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局】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为啥?
最近,各大互联网金融类App密集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引发外界不少关注。
不少用户关心的是,自己放在余额宝类产品中的钱会不会受影响?在各大平台买的基金呢?这是否意味着监管层要继续加大整顿互联网金融乱象的力度?
要搞清楚这些问题,还得从什么是互联网存款产品说起。
(图源:IC Photo)
一
所谓互联网存款产品,指的是 银行在互联网平台上推出的存款产品,跟余额宝、基金之类的没关系。这些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则提供产品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
以某平台推出的存款产品“祥云宝188天期”为例,产品提供方是新疆汇和银行,存款期限为188天,满期存款利率年化4.50%、有“+3%”的贴息提示;该银行还有一款产品,期限5年、付息周期180天,年化利率4.42%。
两款产品的存款利率, 均远高于央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半年基准利率1.3%。其他期限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中,目前 1年期利率最高2.25%,3年期4.125%、5年期4.875%—— 均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
不仅利率高,买起来也方便。近半数存款产品起存金额仅50元,定期产品均支持提前随时支取,资金当天即可到账;购买流程仅几分钟,产品到期,资金自动返还至电子账户,可提现至绑定银行卡中。此外, 各平台还会突出“50万元内存款保险保障”的信息。
利率高、门槛低、用得方便还有保障,听起来确实很有吸引力。这样的产品为啥会被监管盯上呢?
自从鼓励资金脱虚向实、降低融资成本以来,国内市场化利率水平一直稳步下行。监管层之后出台的资管新规、理财新规,也力主打破“保底”“刚兑”,传统市场上的高息揽储产品越发无立足之地。
这就反常了:传统金融市场上的银行存款利率一路走低,同样是背靠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产品, 难道只因为接入了互联网,就能远高于央行公布的定存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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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自从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后,部分中小银行的确吸收到了大批存款。
例如,据第一财经报道,华通银行2018年全年末客户存款规模约为14.36亿元,2019年末,存款规模飙升至 70.77亿元;华瑞银行2018年存款8831.3万元,2019年末,个人定期储蓄存款余额升至 60.61亿余元。好家伙,数倍乃至几十倍的增长啊!
但问题在于稳定性。
前面说到,各家平台在卖这些产品时,都会突出“有保障”“保兑付”的卖点。既然如此,那么只要在50万元之内, 储户不需要考虑平台风险,只需看哪家回报高即可。这样一来,储户对银行的黏性很低,一旦发现别家银行利率更高,理论上可随时提款走人。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央行数据显示,有些风险抵御能力差、资金面捉襟见肘的银行, 互联网存款竟然占总储蓄存款的70%,且绝大多数是异地存款。这些快速吸来的存款一旦“搬家”,银行流动性自然吃紧,若拿不出钱给储户,咋整?
从银行角度考虑,要覆盖高利率吸来的存款、获取收益,同时抵御用户随时存款搬家的风险,必然得有高收益的诱惑才行。怎么办? 增加高收益、高风险资产项目。但收益与风险成正比,这样,资产端风险就被推高了。
从宏观监管角度看,这些在互联网上提供存款产品的银行多是地方中小银行,本来,其市场定位是立足当地、服务中小微企业。接上互联网平台的接口后,吸引到的存款便来自五湖四海。从资金来源说,这些地方中小银行已变成“全国性银行”, 但其资金规模的扩张速度与风险管控能力是否成正比,还得打个问号。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评价中小银行的互联网存款生意:“成本太高,少数客户基础较弱、网点较少、有快速发展冲动的银行才会这么做。”他认为,从长远看,对互联网存款的过度依赖不利于银行发展, 势必推高资金成本和资产端偏好高风险,不利于银行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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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推出产品的中小银行是否看到了这些风险?
应该是的。但有银行从业者直言,这么做的直接原因,正是现实竞争中的“揽储压力”。有民营银行高层人士表示,中小银行缺乏线下网点,存款来源有限且负债成本高,走“互联网+交易银行”路径, 可借助平台流量吸引投资者,是银行在揽储压力下的“求生办法”。
不只中小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有时也为“冲存款业绩”犯难。
存款是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金融供给侧改革、严监管以来,商业银行负债增速出现下滑。中金公司研报显示,今年10月,银行存款整体出现负增长,总体规模下降4221亿元,是2018年3月以来首次负增长; 从存款规模下降幅度看,城商行、农商行的降幅高于大型商业银行。
在此背景下,从2018年起,中小银行频繁牵手互联网平台。一年时间内,30余家银行与30余家互联网平台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 5%甚至5%以上的存款利率对居民储蓄形成强吸引,对中小银行破解揽储困局起到一定帮助作用。
从互联网平台的角度说,金融当然是一块巨大的蛋糕,用户流量、资金池、再投资的可见回报……于是各大巨头几乎都推出了金融类业务,哪怕其主业与此并无关联。 有行业观察者对岛叔指出,此前屡次引发社会关注、甚至形成一些社会问题的“消费贷”,互联网存款产品也是其重要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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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今年11月,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署名文章中指出,互联网存款产品的以下问题属于监管关注的范畴——
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 存款营销行为(注:严格意义上互联网平台并非法律规定的储蓄机构);
地方法人银行 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
有意突出存款保险保障的宣传, 歪曲了利率溢价机制;
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 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
12月15日,孙天琦更公开表示,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 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对此,他提出多条建议,包括“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避免金融机构滥用存款保险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严禁平台对存款’集中比价—竞价’”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有效竞争和稳健的金融创新”等。
可以看出,监管部门的思路仍是防风险,尤其是防范一些过度依赖这种揽储方式的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
说到底,虽然存款是银行最便宜的负债,银行业内一直是“得存款者得天下”, 但这是建立在存款来源平稳、杠杆率与期限管理审慎的基础上的。如果互联网存款产品利率明显高出市场行情,就存在造成金融系统不稳定的风险,不被监管盯上才怪哩。
文/云中歌
编辑/明日绫波、独孤九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