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河南郑州市委原常委于东辉受贿案一审宣判 曾被实名举报索贿500万元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1年12月2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郑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于东辉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在案的赃款1929.0887万元及扣押在案的金条10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于东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于东辉利用担任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插手干预案件、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30余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09.6337万元。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东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虽然被告人于东辉到案后认罪认罚,退缴了大部分赃款,但被告人于东辉身为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案件、利用干部提拔、调整机会等大肆谋取私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政法队伍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从严惩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30余人旁听了宣判。
此前在今年4月,微博名“河南隆庆祥服饰”发布该公司总裁姜书敏实名举报于东辉在任郑州中院院长期间,向该公司索贿数千万,实收近500万。
一个月后,即5月20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于东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6月10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举行,于东辉被点名。
发布会披露,“12337”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收到群众举报于东辉行贿受贿线索后,全国教育整顿办及时转交中央督导组督办,于东辉被查。
7月8日,河南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于东辉再被点名。
11月22日,于东辉涉嫌受贿一案在商丘中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此人自2006年,即担任濮阳中院副院长之时,就开始走上贪腐之路。
在担任省高院民二庭厅长、洛阳中院院长、郑州中院院长,以及郑州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于东辉也并未收手。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案件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截至2020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