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华|再次归谬何祚庥的修正主义谬论

董小华|再次归谬何祚庥的修正主义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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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年近百岁了,所做所为应该给后来人做一下好的表率,如果您这么大岁数的人都不光明磊落了,这让整个社会情何以堪?

  我在昆仑策发布了《揭示何祚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篡改》之后,何祚庥到我的文章评论区进行了辩解,何祚庥的这个辩解被我随后在昆仑策发布的《驳马克思主义的篡改者何祚庥》所归谬。

  然而这次何祚庥并没有像上一次那样到我的文章下的评论区里进行反驳,尽管我一再在我的文章里@何祚庥来约辩。

  然而何祚庥并没有安下心来反思自己用篡改的方式反马克思主义的行为,而是偷偷摸摸的到一位网民的帖子下留言,说了一大通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的论述,打着马克思主义者的旗号反马克思,让人看了觉得不可理喻。

  也许何祚庥自己也觉得以这些毫无理论价值的东西无法面对我吧?因此才挖空心思设法不让我看到,如果不是有心的网民发给我截图,我还真看不到何祚庥先生针对我的“高论”,然而他的高论竟然如此不堪一击,问题是出在何祚庥的理论处于“桌子底下放风筝,出手就不高。”这上面。不信请看:

  何祚庥说:

  【昆仑策研究院不够格称为什么“研究院”。这个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之一,如@董小华女士只知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里,如《资本论》加上《反杜林论》抄上一堆马克思主义的“字句”,但却食而不化!就自以为这就驳倒了@何祚庥 。其实,只要明確回答几个基本概念问题,就讨论清楚了。

  一、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不是重建私有制?个人所有难道不就是私人所有?能说个人≠私人吗???

  二、再说,已故的厉以宁教授提倡股份制,被称“厉股份”,但却被昆仑策研究员里一些人斥之为“复辟”资本主义!请问@董小华女士,妳能否具体回答一下,为什“厉股份”就不是“重建个人所有制”?

  三、再说华为,明明是按照“厉股份”的办法建立的民营经济。可是,到了@董小毕女士的笔下,就变成什么“全民所有制”或“共同所有制”了?!

  四、还可以告诉我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情。@司马南曾约请@何祚庥等一些人,包括华为的某位高级管理人员,到他家讨论过华为是否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意思是想解释为华为“性社”。当场我就问了。华为的清洁卫生由谁打扫?华为有没有雇佣一批实验员,难道大量的重复性劳动都是股权所有人操作?那位高管回答说,这些人不是股东,没有股分。我当然就说,按照“劳动价值论”,这还不是“掠夺这些人的剩余价值”???所以,必须重建个人所有制。再具体一些,要构建“新劳动价值论”。请问@董小华女士。妳能具体地回答一下这些理论上的责疑吗?】

  我对何祚庥这段文字的点评:

  何祚庥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他的已经被我归谬掉的陈词滥调,他的这种祥林嫂式的反反复复的嘟嘟囔囔,并不会推翻我对他篡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实质的定性。因为我之前归谬他的文章,白纸黑字的就摆在那里,尽管我多次在我文章里和文章评论区下@何祚庥来为自己辩解,然何祚庥却不敢应邀到我的@萌萌妈妈董小华E的空间里接受挑战,反倒鬼鬼祟祟的到这个别人微头条里@了一个与我不相干的人,不知人家烦不烦他。

  假如何祚庥真有理,他绝不会在隐瞒我如何驳斥他的情况下,还像祥林嫂那样一再反复,不厌其烦的向别人述说自己的那些肤浅的认知。何祚庥绝不敢像我一样,在逐字逐句公布他的谬论的下面,对他的每一段话进行细致的归谬。他的这种隐瞒,本身就意味着心虚胆怯,有道是理不直,气不壮。何祚庥先生只能做一些发了删,删了还想发,这种小偷小摸的勾当了。

  为了正本清源,我再一次逐字逐段的归谬一回何祚庥,希望这一次何祚庥向我看齐,再为自己辩解时,把我归谬你的全文带上。

  下面就何祚庥的质问进行归谬回复:

  一、何祚庥说: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不是重建私有制?个人所有难道不就是私人所有?能说个人≠私人吗???

  我的回复:

  马克思所言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不是重建私有制,因为你只是从字面上理解,难免陷于肤浅。

  《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是这样说明的:“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资本论》第一卷第832页

  @何祚庥院士请听好,马克思的论断是“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马克思的意思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

  可见马克思并不承认“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是真正的私有制!所以马克思才会有下一句话:“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4节中讲到未来“自由人的联合体”即社会主义社会时,也曾指出:“这里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联合体的社会总产品中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

  恩格斯也是依此为例做出消费品个人所有制的解释。

  马克思提出的在公有制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观点,曾遭到了唯心主义哲学家杜林的攻击。

  杜林说:“这种新的‘个人所有制’在马克思先生那里同时也称为‘社会所有制’⋯⋯ 马克思先生安于他那既是个人的又是社会的所有制的混沌世界,却让他的信徒们自己去解决这个深奥的辩证法之谜。”

  恩格斯反驳杜林对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攻击时指出:“处于混沌世界的不是马克思,而是杜林自己。马克思的观点是“社会所有制涉及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涉及产品,那就是涉及消费品。”

  就是说,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是体现众多劳动者个人利益的所有制。

  而分散的孤立的个人所有制是以小私有者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是体现单个人利益的所有制。

  而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的社会公有制。公有制应是每个成员个人都有一份的所有制,是人人皆有。公有制是从社会整体上着眼的,而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则是从构成整体的每一个个体着眼的。

  然而何祚庥却抛开公有制特征是“共同拥有生产资料”这个前提,片面强调消费端的“个人所有”,这种舍本求末,亏你还挂着科学家的名头,说出话来连起码的逻辑都不讲,连前题都不顾及。所以说,何祚庥所言的“马克思扛起了私有制的大旗。”和“共产主义就是私有制”之言,在马克思主义真理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二、何祚庥说:再说,已故的厉以宁教授提倡股份制,被称“厉股份”,但却被昆仑策研究员里一些人斥之为“复辟”资本主义!请问@董小华女士,妳能否具体回答一下,为什“厉股份”就不是“重建个人所有制”?

  我的归谬:

  私有制是生产资料进行个人或集体的排他性占有。厉股份当然是想建立私有制。然而这种私有制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的“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属性和原理是截然不同的,因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属性是全体人民是共同占有,所有在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和私有制是两码事?

  就拿谷歌来说,谷歌的前十大股东是:

  先锋领航集团,持股比例6.76%;

  拉里•佩奇,持股比例6.17%;

  谢尔盖•布林,持股比例5.81%;

  贝莱德基金,持股比例3.93%;

  道富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例3.24%;

  富达管理与研究公司,持股比例2.37%;

  晶洞资本,持股比例1.74%;

  普信集团,持股比例1.67%;

  挪威银行,持股比例1.02%;

  惠灵顿管理公司,持股比例0.93%。

  看到了吧?这种股权结构没有一丁点全体人民是共同占有的影子,这是地地道道的私有制。

  而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前提是共同占有,在此基础上的分配所形成个人占有,这就是公有制。

  打个比方,共产主义社会按需分配,但前提是共同占有,假设你何祚庥如果处在共产主义社会,你能把你所需要的那份拿回家去消费,就认定共产主义是私有制吗?这种小学生都清楚的道理难道你不明白?你是放着明白装糊涂吧?

  三、何祚庥说:再说华为,明明是按照“厉股份”的办法建立的民营经济。可是,到了@董小毕女士的笔下,就变成什么“全民所有制”或“共同所有制”了?!

  我的归谬:

  华为公司所实行的当然不是纯粹的共同占有的公有制。然而,华为的股权结构却是员工占大头,工会持股率接近99%。这个事实证明了任正非并不是工人生产劳动剩余价值的掠夺者。

  华为这个企业虽然是个人创建,但其分配制度却类似公有制,虽然企业分红也是按资分配,但是全体正式员工自己创造的共同价值被员工自己所享受。即工方也是资方,工资之间没有界限,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价值被自己所收获,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都是属于自己的,这体现出公平,而公有制所主打的就是公平二字。

  因此说,华为以员工为主体股权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点。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本经济规律是剩余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的内容,就是资本通过组织雇用劳动进行生产,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并不断提高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来达到获取剩余价值的目的。

  相较之下,公有制的特点是没有剥削存在,而华为的股权结构也不存在资本家的剥削。这种不是公有制胜似公有制的企业红利分配制度,是华为员工心甘情愿的昼夜加班加点赶工的力量源泉,他们自觉的为悍卫企业的生存和自己的钱袋子而战,因为他们清楚的知道,他们的收获和付出是等比例的。

  四、何祚庥说:还可以告诉我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情。@司马南 曾约请@何祚庥 等一些人,包括华为的某位高级管理人员,到他家讨论过华为是否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意思是想解释为华为“性社”。当场我就问了。华为的清洁卫生由谁打扫?华为有没有雇佣一批实验员,难道大量的重复性劳动都是股权所有人操作?那位高管回答说,这些人不是股东,没有股分。我当然就说,按照劳动价值论,这还不是“掠夺这些人的剩余价值”???所以,必须“重建个人所有制”。再具体一些,要构建“新劳动价值论”。请问@董小华女士。妳能具体地回答一下这些理论上的责疑吗?

  我的归谬:

  华为的员工有好多种,一些是技术人员,一些是市场销售人员,一些是工厂工人,还有外包的员工。

  华为的分配制度是,只要是华为的正式员工,都可拥有股份。华为发行期权,就是为了激励员工,一般进去华为工作一年,就会配置期权。

  华为的股票比较特殊,不是说你进去了华为就拥有了股票,股票是要员工自己掏钱买的,每一年华为内部都有股票的配额出来,员工自己掏钱买,或者是用TUP期权置换成股票都可以。期权将员工与公司的利益进行捆绑,如果公司发展的好,员工就会发财。反之股票跌了,那么员工的期权就没用了。

  这种员工占近99%份额的股权结构,体现出来的是公平的原则,因为“公平之下无剥削”,何祚休口中的“掠夺这些人的剩余价值”的事实是不存在的。

  而华为的非正式员工虽然没有这种分红待遇,但这也并非意味着他们被剥削了剩余价值。原因是,这部分人的收获并不和华为的生产效益挂钩,而是和他们按劳分配的工作投入成正比关系。按照劳动价值论,这还真不是“掠夺这些人的剩余价值”。

  因为价值分配首先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体现一定的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关系。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由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因为华为所实行的是类公有制的分配手段,这也表明了做为企业主的任正非没有剥夺工人剩余价值的动机,因此就不存在产生资本主义罪恶的土壤,所以华为少部分非正式员工的工资额,体现出来的必定是等价交换原则,是和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是一样的。

  后记:

  在何祚庥的评论区下,各种人渣汇聚一堂,他们貌似是在挺何祚庥,实际上是在拉低何祚庥的人格,因为他们都是通过漫骂和有论无据的呼喷乱唚来进行评论的。

  如有的喷子骂昆仑策是昆仑厕,我留言则毫不客气的指出,他那有娘生没爹教的嘴比厕所还臭。

  因为只有讲理才能讲出公信力来,从来没有看到过用漫骂和无证之罪能讲出公信力来。这种靠漫骂度日的东西只能是小人一坨。

  还有的喷子说:“攻击何院士的董小华是极左。”

  我和他说:“对不起,我反极左时,你还处在不谙世事的阶段,我现在反的是极右。问题是,我董小华的实事求是不能等同于攻击,更不等同于极左,你能指出文章的漏洞之后,再做定性不迟。而不是闭上眼睛用无证之罪的方式来说三道四。采用阴阳怪气等不正常方式的瞎呲乱冒泡,这并不能证明你是有道理的,只能证明你的人品不咋地,玩不起别玩。”

  可见,中国的主流意识如果充斥着这种人,社会环境绝对不会清明。

  要想用无证之罪定性我是极不容易的,因为我的驳论风格是光明磊落,不掖不藏,不留死角。从不像司马黑一样藏头露尾,不敢公布对方论证的全部内涵,只是用无证之罪定性别人。因为怕露馅,只能用有论点无论据的滥文来愚化糊弄他们的支持者。

  我的论辩作派是,你有多少论点和论述,我就逐段的一字我不漏的替你公布出来,并且分别进行细致的反驳,尽可能的做到无懈可击。

  这种作派是所有猥琐作者所可望而不敢及的,因为理直才能气壮,这也导致他们对我的抹黑没有公信力的支撑。

  我不会像他们那样畏刀避剑的躲避当面鼓对面锣的辩论,因为我清楚“仁者无敌”这个道理,所以我不像胡锡进那样借口什么“不想因为抨击激进的东西,陷入死缠烂打”来为自己的逃避做粉饰,我无法做到胡锡进的那种老猫肉式的“千呼万唤也不出来”的精神境界,明明自知理亏,真辩论起来必输无疑,还要把话说得冠冕堂皇,把自己装饰一番。

  希望何祚庥先生也能做到有话说在当面,而不是在自己主页里发微头条后又迅速删掉,不想给我反驳的机会。我最不喜欢的是鸡鸣狗盗之徒,所以也希望何祚庥先生不要躲躲闪闪的到别人的帖子下对我说三道四,而是有什么意见就到我的帖子下面谈。您也年近百岁了,所做所为应该给后来人做一下好的表率,如果您这么大岁数的人都不光明磊落了,这让整个社会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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