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的一点初步学习思考

对《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的一点初步学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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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似乎和我们现在的社保基金运作不同。

  最近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是涉及到千百万人的养老大事,值得关注和学习。

  不过我的学习水平不够,只是初步的。此外,既然是思考,当然也就还有疑惑,提出和大家一起学习探索。

  特别是网上有人说这是类似美国的401K计划,我觉得这是不对的,差别很大,绝不可等同。我先提出这点基本看法,以免混淆试听。

  美国的401k计划也称401K条款,401k计划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一种由雇员、雇主共同缴费建立起来的完全基金式的养老保险制度。

  401K计划是指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新增的第401条k项条款的规定,1979年得到法律认可,1981年又追加了实施规则,20世纪90年代迅速发展,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美国诸多雇主首选的社会保障计划。适用于私人盈利性公司。(来自网络百科介绍)

  首先是我们的这个个人养老金计划,在文件中总体要求的部分提出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其目的则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而美国的401K养老金计划不是政府主导的,且逐渐取代了美国传统的养老金体系——那是在工会强大的时代的保障体系,据网上介绍说,美国传统的保障体系是在这种体系下员工的所有退休金都由雇主来承担。1978年,美国私人公司41%的人员参与这种退休福利体系,2008年参与这种退休体系的私人公司人员比例下降到21%。这种退休福利对员工有利,但却加重了雇主的经济负担。这是大约自里根开始实行新自由主义以来必然要逐步淘汰的保险体系,从而走向对金融资本和私人资本让步的体系,也就是目前的401K计划了。因此,美国的这个计划是逐渐取代之前的养老保障计划,和我们的建设补充多层次养老体系不同。

  既然是多层次的养老体系,接下来就是谁参加的问题。文件指出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注意,这里说的是可以参加,而不是“必须参加”,当然就是“可以不参加”。可见,这个制度对于现在已经有社保的人来说,对于有农村合作保险的人来说是选择项,而不是必答题,你如果有保险了,完全可以不缴纳这个保险。

  当然,这就对那些既没有城镇职工保险,又没有农村合作保险,而且也没有买商业保险的人是一个弥补,补上了这个窟窿了。这点优势和作用是很明显的。

  但是问题是,有钱人早就买了商业保险,没钱人,即使月薪5000,如果一年要缴纳12000元,压力也绝不小,更何况,据北京师范大学2019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的万海远和孟凡强6月3日撰文表示,关于中国有6亿人每个月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月收入2千以下9.64亿人!根据这个调查,一年交12000,绝不是这9.64亿人可以承受的。可以说这是令人担心的。计划是好计划,问题是如何落地?

  而且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这是目前标标准,文件提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与上面的真实收入比起来,压力是相当的大,如果压力很大,难以支付,那么弥补原有养老金体系的缺口的作用就不那么明显了。这是一个极大的担心。

  然而文件最令我担心的是下面这段话,这段话是在“三,制度模式”这部分中。文件提到:“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我的水平不够,我想提出的问题是,这是不是意味着开户的个人可以拿着自己养老金账户中的钱去炒股票?买银行理财?如果是如此的话,那不就成了中国人说的“韭菜”。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想见,能有多少钱?还允许个人去买金融产品?这点我是不理解的,为什么这样要求。希望有关专家给出回答。

  也许是我看错了,或者是理解的不对?此处存疑吧。

  当然,我想一般是个人不能运营的,这么大笔资金,大多必然是由专业人士来运营,这是不用怀疑的。其实这就发生了第一个矛盾,如何处理既是机构运营,又允许个人可以去买金融产品呢?这个关系该怎么办?如果人人都自己去炒股,买理财,那么这个运营机构就无法办了,就根本难以成立了。

  其次,我还有一个担心,即文件提到的“六、个人养老金投资”,这部分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我们先来说这个“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这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让机构运营呢?还是可以自己运营自己的账户?这就又回到了自己不用机构,而亲自可以去买理财等等产品了呢?还是说参加人可以自主比如我们就买储蓄理财,或者就是买公募基金,或者我就是放在银行里吃利息,不进行任何其他投资呢?也就是在上面的那些项目上选择的自主?

  总之,参加人可以自主,必然会破坏机构的运营,这个关系怎么处理?我觉得是个难点,也是希望专家给予回答。

  关于可以投资范围,我觉得还有疑问,虽然文件提出以长期保值为主,可是如果投资银行理财,或者是公募基金,我想风险依然很大。如何才能确保是真正的安全,保值?为什么没有直接标出“国债”,或者是央企债券、股票?我对文件的表述也有疑虑。希望专家给予回答。

  最后一个思考的疑问是,这个养老金到底是谁来运营?文件“九、运营和监管”说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个人养老金发展进行宏观指导,根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上限、待遇领取、税收优惠等制定具体政策并进行运行监管,定期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这里说的很清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是宏观指导和运行监管,这当然不是两个部位亲自掌控操刀直接运营。

  这就又扯到前面的那个问题上了,如果参加人个人可以运营,我就不需要专门成立一个机构。如果成立一个机构,自然就不能让个人随意去运作自己的账户。

  可见,这里之提出两部委“运营监管”,却没有提出究竟是谁来运营?如果不提出这个谁来运营的问题,那么出了问题谁来担责任?反是投资就有风险,长期投资不等于没有风险。我们可以进一步问,如果这个养老金运营出了问题,那两个负责宏观指导的部位负什么责任?

  我感觉似乎和我们现在的社保基金运作不同。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

  这里是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的。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这就意味着个人不能运作自己社保基金的账户去买股票了。

  我觉得,依照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社保基金的运作更为合理。也更为明白。

  我想这个个人养老金的计划是不是也要有个“理事会”来专门负责运营管理呢?总之从机构设置看,不是很清楚,也许是我理解能力有限。

  此外,这个养老金计划和我们目前推出的共同富裕政策该怎么衔接?是个大问题。毕竟这里的制度是养老靠自己了。你投钱就保你,不投入就不保。这就是更深入的问题了,我也只能在这里提出问题,而不能回答问题了。

  文件链接地址:

  https://mp.weixin.qq.com/s/t3jClAT01MOKqRPS0XN3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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