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力定义、层次和发展动因问题的综述
(《生产力研究》1997年第1期)
【按语】“我有一个搞建筑的九零后小朋友,竟然能理解什么叫干活了才有饭吃和有饭吃再干活的区别。”重新发表旧作有感于“主体意识的革命韵骨的培育”主题。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与君王卷土来?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主体安在?莫道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觉见用主客体矛盾这个工具分析,生产力就是人解决人与自然主客体矛盾的能力。具体表述则随情境而变化。一首《农民工进城》笑曰:
心里可别提多舒畅
天地是如此宽广
哪像那个臭圈那么肮脏
就如阅兵式上的上将
哪知道这世上不平的事有千万桩
(倒不如)在地上拱了个窝,舒舒服服往里一趟
其实,一头猪哪里会想到,失去土地
还不是被开膛 似乎它的路本该这样,它无怨也无伤——
许光伟.对生产力定义、层次和发展动因问题的综述[J].生产力研究,1997(01):93-96+98.
一、生产力的定义
(一)生产力定义的历史沿革
究竟给生产力下一个什么样的准确定义?自本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理论界一直为此进行着时断时续的争论,时至今日更有愈演愈烈的态势。纵观这场争论,可以划分为这么三大时期:
1、传统定义的统治时期(30年代末——80年代初)。传统的生产力定义是由斯大林在1938年正式提出的,即“人们同自然界斗争以及利用自然界来生产物质资料”,经进一步明确简化成“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前苏联和我国的理论界长期以来一直沿用这条定义。在这么个漫长的时期内,理论界实质上是坚持以“自然”为唯一导向来认识和定义生产力的。
2、传统定义的修正时期(80年代初——90年代初)。准确地说,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伊始。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理论界对于生产力的探索也掀起了高潮。人们不再囿于传统对生产力的简单描述,陆续提出了对传统定义的质疑,主张修改补充传统的生产力定义,补充进“协调”“控制”等内容。如张振国认为:生产力的定义应当修改补充为:“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协调(或调整)自然,获得物质资料和人类良好生活环境的能力”。
【注:《河南财经学院学报》1985 年第4 期, 张振国文】
董建中、王宜民认为:“生产力是人们征服、改造、控制和保护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现实的物质力量”。
【注:《宁厦党校学刊》1987 年第4 期,
蔡建华说:“所谓生产力,简要地说,就是人类改造自然、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创造财富的能力”。
【注:蔡建华主编:《生产力经济学概论》,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 年版, 第7 页】
这段时期,虽然人们对传统定义提出了种种质疑,但总的来说仍属于“修补”的性质,没有脱离以“自然”为唯一导向定义和认识生产力的圈子,因此,笔者称之为“传统定义的修正时期”。
3、传统定义的变革时期(90年代初至今)。近几年来理论界出现的新动向是,已不再满足于仅仅从“自然”的角度来认识生产力,更多的同志倾向于从“社会”的角度来认识生产力。如张树斌认为:“生产力是人们满足需要的生产劳动能力”。
【注:《经济问题》1995 第8 期, 张树斌文】
刘伯彬说:“生产力,又称社会生产力,是指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或生产方式下,由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的生产的活动不断随机组合着的具有运动性、连续性和系统性等特点的一种社会共同活动方式”。
【注:《生产力研究》1995 年第2 期, 刘伯彬文】
上述“新动向”虽然刚刚起步,但代表着理论界绝大多数同志的意见,标志着生产力定义的变革的新的时期的到来。在这个新的时期里,意味着将对传统定义的彻底变革,即以“社会”为导向定义和认识生产力的趋势不断加强。
(二)生产力的本质属性
笔者以为给生产力下好准确定义的前提是弄清楚它的真实内涵,即弄清楚生产力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的本质属性是什么?概括起来,生产力的本质属性有如下五个:
1、客观物质性。这一点实际上已无须笔者阐述,早在1846年的12月28日马克思在致巴·瓦·安年柯夫的信中就明确地指出:“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它们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力量,以往活动的产物”。
【注:《马恩选集》第4卷,第321页】
2、历史继承性。马克思在上封信中接着讲道:“单是由于后来的每一代人所得到的生产力都是前一代已经取得而被他们当作原料来为新生产服务这一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愈益发展而愈益成为人类的历史”。
【注:《马恩选集》第4卷,第321页】
3、最终决定性。历史唯物主义者承认历史的发展有其物质动因,归根结底是承认生产力对历史和社会的最终决定性。列宁在《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一文中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唯物主义者。他们用唯物主义观点观察世界和人类,看出自然中一切现象都有物质原因作基础,同样,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由物质力量即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
【注:《列宁选集》第1卷,第88页】
4、始终进步性。如上所述,既然承认生产力对历史和社会的最终进步性,也必然要同时承认生产力自身发展的始终进步性。也许正是出于这一原因④才促使人们一次又一次地重新认识和思考生产力。
【注:指探索生产力的内在动因——笔者注】
大体说来,生产力的发展(以劳动资料为划分依据)迄今为止已历四代:手工工具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和电子时代,是一个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的过程。
5、系统性。生产力除了具有上述四个本质属性外,还具有一个重要本质属性是系统性。生产力的系统性不仅表现在生产力的物质过程中,也同时表现在上述物质过程本身所体现的状况之中。科学方法是理论发展的先导。早在80年代初,我国理论界就尝试着对生产力采取系统的分析方法,也正是由于运用了系统论的理论和方法,使我国的生产力理论研究率先摆脱了困境,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生产力系统观已广泛为理论界所认可。
(三)生产力定义新探——对传统定义的补充
概述了生产力定义的历史沿革、明确了生产力的本质属性后,再结合范畴规定时所必须注意的事项,我们可以得到关于生产力定义的四个基本原则,即(1)双导向原则;(2)主体原则;(3)总体原则;(4)简单原则。
双导向原则是既要坚持以“自然”为导向定义生产力,又要坚持以“社会”为导向定义生产力,坚持“自然”和“社会”双重导向定义生产力。历史和实践无不证明,生产力既是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活动的结果,同时也是人类征服、改造人类本身即社会的结果,是这两种结果的有机统一。
主体原则是在定义生产力时,把生产力看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力量,也就是将生产力看作是主体——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结果”。
【注:《马恩选集》第4卷,第321页】
生产力作为支配人类和历史的客观物质力量,究其来源,其一来自自然界,其二来自人类社会本身。来自自然界的物质力量是“自然的人化力量”,来自人类社会本身的物质力量是“人的自然化力量”,生产力就是在这两种力量的基础上,融和、综合乃形成“自己的力量”,是人的本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写道:“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
【注:《马恩全集》第3卷,第81页】
并且在这之前,马克思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已经写道:“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开,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
【注:《马恩全集》第42卷,第127-128页】
总体原则即必须坚持从总体上来定义生产力。由于生产力的系统性,也即下面谈到的内涵层次性,所以当我们定义“生产力”时,一定是指总体上的“生产力”,而不是指生产力的任何层次。
简单原则即生产力定义必须简单、明了。这实际上也是一切范畴规定时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英国唯物主义鼻祖培根有一句名言:“简单就是真理”。恕笔者直言,传统定义之所以那么久地为理论界所首肯,与其简明扼要的叙述是分不开的。由此,笔者在本文中试图将生产力定义描述为:“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本质力量”,以此作为对传统定义的补充,希望这是有益和必要的。
二、生产力的内涵层次性
前面已经重点提到了生产力的系统性,生产力的系统性首先集中体现在生产力的内涵层次性上。纵观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社会的不同层次,可以看到生产力的这么三个层面:在第一个层面上,人类以整体的社会形式——各种的社会共同活动的方式征服、改造着自然和社会,人的本质力量以最高的形式——社会的形式展示着,是生产力的最高层面,可以称之为“社会生产力”。关于这一点,经典作家说:“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
【注:《马恩全集》第3卷,第33页】
社会生产力就包括经济的生产力。在第二个层面上,人类以特殊的社会形式——经济生产的方式征服、改造着自然和社会,人的本质力量以特殊的形式——经济生产的形式展示着,是生产力的核心层面,可以称之为“经济生产力”。由于广义的经济生产,是“人类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和过程,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人自身生育”。
【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Ⅱ),第782页】
所以经济生产力应包括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和人口生产力。经济生产力不仅包括劳动的生产力,也包括资金的生产力以及一切生产要素的生产力等。在第三个层面上,人类以本质的社会形式——劳动的方式征服、改造着自然和社会,人的本质力量以本质的形式展示着,是生产力的本质和最低层面,可以称之为“劳动生产力”。劳动生产力是一切生产力的源泉,是人们从事生产劳动的能力,直接包括主体生产力和客体生产力。
【注:主体是指劳动者,客体是指生产资料——笔者注】
上述三个层面的生产力,如果从生产力范畴的历史发展看,就更可以窥见其全貌了。生产力的范畴不是经典作家所首创,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是法国重农学派创始人——魁奈。魁奈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到了生产力,但它的实质含义仅仅局限于一种不完全意义上的劳动生产力即农业劳动生产力或土地生产力。只是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最杰出的建立者——亚当·斯密那里,生产力才第一次有了比较完全意义上的含义,第一次以“劳动生产力”的名称出现了。而最终是在经典作家这里,真正赋予了它科学而全新的含义,开天辟地提出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著名论断。我们说,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不仅是指适应劳动生产力,也是指适应经济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是指适应一切生产力。上述三个层面的生产力,如果从系统的角度看,社会生产力是生产力的宏观系统,经济生产力是生产力的中观系统,而劳动生产力则是生产力的微观系统。这样划分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重点是强调生产力内在过程的阶段性。任何层面的生产力都是另一层面的生产力的继续,任何层面的生产力的活动范围都是另一层面的生产力的活动范围,三个层面生产力彼此连贯,彼此继起,由最低层层层递进,构成了生产力内在过程的连续的有机整体。上述三个层面的生产力,如果从矛盾观来看,劳动生产力是矛盾最有决定性的方面,社会生产力是矛盾的最高体现方面,而经济生产力则是矛盾的最集中方面。因此,正如下文所要谈到的,分析生产力的内在发展动因归根结底是要分析劳动生产力的内在发展动因。
总之,劳动生产力、经济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犹如纵向的三个红点将生产力拉成系统的一条红线,又犹如横向的三个红面,将生产力分隔成三个不同的层面,而每一层面又自成系统,延伸和发展着……。我们研究生产力就是研究生产力的系统,就是研究生产力系统的不同层面,以及研究这些层面间的系统形式的递进。
三、生产力的发展动因
关于生产力的发展动因问题,理论界经过多年的热烈争论,现已基本形成初步的共识,即生产力的发展动因既有其外部的原因也有其内在的原因,并且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根本决定生产力发展和运动的是生产力的内部矛盾性。鉴于这个事实,笔者在本文也不想加以争执,而只是给上述共识以比较系统和明确的阐述,将对生产力的发展的认识进一步科学化和系统化。
(一)全球三大动力系统
基于前面的认识,笔者首先将全球系统看作是这样三大动力系统,即自然界系统、人类社会系统和生产力系统。如前所述,生产力究其力量来源,其一来自自然界,其二来自人类社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生产力的与生俱来的“两个母体”,因此从这点意义上说,生产力既属于自然界也属于人类社会。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生产力又既不属于自然界也不属于人类社会,不属于“两个母体”中的任何一个,因为任何生产力自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首先是作为母体的“对立物”而出现,用经典作家的观点,是作为“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
【注:《马恩全集》第3卷,第37页,第38页】
出现,“对立”的结果必然使它从它的母体中独立出来而成为独自的“异己力量”生存和发展着,如前所述,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生存和发展。并且,生产力自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同时也就产生着“第三种力量”,这“第三种力量”既不是来源于自然界的力量,也不是来源于人类社会的力量,是生产力本身产生了的力量,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繁衍,马克思称它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和“扩大的生产力”。
【注:《资本论》第一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68页】
【注:《马恩全集》第3卷,第37页,第38页】
由此,笔者将生产力系统认为是产生于两个母体,并独立于两个母体,与两个母体相并列的全球的一个最根本和重要的动力系统。鉴于这种认识,我们可以同时将这三大动力系统认为是推动一切历史和社会的一切事物向前运动和发展的三大动力源。
(二)生产力发展三大动因
基于上述的认识,笔者其次将生产力的发展动因归结为三大动因,即自然界、人类社会和生产力系统本身。前二者是生产力发展的两大外因,第三者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因。这里重点提一下发展内因。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因在于其内因,而生产力的发展内因,如前所述,又具有层次性。从结构观和矛盾观来看,社会生产力的内部矛盾性是生产力发展内因的最高层次、矛盾最高体现者;经济生产力的内部矛盾性是生产力发展内因的核心层次、矛盾最集中者;而劳动生产力则是生产力发展内因的最低层次、矛盾本质方面和最终决定者。因此,这样看来,生产力的发展内因是一个系统,生产力发展内因系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内因系统、经济生产力发展内因系统和劳动生产力发展内因系统三者的综合和统一。
(三)生产力发展根本内因
基于上述的认识,笔者进一步将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因归结为劳动生产力的内部矛盾性,归结为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因为主体本质上是实践的,天然具有认识、改造和征服客体的“自为”属性和动机,而客体则天然地是以“自在”的形式存在着的,这样主体和客体之间必然地发生矛盾,这个矛盾是主体的自为性和客体的自在性的矛盾。这个矛盾和人类及人类的历史相始终,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和社会,为人类历史的力量之源和一切文明成果生长的沃土。
(四)生产力发展三大动力支柱
基于上述的认识,笔者最后将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因素概括为三大动力支柱,即主体、客体和生产关系。主体——实践着的人——劳动者,始终是生产力的主体、在生产力体系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不仅是劳动生产力的直接主体、也是经济生产力的直接主体和社会生产力的直接主体,始终是生产力系统中活的和能动的因素,是影响和决定生产力发展的最为重要方面。客体——生产资料,作为主体的直接对立面出现,也是影响和决定生产力发展的极为重要因素,归根到底是生产力的最终的“物质基础”。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社会形式和外壳,当它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时,就能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焕发劳动者的创造性,就能使劳动者和劳动资料实现有机结合,使劳动对象得到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从而使人力、财力和物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则起阻碍作用。
总之,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外部的最为直接的和休戚相关的动力因素。生产力譬如奔腾不歇的洪流,奔腾的内力在于水和地球之间的万有引力,奔腾的外力在于地形、地势和沟渠,而沟渠则是外力的总代表。水譬如生产力的主体,地球譬如生产力的客体,沟渠譬如生产力的社会形式和外壳即生产关系。生产力就是在三者的共同作用和引导下,生生不息,向前发展着。
(发文作者时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95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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