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器是阶级专政的工具,切莫蜕变为治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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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器是阶级专政的工具,切莫蜕变为治民的工具

——由马树山被迁西县相关部门速拘、速捕和速诉所想到的

  梳理媒体所报道的河北迁西县“马树山”一案,案情发展的大致进程是: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同年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马树山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同年12月9日,也就是被带走的第二天,马树山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同年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马树山的罪名,除了公安侦查终结的“诬告陷害罪”,又加一罪“诽谤罪”;2024年1月12日,经济观察网披露了此事;1月12日当晚,河北省多个省级部门派员来到迁西县;1月13日上午,上述河北省级部门及对应的唐山市市级部门,在迁西县看守所会见了马树山;1月15日,迁西县法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当日下午5时许,他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中;同日,迁西县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

  4月9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马树山被羁押期间,他的律师曾向迁西县检察院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对马树山取保候审。不过在2023年12月29日,这一申请被迁西县检察院拒绝,理由是“(马树山)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马树山一案被网络曝光后,最高检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综观马树山举报迁西县委书记后迁西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办案过程可见,这是一个权力操控之下,徇私枉法、执法犯法、司法犯法的全过程。迁西县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心存邪念,把县委书记李贵富当作权力靠山,意图攀附投靠,官官相护,视法律为儿戏,权大于法,以权压法;对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的老干部马树山速拘、速捕、速诉,本想快速压制住马树山的声音,向李贵富邀功领赏,结果弄巧成拙,成为全国的反面典型。

  马树山案的反转,李贵富被查,虽是一部令人震惊的反面教材。但同时也说明民间正义依存,司法公平仍在,党内正气仍有。这是正义战胜邪恶的结果,是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结果,也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结果。

  现实生活中,在一些干部的头脑中,还普遍存在把法律作为治民工具的思想,权大于法、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根深蒂固;一些领导干部曲解“依法治国”的含义,不谈依法治官只谈依法治民;执法者把自己看成法律的化身,忽略了自己也要接受法律的约束,根源之一就是“治民不治官”的思想在作祟。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田纪云在其著作《田纪云文集·民主法制卷》中写道:“社会主义法治与封建社会的‘法制’是有本质区别的。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制定了一系列严刑峻法来控制、惩治老百姓,用以巩固封建统治。我们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实质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因此,决不可把法治只看做治民的工具,是用来对付老百姓的,只想让老百姓守法,自己却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甚至任意胡为。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不是治老百姓。”

  伟大领袖毛主席生前一直强调要对人民内部施行仁政,在《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76页毛主席讲:军队、警察、法庭等项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对于敌对的阶级它是压迫的工具,它是暴力,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我们仅仅施仁政于人民内部。

  迁西县马树山一案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是典型的公器私用,不是对人民施行仁政,而是把本该作为对敌对阶级实行专政的国家机器作为治民的暴力工具,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光辉形象,离间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对相关人员必须从严从速追究。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又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了不再重现马树山之类的案件,为了不让国家机器在少数地方蜕变为治民的工具,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笔者建议,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绝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绝不让权力的运行失去制约和监督。同时要认真学习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著作,践行毛泽东思想,切实做到施仁政于人民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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