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货币主权问题,应该是中国经济问题的主要根源——与卢老师商榷

吴铭|货币主权问题,应该是中国经济问题的主要根源——与卢老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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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我们建立了独立自主的人民币发行和流通控制体系,争取到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中的结算支付权,中国并不需要什么引进外资,也不需要发展金融业来解决货币发行问题,更不需要依赖利税解决财政问题。当然,中国也不必担心“资本外逃”,即使资本外逃,也不会影响国内市场上的人民币“流动量”。甚至,只要我们控制了人民币的流通,我们就有办法禁止这部分非法外逃的人民币的结算、支付资格,即使资本非法外逃,也不会对我们构成损失

货币主权残缺,应该是中国经济问题的主要根源

——与卢老师商榷

(20240318)

  卢麒元老师认为:走资派最少拿走了21万亿,是造成中国经济乏力的原因之一。

  卢老师的这个观点,我不赞成。我认为,卢老师忽略了人民币的分类问题,在货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问题上,我们认识有分歧。

  人民币,按照其发行和流通控制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由财政体系发行的人民币。这部分人民币,要依赖收取企业、居民的利税,才能发行。而提供大部分利润和税收的,是大型国有企业、较大型的民族企业和公民。这部分人民币,有相当强的主权,是维持中国经济健康运行和发展、缓解外资和买办经济制造的问题的主力。当然,由于中国外资、买办金融资本过于庞大,由财政发行的这部分人民币,也有可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渠道,再次流入到外资和买办金融资本手中,成为外资和买办金融资本扩大其货币发行权的因素。

  第二类,是由外资和买办金融资本发行的人民币。由于外资全面渗透控制中国金融体系,中国金融体系“国际化、市场化”,中国金融所占经济比例野蛮增长,所以,推测起来这部分人民币占据了绝大部分人民币发行量,并且这部分人民币的流通控制权掌握在外资和买办金融资本手中。这部分人民币,必然让外资经济和买办经济在中国迅速膨胀、野蛮增长、无序扩张,大大抑制了国有经济和民族经济的生存和发展。这部分人民币,是美元的代用券,在中国是篡夺人民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压榨中国人民、掠夺中国资源、打击国有和民族经济、制造金融风险和经济困难、扭曲中国经济主权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让美元寄生在中国经济之上、支撑美元国际信用和国际霸权、打击中国经济自我调节能力、削弱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影响力的首要因素。

  第三类,是离岸人民币再回岸,这部分人民币,极容易产生假币。所以,我个人坚持认为,应该禁止离岸人民币回岸投资,中国政府、中国企业、中国银行体系和中国居民,应该拒绝承认这些离岸人民币的信用,至少要对这些离岸人民币进行信用审查,看其获得方式、离岸方式是否合法,必要时,可以设立离岸人民币回岸时的汇率。这部分人民币占据国内人民币流通量的比例,我不好估计。

  卢老师所强调的“走资派最少拿走了21万亿”,我认为应该主要是指第二类人民币。即,官僚买办金融资本,通过中国的金融资本自由流动的政策,在国内通过房地产、金融业、巨型互联网平台等买办企业圈到巨额人民币之后,再通过中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兑换成美元,转移到美国,储存到他们设立在美国金融机构的账户上,或者是用来购买美国的信托、理财、基金、债券、股票、虚拟货币、保险、再保险、期货等金融产品。

  第一类人民币,即政权通过财政体系按照国有企业、其他企业和公民的利税收入而发行的人民币,除了一部分流通到买办金融资本手中之外,应该不会“离岸”,或者“离岸”的数量很少,应该占“走资派拿走21万亿”的少数,似乎可以忽略。

  所谓“走资派最少拿走了21万亿”,这部分人民币当然以兑换成美元外汇的形式,或者是离岸人民币的形式,离开了中国。也就是说,离岸人民币,应该包含在这“21万亿”之中。

  单单说“走资派最少拿走了21万亿”导致中国经济发展困难,这有些太笼统了。实则是中国丧失货币发行权、国有和民族经济占比过小、外资和买办经济占比过大、金融资本自由流动等,才是中国经济困难的根本原因。

  明乎此,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的出路很简单:

  一是发展壮大中国国有企业体系,最好发展壮大国营公有制经济,实现大型国有企业“收支两条线”和“专款专用”两个财务原则,即其营业收入与开支,是分开的、无关的,国营企业也就无所谓盈亏问题;由于“专款专用”原则是,发行到这个领域的人民币,不会对另外的领域产生通货膨胀压力。

  二是发展中国自己的民族轻工业、商业、中小型生产类企业和服务业,政权用贷款、定货、预支的方式,给予货币支持,扶植其发展壮大。

  三是当然要限制、打击官僚买办金融资本,不能允许私有金融资本侵占人民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

  四是严厉打击人民币非法离岸,并进一步禁止人民币离岸,以确保中国主权银行对人民币的流通控制权,防止人民币流通失控,也防止人民币投机。

  五是禁止中国金融“国际化”,禁止国际金融资本染指人民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

  六是在收复人民币发行权的前提下,争取主权人民币(即由财政系统发行的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中的结算和支付权,同时禁止由外资和买办资本所发行的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中的结算和支付权。

  七是禁止离岸人民币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结算、支付权。

  八是在未收复人民币主权的情况下,要尽力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原则,不要储备过多美元外汇。如果美元等外汇有顺差,则立即购买成于我有意义的商品或服务。

  九是拓展国际贸易对象,联合俄罗斯、中东、东盟、阿拉伯世界、中亚、拉美、非洲甚至部分欧洲国家,建立独立于美元体系的新世界贸易体系,夺回大宗商品的议价权,不能过多依赖美西方市场。

  十是最最重要的——要废除央行制度,把人民币的发行权,彻底收归于中央政权,并按照公有制经济和民族主权经济发展的需要,自主地确定人民币的发行对象、发行领域、发行数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并在财政部的组织领导下由主权银行体系承办人民币发行、结算、支付、信贷、存款等业务,由国有企业联合主权银行体系,负责人民币的回收工作,确保政权掌握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和履行人民币信用责任。

  由公有制工农商业体系回收的人民币数量,与人民币的再发行数量有关系吗?没有关系。回收人民币,即向人民币的合法持有者出售公有制工农业体系生产的商品和服务,也就是政权作为货币发行者,履行对人民币的信用责任,并不是说这些回收的人民币与再发行人民币有什么关系;更不是说,如果没有回收足够的人民币,就不能再发行人民币。而且,如果中国政权掌握了人民币发行和流通控制权,人民币在自由市场上的流通量,是完全可控的,可增加,也可减少,视情况而定,并非是货币越发越多、只增不减。

  只要我们建立了独立自主的人民币发行和流通控制体系,争取到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中的结算支付权,中国并不需要什么引进外资,也不需要发展金融业来解决货币发行问题,更不需要依赖利税解决财政问题。当然,中国也不必担心“资本外逃”,即使资本外逃,也不会影响国内市场上的人民币“流动量”。甚至,只要我们控制了人民币的流通,我们就有办法禁止这部分非法外逃的人民币的结算、支付资格,即使资本非法外逃,也不会对我们构成损失。(文 吴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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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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