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就赵宇案发出向人民检察官致敬的文章,又看到了“来源反杀案”检察院保护老百姓正当防卫权利的报道,可谓是喜讯连连!
开始眼睛有些发热,后来泪水就控制不住地流,中国老百姓总算是有了盼头,总算是看到了正义的曙光……
实在写不下去了,千言万语只有一句话,再次向人民检察官致敬!人民感谢你们!你们为今天召开的两会开了一个舆论好头!
正当防卫!检方通报“河北涞源反杀案”:对女生父母不起诉
来源: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11日,在河北省涞源县的一个小村庄,男子王磊带着甩棍和水果刀来到小菲老家。肢体冲突中,王磊击伤小菲(化名)腹部,击伤小菲母亲赵印芝手部,击伤小菲父亲王新元胸腹、腿、双臂。随后,父母和女儿3人合力反击,王磊死于混乱之中。
之后,小菲一家三口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看守所,小菲被取保候审。
这便是沸沸扬扬的“涞源反杀案”始末。(此前报道→男子多次骚扰女大学生,表白遭拒后持刀棍闯入对方家中遭反杀)
2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做出决定:不追究小菲刑事责任,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这意味着小菲无罪。
无罪的小菲对记者吐露心声:“如果我无罪而父母被判刑,那我宁愿换他们。”
刚刚,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
2018年7月11日夜,我市涞源县发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墙闯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杀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经严格依法审查,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于2019年3月3日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案情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由涞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8年10月17日移送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依法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19年2月24日,涞源县公安局以王新元之女王某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为由,终止侦查,解除取保候审,以王新元、赵印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
王某某于2018年1月寒假期间,到北京其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王磊多次联系王某某请求进一步交往,均被拒绝。2018年4月28日,王某某到北京的餐厅找其母亲赵印芝。次日下午王磊将其约出直至第二天凌晨4、5点钟,不断纠缠王某某,强行不让其回去。赵印芝等人找到王某某将其送回涞源家中,王磊追到家中要求见面遭到拒绝。同年5月至6月期间,王磊采取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扬言要杀王某某兄妹等方式,先后六次到王某某家中、学校等地对王某某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王某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王某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2018年6月底,王某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并让王某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2018年7月11日17时许,王磊到达涞源县城,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霹雳手套,预约了一辆小轿车,并于当晚乘预约车到王某某家。23时许,王磊携带两把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王某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的狗叫。王新元在住房内见王磊持凶器进入院中,即让王某某报警,并拿铁锹冲出住房,与王磊打斗。王磊用水果刀(刀身长11cm、宽2.4cm)划伤王新元手臂。随后,赵印芝持菜刀跑出住房加入打斗,王磊用甩棍(金属材质、全长51.4cm)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赵印芝手中菜刀被打掉。此时王某某也从住房内拿出菜刀跑到院中,王磊见到后冲向王某某,王某某转身往回跑,王磊在后追赶。王新元、赵印芝为保护王某某追打王磊,三人扭打在一起。王某某上前拉拽,被王磊划伤腹部。王磊用右臂勒住王某某脖子,王新元、赵印芝急忙冲上去,赵印芝上前拉拽王磊,王新元用铁锹从后面猛击王磊。王磊勒着王某某脖子躲闪并将王某某拉倒在地,王某某挣脱起身后回屋拿出菜刀,向王磊砍去。期间,王某某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王新元、赵印芝继续持木棍、菜刀与王磊对打,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就连续先后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直至王磊不再动弹。事后,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三人在院中等待警察到来。
经鉴定,王磊头面部、枕部、颈部、双肩及双臂多处受伤,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新元胸部、双臂多处受刺伤、划伤,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赵印芝头部、手部受伤,王某某腹部受伤,均属轻微伤。
二、案件处理意见及理由
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赋予公民特殊正当防卫权,规定“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可以采取无限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一,王磊携带凶器夜晚闯入他人住宅实施伤害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暴力侵害行为。在王某某明确拒绝与其交往后,王磊仍多次纠缠、骚扰、威胁王某某及其家人,于深夜携凶器翻墙非法侵入王新元住宅,使用水果刀、甩棍等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凶器,持续对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实施伤害行为,造成王新元轻伤二级、赵印芝和王某某轻微伤。以上情况足以证明王新元一家三人人身和生命安全受到严重暴力威胁,处于现实的、紧迫的危险之下,王磊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第二,王新元、赵印芝、王某某三人的行为系防卫行为。王磊携带刀具、甩棍翻墙进入王新元住宅,用水果刀先后刺伤、划伤王新元、王某某,用甩棍打伤赵印芝,并用胳膊勒住王某某脖子,应当认定王磊已着手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王新元一家三人为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侵害,用铁锹、菜刀、木棍反击王磊的行为,具有防卫的正当性,不属于防卫过当。
第三,王磊倒地后,王新元、赵印芝继续刀砍棍击的行为仍属于防卫行为。王磊身材高大,年轻力壮,所持凶器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磊虽然被打倒在地,还两次试图起身,王新元、赵印芝当时不能确定王磊是否已被制伏,担心其再次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又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有紧密连续性,属于一体化的防卫行为。
第四,根据案发时现场环境,不能对王新元、赵印芝防卫行为的强度过于苛求。王新元家在村边,周边住宅无人居住,案发时已是深夜,院内无灯光,王磊突然持凶器翻墙入宅实施暴力侵害,王新元、赵印芝受到惊吓,精神高度紧张,心理极度恐惧。在上述情境下,要求他们在无法判断王磊倒地后是否会继续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下,即刻停止防卫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和现实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以及近期处理的正当防卫相关案件所体现的精神,本案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样处理有利于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有利于保障公民正当权益,有利于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住宅安全。
2019年3月3日,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
以上情况特此通报。感谢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延伸阅读:
男子多次骚扰女大学生,表白遭拒后持刀棍闯入对方家中遭反杀
来源|上游新闻(ID:syxwkhd)
近日,男子王雷(化名)持刀棍闯入河北涞源女学生家中行凶遭反杀事件引发关注。
2018年7月11日,王雷带着甩棍和水果刀翻墙进入小菲(化名)家。肢体冲突中,小菲和母亲赵印芝、父亲王新元三人合力,王雷死于混乱之中。
2018年7月12日,赵印芝、小菲被刑事拘留;7月15日,王新元被刑事拘留。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分别羁押于涞源县看守所和保定市看守所。小菲于同日被取保候审。
“他弄伤了我们3个人。如果我们不打他,他可能就把我们打死了。”小菲说,王雷1米8的个子,身材魁梧,曾长时间接受过特殊训练,身体素质极好。他们一家人能活下来,也属侥幸。
小菲曾经幸福的一家
“哥哥”和“妹妹”
21岁的小菲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一所高校读大二。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亲打工时受伤落下残疾,体弱多病的母亲是家庭主妇,哥哥在金矿打工,家里有三亩多地种玉米。
2018年寒假,为减轻家庭负担,小菲来到北京一家饭店当包间服务员,一个月有3000多块钱。“在学校里就吃饭花钱,省着点,一个月的工资可以用5个月。”
王雷是这家饭店的传菜生。25岁的他,被人评价是“一个容易冲动的人”。饭店多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服管理的王雷会和同事拌嘴,有一次因为菜单放错位置,还和厨师大吵一架,双方都动了手。王雷1米8的个头,吵架打架都不吃亏。
王雷冲动,没有影响小菲对他的看法。在小菲看来,王雷对别人脾气大,但对她挺好。小菲告诉记者,她到饭店后20多天,一次单位同事聚餐,她和王雷开始说话。两人还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大飞,吃工作餐时,三人经常坐在一起,天南海北地聊。
一个多月后,小菲回到学校。她说,距离没有阻碍两人的交流,反而联系得更频繁。每天,王雷都会在微信上嘘寒问暖,还会视频聊天,“大多时候,视频来得很突然,不会提前说,有时候我穿着睡衣躺在床上,视频就来了。”
为讨小菲欢心,王雷会在淘宝上选衣服,选礼物,然后问小菲是否喜欢。小菲说:“衣服和礼物我没有收,但收过一次蛋糕。”
2018年4月,有个快递到了,小菲打开一看是蛋糕,是王雷寄的,这次她收下了。王雷先前没有告知,想给小菲个惊喜。
频繁的联系,偶尔的小惊喜,小菲明白了王雷的心思。她在微信上告诉王雷,她有男朋友了,是高中同学,她只把王雷当哥哥。王雷回复,只把她当妹妹。
对于两人的交往,大飞称,他知道王雷喜欢小菲,但小菲没有答应。在出事之前,是走得比较近的朋友。
记者发现,对于两人的关系,涞源警方称:王雷欲与小菲谈恋爱。
表白被拒
小菲的拒绝,没有让王雷停下追求的脚步。
小菲母亲也在北京那家饭店打工,是洗碗工。2018年4月28日,学校放五一小长假,小菲想去北京看母亲,再回涞源老家。
小菲在微信上告诉了王雷车票信息,王雷去接站了。回饭店宿舍时,两人拦了一辆的士,坐在出租车后座上。
这次,王雷表白了。
小菲还记得王雷表白的话:“你知道为啥我对你那么好吗?因为我喜欢你,离开那个男人。”小菲再次拒绝,说只把他当哥哥。听到这句话,王雷的表情很沮丧,小声地说了一句:“知道了。”
出租车停在小菲母亲赵印芝的宿舍门口。王雷下车后,目送小菲上楼,然后自行走回家。
小菲说,她多少觉得有些对不住王雷,因为在此之前,王雷一直对她挺好。但她也觉得这次彻底把事情说清楚了,王雷应该死心了。 可事情并没向着她预期的方向发展。
小菲说,4月29日下午,王雷来到宿舍楼下,说要和她把事情说清楚。两人去了附近的公园。整整一夜,小菲没能回来,她想回,可王雷不让。
小菲彻夜未归,吓坏了赵印芝。4月30日一大早,赵印芝和同事四处寻找。赵印芝同事告诉记者,4月30日早上,她们在公园看见了两人,小菲表情痛苦。
同事来了,王雷不敢再强拦,但小菲往宿舍走,他一直跟在后面。回到宿舍后,赵印芝决定让小菲回涞源。在地铁上,王雷也一直跟着。小菲说:“只隔了一个车厢,后来我们中途下地铁才甩开他,坐大巴回去的。他跟着我到了老家,但他没敢进门。”
针对王雷的这次行为,涞源县乌龙沟乡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4月29日,王雷对小菲进行纠缠和骚扰。
在合力打死王雷之前,王新元胸腹、腿、双臂受伤
持续骚扰
更频繁的骚扰还在后面。
2018年5月16日,王雷来到小菲学校,跟着小菲。小菲一边打电话告诉父母,一边通知室友。据小菲室友回忆,她们赶到后,立刻把小菲拽至身边。因为是在校园内,王雷没有过激举动。随后,王新元夫妇赶到学校,接走了小菲。
5月17日,王雷跟到小菲老家邓庄村。小菲哥哥王欢报警,王雷吓得跑了。乌龙沟乡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并没有找到王雷,家人只能将小菲送到县城亲戚家躲躲。
过了两天,王雷再次出现在小菲家。
案卷资料显示,这次,王新元主动与王雷作了沟通,王雷说只要支付600元钱不再纠缠。支付600元后,王新元自认为此事得到了解决,便将小菲接了回来。
可仅仅过了一天,王雷又来了,民警再次出警。反侦察能力较强的王雷又跑了。
盖有邓庄村村委会公章的一份证明显示,那段时间,王雷经常带刀出现在村内,不仅纠缠王新元一家,给全村村民也造成了困扰。 王雷为何缠着小菲一家不放?
案件资料显示,王雷曾说:“小菲如果不和我谈恋爱,就让她一家不得安宁。”
王雷父亲告诉记者,他认为儿子之所以三番五次上门,是想“要钱”。小菲则表示,她不欠王雷的钱,反倒是王雷找他借过300元钱。
王雷死亡现场
反杀入室行凶者
反杀发生在2018年7月11日晚。
案卷资料显示,2018年以来,王雷欲与小菲谈恋爱被拒后,多次到小菲学校和家中纠缠,小菲及其父母王新元、赵印芝,为防止王雷对其家人造成伤害,在院子里外安装了监控,借来一条大狗护院,不定期更换睡觉房间,并在卧室内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
根据小菲及其父母向公安机关的供述,2018年7月11日晚11时许,王雷手持甩棍、水果刀,翻墙进入小菲家,在院子里被小菲一家人发现。
双方随后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王雷使用甩棍、水果刀伤人,导致小菲腹部、赵印芝手部、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
涞源县检察院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中称,王雷携带甩棍、刀具深夜翻墙进入小菲家中,打伤了一家三口。王新元被刺三刀,小菲身中一刀,赵印芝头部中了一棍。
案卷资料显示,小菲家人拿出了此前准备的防范器具。小菲用家中菜刀的刀背击打王雷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雷,并用菜刀劈砍王雷头颈部;王雷倒地不动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王雷头颈部。
随后,王雷颈部受伤严重死亡。经保定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雷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雷父亲说,小菲一家三口残忍地杀害了他的儿子,法律是公允的,“杀人偿命,他是我的独苗。”
是否正当防卫?
2018年7月12日,赵印芝、小菲被刑事拘留;7月15日,王新元被刑事拘留。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分别羁押于涞源县看守所和保定市看守所。小菲于同日被取保候审。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中称,为了保护女儿小菲,打斗中赵印芝和王新元在受伤情况下将王雷打死;小菲一家长期遭受不法侵害,一家人不能正常生产生活,且事发当晚,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用其他方法不足以阻止生命安全受到的危险。
“赵印芝、王新元为保护一家三口人的生命安全杀死王雷,实属无奈,其行为具有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检方在该建议书中称,赵印芝是地道、本分的农村家庭妇女,无违法犯罪前科,因长期遭受家庭压力,精神恍惚,状态不佳,对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建议涞源县公安局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但该意见未被涞源县公安局采纳。
小菲所在村委会提供证明,建议法院对小菲一家从轻处罚。
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王雷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雷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雷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另案发时其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这说明赵印芝长期受到受害人滋扰、心中存满仇恨,家庭突遭变故,是否会心生报复社会之心无法排除,因此无法保证其脱离羁押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赵印芝女儿已取保候审,若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脱离羁押,极易导致与其女串供,妨害侦查和诉讼。”涞源县公安局还认为,赵印芝长期受到王雷滋扰,且自己又持刀对王雷进行了砍杀,家人锒铛入狱,家庭遭遇如此重大变故,其精神高度紧张,情绪不稳定,不排除其有自杀倾向。
2018年10月17日,涞源县公安局将此案移交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中,涞源县公安局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赵印芝、小菲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
小菲的哥哥王欢告诉记者,2019年1月11日,鉴于案件还在审查起诉阶段,他电话联系并为父亲聘请了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介入辩护;1月14日,母亲赵印芝委托的辩护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赵鹏向涞源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提交了手续,并查阅了案件资料。
小菲的辩护人王文广介绍,在本案中被害人王雷多次对小菲进行骚扰,其范围从小菲的学校至其家中,小菲及其一家的正常生活秩序均被打破,该起因情况均有多次报警、学校值班室等证实,而且事发前一段时间王雷多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声称要杀掉小菲全家。
案发当晚,王雷携带刀具、甩棍工具,强行翻入小菲家中,对两位老人及小菲进行击打、捅刺,王雷之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小菲家三人均有权利进行防卫行为。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完全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受防卫限度的要求,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机关应当对小菲家三人立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赵印芝的辩护律师人赵鹏表示,在阅卷完毕后,他已于1月17日向检察机关邮寄提交父母女三人均应作出不起诉、立即释放的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