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龄: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深化认识和现实意义

李松龄: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深化认识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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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均衡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条件,也是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成立的条件。

  [摘 要]竞争均衡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条件,也是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成立的条件。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即商品生产价格高于市场价值的正偏差,不是由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低于市场价值的负偏差相互抵消转化形成的。超额剩余价值实际上是通过使用价值商品的非等价交换,由需求者的价值损失转移形成的。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占有超额剩余价值具有有偿的性质。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深化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引言

  资本的有机构成区分为资本的技术构成和资本的价值构成。其中,资本的技术构成指的是物质生产中的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构成比例;资本的价值构成则是指物质生产中的生产资料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的构成比例。资本的技术构成决定资本的价值构成,资本的价值构成反映资本技术构成的变化。资本技术构成决定资本的价值构成以及资本技术构成的变化由资本的价值构成所反映的理论就是资本有机构成理论。马克思之所以要研究资本有机构成理论,是因为通过对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研究,能够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资本积累与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与人口相对过剩,人口相对过剩与无产阶级贫困化之间的道理和内在的逻辑关系。对马克思的资本有机构成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人们进行了比较广泛的分析和研究,取得了一批理论性研究成果。例如,有人就认为,资本有机构成理论不只是能够揭示人口相对过剩的原因和无产阶级贫困化的道理,而且也可以用来揭示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理论,以及产业的发展可以消化和避免人口相对过剩的道理及其相应的制度安排。尽管如此,我认为仍有许多问题需要通过对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进一步分析和研究,才有可能做出比较满意的回答。如果联系《资本论》第3卷中的超额剩余价值理论和价值转形理论,除了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外,我觉得还有一些理论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地分析和思考。例如,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或称相对剩余价值,究竟是资本对超额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还是有偿占有,是合理的或是不合理的,是或者不是由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低于市场价值的负偏差转化形成的;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条件是什么,能否在竞争非均衡、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情况下实现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在什么样的前提条件下,总生产价格能够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能够等于总剩余价值等等。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1卷中,通过把超额剩余价值计入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个别劳动生产的剩余价值之中的办法,认为超额剩余价值是因为生产力水平提高,必要劳动时间比例减少,剩余劳动时间比例增加而产生的,资本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占有是无偿的,同资本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占有具有无偿的剥削性质一样。在《资本论》的第3卷中,马克思运用价值转形理论,推导出总价值等于总生产价格,总剩余价值等于总平均利润(简称两个等式)的结论,说明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是由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低于市场价值的负偏差转化形成的,再一次地论证超额剩余价值来源于劳动价值,并非来源于流通领域,以及资本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占有是无偿的,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的道理。我认为,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或称相对剩余价值具有有偿占有的性质,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资本竞争均衡的结果,是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由两个等式推演出来的结论。不同有机构成的资本在竞争非均衡的条件下利润率是不可能相同的,从而等量资本是不可能获得等量利润的,两个等式也是不能够同时成立的。之所以我要对资本有机构成理论进行再认识、再分析和再研究,就是为了把有机构成高的资本有偿占有相对剩余价值的道理以及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和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能够成立的前提和条件讲清楚,深入揭示深化认识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占有超额剩余价值的深化认识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3卷中是在对价值转形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展开他对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分析和研究的。马克思认为,不同生产部门因为各自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所产生的利润率是有较大差别的。在剩余价值率不变,即单位可变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因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比例高于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的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比例,所以,前者的利润率要低于后者的利润率。这就说明,只要不同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等量资本就不可能获得等量利润。不过,马克思又认为,“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按照这个一般利润率归于一定量资本(不管它的有机构成如何)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很明显,在这里,马克思所指的一般利润率或者平均利润之所以能够产生,完全是因为竞争均衡的结果,不同的利润率只有通过竞争才能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我认为马克思已经把在竞争非均衡条件下不同有机构成的资本获得的利润率是不相同的,只有在竞争均衡的条件下不同利润率才能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的道理讲得非常清楚了,这些认识是非常正确的。在基于竞争均衡结果的平均利润的认识基础上,马克思把“这个平均数加到不同生产部门的成本价格上,由此形成的价格,就是生产价格。”其中,成本价格指的是生产过程中耗费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我们知道,利润是由剩余价值转化而来的,所以,平均利润指的就是平均剩余价值。马克思通过成本价格(即成本价值)加上平均利润(平均剩余价值)形成生产价格的推导,完成了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形,这就是马克思的价值转形理论。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对有机构成高的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资本和中等构成即平均构成的资本的剩余价值、商品个别价值、商品成本价格、商品生产价格,以及商品生产价格和商品个别价值的正负偏差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有机构成高(包括中等构成)的资本的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偏差为正,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的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偏差为负,正偏差和负偏差在数量上相等,正好相互抵消。在商品生产价格和个别价值的正负偏差相互抵消的基础上,马克思认识到,“加入某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多多少,加入另一种商品的剩余价值就少多少,因此,商品生产价格中包含的偏离价值的情况会互相抵消。”由此,马克思推导出了商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等于它们的价值的总和,平均利润的总和等于剩余价值的总和的结论。从现象上看,马克思的价值转形理论似乎是为了推导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两个等式,但我认为,马克思的价值转形理论,其意义不仅仅是为了推导出两个等式,也不仅仅是为了说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道理,他还有另外的一个理论思考,那就是对《资本论》第1卷中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占有超额剩余价值的性质作进一步的分析、认识和论证,以说明超额剩余价值来源于劳动价值的道理。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1卷中曾经认为,资本的有机构成高,即资本的技术构成高,它的生产力水平也就越高,从而能够产生相对剩余价值,即超额剩余价值。在《资本论》的第1卷中,他认为超额剩余价值是由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个别劳动生产出来的。马克思是以下述的理论逻辑推导出这个结论的。因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单位劳动时间内生产的商品个数就会增加,所以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也就低于平均构成资本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后者的个别价值其实就等于平均价值,即市场价值或称社会价值。相反,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个别价值就会高于平均构成的资本生产的个别价值,即市场价值。通过交换,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就获得了社会价值高于个别价值的超额剩余价值。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马克思把超额剩余价值加在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个别劳动生产的剩余价值上面,在工作日不变从而劳动的日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剩余价值的比例,从而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增加了;必要劳动价值的比例,从而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减少了,超额剩余价值于是被认为是剩余劳动时间增加,必要劳动时间减少的结果,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占有因而就具有无偿的性质了。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是因为资本家增加不变资本的使用数量,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而出现的现象。不变资本增加而产生的生产力水平提高,相对剩余价值形成并被资本无偿占有,不仅被认为是人口相对过剩的原因,而且也被认为是工资下降、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加重,从而劳动者日益贫困的原因。实际上,因为机器大工业替代手工操作而产生的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既不会延长劳动时间,也不太可能增加劳动强度,更有可能的是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劳动强度。我之所以有这种认识,是有一定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的。用机器替代手工劳动,一般会减轻劳动强度,也会降低劳动的复杂程度。比如,纺纱机的使用,复杂劳动由机器完成了,工人只需要接断了的线头,所以,资本家能够雇用童工替代成年工。一个由童工就可以完成了的事情,当然不能说是高强度的和复杂的劳动。纺纱机所完成的复杂劳动是一种物化劳动,不可能生产价值。生产纺纱机的复杂劳动在机器交换的过程中,它的价值已经实现。因此,在工作日时间不变的条件下,个别劳动的劳动价值就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因为劳动时间没有延长,劳动强度也不太可能增加);如果劳动工资不变,必要劳动价值与剩余劳动价值的比例也就不会发生改变,相对剩余价值也不可能形成。不过,有人可能坚持认为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是由复杂劳动生产出来的。但从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这种认识的道理似乎也不是那么充分。既然如此,在流通不生产价值的情况下,超额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从哪儿产生出来的?如果把超额剩余价值加在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剩余价值上,说成是由个别劳动生产出来的,因为个别劳动的时间没有延长,劳动强度没有增加,劳动时间的构成比例也就不会有变化,那么就会出现将超额剩余价值说成是由个别劳动生产出来的道理似乎并不那么充分的理论困局。所以我认为,这才是马克思需要在第3卷中需要进一步对超额剩余价值来源于何处的问题进行再分析和再研究的原因。马克思认为,价值转形理论应用于不同资本有机构成的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偏差分析之中,正好能够解释超额剩余价值来源于何处的问题。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超额剩余价值(即相对剩余价值)与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的生产价格低于商品市场价值的偏差相抵消,正好能够说明超额剩余价值的价值来源。我认为这才是马克思研究价值转形理论的用意所在(当然不能说是马克思唯一的用意)。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占有,即使不是由它的个别劳动生产出来的,也是由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转化而来的。资本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占有是无偿的,具有剥削的性质也就有自圆其说的理论依据了。同时,也能够说明超额剩余价值不是无源之水,而是有它的劳动价值的出处,对于超额剩余价值的形成,劳动价值论也有它能够自圆其说的道理了。在这个基础上,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占有超额剩余价值具有无偿的性质就是一个有价值论依据、而且也能够自圆其说的结论了。

  不过,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的生产价格低于个别价值,负偏差部分的价值能不能完全实现就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的问题。我认为负偏差部分的价值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因为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的生产价格不只是低于个别价值,而且还低于市场价值即社会价值。尽管这部分不能完全实现的价值与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高于市场价值的正偏差相等,但也不能说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就是由这么一个不能完全实现的价值转化形成的。因为不能实现的价值就不能算作价值,就像没有用的劳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能形成价值一样。所以,一个不能算作价值的价值是不可能转化形成超额剩余价值的。超额剩余价值既不是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个别劳动生产的,又不是由有机构成低的资本不能完全实现的剩余价值转移过来的,那么它究竟是由什么样的原因形成的呢?这是我们需要分析和研究的一个理论问题。我认为,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源于商品交换中社会价值高于个别价值的差额。这个差额正好是商品需求者非等价交换的价值损失部分。需求者以与社会价值相等的市场价格购买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生产的使用价值商品,是一种不等价交换。尽管需求者有社会价值高于个别价值的价值损失,但是他得到了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生产的使用价值商品,这是一种有偿性的价值损失,不同于劳动者的绝对剩余价值,没有任何的使用价值商品相交换就被资本所有者无偿占有的情况。通过交换,需求者的价值损失转化为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超额剩余价值,流通虽然不能生产价值,但却可以转移价值。所以,超额剩余价值不是无源之水,而是有它的价值来源的,但这种价值来源决不是由有机构成低的资本不能实现的剩余价值转化形成的。至于需求者损失的价值,是他平时的劳动所得,还是剩余价值的积累,不影响上述问题的分析结果。由此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占有超额剩余价值具有有偿的性质;二是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的结论,因为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的生产价格低于商品个别价值,部分价值不能实现,不应该计算在商品的总价值或总剩余价值之中;超额剩余价值因为不是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个别劳动生产的,似乎也不应该计入总剩余价值之中。既然总价值中不包含部分不能实现的价值,总剩余价值中不能包含超额剩余价值部分,那么总生产价格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与总剩余价值在竞争非均衡的条件下也就不可能同时相等。就是说,在竞争非均衡的前提下,不同有机构成的资本部门,总生产价格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与总剩余价值不存在相等的关系。只有在竞争均衡的前提下,资本的有机构成趋同,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条件才能具备。

  三、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辩证认识

  马克思认为,不同的生产部门因为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各自的利润率是有比较大的差别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3卷中是以列表举例的方法,说明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利润率低,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的利润率高的情况的。从理论意义上讲,这是因为在剩余价值率(即单位可变资本能够获得的剩余价值)不变的情况下,技术构成高从而有机构成高的单位资本推动的活劳动较少,从而剩余价值也较少;技术构成低从而有机构成低的单位资本推动的活劳动较多,从而剩余价值也多。因为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因此就有机构成高的单位资本的利润(即利润率)低,有机构成低的单位资本的利润(即利润率)高的结果。于是,马克思依据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原理,在不同构成的资本部门之间设定一个平均利润率(即不同构成的资本部门利润率的算术平均数),然后根据“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按一般利润率计算,按百分比应加到这个成本价格上的利润,或者说,等于商品的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的原则,将生产价格定义为成本价格与平均利润之和。因为商品的价值是成本价格与剩余价值之和,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因为剩余价值低,它的商品的个别价值也就较低,而且低于商品的生产价格;有机构成低的资本因为剩余价值高,它的商品的个别价值也就较高,而且高于商品的生产价格。通过不同有机构成的资本的商品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正负偏差比较,马克思发现,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正偏差正好与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的个别价值与生产价格的负偏差相抵消,因此他得出了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结论。从上述论证的情况来看,马克思的两个等式是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即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前提下推导出来的,而不是相反,即在存在两个等式的前提下说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道理的。如果缺乏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这个假定条件,马克思的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两个等式能否成立就是一个另当别论的需要进一步分析和研究的问题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只有有机构成接近相同,或者完全相同的资本部门,成本价格才有可能相同,利润率才有可能相等,平均利润率才能等于利润率,等量资本才能获得等量利润。只有在这种情况或者条件下,总生产价格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与总剩余价值才能被认为是相等的,两个等式能够同时成立。如果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利润率就不可能是相同的,等量资本也就不可能获得等量利润,生产价格的假定条件就不存在。我们在一个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基础上,以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作为前提条件,人为地把不同有机构成的资本的利润率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利润,以此为基础,构建生产价格理论,推导出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同时成立的结论。我们认为这种推导的前提条件因为偏离客观现实,因而不可能通过实证研究验证由这种推导方式推论出来的两个等式能够同时成立。价值转形理论争论了一百多年,至今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和认识,恐怕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正是因为不同构成的等量资本不能获得等量利润,资本之间才会展开相互竞争,试想,如果不同构成资本的利润是一样的,它们还能有竞争的动力和必要性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其实,马克思也是非常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他认为,“竞争会把社会资本这样地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中,以致每个生产部门的生产价格,都按照这些中等构成部门的生产价格来形成,......。但是这种平均利润率,不外就是这些中等构成部门的用百分比计算的利润,在这些部门中利润是同剩余价值一致的。”马克思在这段话中的意思是非常明显的,如果没有竞争,就不会有资本的重新分配,也就不会有资本有机构成的趋同,因而也就不可能形成平均利润。竞争是前提,是条件,平均利润从而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只是竞争均衡的结果。“一切其他资本,不管它们的构成如何,在竞争的压力下,都力求和中等构成的资本拉平”。这段话就把竞争均衡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前提条件的道理讲得非常清楚了。就我的认识来说,等量资本能否获得等量利润的认识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异,完全是因为分析和研究问题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差异而引起的。马克思通常是从竞争均衡的角度分析和研究问题的。他认为,“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如果它们达到一致,那也只是偶然现象,所以在科学上等于零,可以看作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可是,在政治经济学上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为什么呢?这是为了对各种现象要在它们的合乎规律的、符合它们的概念的形态上来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撇开由供求变动引起的假象来进行考察。”因此,马克思在考察等量资本能否获得等量利润的问题时,依据的就是竞争均衡的情况。不同构成的资本通过竞争力求和中等构成的资本拉平,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结论自然就是成立的了。如果在竞争非均衡的条件下,因为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异很大,利润率是不可能相同的,等量资本也是不可能获得等量利润的。因为认识的方法论不同,得出来的结论也就不可能完全相同。是从竞争均衡的角度认识世界,还是从竞争非均衡的角度认识世界,这是理论研究工作者需要而且必须面临的方法论选择。我们认为,从竞争均衡的角度认识世界,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是为了探究客观事物合乎规律的运动,就像等量资本总是朝着获得等量利润的方向运动和价格总是围绕价值波动的情况一样。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目的就是要找出事物的发展规律,从竞争均衡的角度认识世界有利于发现和找到事物发展的规律,我认为持有这样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没有什么不对的道理。然而,竞争均衡只能说是一种理想状态,供求从来不会一致,所以研究者不能只是停留在理想状态的分析和研究上,也需要认知竞争非均衡的客观世界。将竞争非均衡条件下的等量资本不能获得等量利润,如何过渡到竞争均衡条件下的等量资本能够获得等量利润的运动过程,应该是而且也必须是我们需要分析和研究的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竞争非均衡的状态,可能比研究竞争均衡的状态更为重要,因为前者毕竟是社会经济经常出现的现实状态,而后者只是社会经济的一个理想状态。如果能够把社会经济由现实状态向理想状态转变过程中的道理弄清楚,我们才有可能逼近理想状态甚至实现理想状态。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也许可以看出,如果把我们研究的对象仅仅从竞争均衡的状态转向竞争非均衡的状态,因为条件发生了变化,通过分析和研究,推导出来的结论也就不太可能完全相同了。

  在竞争非均衡的条件下,马克思是依据剩余价值率(即单位可变资本获得的剩余价值)不变的假设,推论出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的利润率高于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利润率的结论的。就是说,无论是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还是有机构成低的资本,剩余价值是依据不变的剩余价值率和可变资本的数量计算出来的。有机构成低的单位资本中可变资本的比例高,剩余价值自然要高,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即利润率)也就较高;有机构成高的单位资本中可变资本的比例低,剩余价值自然也低,剩余价值转化的利润(即利润率)也就较低。在剩余价值能够完全实现的条件下,上述的情况确实是如此。不过,剩余价值能否完全实现就是一个另当别论的问题了。这是因为,剩余价值能否实现是由市场决定的,也就是由个别价值与市场价值或称社会价值的关系决定的,如果个别价值高于市场价值,则有部分剩余价值不能实现。所以,我们认为不是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就一定能够全部实现。马克思在研究不同资本有机构成的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偏离的问题时,曾经指出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偏差为负,而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偏差为正。因为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个别价值有可能高于市场价值,部分剩余价值不能实现;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生产的商品个别价值低于市场价值,超额剩余价值于是形成。这就说明,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的部分剩余价值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却能够获得超额剩余价值。所以,尽管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剩余价值少从而利润率低,但是它的剩余价值总额(即剩余价值加上超额剩余价值),并不一定比有机构成低的资本所获得的剩余价值总额(剩余价值减去未实现的剩余价值)低,尽管后者的剩余价值高从而利润率也高。同时,因为有机构成高的资本数量一般都要比有机构成低的资本数量大,所以,前者能够获得的利润总额就要比后者多得多。于是,有机构成低的资本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也会增加使用资本,以改变资本的有机构成。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因为受资本收益边际递减规律的影响,资本增加使用的幅度也会边际递减,有机构成提升的幅度也就随着缩小。这就是不同构成的资本为什么会在竞争的压力下,力求和中等构成的资本拉平的道理。随着低构成资本逐步向高构成资本的转化,资本中等构成的水平也在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整体水平上升,社会生产力向着不断提高的方向发展,社会经济的总体水平提高。竞争非均衡状态向竞争均衡状态的方向发展,意味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整体水平提高,但是因为随着竞争均衡程度的不断提高,等量资本能够获得等量利润,变革资本有机构成的动力也就削弱了。不过,在利润机制的不断激励下,资本所有者变革资本有机构成的动机和行为迟早都会发生,一场新的技术革命的形成和发展,就会导致和形成一种新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资本有机构成部门的竞争又将重新开始,并将趋向于一种新的均衡。

  四、深化资本有机构成理论认识的现实意义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就是要提高生产力水平,生产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充分激发生产力的两个基本要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或者说劳动力和资本的积极作用。其中,资本有机构成由低级水平向高级水平的发展,就是生产力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不过,资本有机构成水平的维持或者提高,是由资本的利润激励机制决定的,资本的利润较高,资本所有者投资的积极性就越大,资本有机构成的水平也就会提高得越快;资本的利润较低,资本所有者的投资积极性就越小,资本有机构成的水平即使有提高,提高的幅度也不可能很大。所以,构建一个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的利润激励机制,不只是提高资本有机构成水平的需要,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提高生产力水平的需要。政治经济学认为,资本的利润源于剩余价值的转化,剩余价值又区分为两个方面: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所以,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是利润激励机制形成的根源;利润激励机制的合理或是不合理,也就取决于资本对绝对剩余价值和对相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是合理的或是不合理的认识。我们知道,“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劳动时间区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生产劳动力的价值,转化为劳动者的工资,剩余劳动时间生产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利润,被资本所有者无偿占有。在劳动者工资水平维持不变从而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延长劳动时间就是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扩大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份额。因为资本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是无偿性的,绝对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形成利润激励机制,我们认为这种利润激励机制是不合理的,因为社会主义不主张资本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所以,不应该通过绝对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形式生成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利润激励机制。资本有机构成水平的提高如果只以扩大绝对剩余价值为目的,显然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宗旨和要求,也与马克思主义的消灭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理想社会不相符合。绝对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利润激励机制不应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资本有机构成水平的制度选择。于是,剩下来的就只有相对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利润激励机制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这是我们需要深化认识和分析的问题。

  在工作日不变的情况下,相对剩余价值是或者不是由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和剩余劳动时间增加而形成的,这是我们需要深化研究和认识如何形成利润激励机制的关键。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1卷中是把相对剩余价值归结为在工作日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劳动时间比例减少和剩余劳动时间比例增加而生产出来的。而我则通过对相对剩余价值理论的深化认识,认为在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情况下,比如以机器代替手工操作,个别劳动的工作日时间不变,劳动强度也不变,劳动价值也就不可能会发生变化,唯一能够改变的就只是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个别产品数量增加。因为劳动时间没有变,劳动强度也没有变,甚至还有所降低,劳动价值也就没有变化,同时,因为产品个数增加了,个别价值也就降低了。马克思正是依据这个理由,说明劳动生产力提高,商品个别价值降低的道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资不变,也就是劳动力价值不变,那么个别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是不会改变的。如果以上的认识被认为合乎道理,而且也没有什么问题的话,那么马克思把有机构成高的资本从交换中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视为该资本的个别劳动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改变而生产出来的价值,计入个别劳动的剩余价值之中,认为资本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占有是无偿的结论,似乎就有值得商榷和深化认识的余地。如果说我们在前面所做出的深化认识还符合理论逻辑的话,那么,超额剩余价值就不能认为是由有机构成高的资本的个别劳动生产出来的,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占有的超额剩余价值也就不是无偿的,而是具有有偿的性质了。从这种意义上说,超额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利润激励机制就是一种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利润激励机制。超额剩余价值即相对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利润的利润激励机制也就是一种合理的,能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和接受的利润激励机制。然而,传统政治经济学认为,无论剩余价值是由何种原因产生的,都是资本对剩余价值从而对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如果以这种观点认识超额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的利润激励机制,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发展生产力,从而需要发展资本的政策主张就会受到传统意识形态的影响和质疑,私有资本的发展就更会首当其冲地受到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冲击。所以,只有把资本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占有和资本对相对剩余价值的占有之间的区别弄清楚了,通过合理的利润激励制度安排,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即通过抑制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发展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方式,调整和升华资本的有机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有可能比较顺利地实现。

  如果结合供给侧改革的目标,深化认识资本的有机构成理论就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了。我们知道,供给侧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去产能和去库存,而产能过剩和库存过多又是因为不合理的产业结构造成的。我国产业结构现有的特征是,传统产业的比重偏重、新兴产业的比重偏轻;有机构成低的资本部门偏重,有机构成高的资本部门偏轻。所以,供给侧改革要达到去产能、去库存的目标,就必须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特征。从这种意义上说,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改变不合理的资本有机构成结构就应该是,而且必须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来说,传统产业资本有机构成是比较低的,产能过剩和库存过多的现象比较严重;新兴产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是比较高的,产品能够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不存在产能过剩和库存过多的问题。如果供给侧改革能够以增加使用和创新使用资本,发展资本有机构成高的新兴产业和淘汰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落后产业部门为目标,产能过剩、库存过多、资金积压的问题就有可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不过,淘汰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落后产业部门,就会游离出大量的素质比较低的劳动力,造成劳动力再就业的困难,形成相对过剩的劳动力人口,从而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劳动者的生活水平造成比较大的影响。马克思在研究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理论时,也曾认识到劳动力的相对过剩和劳动者贫困化的问题。今天,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产能过剩和库存过多的问题而需要淘汰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落后产业部门时,我们就必须正视马克思所指出的劳动力相对过剩和劳动者贫困化的问题。就是说,供给侧改革在淘汰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落后物质生产部门时,应该同时发展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能够吸纳过剩劳动力的新型服务行业,以缓和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矛盾。如果把这项工作做好了,供给侧改革就不会因为劳动力过剩的障碍而却步不前。从供给侧改革的意义上讲,深化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认识,对于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不只是有必要,而且现实意义十分重大。

  长期以来,在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研究的问题上,人们对资本有机构成变化引起的生产力水平提高,人口相对过剩的现象比较关注。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其引发的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形成了劳动力相对过剩的问题,需要我们研究和探讨这一问题的形成原因、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以及应对的办法、措施和对策;另一方面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出现,部分劳动者的生活比较困难,人与人的关系不够和谐,需要我们从资本有机构成的相应理论中探求形成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我认为这些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取得了相应的理论成果。但是,人们似乎没有把研究的视角和注意力更多地关注价值转形理论中有关高有机构成资本占有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和性质的理论研究。人们仍然以不同有机构成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相偏离的正负偏差的角度,认识高有机构成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是因为低有机构成资本的商品生产价格低于个别价值的负偏差相互抵消形成的,没有关注而且也没有认识到这种负偏差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价值或剩余价值。如果人们把超额剩余价值视为由低有机构成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负偏差转化而形成的认识成为一种意识形态而得以广泛认可的话,那么高有机构成资本的部门出现的富有和低有机构成资本的部门出现的贫困,就有可能被解释为后者的劳动剩余价值被前者无偿占有。

  再说,把在竞争均衡时才有可能实现的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平均利润率,运用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价值转形理论中,说明不同有机构成资本部门的生产价格总和等于价值总和,利润总和等于剩余价值总和,所引起的世界性的至今还没有争论清楚的两个等式问题,不仅是政治经济学需要研究和要说清楚的问题,更是《资本论》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在一个资本有机构成本来就不相一致的现实社会经济中,等量资本是不可能获得等量利润的,然而,我们以真实世界中等量资本不可能获得等量利润的情形,假定为在竞争均衡时才能实现的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平均利润率,或者以人为计算的算术平均利润率,推导出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和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结论,由于理论与实际不相符合,就很难说这样的结论是正确的。所以,西方的一些经济学家以真实世界的统计数据来验证两个等式是否成立,不能得出与马克思相一致的结论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这是因为,前提条件不一样,争论自然就不可能形成一致的意见。这是政治经济学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形成统一认识的问题。就我的认识来说,马克思研究价值转形理论,真实用意不在于两个等式本身,而是想通过坚持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理论观点,把高有机构成的资本所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源于何处的道理讲清楚。就是说,在坚持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基础上,借助于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两个等式的分析,揭示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是源于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与个别价值的负偏差转化形成的道理。马克思认为,任何资本获得的剩余价值,不论是超额剩余价值,还是其他的什么剩余价值,统统是由剩余劳动生产出来的,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是无偿的,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在他看来,两个等式不仅能够说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道理,而且更能够解释超额剩余价值源于剩余劳动生产的问题,这应该是马克思研究价值转形理论的一个重要目的,当然不是唯一的目的。我认为,马克思为了说明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对立,把超额剩余价值归于个别劳动生产的,这种认识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在价值转形理论被人非难,而又难以自圆其说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坚持这种认识而不思发展,就是一件令人难以理解的事情了。之所以我要深化价值转形理论和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认识,一个重要的原因的就是想把这些问题的道理讲清楚。尽管我不一定把这些道理讲清楚了,甚至可能还有错误,但也是为了抛砖引玉,期待大家的批评指正,决没有半点想贬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意思。

  五、结论

  通过以上的理论分析和论证,我认为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

  一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它虽然是推导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前提,但如果这个严格条件限制本身就不成立或者不存在,两个等式能否成立就是需要一个进一步分析和研究的问题了。我们认为,如果等量资本不能获得等量利润,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和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两个等式是不可能同时成立的。

  二是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是在竞争均衡的条件下实现的。不同有机构成的资本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力求同中等构成的资本拉平,因此可以认为,市场竞争是资本有机构成趋同,等量资本能够获得等量利润的条件,在竞争非均衡和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条件下,等量资本是不可能获得等量利润的。

  三是有机构成高的资本获得的超额剩余价值不是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市场价格低于个别价值的负偏差转化形成的。有机构成低的资本生产的商品生产价格低于个别价值所形成的负偏差是一种不能完全实现的价值,这种不能完全实现的价值是不应该计算在总价值或者总剩余价值之中的。超额剩余价值是在交换中需求者因为非等价的交换所受到的价值损失转移形成的,是有机构成高的资本以使用价值商品的交换获得的,因而可以认为资本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占有是有偿的,而不是无偿的。

  四是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只有在竞争均衡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在竞争非均衡的条件下,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和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两个等式是不可能成立的。部分经济学家企图以现实世界中存在的竞争非均衡的实证数据,验证两个等式成立,这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一百多年以来关于两个等式的争论徒劳无益,就是因为这个道理。

  五是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的深化认识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性。以竞争均衡和竞争非均衡的视角认识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总生产价格等于总价值和总平均利润等于总剩余价值的问题,因为所持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不同,对这两个等式能否成立的认识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

  所以我们认为,认识论和方法论是研究者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工具,社会科学中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不同而形成不必要的或者不可能形成一致意见的争论。我国要建立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学,就一定要关注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选择和因为不同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选择所产生的不必要的争论。

  作者李松龄

  文章来源《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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