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看到了上面的视频。视频说的是,在婚姻中带孩子的女方,特别是全职带孩子的女方,在离婚时,她们应该通过得到合理的夫妻间“扶养费”等方式获得补偿。
说得有道理。
在这个方面,法官见得更多,法官理应比谁都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可是,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带孩子的女方,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常常得不到她们应有的“扶养费”。不要说主张女方自己的“扶养费”了,甚至,离婚后抚养孩子的女方,在索要孩子抚养费这样的司法审判当中,也大都很难得到一个合理合法的判决。在目前的法院系统中,枉法裁判、欺软怕硬等司法不公依然普遍存在。
视频中说的是女方,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带孩子的男方,也有不少全职带孩子的男方,也同样会遇到这样不合理的对待。
如果司法不公,无论男女,无论谁因遇到不公平而寻求司法救济,都会遭遇不公对待。
为什么法院的审判常常伴随着司法腐败呢?
一个重要原因是,有理合法的一方,无论男女,往往不会搞司法腐败,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有理合法,法官的判决自然会支持有理合法的自己。殊不知,没理违法的一方,无论男女,却常常是想通过腐败法官把他们的无理和违法搞成有理和合法。
司法腐败就是向法官输送利益,面对利益,不少素质低下的法官,往往会枉法裁判,往往会偏袒向法官输送利益的一方,无论这一方是男还是女。不仅如此,一些无良法官,还千方百计地搞“大盖儿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那一套。
曾经遇到过一个承办索要夫妻间“扶养费”案件的员额法官,那位法官,还是某法院“民一庭”的庭长,居然不知道夫妻间“扶养费”并不是孩子的“抚养费”!这样位高权重的“法盲”在法官当中并不少见。
视频中所反映的问题,只能通过铲除司法腐败去解决。司法腐败会让很多当事人受到委屈。可是,铲除司法腐败的工作,目前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