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卫生部正式公告撤销“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消息中讲:“卫生部等部门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我国粮食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我国面粉加工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必要性,同时我国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
看了这则消息令人有些迷惑不解:
难道过去有使用“增白剂”的必要性?
难道过去消费者不是“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
“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生产、在面粉中添加这两种物质。”!看到这句话,更让人迷惑了。增白剂到底是否有害?有害的话,为何要5月1日才开始“禁止”?没有害的话,又为什么要禁止?
温总理说过,影响社会进步最大的是社会诚信和政府公信力。
作为消费者,作为孩子的父母,我们是否应该好好想想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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