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有位欲知常的朋友在《经济学原理简说之三:两种主体之说》一文之后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有些不懂的地方请教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资产所有者出现,这个容易理解。但生产资料共有,和劳动所有权的出现依然有不懂之处。因为目前发展阶段,生产离不开协作式的企业化生产,生产资料或个人所有或股东所有,或公有,前两者是资本主义的产权所有,而后者在过去的实践中是主体缺失的虚拟所有,权力行使是代理人制,代理人除了可能的个人利益还兼具受托的不那么牢靠的产权的保值增值要求。按照劳权经济学原理。这部分权力理应归劳动者集体行使,而劳动者在劳动成果的分配中也仅仅应该是获得其自身及家庭所需的消费价值。那么剩余就理应留在企业作为生产资料的积累。问题是,劳动者决定消费价值与生产资料积累分配的内在机制如何?其二,生产资料要素的流动如何形成?请赐教”(欲知常,2024-4-7,《经济学原理简说之三:两种主体之说》评论)。
欲知常这段评论涉及到的问题为:
1,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什么会出现劳动所有权的要求?
2,在已有的公有制实践中为什么会出现主体缺失或虚拟所有?
3,在劳权体制下的产权与劳权的关系是怎样的?
4,在劳权体制下的企业形成的新价值量如何分配?
5,劳权体制下的企业内在的经营机制是什么?
6,劳权体制下的生产资料如何配置与流动?
本文就第二个问题进行回答:为什么在已有的公有制实践中会出现主体缺位的问题?
改革之前的公有制形式,例如国营企业,存在着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主体缺乏或虚拟所有的问题。
实际上,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虽然不存在人格化的资产者,但却存在着人格化的劳动者。本来是有“所有者”的,不存在“所有者缺位”问题。但是,如果我们观察一下具体的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就会发现,确实存在“所有者主体缺位”问题。
什么叫“所有者主体缺位”?就是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虽然存在着劳动所有者,但是,劳动者没有以生产主体的身份出现,他没有作为生产主体来管理或经营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例如,当管理者存在有明显的化公为私、损公肥私行为时,劳动者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不能有效制止;当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发生亏损或效益滑坡时,劳动者不能及时更换管理人员,修订企业制度,使企业向好的方面转化等等,类似的例子是举不胜举。这是从劳动所有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确实存在“所有者主体缺位”的问题。
改革前的工商企业模式,大多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产权制度相结合的模式,我们把它称为苏联模式。这种模式由苏联人第一个建立,然后被普及到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用苏联模式来命名是恰当的。
国家所有制,作为公有制的典型形式,它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只有劳动所有者,没有资产所有者;只存在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基本要求;是国营企业的基本特点,它所体现的是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而国营企业体制--国有国营的管理体制和国家得盈利,职工拿工资的分配体制,属于产权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从这里我们看到,国营企业体制和国营企业的所有制是处于明显的相互矛盾状态的,两者作为生产关系存在着性质上是相互对立的:
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由于消灭资产所有者,使劳动者成为唯一可能的生产主体,它要求劳动者当家作主;而产权制度是确立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它否定了劳动者的生产主体地位,这是国营企业“全民所有,全民负责,结果谁也不负责”的根源所在,也是国营企业“主体缺位”弊病的由来;
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作为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者,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相反,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的存在,员工在劳动所有方面和劳动投入方面是有差别的。因此,国营企业实际上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而必须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但是,产权制度事实上体现的是资产所有权,而否定了劳动所有权。结果是能够对国营企业负责的劳动者由于其利益要求得不到体现而处于消极应付状态,而不存在的利益要求--即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却得到了体现。这是国营企业缺乏动力和活力的根源所在。
从这里可以看出,形成公有制企业或国有企业主体缺位的原因是由于在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误用产权制度造成的。
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没有资产所有者,但有劳动所有者。从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这一基本特点出发,我们就应该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从法律上确立劳动所有者的生产主体地位,劳动者也就名正言顺地成为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的主体或“老板”,就不会发生“全民所有、全民负责,结果是谁也不负责”的弊端了。
但是,由于陷入资产所有权的误区出不来,人们不是从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出发,而是从传统的产权观念出发,建立了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明明没有资产所有者,但我们的产权学者偏偏要建立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偏偏要建立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的企业制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真正的资产所有者而必然造成“所有者主体缺位”问题,另一方面又因为产权制度事实上否定了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生产主体地位,从而排除了劳动所有者当家作主的可能性,因为劳动者不能成为生产主体而造成了“所有者主体缺位”问题。也就是说,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所有者主体缺位”的弊端是错误引用产权制度造成,产权制度不适合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的基本特点是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一系列弊病产生的总根源。
由此可见,正确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应该是用适合公有制企业基本特点的劳权制度取代产权制度,而不是用另一种产权制度取代已有的产权制度,更不是以错纠错,改变公有制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