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722年,在郑国统治者内部发生了一件骨肉相残的事件,这就是《春秋》上所谓的“郑伯克段于鄢”。《公羊》、《穀梁》都提到这件事,发表了一些议论。但从事件的叙述、人物的刻画方面来说,《左传》的文字写得最具体精彩,历来脍炙人口。
姜氏厌恶其子郑庄公,始于郑庄公出生时的难产。可是她对于共叔段,却又非常溺爱。屡次请求郑武公废长立幼。虽遭到武公的拒绝,但姜氏并不就此罢休,这就充分说明了这个女人不仅愚蠢而且顽固。姜氏的一恶一爱,始终贯串于矛盾的产生、发展和激化的过程,正是行文的脉络所在。
郑庄公即位后,姜氏要求把制邑分给共叔段,制,地在虎牢,形势十分险要。姜氏为共叔段要求封制的居心何在,郑庄公是十分清楚的,当然不能允许,直截了当地告诉姜氏:“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据说虢叔恃险不修德政,结果被郑武公所灭。对于郑庄公这段话中所包含的杀机,姜氏未必能够完全参透。求制不得而求京,这也在郑庄公意料之中。由此可见,姜氏的筹算一开始就落入郑庄公的掌握之中了。
历史上的封建统治者,总是把维护自己的权力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即使母子兄弟之间,也丝毫不能缓解他们之间权力之争的矛盾。从郑庄公即位到共叔段外逃,共经过了二十二个年头。这漫长的岁月,突出地表现了郑庄公蓄谋之久,甚至连他的左右大臣也察觉不出其心迹,被蒙在鼓里。当祭仲提出京的制度不合规定的时候,郑庄公却说:“姜氏要这么干,我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威胁呢?”装成无可奈何的样子。等到祭仲提醒他“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时,他才说出“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的话。这个“毙”字和“虢叔死焉”的“死”字是一脉相承的,即使在这一点透露之中,也遮上了一块帷幕:表明这是在自杀,而非他杀,企图逃避杀弟的罪责,可说既狠毒又狡猾。
郑庄公设下的陷阱,就是养共叔段之骄,纵共叔段之欲,使其不断膨胀,逐步发展到自我毁灭。权力欲望的沟壑是永远填不满的。郑庄公竭力容忍共叔段的得寸进尺,从表面上来看,好像处在被动地位,实际上主动权仍然掌握在郑庄公的手里。如果加以扼制,共叔段就会收敛,郑庄公企图使其自我毁灭的目的就会落空。因此,不管共叔段使“西鄙北鄙贰于己”也好,还是进而把二邑归为己有,封地扩展到廪延也好,郑庄公都不露声色,听之任之。即使他的心腹公子吕连续向他提出警告,甚至说出“欲与太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这样的话来激他,他都不为所动。这说明郑庄公的深藏不露,真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等到共叔段完成了进攻国都的准备,并得知姜氏开城作内应的确切时间之后,郑庄公才发布讨伐共叔段的命令。长期郁结的怨恨一下从“可矣”二字中迸发了出来。公子吕伐京后,共叔段逃到鄢,郑庄公又亲自率军攻鄢,终于使共叔段彻底垮台。对于姜氏当然也不会放过,把她放逐到城颍,而且发誓说:“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怨恨之深溢于言表,再也用不着掩盖了。
和郑庄公的极端冷酷相比,共叔段则表现为极度狂热。这种狂热,既表现了攫取权力的野心,也表现了施展权术的低能。共叔段的步步逼近,实际上都是在步步落入郑庄公为他设下的陷阱。争权夺利,可以使人变得冷酷无情,也可以使人变得骄横狂热。从本质上来说,它们都是封建统治者罪恶本质的表现。因此,这一对亲兄弟,犹如一根毒藤上结出的一双恶果,其胚胎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不过一个是胜利者,一个是失败者而已。
姜氏、共叔段母子的密谋及活动,在文章中并没有作正面描写,只是通过简要的记叙和郑庄公与祭仲、公子吕的对话表现出来。这样写不仅使文字显得十分简洁,而且突出了郑庄公在这场斗争中的主导地位。对于姜氏、共叔段的密谋活动,郑庄公了若指掌;而姜氏、共叔段对郑庄公的险恶用心及严密部署却毫无所知。妙在似明实暗,似暗实明。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对话,郑庄公这个奸雄的性格特征,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读来使人感到十分滑稽,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郑庄公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阙地及泉,隧而相见”,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了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宋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