那就是土地和生产资料必须是公共所有;其次是必须是在协作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在分工基础上的集体生产方式;第三是要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即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通过按劳分配体现劳动投入的个体所有的特点)。这三个要求是缺一不可的。社会主义既然是比资本主义更先进的社会生产方式,那它一定是建立在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而且是体现每个员工劳动所有的基础之上的。因此,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形态,除了个别适用于个体作业(例如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某些销售店、服务行业等)外,基本都应该是集体经济,都应该是社会化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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