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的思考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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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是穷折腾

  

  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的思考

  

  教育,是家长养育孩子最重要的负担。在当今社会,养育一个孩子一般要经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过程。根据目前的态势,这个过程的总付出,对低收入家庭或者一般工薪家庭(至少占总人口比例700%以上),压力显得特别大,被称为压在老百姓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是当今社会生不起孩子的主要因素!

  

  在一个多月前,我在重庆市一个公租房社区(这个社区居住的有3万~4万人)了解到:这里保安、保洁,每月工资1700元,物管员不到2300元,电工不到2800元,每天上班12小时,统统都是没有其它奖金、补帖和加班费,不买社保,不包吃住。可见,我国有相当多的一部分群体,收入很不乐观。如果养育成本高的话,谁敢生二孩、三孩?

  

  现在教育部已对中小学实行“双减”,理由是不允许外面办补习班,一律取缔(但私立学校还是允许)。这种做法,起初是好意,我们能够理解。但是,教育部推行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全覆盖,由各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自行确定收费还是不收费……这就自然在全国各地出现五花八门的情况:有免费的,有每学期收200元的,有每学期收300元的(江苏省教育厅对江苏中小学统一规定,我觉得做得非常好。当然,免费的更好),有每学期收500元的,有每学期收600元的,有每学期收720元的,有每学期收800元的,有每学期收820元的(我小孩的学校),……,有收超过1000元的(四川某校),……

  

  居然在义务教育的学校出现这样的现状,尤其是这样,给中小学生家长带来的经济压力比没实行义务教育时的压力大得多,还美其言“双减”!孩子掌握在学校手中,很多家长敢怒而不敢言……不得不对未来产生焦虑!

  

  再就是,学校应该与其它行业一样,每天的上学、放学时间应接近正规的上、下班时间,如以前是下午5点前后放学,而现在搞一个三、四点为放学时间……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不是为了再接着搞一个课后延时服务来收费吗?

  

  义务教育的学校,而不是市场化的收费学校,居然出现允许在全国各地出现这样的五花八门的收费。众所周知,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属绝对强势一方,家长属绝对弱势一方。在如今孩子很少并都想培养成“龙凤”心态的家长们,面对学校的收费问题,有多少人敢反对呢?有多少人敢不“自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呢?

  

  说实话,已进入高年级的同时家离学校又很近的学生(如公租房的学校,一般到学校只需要7~15分钟),一般是不需要午托(甚至不需要在学校吃午餐,学校应放手自愿)、晚托的,应充分尊重家长的意见。但学校为了赚钱,学生少不如学生多,部分参加不如全部参加,在利益面前,学校或老师利用优势、强势地位,对家长使劲忽悠、洗脑甚至要狭(其实,也用不着这么费劲),使其家长们不得“不自愿”。有的学校老师公然说:支持学校的家长(其实就是配合学校或者老师造假,或者做违背政策法律的事情),年终评优秀家长。正如有的家长说的,小孩天天在学校,“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就好比从前那个大跃进时期,上面来人调查,问:”吃不吃得饱?“,结果来调查呢,明明吃不饱,大家都回答:“吃得饱!”因为回答说”吃不饱“,过后要挨当地干部的整,害怕秋后算账……结果饿死很多人!我们的国家要吸取类似的沉痛教训啊。

  

  第七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已毫不留情地警示,我国已属于低生育率的国家,并已远远越过警戒线,也就是说人们已经生活在”不怕冒断子绝孙的风险“的地步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的人,已经不安全了,已经不允许这样下去了,应急需提高生育率!

  

  于是,5月31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迅速作出果断决策:放开三孩政策!

  

  中小学教育(就是义务教育)要像水和空气一样,只要是中国公民都应正常获得。我们的政府要有这样一个氛围:还是涉及到中小学育儿成本的问题,中小学的学生家庭无小事。所以,还是涉及义务教育学校中的收费问题,务必严肃对待。这是涉及到一个民族正常繁衍生息甚至是是涉及到国家安全、人口安全的大事!

  

  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本来就欠缺合理性,全国政协委员仰协也在两会上提出过。那么,即使收费,收多收少,就应该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即5+1模式应该收多少?5+2模式应该收多少?5+3模式应该收多少?(江苏做得很好,教育部应参照)

  

  如果不统一,就变得随心所欲。在利益面前,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甚至可以随便找一个理由,想怎么涨价就怎么涨价……风气搞坏了,育儿成本越抬越高,我们国民就只能不生二孩三孩了。说实话,很多人愿意给这个钱,本来就是冲着没打算生二孩、三孩来的。

  

  这样搞下去,不如把中小学全面推向市场化公平,免得你垄断在手中,家长们没有选择学校选择老师的余地。当然学校不能搞市场化,但更不能搞垄断收费啊!

  

  所以,如果万一要收费的话,教育部应严肃思考这件事情,起码得标准应严谨、统一。这样,下面才不敢乱来。乱来,就违法。怎么由各地自行确定呢?岂不是放烂药吗?

  

  再就是,孩子已在读高年级的(三、四年级以上的),同时家离学校很近的(从家里到学校不超过20分钟的,如公租房里的学校),已不需要家长接送的,家长们又确实不需要托管的(其实,延时服务后的放学时间,与很多家长们的下班时间还是衔接不了),不需要在学校吃午餐午托的……这个群体,数量很大,往往又是低收入群体,学校应充分放手让他们按时回家,而不是为了赚钱。

  

  可以让这些学生,按时放学回家,一边完成功课,一边学做家务(尤其是,家住农村的,放学回家要学做农活),这样,何偿不是更好地培养孩子的独立、自理等综合能力?我们的教育,大有必要提倡学生能有机会去感悟“工”、“农”、“兵”、“商”等领域的事务,充分做到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不要把这句话只停留在纸上),并不是说“现在孩子金贵(有老师就是这样在家长群里这样说的)”,天天放学后统统关在学校托管就是唯一的好办法。

  

  在网上,有一个热评,是这样说的:

  

  “为什么要课后服务?难道学生在学校呆的时间还不够长吗?早晨7:40到校,中午在学校吃饭趴课桌上午休,12点放学下午1:15就自习直到4:40放学回家,算算孩子在学校呆了多长时间,为什么有的孩子越上越呆了,文化课好的孩子不能多呆,文化课不好的孩子更不能课后服务,应该让他们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家长不能光图自己轻松让孩子上辅导班或者延长课后时间。”曾仕强教授更是谈到一个关键性问题,那就是”应该划清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界限,而不是把所有问题都推给学校教育。“

  

  以往的孩子(如我们的小时候),还是从七岁开始,即使是到学校要走超过两、三里以上的山路(放学回家还要做农活),也没有要父母接送,不是很好吗?习-近-平才15岁就离开北京的家,来到遥远的陕西省梁家河村当农民,一当就是七年。如果现在孩子在读高年级了,屁远一点路,也强制规定还要中小学的家长接送,甚至成为这个社会的”时尚“,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长大后,就真正有用些吗?说到这,我们不得不去研究一下:现在为什么啃老的大学生那么多?我们不得不引起深思和警惕!

  

  最后,我要说的是,如果不能在低收入群体(这个数量很大,至少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八十)的家庭中减少这样那样的没有多大意义的开支,我们怎么去理解教育部推出的“双减”政策?尤其是,在如今中国生育意愿普遍很低、老龄化又日趋严重、生育政策已放开3孩而需要提高生育率的大背景下,还能够增加低收入群体对孩子的“养育”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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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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