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我国的商品制度

正确认识我国的商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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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刊载于《红旗》1975年第7期,作者是郑凯。

  毛主席指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毛主席的这个重要指示,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制度,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抵制资产阶级思想侵蚀,搞好反修防修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式器。

  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制度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还会不会再产生资本主义?通过学习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研究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使我们明确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制度仍然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分子的土壤。

  资本主义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最早就是从商品经济中产生的,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小商品生产者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产品拿到市场上互相交换。

  他们卷进市场以后,就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了。因为在市场上,不管你自己生产这种产品花了多少时间,竞争的结果,商品只能按照它的价值,也就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交换。这样,生产条件好的,花的劳动符合或者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能收回劳动耗费,还可能赚一点;生产条件差的,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收不回劳动耗费,亏了。

  同时,小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是跟着市场价格涨落盲目进行的,市场上各种商品的供求关系经常变化,价格时涨时落,更使他们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在竞争中,少数人富裕起来了,放债、雇工,变成资本家;多数人则贫困破产,变成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资本主义就是这样在小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的基础上产生的。

  我国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曾经是农民小生产的汪洋大海,这种两极分化的现象也曾经出现过。由于毛主席、党中央及时地批判了“确保私有”、“四大自由”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谬论,“趁热打铁”引导广大农民走上农业合作化的康庄大道,才避免了由小生产发展为资本主义的那条老路。

  我国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进基本完成以后,资本主义经济变成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个体经济变成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这是从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飞跃,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变革。

  但是,只要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只要全民所有制经济还拿不出极为丰富的产品对整个社会实行按需分配,就只能实行商品制度。这种商品制度,仍然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

  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产品,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渠道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在这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已经不像私有制条件下那样处于自由竞争和自由发展的状态,一般说来是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的,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重要的商品还实行计划收购。

  只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断批判资本主义倾向,集体经济的商品生产,是能够为巩固工农联盟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目前农村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

  由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商品经济中那种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别、价格和价值的背离还存在,各个社队的生产条件、市场条件不同,经营作物的品种不同,他们花费同量劳动,通过交换所获得的收益并不一样。

  因此,各个社队之间实行等价交换的平等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就是说,实际上还是不平等的。对于这种不平等,国家通过计划管理和税收政策,已经有所限制。但是,既然客观上存在这种差别,如果离开了无产阶级政治挂帅,有的小集体就容易只关心“产品按什么样的比例交换”,和国家计划发生矛盾。

  同时,小生产者旧的思想、心理和习惯,也不可能随着公有制的建立一下子消除。广大贫下中农是坚决要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他们在党的领导下,正在阶级斗争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主义觉悟。但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经常会腐蚀贫下中农中的某些人,一部分富裕农民发财观念很重,总想利用商品制度和货币交换,进行投机活动。

  如果不注意加强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教育,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小生产者的习惯势力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就会影响和侵入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使一些社队背离社会主义方向。

  现在农村少数社队出现的不服从国家计划,搞所谓自由种植;不按国家规定把农副产品卖给国家,搞所谓自由贸易;重副轻农、副业单干,等等,都是同商品制度、货币交换联系在一起的。对这种资本主义倾向如果不斗争,就会加深商品交换中的实际不平等,扩大社队之间、社员和社员之间的差别。而那些打着“集体”招牌、从中牟取暴利的少数富裕农民,就会变成新的资产阶级分子。

  目前,在农村中还保留有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作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补充;还有集市贸易。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是个体经济的残余,农村集市贸易主要是在私人之间进行的商品交换。对此,国家虽然有了若干政策规定,限制资本主义倾向,但是,由于在这里价值规律对生产还有某些调节作用,资本主义自发势力有着更广泛的活动地盘。如不加以限制,就会扩大这部分个体经济同集体经济的矛盾,甚至出现弃农经商等资本主义倾向,使资本主义泛滥,瓦解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

  XXX、XX主张“四大自由”,鼓吹“三自一包”,目的正是要通过无限扩大商品制度和货币交换,发展资本主义因素,培植资产阶级分子,以实现复辟资本主义的罪恶阴谋。

  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在现阶段,也仍然保留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品,一部分要同集体所有制的产品进行商品交换;供给职工的那部分生活资料,要经过市场采取商品的形式进行分配;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生产资料主要由国家物资部门统一调拨,但也需要计价。

  国营企业的生产、分配和流通处于国家计划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之下,在大多数单位,是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的。但是,由于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网样包含着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本质,要求企业从满足整个社会需要出发,生产数量更多、品种更全、质量更好、劳动消耗更低的产品。但是,商品经济却要求它利用价值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要计算产值、成本和利润。

  企业既要考虑使用价值,又要考虑价值,这就是矛盾。如果企业背离了党的基本路线,被商品经济的框框所局限,忘记了全民所有制的生产目的,就会出现片面追求产值和利润的资本主义倾向。例如,只生产或多生产那些产值大、利润高的产品,不生产或少生产那些产值小、利润低的产品;重产值、轻品种;重产量、轻质量。严重的甚至把利润作为生产的唯一目的,完全陷入资本主义的泥坑。

  利润挂帅是资本主义的经营原则。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和资本主义相反,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劳动人民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利润。社会主义经济也要利润,但是,它只能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经营方向、全面完成国家计划、增产节约的结果,绝不能利润挂帅。

  有人说:“赚钱归公不归私,所以姓“社’不姓“资’。”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对的。一个企业如果以利润为中心,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就会改变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和经营方向,冲击国家计划,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和市场供应,并且会进成各种漏洞,为某些人进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营私舞弊等罪恶活动提供条件。

  实践证明,国营企业如果领导权不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工人群众手里,不按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办事,执行利润挂帅、物质刺激的修正主义路线,形式上虽然是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实际上会变成资本主义所有制,变成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资本主义企业。

  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制度、货币交换的存在,还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分子的土壤。对这种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的东西,必须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不认识这一点,我们就容易对资产阶级法权失去警惕,上修正主义路线的当。

  在这方面,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蜕变为资本主义的历史教训,是很深刻的。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修正主义集团自上台以后,全面推行修正主义路线,竭力鼓吹金钱挂帅、物质刺激,宣扬卢布是“强有力的火车头”。

  在农村,他们扩大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使私人商品经济急剧膨胀;在国营企业中,他们推行所谓“经济刺激新体制”,鼓励企业追逐利润、自由竞争,规定企业可以出卖“多余”的设备、工具,出租“暂时不用”的厂房、仓库,自行“招收和解雇”职工;在商品流通方面,他们支持并发展城乡自由市场,规定对集体农庄市场的“价格不准采取任何限制和调整”,禁止“向交易者索取自产证”。

  今天的苏联,真是商品和货币的“自由世界”,劳动力也成了商品。在修正主义路线的统治下,这种商品制度的发展,促成了集体农庄所有制的迅速瓦解,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名存实亡,新老资产阶级分子又重新骑在劳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资本主义已经全面复辟。

  我们对商品制度进行限制,资产阶级必然反限制。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还将是长期的,激烈的。建国以来,我们党同修正主义路线进行了反复的针锋相对的斗争,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限制商品制度、货币交换所带来的消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由于阶级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这一斗争不会因为经过几个回合而止息。我们必须以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为武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步骤,对商品制度中的资产阶级法权继续加以限制。

  有人说:“既然商品制度还会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那就马上取消好了。”不能同意这种看法。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制度有其客观基础,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只要还存在着全民和集体两种公有制,农民的产品就不能由国家统一调拨,城乡间的物资交流就只能通过商品交换这个渠道。对商品制度只能加以限制,不能很快取消。

  XXX、XXX一伙鼓吹立即取消商品生产,其极右实质是取消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商品生产,而让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复活。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块阵地,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战场,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必定要占领的。

  有人认为,对商品制度加以限制,就是要减少一点商品生产。这也是一种误解。事实上,目前我国的商品并不是太多,而是还很不够,还远不能满足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今后,还要按照社会主义方向,根据党的政策,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商品生产,组织好城乡商品交换和物资供应。要有更多的农业机械、化肥、日用工业品下乡,要有更多的粮食和农副产品供应城市。

  限制商品制度,是限制商品经济中的资产阶级法权,限制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限制商品经济的资本主义倾向,并不是要缩小商品的生产量,降低农村集体经济的商品率。

  既要允许商品制度、货币交换长期存在,又要加以限制,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了在思想上和政策上分清界限,我们“要多看点马列主义的书”,学好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真正从思想上搞清楚限制商品制度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关系。

  这样,才能提高路线斗争觉悟,自觉地批判资本主义倾向,抵制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原则对党的政治生活的侵袭和腐蚀,更好地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限制商品制度的政策和规定;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坚持“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原则,反对利润挂帅、物质刺激的修正主义路线,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斗争中,不断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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