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用地开发房产?这事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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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映称儋州一民办学校用教育用地搞房产开发相关部门回应称合法
3栋住宅楼

商报讯(记者李兴民实习生符南珍摄影报道)近日,有儋州市民反映称,儋州英鸣学校打着教育的幌子搞房地产开发,涉嫌违规建造并销售多套教师安置房。商报记者接报赶到儋州进行调查,住建、国土两部门对此回应称,该校根据《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按分散建设的方式在自有土地上自筹资金建设138套经济适用房,其手续合规合法。

市民投诉 用教育用地搞房产开发

近日,有儋州市民投诉称:“儋州英鸣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它的教职工不超过20人,他们怎么能建100多套经济适用房对外销售?”

还有市民反映说:“对外宣称建设的教师花园,环境好,是老师的家园,实际上是用教育用地搞房地产开发。”

另有一位老师则担心,英鸣学校建的教师花园有合法手续吗?它的土地性质属于教育用地吗?买的房能不能办下房产证,希望记者进行调查采访。

记者调查 学校新建住宅楼有四证

昨天上午,商报记者来到位于儋州市体育广场钭对面的新英鸣学校(分老英鸣学校和新英鸣学校),新建的3栋12层居住楼与学校形成“前校后院”的格局。记者见到了新英鸣学校的负责人常海涛,记者询问该栋楼的手续是否合法,他回答自己是管教学的,对于3栋12层居住楼的手续,他回答说,没有手续谁敢乱盖。至于具体情况,则建议找其父亲常学善了解。

随后,常海涛带记者到售楼处进行了解,他指着墙壁上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对记者说:”我们这里有三证,还有一张《儋州市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总共有四证。”

在英鸣学校校园内,记者碰到了正在招生的儋州籍老师符禄多,他告诉商报记者,他在该校已经上班四年多,也购买了这里的经济适用房,觉得买学校的房子对工作方便,能让自己安居乐业,减少奔波之苦。

学校回应 建房得到儋州多部门批复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新英鸣学校老校长常学善。

常学善告诉记者,17年前,他创办了老英鸣学校,经过四年的打拼,后发展壮大,征地盖教学楼成立新英鸣学校,两个学校共有41名老师,22名后勤人员,65%的老师来自内地,其余的都是海南籍。由于这些年私立学校办学越来越困难,竞争越来越大,教师队伍也不稳定。为了儋州的教育事业,学校考虑到让老师安居乐业,在自己的土地建设3栋房子,资金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已经向向儋州市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进行了申报,很快得到了这些部门的批复。

“我是搞教学的,3栋住宅是给老师配套建设的,剩余的一部分才面向社会销售。”常学善这样对记者解释说。

部门声音 在自有土地上建经适房合法

儋州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科刘锦良科长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儋州英鸣学校是一所私立民办学校,其建设教职员工经济适用房,是该校提出申请,为了解决本校教职工存在住房困难,且自有建设用地,根据《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2011年7月20日经该局批准,原则同意儋州英鸣学校按分散建设的方式在自有土地上自筹资金建设138套经济适用房。

“分散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在优先满足本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职工需要的基础上,可统一向其他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调配出售。因此,该学校将一部分楼房向社会低收入人群销售是允许的,是符合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的。”刘科长这样说。对于教育用地能不能搞住宅开发,刘科长解释说:“按照原来的规划用地,分类教学用地就是住宅配套设施的用地,当时并没有单列教育设施用地,而是归类到住宅用地范畴。”

儋州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他了解,英鸣学校的用地手续合法,符合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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