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白”不是一个人!

“沙白”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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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她背后的东西,想吃人!

  “沙白”这个形象极为拧巴,以至于不像一个真人,更像是某些力量合力推出来的一个自由主义缝合怪。

  她的所有表达,不像是自己的临终遗言,更像是在某种力量推动下作出的“政治宣言”。

  她所有的言论归纳一下就是两点:1、虽然我不遵医嘱、不吃药、晒太阳、胡搞瞎折腾把身体搞废了,但国家得对我负责!得给我一个肾,不给就是有罪!

  2、生在这里真是不自由,不能合法嫖娼,不能合法磕药吸毒,不能器官买卖,甚至不能合法安乐死……所以要去瑞士“安乐死”。

  医生让她好好治疗、正常吃药,结果她为了美、为了瘦,只吃了十天药;医生让她少晒太阳,她反而故意去晒太阳,要“晒得像黑人一样”;医生说不能抽烟喝酒,结果她大吃大喝甚至还跑到荷兰玩花活找刺激……等到身体垮了,病情恶化了,又攻击国家不允许器官买卖、不允许非亲属之间活体器官移植。

  极度的自私自利、不负责任、把自己当做宇宙的中心,把身边所有人都当做游戏中的NPC。她甚至还指责她的表妹不肯给她捐肾……

  她抱怨国家,不像“美国那样器官买卖合法”,她认为她“这么优秀、漂亮、有钱”,理应可以“买到穷人的肾”,“这对穷人也是好事”……

  她自称是“去过40多个国家,年薪150万”的高级精英,高高在上优越无比,怨天怨地怨国家怨母亲……网友对她提出合理的治疗建议,她直接怼人骂人秀优越。

  当然,沙白事件中最无耻的是那些媒体,一个莫名其妙的魔怔人发了一堆要去瑞士“安乐死”的视频,媒体不调查、不研究、不问真假对错,一哄而上众口一词报道“一个为了自由然后去瑞士安乐死的小仙女”是图什么?到底想要引导什么价值观?让所有过的不开心、不能满足自己欲望的人都去死?

  报道这种人,对于正常的红斑狼疮病人没有任何好处,因为红斑狼疮虽然不可根治,但却可以在科学的治疗、合理的用药下大幅缓解症状,在系统、规范的治疗下,大多数患者的病情可长期处于稳定期,可以像正常人群一样工作、生活……

  “沙白”的病情恶化,完全是自己作出来的,媒体大肆报道、宣传她的生活方式、治疗态度,只会更多正常治疗的患者产生误解、消极治疗,这些媒体能承担责任吗?

  跑到瑞士去,花70万购买“安乐死”服务,本身就是个极为离谱的事情,因为瑞士安乐死根本就不合法,就在本月,就有美国女子去瑞士使用“安乐死胶囊”自杀,导致多人被捕。瑞士只是允许“协助自杀”,也就是允许医护人员把自杀的药水递给你,你自己喝下去,然后警察过来拍照,登记为符合法律的协助自杀。但是你要享受这种服务的话,前期还要注册,要接受一系列的评估,还要交“年费”。

  很多人大概还不知道,在很多所谓的“安乐死合法”国家,“安乐死”已经成为了一门赚钱的生意,因为流程复杂繁琐,求死者会被折腾数周之多,被榨干身上的每一分钱,因为“反正都要死了”,这种死法,一点都不安乐,更像是“吃绝户”。

  世界卫生组织早有原则性规定,对“自杀”的报道应当遵守如下原则:媒体应该避免详细描述自杀所采用的具体手段;不提供自杀发生的具体地点或位置信息;不要选用恐慌或过度关注的新闻标题;不包含照片、现场视频或社交媒体链接等直观材料;不将自杀报道置于显眼位置,并减少重复报道的频率;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情感共鸣或使自杀行为看似可接受的语言;不要将自杀描绘为应对困难的有效或建设性方法……在这场舆论风波中,媒体几乎都违背了!

  媒体对“沙白”赴瑞士安乐死的报道,不像是正常的新闻报道,更像是对“自杀”的鼓励,对“安乐死产业”的“营销”。

  这段时间,“自由派”的进攻颇为猛烈,从“冒犯的自由”,到“辱骂男性的自由”,到“选择性别的自由”,再到“器官买卖的自由”、“卖淫嫖娼的自由”、“安乐死的自由”。

  这套话术听着非常熟悉,翻译翻译就是“我要主宰我的身体”、“我要主宰我的死亡”……然而他们真正的意思是——我要主宰别人的身体,我也要主宰别人的生死。

  那些给沙白辩护的人应该从来没有想过——你替她争取“自由”,她却想要你的肾。

  你有人性,把她当人,她和她背后的那些东西,未必会把你人。

  她为了漂亮不遵医嘱可以理解,她放纵堕落导致病情恶化也可以理解,她花70万去瑞士寻死也可以理解,因为那都是她自己的事,别人管不住她作死;但她要穷人的肾、要求器官买卖合法、卖淫合法、吸毒合法……那就和我们每个人都相关了。

  因为她和她背后的东西,想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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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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