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猪团”投放猪瘟病毒,必须依法严惩 作者:郭喜林

 “炒猪团”投放猪瘟病毒,必须依法严惩 作者: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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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全国猪肉价格上涨明显。而眼下,非洲猪瘟疫情仍未完全平复,各地一边加强疫情防控,限制生猪非法跨省调运,一边加大调控力度,平抑市场上上涨的猪肉价格。然而,一些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暴利,盯上了生猪价格洼地。他们不顾政府禁令,组成炒猪团,跨省收猪、贩猪、炒猪,而不管其中有没有病猪。为了偷运生猪,有的买通监管人员,伪造手续证明;为了压价收猪,有的散播疫情谣言,制造社会恐慌情绪,甚至向他人饲养的猪群投放非洲猪瘟病毒(中国青年网2019年12月13日)。

  面对唯利是图的“炒猪团”,无论是动物检疫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是公安机关,必须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心慈手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而且属于国家安全战略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因此,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国人民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履职尽责,对违法者绝不能用经济处罚代替法律责任追究。

  众所周知,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肉类食品安全,国家不仅制定有《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而且,制定了《中华人民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但是,在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有遵纪守法者,又有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牟取暴利的制假售假者。尤其是今年猪肉市场供应出现价格不断上涨的不正常现象以来,全国各地的不法商家也在乘机扰乱市场秩序,并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炒猪团”向猪群投放非洲猪瘟病毒就是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面对“炒猪团”的违法嚣张气焰,无论是国家农业农村工作部主管的动物检疫部门,还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都应该以对党和国家与全国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与公安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炒猪团”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同时,一定要依法保护生猪饲养者的生猪安全,绝不能让违法犯罪者的阴谋得逞。而且,应当对生猪的运输和屠宰加工环节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而且,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检举揭发和举报“炒猪团”非法投放非洲猪瘟病毒的人员,应当予以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只有扩大监督范围,并向公众提供举报便利和个人隐私与生命安全保护,才能把法网扩大到各个角落,让违法犯罪者尽快落入法网,并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只有让法律权威发挥震慑作用,人民群众的食肉与生命安全才能得到依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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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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