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立峰:琉球·冲绳地位补论(上篇)

蒋立峰:琉球·冲绳地位补论(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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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王国终未能以文制武,清政府亦未能善尽宗主国之责,日本的侵略终致琉球亡国,亦为此后日本的军国主义发展和更大规模侵略扩张开通了道路。

  摘要:所谓“琉球·冲绳地位问题”,即在东亚地区或西亚太地区琉球·冲绳列岛的国家地位变迁及影响变化问题。因“琉球”与“冲绳”乃相同地域琉球列岛在不同发展阶段使用的名称,在叙述该地域的整个历史发展时,单用“琉球”或“冲绳”以冠全文有失偏差,故以“琉球·冲绳地位问题”名之,以求涵盖准确。本文将全部琉球发展史分为琉球前期、琉球Ⅰ期、冲绳Ⅰ期、琉球Ⅱ期、冲绳Ⅱ期共五个时期,目前琉球列岛处于冲绳Ⅱ期的发展阶段。在琉球前期,“琉球”原为指称东海外沿系列岛屿的模糊概念,琉球群岛北部的大隅诸岛和土噶喇列岛在12世纪后期大部归入日本势力范围后,自14世纪末开始形成琉球三十六岛的格局,至17世纪中期成为明确清晰的地理概念。另据考古发现,琉球人乃独自生成育化发展(有南方及大陆影响),“日琉同祖论”不能成立。在中国前明世代,琉球各岛基本上都处于前封建社会的野蛮时代,自三山时代始,琉球列岛进入琉球Ⅰ期,琉球受大陆明朝册封,奉明正朔,习孔孟之道,设礼乐规章,琉球进入文明时代,并开始在东亚发挥文明示范功能和贸易推动作用。但琉球王国的稳定和发展遭到近邻日本的极大干扰,1609年日本凭借武力攫取奄美群岛,1879年更是凭借武力彻底吞并琉球,并改称“冲绳”,由此进入冲绳Ⅰ期。琉球王国终未能以文制武,清政府亦未能善尽宗主国之责,日本的侵略终致琉球亡国,亦为此后日本的军国主义发展和更大规模侵略扩张开通了道路。

  关键词:琉球三十六岛;琉球地位;册封使;冲绳;日本吞并琉球

  作者简介:蒋立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日本学刊》2023年第6期

  所谓“琉球·冲绳问题”,包括琉球·冲绳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对外关系等诸多方面,而琉球·冲绳地位问题研究则是以琉球·冲绳国家权力的历史形态、琉球与冲绳的相互转换关系、琉日及琉中关系史、琉球与冲绳在东亚发展史上的地位和影响等为主要探究议题。

  中日两国对琉球·冲绳地位的研究,其热度经久不衰。有关档案史料浩如烟海,研究成果聚若繁星。2013年5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一文,陡然提出“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使得琉球·冲绳地位问题再度成为热门话题、研究焦点,且继出成果甚多,时至今日,甚至可谓琉球问题研究已临饱和状态。面对此种繁荣局面,本文仅对其中或为不尽然之处,或查补史料,或略输管见,靡图标新立异,克免泛议空谈,所依准则乃历史唯物论指导下之实证研究,叙中带论、功到自然,故谨称“补论”。

  本文从琉球的独自发展史入手,以中日双方的正式记叙为依据,分析论证日方所谓“南岛自古以来属日本”的主张是不能成立的,日本最后吞并琉球完全是依强盗逻辑进行的民族扩张主义的强盗行为;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因东亚历史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至中国明代形成东亚封贡体系中的封贡关系,但中国封建王朝最终未能保护琉球免于被日本吞并,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中日两国的琉球·冲绳地位研究

  中国学者关于琉球·冲绳地位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三个方面。第一,古代琉球地位研究,以琉球史研究为基础,重点是日本吞并琉球过程及定性;第二,中琉关系史研究,即以明清册封琉球为重要内容的研究,重点是对历届册封使记录的分析和判定;第三,二战后琉球·冲绳地位研究,重点是美国和中国的对琉球·冲绳政策及后果评价。

  琉球·冲绳地位问题研究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在历史档案资料的整理研究方面,与其他历史问题的研究有显著不同。中国典籍《二十五史》从《后汉书》至《南史》,在《倭国传》中均记有倭国之南的众多小国,其中是否含有琉球异名之地尚难判断,但自《北史》《隋书》始,及《宋史》《元史》《明史》至《清史稿》,皆对琉球国有详略各异的记录。这些记录无疑成为研究琉球地位和中琉关系史的珍贵且基本可信的极早期以来的第一手资料。

  其次,明、清两代册封使留下的册封记录,尤其周煌的《琉球国志略》(手书进呈本,1757年),统合为延续五百年的考察亲历记,世间罕有。可以说,这些记录更加生动、可信,若无视之,则无琉球地位研究可言。

  最后,现代编撰的基础性资料更多。诸如:黄润华、薛英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牵头编辑的续编、三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2002年、2006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共七编(中华书局、中国档案出版社,1993—2009年),及《清代琉球国王表奏文书选录》(黄山书社,1997年);高津孝等编《琉球王国汉文文献集成》(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2013年);《传世汉文琉球文献辑稿》(第一辑、第二辑)(鹭江出版社,2012年、2015年);《清代琉球史料汇编——宫中档硃批奏折》(上下册)(台北故宫博物院出版,2015年),《清代琉球史料汇编——军机处档奏折录副》(上下册)(台北故宫博物院出版,2016年),《清代琉球史料汇编——其他档册》(上下册)(台北故宫博物院出版,2019年);方宝川、谢必震编《琉球文献史料汇编》(明代卷、清代卷)(海洋出版社,2014年);《历代宝案》(全十五册)(台湾大学藏写本,1972年编集)等。各博物馆、图书馆和出版社不惜工本整编、出版这些历史资料,即已说明琉球地位问题研究具有何等的重要性。

  相关学术活动也不胜枚举,首先必须提到的是“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据中国海洋大学修斌教授介绍,首届会议于1986年由中国台湾地区的“中琉文化经济协会”主办,日本“琉中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实行委员会”协办,在台北举行;从1994年的第五届会议开始,中国大陆的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社会科学院、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华侨大学、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海洋大学也相继成为会议的主办方;至2019年11月已经连续举办了17届,第十七届会议由中国海洋大学在青岛主办。这17次学术会议的论文集共收录中日两国学者的论文数百篇之多,内容涉及琉球史和中琉、日琉关系史的各个方面,不乏分析深刻、见解独到之文章。例如,《第十七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张启雄《明清在琉球纷争中所呈现的中华世界秩序原理——历史文化价值角度的分析》、曲金良《“普天下共享太平之福”:“天子”诏谕与“四海”认同——中琉关系的历史背景与“中外”互动的历史场景》、王皓《明治政府对冲绳“旧惯温存”政策刍议》、宋成有《近代东亚大变局与日本吞并琉球国述论》等论文即关于琉球地位问题的专精论述,体现出很高的学术价值。由此观之,延续30余年的“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应是目前关于琉球史和中琉关系史研究领域中历史最长、成果最丰富、影响最大的国际学术会议。

  此外,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与日本冲绳县教育委员会于1991年签署《关于进行中琉历史关系学术交流的意向书》以来,截至2018年,双方轮流举办学术研讨会已达12届,每届研讨会都有论文集出版,集合了大量以分析历史档案为主要内容的高水平论文。北京大学也于2014年至2023年主办了四届“琉球·冲绳前沿学术问题国际研讨会”,《战略与管理》(2016年第3期)还设专栏“琉球问题”选登了第二届会议上徐勇、徐建新、朱德兰、宋成有等学者关于琉球学、琉球民族史、冲绳文献与古迹、琉球处分等问题的文章。

  这些学术会议充分说明,琉球问题研究包括琉球地位问题在内的研究是中国东亚史和中外关系史研究中的长期热门研究课题。既有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学者对琉球史和中琉关系史的发展脉络、焦点和亮点问题等已有详尽的把握,对琉球地位问题的研究也已进入深化阶段。比如,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新的交流方式,如“琉球学学术研究与学人交流平台”“爱思想—专题—琉球”等,汇集了老中青各代专家学者的沉思醒论,展现出中国琉球研究风格百异、欣欣向荣的局面,非常值得关注。

  在研究专著方面,首先推荐的是于群《美国对日政策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从太平洋战争爆发写到美国“归还”冲绳,对其间美国对日政策的制定、内容及转变均有叙述和分析,其中当然对琉球相关问题也多有论述,应是研究琉球问题的必备参考书。其次是谢必震《中国与琉球》(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对琉球史和中琉关系史有全面的记述和分析,以及米庆余《琉球历史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对琉球与中国、日本的关系史都有较多叙述,对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也有必要的分析,尤其对一些存疑问题明确阐述了作为中国学者的观点。何慈毅《明清时期琉球日本关系史》(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是在中国学者多注重中琉关系史研究的状态下,以琉日关系为重点的专著,具有独特地位。该书以深厚史料积累为基础,以琉日通信的格式、用语为分析视角,探讨了琉球的历史地位,颇具研究意义。谢必震《明清中琉航海贸易研究》(海洋出版社,2004年),则阐明了琉球在古代东亚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和桥梁作用,值得重视。丁锋《日汉琉汉对音与明清官话音研究》(中华书局,2008年),作为语言学专论,从日汉对音、琉汉对音的角度,侧面阐述了琉球与日本、中国的关系,给人以启发,但由于规避了日语与琉球语之间的直接音韵比较研究而落下遗憾。谢必震、胡新《中琉关系史料与研究》(海洋出版社,2010年)作为“中琉关系研究丛书”首册,对有关中琉历史关系的档案资料、古籍文献及历史遗存、文化交流、贸易互往等皆有归纳性论述,可列为参考。赖正维《清代中琉关系研究》(海洋出版社,2011年)也是该研究丛书中的一部,为研究清代中琉关系的重要成果。刘少东《日美冲绳问题起源研究(1942—1952)》(世界知识出版社,2011年),其核心点是二战结束前后美国对琉球政策包括其制定、特点、转变的研究,但对美国如何实施对琉球的占领缺少叙述,有政策与实际操作脱节之嫌。刘少东《二战前后的冲绳问题及中日美关系研究》,则以“旧金山和约”为论述核心点,对美国在二战结束前后关于冲绳的战略和政策转变,以及中国政府的应对方针。日本政府的努力,有较全面的梳理和论证,乃前部著作的增补之作,但该书提出“中国可以理直气壮地争取琉球主权”,及多处行文,似应再度推敲。1罗欢欣《国际法上的琉球地位与钓鱼岛主权》,从国际法的视角看美国对战后琉球的“分离性处理”,认为琉球应被视为“从敌国剥离的领土,不再是日本主权项下的一部分,是被实施分离占领的特殊领土”。美国所谓“剩余主权”不能被解释为“日本保留主权”或者“必须向日本返还主权”,否则即违反了《联合国宪章》,是非法和无效的。与此相关联,《琉球与大东群岛协定》没有法律依据可言,而且侵害了琉球人民的自决权,应该整体无效。2徐勇、汤重南主编《琉球史论》(中华书局,2016年),全面记叙了琉球上古至二战后的历史演变,并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加以论析,但某些章节及史料依据仍需进一步扩展。袁家冬、刘绍峰《琉球群岛的地缘关系》,从战后东亚地缘政治的变化分析琉球未来的法律地位,认为“琉球群岛的法律地位未定”,“日本应正视琉球的国际地位问题,正确对待琉球人民独立自主的愿望,根据《联合国宪章》托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让琉球民众充分行使民族自决权,来决定琉球群岛的未来”。该书主张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中国对整个东海大陆架拥有无可争辩、不容侵犯的专属权利,从冲绳海槽具有的法律意义否认日方的中日共属同一大陆架之主张。这一问题又涉及钓鱼岛主权问题,故国际法庭若进行单方面的司法判决,亦属无效。3这些观点应予以重视。刘少东《东亚地缘政治格局变迁视阈下的中日琉球问题研究(1854—1894)》(时事出版社,2018年),则是对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前后中日琉三边交涉外加美国前总统格兰特(Ulysses Simpson Grant)调解过程颇详细的叙述与分析,有参考价值。刘丹《琉球地位——历史与国际法》,是涉及古代琉球地位问题、但以二战后美国占领琉球为重点的论著,从国际法中的托管制度及相关条约角度出发,指出美国对琉球的“托管”和“返还”,不仅不符合《联合国宪章》对托管领土的基本宗旨,也违反了“旧金山和约”项下美国对琉球应实施托管的义务,更违反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独立及人民自决的国际法基本原则。4李宏伟《东亚社会变迁史中的琉球》(海洋出版社,2019年),根据大量史料叙述了古琉球时期、琉球王国时期、日本统治时期、美国统治时期、“复归”日本时期的琉球自我认同,视角独特,对日本学者的观点亦多有介绍,对加深琉球·冲绳地位研究很有帮助。另外,崔建平《苏联对日外交政策研究》(2010年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和卢嘉琦《美国对日领土处置政策研究(1942—1951)》(2019年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亦颇具参考价值。

  除专著外,相关研究论文亦众多,敬免一一介绍。其中,关于中琉关系史和琉球地位研究的系统性介绍分析有:赖正维、李郭俊浩《回顾与展望 :中琉关系史研究三十年》(《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7年第1期),李超《近年来国内有关琉球地位研究概述》(《河北法学》2018年第2期),徐恭生《九十年代以来中琉关系史研究概述——以中国大陆为中心》(《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谢忱、谢必震《中琉历史关系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海交史研究》2020年第1期)等。

  至于日本方面的琉球研究,日方整理的琉球史料甚多,难以尽阅。日本学者中被称为琉球·冲绳问题“御三家”(三位最具影响力的主要成员)——真境名安兴(唐名“毛居易”,闽人三十六姓之后,1875—1933年)、伊波普猷(唐名“鱼培元”,1876—1947年)和东恩纳宽惇(1882—1963年),其成果均收录于他们各自的全集中。5整体而言,日本学界围绕琉球问题的主要研究著作有新井白石(1657—1725年)《南岛志》(琉球大学图书馆仲原善忠文库藏本,NA087,1719年),真境名安兴、岛仓龙治《冲绳一千年史》(日本大学,1923年),伊波普猷《古琉球》(冲绳公论社,1911年),东恩纳宽惇《琉球之历史》(至文堂,1962年)和《六谕衍义传》(文一路社,1943年),伊地知贞馨(1826—1887年)《冲绳志》(亦称《琉球志》,有恒斋,1877年),伊波普猷弟子比嘉春潮(1883—1977年)《冲绳之历史》(冲绳时报社,1959年),宫城荣昌(1907—1982年)《琉球之历史》(吉川弘文馆,1996年)等。史料整理方面则有伊波普猷、东恩纳宽惇、横山重编《琉球史料丛书》(全五卷)(东京名取书店,1940—1942年),琉球政府文教局《琉球史料1945—1955》(全十册)(那霸出版社,1988年),嘉手纳宗德编《李朝实录琉球史料》(全四册)(球阳研究会,1971年)等。日方的研究成果虽多,但在琉球人的诞生、琉球王国的形成与历史地位、琉中日三边关系、日本吞并琉球等重点问题上,其观点大致相同而无大异,展现出民族主义史观的内涵。如“日琉同祖论”、古代琉球实属日本虚属中国、日本吞并琉球进步合理等,皆不足为训。如《冲绳一千年史》有许多关于琉球历史的详细记录可供参考,但其“序”即言:“冲绳是大和民族之一分支,从言语风俗习惯至制度文物,与本土(日本)同其根源,与支那(近代日本贬指中国,下同——笔者注)却没有任何可视为同一民族的象征性证据。这是中外识者的共同认知。如冲绳往昔受朱明册封并臣事之,主要是为赢得商利,这是不变的事实。德川幕府默认之,岛津氏亦暗奖之。而时代推移至明治维新,遵开国进取之宏谟,国民必须统一。旧琉球王国与其他各藩一样被废除,新布县政置冲绳县,这实乃我冲绳融合于帝国,同化于优秀本土文化之新时代。”6西里喜行《清末中琉日关系史研究》是日本学者研究成果中少有的中译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被称为当代日本学者研究清末中琉日关系的集大成著作,无论其观点或史料运用均值得重视。总之,正如何慈毅在其《明清时期琉球日本关系史》中之总结:“多数的研究都是从全日本的民族统一这样一个角度来对‘琉球处分’进行正面评价的。这些研究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研究的问题意识都是站在日本国内的琉球藩这一立场,以日本全国统一或整顿日本内政体制为前提的。而从异国琉球的角度来讨论问题的研究却十分罕见。”7此评论堪称中肯,亦是研究日人琉球·冲绳地位研究的悟醒石。

  二、琉球前期:琉球地阈与原始琉球人

  琉球既非因日本卵翼而生存发展,亦非自始便是中国的属国,而是自立得谋生存,自力求取发展。

  (一)琉球地阈的演变与确定

  本文在论述琉球·冲绳地位问题之前,首先须界定琉球的地理范围。琉球乃由中国东海东沿、由北向南绵延1200余公里的众多岛屿组成。《隋书·东夷传·流求国》记曰:“流求国居海岛之中,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 “大业元年(公元605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希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三年(607年),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因到流求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流求不从,宽取其布甲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8此乃中国正史关于琉球的最早记录。其中,倭使即小野妹子,所记布甲事说明“流求”乃琉球无疑。而且,倭使明确判断此布甲为“邪久国人所用”,则朱宽所至之流求不见得是流求本岛(古亦称“大流求岛”),很可能是更远于流求本岛的“邪久国”。而“邪久国”是日本史书所称之“掖玖”“夜久”“夜句”国,今日本鹿儿岛县大隅半岛之南的屋久岛是也。既然小野妹子将“邪久国”称之为“夷”,则说明当时邪久国即屋久岛不属日本而自立。9

  琉球王国史书《中山世鉴》(1650年向象贤撰)对此则记曰:“当初,未(有)琉球之名。数万岁之后,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此国地界。涛间远而望之,蟠旋蜿蜒,若虬浮水中,故因以名流虬也。”10其后《中山世谱》(1725年)亦做相同记录:“(大业)三年丁卯,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出海访求异俗,海师何蛮言之,遂与蛮俱抵本国。遥观地界,于波涛间蟠旋蜿延,其形若虬浮水中,名曰‘流虬’(嗣后改名‘流求’,故唐宋之吏皆曰‘流求’)。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11这应是琉球名称起源之说。

  继朱宽之事后,《隋书·东夷传·流求国》又记陈稜浮海击流求之事曰:“帝遣武贲郎将陈稜朝请大夫张镇周率兵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 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稜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12对此事,《隋书·陈稜传》另有记曰:“大业三年,拜武贲郎将。后三岁,与朝请大夫张镇周发东阳兵万余人,自义安泛海击流求国,月余而至。……虏男女数千而归。”13上述二种记录中,虽然航琉日期矛盾,但路径相同。陈稜率大队人马,跨海远征,风波难料,方位不清,驶过复折回,故而“月余而至”也有可能,而且此“月余”似应包括筹备粮草时日在内。14

  从《隋书》关于朱宽访琉、陈稜击琉的记叙看,显然此时的琉球各岛基本上都处于前封建社会的原始发展阶段,或许是马克思所称“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发展阶段,具有浓厚的独立排外意识,中国封建王朝与琉球因而未能建立起正式的往来关系。

  既然琉球至中国隋代始称“流求”,那么隋代之前又如何称呼?本文认为,似应是中国史籍所称之“夷州”。关于与古琉球地理位置有关的夷州和亶州,《后汉书·东夷传·倭》记曰:“会稽海外有东鯷人,分为二十余国,又有夷洲及澶洲。传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将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蓬莱神仙不得,徐福畏诛不敢还,遂止此洲。世世相承有数万家,人民时至会稽市。会稽东冶县人有入海行,遭风流移至澶洲者,所在绝远,不可往来。(唐章怀太子李贤注)沈莹临海水土志曰,夷洲在临海东南,去郡二千里。……”15《三国志·吴·孙权传》记曰:“(黄龙)二年(230年)春正月,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亶洲在海中。长老传言,秦始皇帝遣方士徐福将童男童女数千人入海求蓬莱神山及仙药,止此洲不还。世相承有数万家。其上人民时有至会稽货布。会稽东县人海行亦有遭风流移至亶洲者。所在绝远,卒不可得至。但得夷洲数千人还。”16据此二项记录可知,夷州和亶州均为东海中同一方向之岛屿,而亶州似为日本的九州或本州岛(有多处传说中的徐福登陆地和徐福墓),卫温等“宣示主权”之行仅“得夷洲数千人还”。此次“宣示主权”遭到了当地民众反抗和拒绝,并未形成实际占有与被占有的相互关系。

  今人据沈莹记则有以夷州为台湾者,实需再考。盖因沈莹《临海水土志》还记曰:“夷州在临海东南,去郡二千里,土地无雪霜,草木不死。四面是山,众山夷所居。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乃是石也。”17依其所示方位,若台湾确是夷州,则其所记白石应为千百年不灭之证据。然直至1747年清代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尽管对台湾山川地貌有详细记录,但并无某山“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乃是石也”之类描述,后至当代亦未见有相关文字出现。只是1697年清代郁永河著《番境补遗》,记录玉山颇为详细:“玉山在万山中,其山独高,无远不见。巉岩峭削,白色如银,远望如太白积雪。四面攒峰环绕,可望不可即。皆言此山浑然美玉。……每晴霁,在郡城望之,不啻天上白云也。”而《重修台湾府志》记录台湾最高峰玉山为“三峰并列,终岁雪封”。18这些描述似与《临海水土志》呼应,为夷州是台湾提供了想象空间。进而察之,既然是“越王射的”,则越王似应到过台湾,但史书亦向无记载,仅《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曰:“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勾践六世孙)王无彊,……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正义)今台州临海县是也。”19此“滨于江南海上”似不能完全排除有登陆台湾岛之可能,这是又一个想象空间。但与此相反的是,“越王射的”的“射的山”确确实实是位于今绍兴的名山,为绍兴城东南,隔若耶溪相望,西射山、东的山之合体山,分别为会稽山、酒缸山的一部分。宋初983年成书的《太平御览》及当代的绍兴游记均有记载。南宋陆游寓住绍兴时,素以“射的山前一老樵”自居,其关于射的山的诗作何止六七首。依此观之,若沈莹所记乃台湾,则“山顶有越王射的,正白,乃是石也”句显然为后人传抄时胡乱插入,否则便无法解释明白。

  另外,所谓“夷州”者,应是夷人所居之地也。《左传》记曰:鲁哀公十九年秋,“楚沈诸梁伐(越国后方之)东夷,三夷男女及楚师盟于敖”。20此三夷为宁(波)夷、台(州)夷、温(州)夷,抑或浙(江)夷、闽(福建)夷、台(湾)夷,今人已无从知晓。《隋书·东夷传·倭国》记大业四年,“上遣文林郎斐清使于倭国,度百济行至竹岛,南望耽罗国,经都斯麻国,迥在大海中。又东至一支国,又至竹斯国,又东至秦王国,其人同于华夏,以为夷洲,疑不能明也”。21此“秦王国”之地则在今日本北九州。1533年明册封使陈侃《使琉球录》在记述赴琉行程时记曰:“虑闽人不善操舟,遣看针通事一员,率夷稍善驾舟者三十人代为之役。”“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廿二日,复设宴,名曰拂尘。……但令四夷童,歌夷曲,为夷舞,以侑其觞。”另如称“夷官”“夷众”“夷俗”“夷语”等,称“夷”如此,琉球奈何不是夷州。22故本文认为,夷州与亶州近,乃今日本九州岛南之大隅海峡至中国台湾岛南之巴士海峡之间诸岛屿之泛称,实即由大隅海峡南始之琉球群岛和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组成。故将隋代之前之琉球(也包括尚无准确名称的台湾)称为“夷州”,似无不当。23

  如前所述,中国在7世纪初已出现“琉球”这一地理概念,但因囿于航海技术不发达,只能泛指处于中国东海东缘的一连串岛屿,即从大隅诸岛至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的全部岛屿。24“琉球三十六岛”是又1000年后形成的概念,若以为“琉球”出现伊始便指三十六岛,显然与史实不符。7世纪末日本出现了“南岛”这一地理概念,但也是模糊概念,当时日本对于西南部奄美大岛以远的岛屿分布情况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这并不奇怪。中国至明代始称琉球本岛为“大琉球岛”,称台湾为“小琉球岛”,但若论陆地面积,“小琉球岛”却是“大琉球岛”的30倍之多,这就是古代中日两国地理知识尚不发达的表现。25

  实际上,若依据《中山世鉴》,1264年琉球西北诸岛“来贡”(向中山王国进贡称臣);1266年“北夷”(奄美)大岛“来朝”,自后每年来贡;1390年“南夷”宫古岛、八重山岛“始来贡”,其后每年来贡。至此,琉球三十六岛的格局形成,即琉球本岛(今冲绳岛)及北部的大岛诸岛(共8岛,大岛又称奄美岛),中部的周边诸岛(共12岛,其西端的姑米山即今久米岛,乃中国明清两朝册封使进入琉球地界的标志性岛),南部的太平山诸岛(共7岛,太平山即今宫古岛),西南部的八重山诸岛(共9岛,八重山即今石垣岛)。261423年,中山王尚巴志奏明帝,报琉球国一统消息,琉球三十六岛应已固定无疑,并进入王国统治下的封建社会发展阶段。

  1719年(清康熙五十八年)徐葆光绘《琉球三十六岛图》,1757年(清乾隆二十二年)周煌《琉球国志略》记有《琉球国全图》,其所记“琉球三十六岛”与徐葆光所记无异。日本方面,1741年(日宽保元年)河津佑昌绘《琉球三十六岛图》, 1769年(日明和六年)田村蓝水绘《琉球三十六岛图》,1785年(日天明五年)林子平绘《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等,均与中方所记相同。但徐葆光《中山传信录》记曰:“张学礼记云,赐三十六姓,教化三十六岛,其岛名物产则未之及也。”27由此可见,“琉球三十六岛”在张学礼1663年赴琉球时已成明确清晰的地理概念。

  (二)琉球人种的诞生与形成

  关于琉球人种起源,2000年日本媒体揭发了藤村新一考古造假事件,因为其在假遗址地方撒上自己造假的石器而将原始日本人生活年代推至旧石器时代前期的70万年前。事件爆出之后,日本列岛可确认的人类历史又后退至旧石器时代后期的3万年前左右,其代表性物品仍是1949年发现的3万年前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群马县岩宿遗迹石器。据称,1957年在爱知县丰桥发现的牛川人是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原始日本人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专家质疑其为猛玛象等动物骨骼化石的声音越来越强。所以,依据打制石器判断原始日本人的生活年代,仍为3万年前左右。

  与此相反,对原始琉球人的考古发掘却大有进展。若按发掘年代排序,则有:1968年,东京大学冲绳洪积世人类遗迹调查团在冲绳岛那霸市山下町第一洞窟,在前人发掘的基础上,发掘出3.2万年前8岁女童腿部骨骼化石3件,称为“山下洞人”;1970年,在冲绳岛距萨崎踏里洞窟遗迹1.5千米的八重濑町具志头采石场,发现了1.8万年前的大量人骨化石,约能形成4具整体人身骨骼,称为“港川人”;2007—2009年,在冲绳名护市字济井出土了7千年前的大堂原贝冢;2009年,冲绳县立博物馆发掘了冲绳岛南城市萨崎踏里洞窟遗迹,发掘出3万年前的幼儿肋骨化石;2012—2016年,“冲绳县立埋藏文化财中心”在石垣市白保竿根田原洞窟风葬墓穴,发掘出约2.7万年前的属于19人的人骨化石1000件,其中有完整的整体人身骨骼,还有4个头盖骨;2014—2016年,冲绳宇流麻市教育委员会在薮地岛一洞窟内发掘出2件1万年前的头骨化石,合为前头骨的一部分,称为“薮地洞人”。这样,如果从发掘出土物的测定年代看,从山下洞人到大堂原贝冢及此后的贝冢人,就形成了原始琉球人早于原始日本人形成并独自完整发展的链条。这一前后完整而无断续的发展链表明,至晚自山下洞人始,原始琉球人已在琉球定居生活,世代繁衍,原始琉球人与原始日本人的形成和发展有根本不同的路径。28

  有日本学者认为,白保竿根田原洞窟人骨表明其起源可能来自中国大陆南部或东南亚29,萨崎踏里洞窟发掘出3万年前的幼儿肋骨及其他出土物钓针等也说明了早期人类由南洋渡海至琉的事实,很有可能与菲律宾、东帝汶甚至澳大利亚有关30。3万年前,东海海平面比现在低50—60米,而台湾与大陆有陆桥相连,台湾与与那国岛只有110千米的距离。早期人类从大陆先到台湾,再使用当时能够取得的竹木材料制舟,学会利用黑潮(即日本暖流),应能成功渡海到达与那国岛。31因此似可得出结论,原始琉球人的形成与发展,早于原始日本人,而向象贤、伊波普猷及其他一些日本学者主张的“日琉同祖论”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是不能成立的。32

  日方“日琉同祖论”的另一个依据是,根据琉球官修史书《中山世鉴》的说法,琉球开辟之神阿摩美久降临琉球主岛,创立了琉球国。其子孙称天孙氏,相传25代统治琉球。1187年浦添按司(首里长官)舜天建立王朝,成中山王。而传说舜天王是日本第56代天皇清和天皇(850—880年)的八世孙源为朝(1139—1177年)之子。这些记述显然是著述者在日本王朝的压力下、效仿日本史书编造写成的,甚至有人称之为“卖国之书”。尤其关于源为朝之事,难以做出准确判断,故不足为凭。

  (三)日本推进南向扩张的历史事实

  按照《日本书纪》的记载,公元2世纪前后的景行天皇时期,天皇朝廷尚管辖不了九州南部的熊袭和本州东北部的虾夷,更不用说九州以南的海中各岛了。其后的状况如何,可见日本史书的详细记录。

  《日本书纪》记曰:“推古廿四年(616年)三月,掖玖人三口归化。夏五月夜句人七口来之。秋七月,亦掖玖人廿口来之。先后并卅人,皆安置于朴井。未及还,皆死焉。”33掖玖人、夜句人即屋久岛人。“舒明元年(629年)夏四月辛未朔,遣田部连于掖玖。……二年(630年)九月,田部连等自掖玖至。……三年(631年)二月辛卯朔庚子,掖玖人归化。”34有日本学者认为,田部连去掖玖是为丈量土地,建立税制,将掖久岛归入日本。其实非也。田部连回朝复命后,仍记为“掖玖人归化”,表明掖玖仍不属日本。

  对于屋久岛东侧的种子岛则记曰:“天武六年(677年)二月,飨多禰岛(即种子岛)人等于飞鸟寺西槻下。……八年(679年)十一月己亥,大乙下倭马饲部造连为大使,小乙下上村主光欠为小使,遣多禰岛,仍赐爵一级。”35这与“天武十年秋七月辛未,小锦下采女臣竹罗为大使,当摩公楯为小使,遣新罗国。是日,小锦下佐伯连广足为大使,小垦田臣麻吕为小使,遣高丽国”36的记述相同,表明多禰岛与新罗国、高丽国一样,当时是不属日本之自立国。

  “天武十年(681年)八月丙戌,多禰岛遣使人等,贡多禰国图。其国去京五千余里,居筑紫南海中。切发草裳,粳稻常丰。一葅两收,物产栀子、香蒲及各种海物等多。……九月庚戌,飨多禰岛人等于飞鸟寺西河边,奏种种乐。”37

  “天武十一年(682年)秋七月壬辰朔甲午,隼人多来贡方物。是日,大隅隼人与阿多隼人相扑于朝廷,大隅隼人胜之。……丙辰,多禰人、掖玖人、阿麻弥人,赐禄各有差。戊午,飨隼人等于飞鸟寺西,发种种乐,仍赐禄各有差。道俗悉见之。”38此“贡方物”及“飨于飞鸟寺”、“赐禄有差”皆表明,此时不仅多禰人、掖玖人、阿麻弥(奄美)人皆具外宾身份,其居地为日本之外之地,就连居住在九州南部萨摩、大隅地方的隼人亦未归属日本,直到九世纪初还被日本视为具有特殊身份的“异民”。39

  “持统九年(695年)三月庚午,遣务广贰文忌寸博势、进广参下译语诸田等于多禰,求蛮所居。”40即考察南蛮多禰人的生活状况。“文武二年(698年)夏四月壬寅,遣务广贰文忌寸博士等八人于南岛觅国。……三年(699年)秋七月辛未,多褹(多禰)、夜久、菴美(阿麻弥)、度感等人从朝宰而来贡方物,授位赐物各有差。其度感岛通中国于是始矣。”41此所谓“南岛”泛指大隅半岛以南各岛,“度感岛”可能指今土噶喇列岛,“中国”可能指日本,即此时度感人方与日本有了来往。“大宝二年(702年)八月丙申,萨摩之多褹隔化逆命,于是发兵征讨,遂校户置吏焉。……九月戊寅,讨萨摩隼人之军士,授勋各有差。”42这似乎是种子岛隼人被日本征服的记录。

  “和铜六年(713年)夏四月乙未,割日向国肝坏、赠於、大隅、 四郡,始置大隅国。”43“和铜七年(714年)十二月戊午,少初位下太朝臣远建治等率南岛奄美、信觉及球美等岛人五十二人,自南岛至。……八年(715年)春正月甲申朔,天皇御太极殿受朝,皇太子始加礼服拜朝。陆奥、出羽、虾夷并南岛奄美、夜久、度感、信觉、球美等来朝,各贡方物。”44“信觉”“球美”可能是奄美岛附近岛屿,为今日何岛无法准确判断。

  “养老四年(720年)十一月丙辰,南岛人二百卅二人,授位各有差,怀远人也。”45“神龟四年(727年)十一月乙巳,南岛人百卅二人来朝,叙位有差。”46“天长元年(824年)冬十月丙子朔,停多褹岛司,隶大隅国。”47即撤除多禰岛岛司(管理者),将多禰岛合并于日本大隅国。702年至824年,日本完全占有多禰岛(种子岛)用了百余年时间。但是,又过了一百年,于延长五年(927年)编写成的《延喜式》,在每年12月晦日“傩祭”(驱逐恶魔疫鬼仪式)时的祷词中表示,要将魔鬼驱逐到日本“千里之外,比四方之界东方陆奥、西方远值嘉、南方土佐、北方佐渡更远的地方去”48。“远值嘉”即今长崎县五岛列岛之北的小值贺岛。所以,如果从远值嘉岛合理连线土佐岛,必然将九州岛南部划在界外,而且无论如何不可能将九州岛以南诸岛即日方所称南岛圈在日本的“四方之界”之内。

  “长德三年(997年)十月一日壬辰,大宰飞驿使参入云,南蛮乱入管内诸国,夺取人物。……十一月二日癸亥,大宰府飞驿使来,申伐获南蛮卌余人之由。……长德四年(998年)九月十四日庚午,大宰府言上,下令贵驾岛捕进南蛮之由。”49“长保元年(999年)八月十九日己巳,大宰府言上,追讨南蛮贼之由。”50此“南蛮人”为日本对奄美岛及以南诸岛人的称呼,贵驾岛即喜界岛。日本学习中国,将南方外国人称为南蛮人。这说明至10世纪末,除种子岛外的日本南方各岛仍为独立自主之岛,与日本尚无主权从属或依附关系。

  九州岛之南的大隅诸岛,包括种子岛(多禰岛)、屋久岛(掖玖岛)以及马毛岛、口永良部岛、竹岛、黑岛、硫磺岛(鬼界岛)。平安时代末期,平氏、源氏争斗激烈。1177年“鹿谷事件”后,反对平清盛的藤原成经、平康赖和俊宽被流放到鬼界岛,此鬼界岛即大隅诸岛中的硫磺岛。硫磺岛既然作为日本政治犯的流放地而存在,则说明这时其已经成为日本政令所及的属岛。51

  13世纪后期的《平家物语》中即有关于三人被流放的记录。此书虽为故事书体例,但因日本没有记录相同时代的正史书,所以被日本公众推为颇可托信的历史书。该书长门本有一段关于南部岛屿的叙述:“说到鬼界十二岛,其近五岛从属日本,远七岛可谓现仍不从我朝。即白石、恶石、黑岛、硫磺之岛、阿世纳、阿世波、屋久之岛,及永良部、おきなは、鬼界之岛。”52这段记述较乱,既未全部列出十二岛名,且未按南北次序排列,故不知其中有些岛名现指何岛,哪些属于近五岛,哪些属于远七岛。而且其中多数以日语假名列出,例如“おきなは”,当时并无对应的汉字,“阿儿奈波”“倭急那”“屋其惹”等均为各时期中国人给予的汉字注音,其本义似应是“那霸湾”或“绳湾”。日本学者认为18世纪初新井白石以“冲绳”应对“おきなは”并得到公认。尽管如此,从中仍可得到的信息是,在12世纪时,冲绳以北诸岛中,靠北的小部分岛屿(近五岛)已属日本,靠南的大部分岛屿(远七岛,当然包括冲绳)仍不属日本,而且俊宽等人是被流放在近五岛。

  大隅诸岛以南过土噶喇海峡便是土噶喇列岛,自北向南有口之岛、中之岛、卧蛇岛、平岛、诹访之濑岛、恶石岛和宝岛等七个有人居住岛屿,另有横当岛等五个无人岛。宝岛为其中人气盛、影响大之岛,所以土噶喇列岛又称宝岛列岛。因口之岛至恶石岛皆由火山岩组成,且时有喷火,故日本古籍中又称之为“吐火罗”。53

  “白雉五年(654年)夏四月,吐火罗国男二人、女二人,舍卫女一人,被风流来于日向。”54有指舍卫即硫磺岛。“齐明三年(657年)秋七月丁亥朔己丑,覩货逻(日语读音同‘吐火罗’)国男二人、女四人,漂泊于筑紫,言臣等初漂泊于海见岛(即奄美岛),乃以驿召。辛丑,作须弥山像于飞鸟寺西,且设盂兰盆会,暮飨覩货逻人。……五年(659年)三月丁亥,吐火罗人共妻舍卫夫人来。”55朝廷欲在飞鸟寺西宴请吐火罗人,先作须弥山像以示尊重。698年,度感(土噶喇列岛)等人来贡方物。直至1185年坛之浦之战后,平氏败于源氏,平氏败残势力为躲避源氏势力追杀,撤到了大隅诸岛和土噶喇列岛,此后管领这些岛屿及其贸易往来达四五百年之久。

  由此可见,琉球群岛北部的大隅诸岛和土噶喇列岛,直至12世纪后期才逐渐被归入日本势力范围,自15世纪中叶,萨摩大名方开始经略大隅诸岛以至土噶喇列岛。

  当然,在古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促使阶级矛盾加剧,国家和民族意识日渐强烈,国家间、民族间或国家内部地区间、民族内部部族间,为争夺土地或利益而争斗,从而必然造成国界、边界的伸缩变化。一部世界史就是一部国界、边界变化史。在世界历史的发展长河里,没有亘古不变的国界线。古代日本大和王国不断向南扩展边界就是这种土地、利益驱动的结果。

  (四)中琉关系初期发展过程

  如前所述,隋唐时琉球人尚不善于与中国交往。隋人渡琉被拒,但对琉球全境还是有了第一眼的了解,中国史书因此产生了第一个关于琉球的专题记录,即《隋书》的《东夷传·流求国》。据其所记,此时琉球尚处于“俗无文字,望月亏盈以纪时节,候草药枯以为年岁”56的蛮荒时代,处于由野蛮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可见,此时琉球人尚未能摆脱原始封闭意识,对擅闯其地的隋人自然持排斥态度。1628年方孔炤辑《全边略记》称:“(琉球)汉魏及唐宋不通中国,隋尝遣兵,虏其男女五千人,元遣使招谕,亦不从。洪武初国分为三,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宗,山北王怡(帕)尼芝,皆使贡。其俗以盈虚为晦朔,以草木为冬夏。人皆去髭,黥手,羽冠毛衣,无礼节,好剽掠。既遣人学于国学,夷习稍变。奉正朔,设官职,被服冠裳,陈奏表章,著作篇什,有华风焉。”57

  然琉球史书《中山世鉴》总论部分的汉文记述是:“炀帝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此国地界。……语言不通,掠一人以返。后遣武贲郎将陈稜率兵又至,国人不从,掳男女数百人还。尔来至唐宋,尝朝贡矣。”58其中“尔来至唐宋,尝朝贡矣”一句,究竟唐宋间有无朝贡,其意不明。而其正文部分的日文记述(译文)为:“……又掠男女五百人而归,自此往来不绝,或有至唐宋耶。”59此后,尚弘才、尚弘德、尚彻、蔡温等琉球职官于1697—1725年又对《中山世鉴》进行汉译、修订,而成《中山世谱》。《中山世谱》记述又稍明确:“……掳男女千余人,载军实而返。自尔隋遂绝,不复遣来。”“隋氏既亡,历唐至宋,尚未尝入贡于中朝。唯能过海,通诸国,而常来往贸易,以备国用耳。”60对此,清末王韬著《琉球向归日本辨》曰:“(琉球)自古未通中国。隋时有海船望见之,始知有其地。唐宋以后,渐通中土。明初入贡,太祖赐以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修职贡甚谨。”61此说中如何理解“唐宋以后”乃是关键,若与下文“明初入贡”联系起来考虑,似为“自唐至宋开始”之意,即唐宋时琉球与中国大陆逐渐增加往来,但未建立正式封贡关系。这与《中山世鉴》《中山世谱》的记述并无矛盾。

  至于唐宋后之蒙元时代,亦有值得考察之处。靠战马弯刀发展的蒙元史大致可分为三段,建元前的蒙古时代以西向扩张为主,蒙古西征一路打到东欧地区,开疆拓土,战果辉煌;1271年建元后,则以东向、南向扩张为主,东向则是在稳定高丽后图谋日本。忽必烈乃取先礼后兵策,数次遣使日本,“冀自今以往,通问结好,以相亲睦”62,但遭日本漠视。1274年元军侵日失败,日本又两次斩杀元使,元则设征日本行省,造船秣马厉兵,又设立彭湖巡检司63,策谋再征。“以征日本,敕扬州、湖南、赣州、泉州四省造战船六百艘。”备战完成后,“谕诸道征日本兵取道高丽”,开往日本。641281年再征亦败,虽撤销征日本行省,仍竭尽全力续谋三征。为达到隐蔽目的,命江南扬州、泉州诸行省再造征日本船,高价招募有经验舵手甚至包括宋时贩私盐军而习海道者,并吸取前两败教训,研发建造迎风船,江淮行省以战船千艘演习江中水战。1285年再立征东行省,查办江淮及辽东军需,命江淮泛海运米百万石至高丽,并采取多种手段扩军,备征日本。然而在征日大势已成之际,1286年忽必烈却以“日本孤远岛夷,重困民力,罢征日本”,或曰“日本未尝相侵,今交趾犯边,宜置日本,专事交趾”。65显然,忽必烈仍未摆脱征日两败之阴影,且此前后元军已开始行征南之举,目标包括缅国、安南、爪哇等,东征南扩不得两全,则重点转移,最终其势力竟扩展至东南亚及印度半岛南部诸多邦国。由此可知,当时元军尚具有大部队出海远征的实力,若其他条件具备,再次出兵向琉并非不可能。如前所述,1292年忽必烈命杨祥充宣抚使,携诏往使瑠求,无论文取武攻,若达目的也能挽回些许颜面。但因人为因素,“杨祥、阮鉴果不能达瑠求而还”,未达目的。帖木儿治下,1297年“福建行省遣人觇瑠求国,俘其傍近百人以归”。翌年,“遣所俘瑠求人归谕其国,使之效顺”。661299年,遣僧人一山赍诏赴日,表示“日本之好,宜复通问”,以求“惇好息民之事”。67元帝征服日本、琉球的梦想终至破灭。1301年后为第三阶段,以维稳护权为中心,直至元代结束。从这些历史记述大致可知,宋元时期中国与琉球仅有民间往来,元代统治者虽然有所努力,也未能与琉球建立正式的贡属关系。68

  三、琉球Ⅰ期:中华封贡体制下之琉球王国

  1260年,英祖建立王朝,此后琉球主岛分裂为中山、山南、山北三国。据《明史》,1372年(明洪武五年),明太祖朱元璋遣杨载持诏谕琉球国,诏曰:“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迩,一视同仁。故中国奠安,四夷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自元政不纲,天下兵争者,十有七年。朕起布衣,开基江左,命将四征不庭,……奠安华夏,复我中国之旧疆。朕为臣民推戴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惟尔琉球,在中国东南,远处海外,未及报知。兹特遣使往谕,尔其知之。”69依此诏谕,隋时“流求”、元时“瑠求”遂定名为“琉球”。中山国国王察度指派弟泰期出使明朝。1376年(明洪武九年),遣刑部侍郎李浩赍赐文绮及陶器、铁器至琉球市马及硫磺。看来明廷亦期望通过开展对琉贸易以换取发展自身经济的必需品,此后亦多次派使者至琉完成此类或其他使命。不过,明廷向不干涉琉球内政变化,如于1383年(明洪武十六年)元日,琉球国中山王、山南王遣使贺正进贡,针对琉球国三山争战,明太祖遣使谕中山王“近使者归言,琉球三王互争,废农伤民,朕甚悯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王其罢战息民,务修尔德,则国用永安矣”,并敕谕山南王、山北王“近使者自海中归,言琉球三王互争,废弃农业,伤残人命,朕闻知不胜怜悯。今遣使谕二王知之。二王能体朕意,息兵养民,以绵国祚,则天必祐之。不然,悔无及矣”。70于是,山南王和山北王皆遣使如谢。1384年(明洪武十七年),琉球三王俱遣使进表贺正贡方物。至1385年(明洪武十八年),山北、中山、山南三国皆接受了明廷颁赐的镀金银印,按制朝贡,成为明王朝的藩属国。1392年(明洪武二十五年),明朝赐闽人36姓携大陆先进文化技术至琉球安居从业,对琉球发展影响巨大。71

  (一)封贡体制下的中琉关系发展

  1404年(明永乐二年),明朝皇帝派遣第一位册封使,册封察度世子武宁为“琉球国中山王”,其册封诏书亦称察度为“琉球国中山王”,不难推测察度最晚应在1383年接受明廷金印时已被明廷册封为“琉球国中山王”。72在1423年(明永乐二十一年),佐敷按司尚巴志在先后攻灭了山北和山南后,自成中山王,1425年(明洪熙元年),明皇不问其政乱如何,赐诏称之为“义兵”,使琉球“复致太平,是朕素意”,册封其为“琉球国中山王”。73自此以后,琉球王国每王事有变,都要受中国明清王朝的册封。

  中国王朝册封其王,即认其为独立之国,视为“外藩”,即与日本、占城相同的“海外国”74,从不干涉其内政,更无吞并之意。每有琉使来贡,则付与更丰厚回报。1395年(明洪武二十九年)三王共五次遣使贡方物。1419年(明永乐十七年),中山王三次遣使贡马及方物。1429年(明洪熙五年)、1431年(明洪熙七年),中山王遣使入贡均达四次。因每次遣使均得到明廷丰厚回报,故琉球表示希望突破常规,再增派贡使。但因入贡使团成员众多,难免有成员暗中进行贸易等违规之事,故到1475年(明成化十一年),明王朝婉拒琉方要求,定为二年一贡、每使团止许百人。75至1466年,尚德王收复喜界岛,奄美群岛全域皆属琉球王国。1477年(明成化十三年),尚真王“令三府及三十六岛,重正经界,定税纳贡”。76直至1866年(清同治五年),清廷对琉球国王尚泰册封,成为明清两朝对琉球国王的最后一次册封。综上,1404年至1866年,明清派遣琉球册封使达23次之多,而琉球朝贡次数则多至无法细计。故史家有评曰,琉球“其虔事天朝,为外藩最云”。77

  中琉藩属关系表现在众多方面。除册封、入贡外,所谓“奉明清正朔”是另一重要表现。即,在纪年历法上依明代大统历而行,年号多依明清皇帝年号记叙。史书《中山世鉴》序和总论部分以汉文书写,正文五卷以日文书写;而且,叙述与中国相关册封等事件或琉球国王即位时,全部使用中国年号,例如南宋“开禧”“嘉熙”“淳祐”“景定”,元代“至元”“大德”“至大”“延祐”“致和”“元正”,明代“洪武”“永乐”“正统”“景泰”“成化”“嘉靖”“万历”等。《中山世谱》则全部用汉文写成,无论中国或日本的事件均依明清皇帝年号记叙,但均为抄本。1832年方由源直温制版刊行,因为是汉文体,日本人多不懂,故在刊行汉文原本的同时,略其首尾,以日文翻刻其中二编,皆改用日皇年号,下注明清年号,以便日本人阅览。78

  此外,琉球王国朝廷官制、官服等皆仿明规(名称或许有所不同),可视为以明代为模版的缩减版封建王朝。琉球王国习孔孟之道,设礼乐规章,力推封建文化。1392年,琉球国王即遣其子及陪臣进入明国子监太学读书,此后琉球向中国派遣留学生直至清代持续未断,学子们均得到明清朝廷的优渥待遇,学成回国后则努力以孔家儒学为主干,推动琉球封建社会思想文化的建立与发展。与此同时,琉球王国在国内亦建至圣庙,并扩庙为学,传授四书经学,并选拔优秀人才举为秀才,“而不以文艺试于有司”,“以储异日长史大夫之用”。79基于此,琉球王国以“守礼之邦”自诩,似不为过。

  依1606年明册封使夏子阳记其所感:“余驻中山时,倭舶卒至。余为约束从役,谨持天朝大礼。倭卒敛戟不敢肆。至有避道窃观,啧啧汉官威仪。已复从使馆,愿谒稽首而去。余甚异焉。夫琉球不大于朝鲜也,中山世子未变于昔日也。嗣位之初,倭为扰;受封之后,倭为艳。此其故不在倭,不在琉球,而在我国家耳。夫惟天子恩威并畅,制驭得宜,即犬马犹然帖服,安知海外殊域,渐被声教,而向慕文明,不以中山为前矛。”80此记录虽有谄上邀宠之嫌,但仍可窥见其居琉时的真实感受。1756年清册封副使周煌所记:“琉球之俗,颇讳言兵,而刑章亦甚简略。……今自洪永建封,尚姓享祚垂四百年,而奉事圣朝尤为恭顺。其旁近岛夷,皆知琉球之于中国,如滇王之见宠于汉世,不敢少萌觊觎。其君臣亦遂得宴然高枕,与内地臣民分乐利之万一。盖几几乎刑可措而兵不用矣。”81总之,自明册封以后,“文明日启,渐染华风,倭人不敢向迩”82。由此看来,宗主国强盛,则藩属国平安,乃册封使之切身体会也。

  (二)琉日关系发展经过

  一方面,历史上琉球王国在东亚封贡体系中是中华封建帝国的藩属国,同时保持独立的王国形态。另一方面,因海洋地理环境所限,琉球王国受日本影响亦很大,尤其体现在生活习俗和语言方面。日本文人淡海三船779年著《唐大和上东征传》,记琉球本岛为“阿儿奈波岛”,即与“冲绳”的现代日语读音“OKINAWA”十分近似;1534年琉球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内有“夷语附”一节,用汉字标注了琉球语日常词汇的读音,其中大部分词汇的读音与日语读音基本相同。如“琉球”标为“倭急拿”、“日本”标为“亚马奴”,即分别与“冲绳”“大和”的日语读音近似。再如1785年日本探险家林子平著《三国通览图说》,以汉字记“琉球”为“恶鬼纳岛”“屋其惹岛”,而其读音仍与“冲绳”的日语读音基本相同。

  既然如此,琉球王国何以愿近中国而远日本?盖因中世以来之日本崇尚实力,以武立国,其向南扩张的脚步从未停止。日本在占有大隅诸岛、土噶喇列岛后,便将扩张矛头指向奄美群岛,并觊觎整个琉球。1587年丰臣秀吉平定九州后,便通过萨摩大名要求琉球国王遣使祝贺,甚至以琉球国运相威胁。然琉球国王尚宁虽遣使携薄礼以往(包括明朝之“塗物”即漆器),其以“琉球国王”身份致“日本国关白殿下”的信件,亦以明年号“万历”表记。显然,琉球国王在尽可能地显示与日本的对等地位。1592年丰臣秀吉发动侵朝战争,在丰臣秀吉指使下,萨摩大名向琉球王国施加巨大压力,迫使其贡献物资支持战争。命令与明朝有封贡关系的藩臣国琉球贡献粮秣以支持日军与自己的宗主国作战,这是日本对琉球的莫大羞辱,也是对中琉封贡关系的轻蔑与践踏。

  1603年,德川幕府新立,德川家康势平群雄,傲视海内,正是扩张野心耸动之时。扩张发展乃武家封建日本的秉性,丰臣西向扩张之途受阻于实力尚强大的明朝,因而谋划南向弱小且与明朝瀛海远隔的琉球发展应为可进之途。为达此目的,日本编造出众多理由,如获得东亚贸易的主导地位或报复琉球的诸多非礼行为等,但这绝不应是日本侵琉的主要原因。1609年萨摩藩得幕府许可出兵琉球,以武劫琉,强行割走琉球王国域内北部的奄美诸岛,“琉球三十六岛”自此横遭肢解83。史书记曰:“日本以三千人入琉球,执中山王,迁其宗器。……留二年。相传法司郑某,不屈被杀,而王危坐不为动。庆长曰,有此气象,无惑乎受天朝封号也。卒放回。或云,割地与之,即北山(奄美大岛)也。”84显而易见,这种凭借武力侵犯一独立国家的主权并肢解其领土的罪恶行径就是百分之百的侵略。面对侵略,琉球王国君臣不输节气,但仅靠节气不能保障领土完整。日本只割奄美而未灭琉球,乃因其对丰臣败于明之事记忆犹新,故尚惮于明朝实力,此时又恰逢明万历年间经济发达、贸易繁盛之时,日本通过琉球打通贸易通道自然有大利可图。权衡利弊,日本必取利己之策无疑。

  1609年日本强割奄美诸岛,但秘不外宣。1612年明廷始知晓此变故,遂对日本有所警惕。1616年,琉球国王遣使通报:“迩闻倭寇造战船五百余只,欲协取鸡笼山。恐其驰突中国,为害闽海,故特移咨奏报。”85琉球对中国忠心甚明,事已显然,如琉球王尚真1480年曾奏明帝曰:“然臣祖宗所以殷勤效贡者,实欲依中华眷顾之恩,杜他国窥伺之患。”86此后果如其所忧虑者。1879年,最后的琉球国王尚泰在退出首里时深有感触地说:琉球与中国之事不难,久米村人即可处理;但与日本之事不同,日本一纸可夺琉球王位。87

  依1534年陈侃使琉球所记,其至琉球后多日,王世子不出面接待,似有怠慢之嫌,直至册封仪式后数日,“王至馆相访,令长史致词曰:清欲谒左右久矣。因日本人寓兹狡焉,不可测其衷。俟其出境而后行,非敢慢也。予等但应曰,已知之矣。海外之国,唯彼独尊。深居简出,乃其习也。井底之蛙,岂可与语天日之高明哉。88”看来陈侃对三国关系现实一清二楚,却故作清高而将日本人贬为“井底之蛙”。1609年后,日本(主要是萨摩藩)对琉球王国的施政及经济等方面均有强力控制,形成了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但是,为持续琉球与中国的封贡关系以从中获大利,日本表面上并未将日琉关系变成君臣关系,并未将琉球领地化。89币原坦对此有如下记述:1756年、1836年、1841年,王国多次发布禁令,每有册封使至,禁止悬挂日字牌匾广告,与日有关的器物需全部隐藏,甚至不能在使团成员居住地附近演唱和歌。于是乎“(册封使)冠船渡来时,冲绳之光景忽然面目一变,肃肃乎复如不知有日本”。日人皆“隐退山原,徐待支那人归国。……和船亦早早离开那霸,常临抛碇运天”,以让册封使团“在首里那霸间悠然度日”。使团成员若问琉人日本之事,皆摇首佯装不知,“若绝不知有是国(日本)者”90。此等“去日本化”足见王国忧虑之深,直至清末衰相日显,日本尚应之如故,足可见日本心机之深邃。

  但琉球与日本的关系并非对等关系,琉球虽为独立国,毕竟弱于日本。据统计,1643年至1790年琉球国王与日本德川幕府来往信函约19次,琉球国王以“中山王”名义致信,日方接信并回复“中山王”者均为幕府各老中,且双方均使用日本年号。反观朝鲜与日本之间,则是以“朝鲜国王”与“日本国大君”“日本国源(将军名)”的名义通信,日本使用日本年号,朝鲜使用明朝年号,明后清时只记干支不记年号,日朝具有对等地位。显然,在日本看来,琉球的地位比朝鲜低一等,处于与安南、暹罗同等的地位。91每琉球新王继位或德川将军交替,琉球国王均需派出使者赴日谢恩或祝贺。据王韬统计,自1451年(明景泰二年)至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琉球共向日本遣使朝聘17次。所以王韬说:“琉球之属于中国也,明矣”,然“琉球自可为两属之国,既附本朝,又贡日本”。92此乃清后期官民间定论,符合事实。

  中国以清代明,在日本、琉球均引起震动。日琉对三藩之乱心态复杂,日本因此担心元代之后又一个骑马民族统治中原,甚至琉球可能“会与鞑人同心入侵日本”。93当然,日本的担心成为多余,1653年(清顺治十年),琉球国世子尚质遣使缴还前朝敕印并请封。1663年(清康熙二年),清王朝遣使册封尚质为琉球国中山王,并授镀金银印。如此这般,琉中日三国关系表面上又恢复到原有的式样。

  (三)吞并琉球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扩张的第一步

  明治维新后,日本国力未强之时,便已制定向外扩张的目标,向西首先是朝鲜半岛,进而中国东北地区;向南则首先是琉球,进而中国台湾、南洋,甚至印度。941872年,日本欲迈出吞并琉球的第一步,鹿儿岛县(萨摩藩改置)派出官员伊地知壮之亟等赴琉,告之琉球免除对原萨摩藩的债务,宣传废藩置县乃大势所趋,符合“宇内普通之公道”,同时又施加威胁称,“整体上琉球国之事,虽表面附属支那,实为本朝附庸之国。中古以来贡献等事于旧史历然得见,国王之始祖乃我朝源氏之后胤”。“以本朝之例而言,甚至国体都可变革,……琉球之改革,可在深入研讨之后委托我等进行。”“时势之变迁,如四时之替代,千万不可以人力遏制,只能适应其节律而立预备之道。和汉沿革之情形可做参考,互成隔离无须解释。在支那国虽称帝,因原本是满洲人种,终究被孔孟所不容。尤其现今西洋各国进入各地,与英国产生间隙,他日形势发展如何可云哉。在世上各般变化之时,请认真思辨之。”95尽管如此,琉球国王尚泰仍恪守既定方针,初心不变。但至同年9月,日皇无视琉人意愿,颁诏封尚泰为藩王,叙列华族,完成了吞并琉球的第一步。琉球代表在东京向副岛种臣外务卿提出,希望将被日本抢走的奄美诸岛交还给琉球藩,副岛则搪塞称待商议后再给回答。实际上,“肢解琉球然后伺机吞并之”乃日本的既定方针,琉球的要求等同于希望强盗改邪归正,不外与虎谋皮,无疑绝无实现之可能。

  1874年12月,大久保利通向政府提出《关于琉球处分的建议书》也承认:“琉球藩从来与本朝、清国两邻,人民得本邦保护,又奉清国正朔。前年(琉球)使臣来朝时,始赐册封,虽尚泰被列藩王,但仍未脱离清国管辖。暧昧模糊,属何不定,甚不体面。且数百年因袭,顽僻固陋,墨守旧章,难以论决。”96但此后日本为吞食琉球,便施狡辩之术,竟谓“琉球安有一国事两主”?97并于1879年以武力为背景,废琉球藩设冲绳县。这时的松田道之一类日本政客,蛮横无道,恣改历史,明火执仗,抢掠无端,完全的强盗嘴脸。400年独立一统之琉球王国自此被迫更衣迭纶,换名为“冲绳”,成日本国权辖下之一县。日本吞并琉球,掠夺其财富,执东亚贸易之牛耳,这成为日本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重要一环。可以说,日本吞并琉球,是其民族扩张主义侵略扩张行为的最真实表现,也是资产阶级践行优胜劣汰进化论理论的典型示范。98日本吞并琉球,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扩张的第一步,为此后攫取台湾进而向南洋进军创造了前提条件。

  面对国破族亡的严重危机,琉球国王多次遣使赴清,请清政府出兵救援。综合观之,琉球请愿书的内容包括:琉球在日本统治下的惨状;反对分岛方案;鉴于曾成功解救朝鲜、越南的先例,速派遣远征军,由亡命琉球人充当先锋;可将在越南与法国人作战的军队派往琉球,帮助琉球复国。99但清政府尤其李鸿章之流对中琉多年的属贡关系不负责任,实不视琉球为必要之地,对琉球的请求延宕不理。清政府驻日公使何如璋在对日照会中甚至劝解日本称:“查琉球国为中国洋面一小岛,地势狭小,物产浇薄,贪之无可贪,并之无可并。”100与此同时,对于日本在琉球问题上的步步进逼,清廷总理衙门及李鸿章以种种借口行软弱退让之实。

  中日交涉时,1879年5月10日,清廷照会日方:“琉球一国,世受中国册封,奉中国正朔,入贡中国,于今已数百年。……琉球既服中国,而又服于贵国,中国知之,而未尝罪之。此即中国认其自为一国之明证也。……其入贡中国一层,于中国无足为轻重也。……贵国无端灭人之国,绝人之祀,是贵国蔑视中国并各国也。……于贵国声名无益,于各国公论亦未合。……以上所言即为两国永远顾全和好大局之言,贵国宜将废球为县一事,速行停止,则两国和好之谊由此益敦。”101值此国际形势已发生根本变化、琉球面临亡国危机的时刻,清廷尚以国际公论和道义制高点自居,其迂腐软弱暴露无遗,对日本的嚣张气焰也毫无约束力。

  对此,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在7月16日致清政府的《说略》中妄称:“盖琉球为我南岛久矣。……其文字、言语、神教无一莫非我国之物也。……乃谓琉球服属两国,天下岂有两属臣民乎哉?……夫琉球既非自为一国,则废藩为县者,耑由我政治之变革,而非灭人之国、绝人之祀者也。是系我国之内政,宜得自主而不容他邦之干涉也。……要之我于琉球,尝征服之,治教之,与中国王大臣所谓受其职贡、听其自为者不同,则废藩一事,绝不与修好条规相交涉也。我政府固重邻好,同文之邦,势同辅车,……但至将废藩一事停止,断不能俯就。”102而从本文前述之历史事实可明,寺岛反驳中方的琉球两属之说,称琉球久为日南岛等,谎言充斥,不掩欺骗之实,强词夺理,彰显固傲之态。

  但8月22日清廷的回应照会在陈述中方主张后,又重复了许多应“以礼相待”,不应“蔑视中国”,“四海一家,公法具在”,“中国欲全和好大局”,“中国与贵国,实有唇齿相依之势,区区琉球,何关轻重,必至因此而失邦交,亦殊非计”云云。103这类“君子”之言,对日本当然毫无作用。9月日方提出《答辩备忘录》,称:“夫册封之虚饰及附以朝贡伪名之赠物之诏媚,乃支那爱玩之戏具。我们认可这些事实,但这些事实能与我等基于远异于支那的右述事实的占有主权对抗吗?能够产生不劣于其之权力即对该岛之无上主权吗?绝无此理。”“专有一国土地经久,便有权排斥他国对其土地之要求,此显然是万国认可之惯例。若对已确定的权义抗争,欲获得一种权利,则须证明自己的静默即未曾以言论和兵力抗争,是因为不知实情,或其他适当的理由,如因恐惧而未行事。然即使以此等名义证明往昔,既然累世静默无抗争已久,更不得对该权义提起抗议。经数世代之后,所领者之权义犹完整无瑕之事,而得以排斥他国以任何名义进行的抗争,永远享其权利。”“假如当初所领该岛出于不义,然我等之权义犹确然不动者。何况征服之,所领之,毫无不义可言。我权力已经数个时代,加之近时有台湾事发及设藩等机会,但支那关于该岛所属之事无任何抗议,表明自己已放弃了对该岛的要求权。”“按公法,久领为主之权,并非因其他抗争者之静默与怠慢,乃成立于抗争者之静默与怠慢附带之本方所属之事实。此论件之最重要之原素,即我等有所领之实,而支那没有。”10410月8日,日方再答更为明确:“盖我国于琉球,征而服之,抚而理之,以其事实,而不以其虚文。……来文所举,以为属国之证者,谓册封朝贡正朔,然册封朝贡正朔则中外羁縻之文,具而要非政教之实也。……(日中)两国同文友睦之谊,期之永远。区区琉球,中国王大臣固谓其不关轻重,而何至遂引他人以图办理乎。末界微事,屑屑问难,竟非邻交之美。”105

  笔者不厌其烦引述日方言论,意在便于领会近代日本外交之核心要素,即紧密结合的强权与利益。面对日方的强势胁迫,清廷显然已处下风。后经美国前总统格兰特曲意“调解”,1880年,日方提出附带新增通商条件的南部宫古、八重山归中国管辖案,中方却还以显示“仁心”的三分案回复(北部归日本,中部仍属琉球,南部归中国),当然不可能得到日方同意(北部早已归日本,日方岂能同意)。清政府又担心日俄在伊犁问题上联手于己不利,旋即同意日方方案。条约底稿虽定,但因李鸿章认为“南岛贫瘠僻隘,不能自立”,“南岛得失,无关利害”,主张用“延宕”“支展”之法应对而未能落实。106

  琉球作为中国的藩属国,虽不似台湾为中国的领土,但保护其安全是中国不容推辞的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结果因李鸿章固执错误之己念,致使整个琉球再无复旧希望,在东亚全部丧失其独立王国地位,其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亦逐渐被日同化,中琉关系亦未能维持。对清廷而言,琉球远居海东,刀枪之战无力打,口舌之战打不赢,李鸿章只能“延宕”以挽留颜面。“延宕”实即放弃,成为中国近代外交的一大发明。李鸿章未履行宗主国责任、无视琉球君民泣血呼声放手琉球而成历史罪人,而清廷的软弱对日本的侵略而言即成变相的推动。日本已摸准了清廷的底线,不久便以充斥强盗逻辑的“大陆政策”为指针,继续在侵略扩张的邪路上狂奔,通过甲午战争抢得了中国台湾,并在朝鲜和中国东北扩展了权利。日本举国上下为初步实现明治扩张梦而欢欣鼓舞。

  有观点以为,“延宕”以后主动权在我,视形势变化随时可以中止“延宕”而重谈、再谈。这其实是弱者的表现,也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世上何时、何处曾有此等便宜之事?尤其对于锱铢必较的日本军国主义者。所谓“延宕”和“弱国无外交”只能成为为李鸿章免责的遮羞布。时已过、境已迁,企图不以武力对抗日本军国主义,仅欲以“再议”一类柔和方式来解决琉球复国等东亚问题的想法,只能成为书呆子气甚浓的正义人士的心中呼声了。

  琉球亡国的教训可谓深刻,史书必记也。琉球以“守礼之邦”自诩,以实力西下的“大清”为靠山,贡礼最为恭顺,但以“礼”为纲终不能护国;日本则追循国际形势变化,以维新改革强国本,奉拓疆扩土为国是。1860年英法联军6000人打进北京,焚烧圆明园,劫掠财宝无数。这一实例无疑极大地刺激了日本的侵略扩张欲望,日本百分百学到的近代理念是,有实力就要扩张,实力不足也要扩张,在扩张中不断增强实力,在扩张中对弱者必须毫不留情;清政府腐朽软弱,上下官僚腐败已极,怠政无端,关键时刻不愿也无能力承担宗主国的责任。以上实为琉球亡国之三主因也。

  琉球被日本吞并,后人每念及此,则唏嘘难抑,感慨万端。琉球守礼罢兵,万国津梁,其行友善,世难有双;日本以兵对礼,强词吞亡,其行残忍,世无甚者。真可谓:国中必有戈,无戈不成国。否则恶邻107 在旁,国必受殃,琉球其例也。

  注释

  1刘少东:《二战前后的冲绳问题及中日美关系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2页。

  2罗欢欣:《国际法上的琉球地位与钓鱼岛主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96、139、140页。

  3袁家冬、刘绍峰:《琉球群岛的地缘关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221、245、266、267页。

  4刘丹:《琉球地位——历史与国际法》,北京:海洋出版社,2019年,第199页。

  5参见:『真境名安興全集』(全4卷)、琉球新報社、1993年;『伊波普猷全集』(全11卷)、平凡社、1974—1976年;『東恩納寛惇全集』(全10卷)、第一書房、1978—1982年。

  6島倉竜治·真境名安興『沖繩一千年史』、日本大学、1923年、3頁、https://babel.hathitrust.org/cgi/pt?id=keio.10811230988&view=1up&seq=13[2023-08-20]。

  7何慈毅:《明清时期琉球日本关系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40页。

  8《二十五史隋书》,第218页。但是,《隋书》之前各史书未明记琉球,而是否以其他之名记载琉球之事尚需研究。例如,《后汉书·东夷传》记曰:“自女王国南四千余里,至朱儒国,人长三四尺;自朱儒东南行船一年,至裸国、黑齿国,使驿所传极于此矣。”参见:《二十五史后汉书》,第288页。而《南史·夷貊传》记曰:“又(倭国)西南万里有海人,身黑眼白,裸而丑。其肉美,行者或射而食之”。参见:《二十五史南史》,第215页。这与《隋书》所记流求人两军对垒和解后,“收取斗死者,共聚而食之”,流求“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似不无联系。参见:《二十五史隋书》,第218页。所以,从地理方位、习俗方面讲,裸国、黑齿国、海人等与流求有无交集,尚需思考。

  9关于这一问题,江户时代政治家、历史学家新井白石在其《南岛志·总序》中说:“曰邪久,曰掖久,曰夜句,曰益久,曰益救,东方古音皆通。此云掖久,隋书以为邪久,即是流求也。”“所谓多禰国,亦是流求也。”“多褹国,即南海诸岛,于后总而称之,南岛者是已。”“按:流求,古南倭也。……若彼流求、虾夷之地,接我南北,相去不远,盖此其所谓者也。”参见:《南岛志》,中华典藏网,https://www.zhonghuadiancang.com/tianwendili/14502/284046.html[2023-08-20]。新井白石将掖久岛、多禰岛混同于“流求”,又将“流求”视为“古南倭”,皆为模糊事实,以宣扬日本自古以来之宏远势力。显而易见,若将“流求”视为“古南倭”,其实古倭王国只有大和吉野一片地方,则近畿以南土地是否更应称为“古南倭”?琉球与倭国本各独自发展,日本九州、四国及附近岛屿是否亦可称“古北琉”?此后,新井白石又将琉球称为“南藩”,更是直接将琉球视为日本的属地。受其影响,致力于宣扬琉球为“皇国藩屏”的日本“史学家”日益增多。

  10《琉球国中山世鉴》(日本外务省藏1879年手抄本),载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841页。

  11《中山世谱》(琉球王国紫金大夫国师蔡温1723年进呈抄本),载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第44-45页。

  12《二十五史隋书》,第218—219页。

  13《二十五史隋书》,第182页。在此需指出,为契合文中“发东阳兵万余人,自义安泛海击流求国”,“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其东汉至南北朝各图将台湾标为“夷洲”,隋至南宋各图将台湾标为“流求”,元代图始标为“琉球”(《元史》实记为“0)求”),明代图则先标为“小琉球”(1433年),后标为“东番”(1582年),直至清代方标为“台湾府”和“台湾”。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其第五册《隋·淮南江表诸郡图》除标“流求”于台湾外,还特意标“高华屿”于澎湖群岛的花屿,标“(?)鼊屿”于澎湖群岛的吉贝屿。因现今粤东潮州当时为义安郡,编者为应对上述记述,便造出澎湖群岛的“高华屿”和“(?)鼊屿”,并将台湾视为“流求”。岂知该时东阳郡(今浙江东阳、金华一带)与义安郡图直距(地图直线距离)为700公里,陈稜率万余兵南向行军上千公里去“泛海击流求国”,难以想象。其实,该时在东阳与会稽(今浙江绍兴)之间即有一地名为义安(后于1172年曾置义安县,1174年废县为枫桥镇),距东阳和钱塘江各六七十公里。所以,陈稜率东阳兵北经义安,从钱塘入海,过“高华屿”(钓鱼岛)、“(?)鼊屿”(古米岛),进入“流求”(琉球),乃可理解之军事路线。故“流求”即琉球,硬将“流求”当作台湾,并造出“高华屿”和“(?)鼊屿”,似有牵强附会之嫌。

  14清代册封使汪楫《使琉球杂录》即记曰:“(琉球)浮大海中,平衍如江洲,绝无高峰峻岭,相为起伏。故海舟远望不易见,多有飘过山北,已复引回者。稽诸使录,十人而九也。”参见故宫博物院编:《故宫珍本丛刊第273册使琉球杂录中山沿革志》,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第10页。

  15《二十五史后汉书》,第288、289页。

  16《二十五史三国志》,1986年,第137页。

  17张崇根:《临海水土异物志辑校》,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81年,第1页。

  18参见:http://www.guwenxue.org/xszj_19313.html[2023-08-20];https://www.docin.com/p-16681964.html[2023-08-20]。

  19《二十五史史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209页。

  20《左传·哀公·哀公十九年》,古诗文网,https://so.gushiwen.cn/guwen/bookv_46653FD803893E4F6044012692FB2AEC.aspx[2023-08-20]。

  21《二十五史隋书》,第219页。

  22陈侃:《使琉球录》,明嘉靖甲午刊本,第4、8、17等页。

  23尚有学者以洋流和季风为主要参考系分析,夷州应在夏威夷,甚至更远的中美洲,姑备为一说。

  24《宋史》记琉球国甚简:“流求国在泉州之东,有海岛曰彭湖,烟火相望。……语言不通,袒裸盱睢,殆非人类。”参见:《二十五史宋史下》,第1599页。《元史》记录琉球稍详:“0)求在南海之东,漳泉兴福四州界内彭湖诸岛与0)求相对,亦素不通。天气清明时望之,隐约若烟若雾,其远不知几千里也。”其下叙述0)求附近有“落漈”,“0)求在外夷最小而险者也。汉唐以来史所不载,近代诸蕃市舶不闻至其国”。再下又叙述1292年、1297年二征0)求之事。依其所叙时间,1292年首征时军船晨发自彭湖,巳时(10时左右)便见长山,领军杨祥认为已至0)求(实际可能是台湾或台湾岛西南之琉球屿)。但依军中“熟知海道利病”的书生吴志斗所言,“祥生事要功,欲取富贵,其言诞妄难信。……0)求(遥)不可往”。1297年再征0)求,“禽生口一百三十余人”。参见:《二十五史元史》,第541页。由此可知,宋元时对琉求(包括台湾)的认识尚模糊不清。这与琉球至远、台湾岛民尚未开化而排外、瘴气严重、虫罴凶猛、洋流逆阻而致大陆民难以赴琉赴台有关。但至明代,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1562年郑若曾《筹海图编》(第二卷)所画“日本国图”即在九州岛南明确划线,标示为“南至大琉球界”,参见郑若曾:《筹海图编》,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08页。关于琉球的地理范围,中日学者有多种观点。陈刚认为,“综观明朝以前的‘流求国’记录,与其说‘流求国’指的是现实中的某地某岛,毋宁说‘流求国’是古代中国认知海洋异域世界、积累海外交流经验的重要知识载体”。参见陈刚:《制造异国:<隋书>流求国记录的解构与重释》,载《第十七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2019年,第241页。这是将琉球与琉球国混为一谈,将琉球王国之前的琉球虚无化,本文碍难赞同。

  251556年郑舜功在《日本一鉴》中记曰:“略审日本之脉,起自闽泉永宁间。间抽一枝去深沪,东渡诸海结彭湖等岛,再渡结小东岛,一名小琉球,彼云大惠国。自岛一脉西南渡海,乃结门雷等国;一脉东北起钓鱼、黄麻、赤坎、古米、马齿等岛,乃结大琉球国。自大琉球一脉东北渡海,起硫黄、田嘉、大罗七岛,屋久、种岛、间岛、白不硫黄等岛,乃结日本首。自大隅至丰前……”参见郑舜功:《日本一鉴》,北海图书馆钞藏本(第一卷),第7页。郑若曾在《筹海图编》(第二卷)“使倭针路图说”中,也将台湾记为“小琉球”,将琉球本岛记为“大琉球”。参见郑若曾:《筹海图编》,第158—159页。17世纪前期,小琉球改称“台湾”,1661年郑成功收复台湾,1684年清政府设台湾府,隶福建省。

  26显然,“琉球三十六岛”乃确指琉球本岛及具有实名实体的36个主要岛屿,而非如某些文章分析,认为是泛指琉球群岛岛屿众多之称谓。

  27徐葆光:《中山传信录》(第四卷),1722年,第9页。

  281872年6月,针对如何推进所谓“琉球处分”,左院(立法参议机构)主张:“不可宣告(琉球国王)为华族之原由,系从国内形势沿革,区别人之族类,以定皇族、华族、士族之称谓。对于国内之人类自然不得不设如斯名目,如今更不能宣告琉球国主以华族之称。琉球国主乃琉球之人类,不可与国内之人类混同为一。可封琉球王或中山王,若琉球藩王则藩号不当。”参见: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夕ー『井上大蔵大輔琉球国版籍収入建議並左院問答議』、B03030112000、A03031034200、A03022896700.

  29沖縄県立埋蔵文化財セン夕ー2017『沖縄県立埋蔵文化財セン夕ー調査報告書86:白保竿根田原洞穴遺跡2:総括報告編』、https://sitereports.nabunken.go.jp/ja/list/47/47000/p/4/item/19848?sort=publish_date%3Ar[2023-08-30]。

  30沖縄県立博物館·美術館2018『サキ夕リ洞遺跡発掘調査報告書1』、hhttps://sitereports.nabunken.go.jp/en/22515[2023-09-30]。

  31“全球海平面升降曲线”,http://www.dictall.com/indu/222/2212531828D.htm[2023-08-20]。

  32伊波普猷在其《古琉球》一书第一节“关于琉球人的祖先”中引用向象贤的话说:“窃惟者,此国人(指琉球人)生初渡自日本无疑。然者末世之今,天地山川、五行五伦,以致鸟兽草木之名,皆相通达。虽有言语之甚相违者,远国之上久绝通融故也。五谷与人乃同时渡自日本之物。”伊波普猷则说:“在公元前三世纪时,天孙人种(从九州)大迁徙,神武天皇一行征服了一个个先住民族而进入大和,这是古代神话所言;(另一行)琉球人的祖先则稍后渡海移居冲绳群岛,压制了(原先在岛上的)阿伊努人。若依据新的纪年,神武纪元元年相当于西历纪元初年,则他们渡至冲绳岛应是纪元前后之事。”“日本人与琉球人乃一母所生之姊妹关系。”参见:伊波普猷·河上肇跋『古琉球』、沖縄公論社、1911年、3頁、51頁、89頁。这些学者为使远古琉球能与日本扯上关系,可谓绞尽脑汁,无中生有,但终不能取代历史事实。河上肇虽后来成为马克思主义传播者,但在琉球问题上的观点令人无法苟同。伊波普猷可能是为反驳楠堂隐士的观点,1904年楠堂隐士在《人种之研究》中主张:“琉球人种是居住在横亘九州南端与台湾东北端之间的冲绳群岛上,使用琉球语的人种。或许有人认为琉球人种是日本人的一种,但其使用的语言不是日本语,也不是古日语,而是使用一种特别的语言。其风俗亦与日本内地不同。由此可见,与其说琉球人是日本人的一种,不如说是一个另外的人种更为适当。”“日本人之祖先是琉球人,同时日本语也是由琉球语变化而生,故琉球语是日本的母语。”“琉球人种是(古马来人后裔的)伊格罗特人种的一种无疑,而且琉球人种是日本最近的种族。从地理学上之关系及语言之近似,得以如此判断。”鸟居龙藏对此书有详细评论,基本无异议,只是说“与其说琉球语是日本语之母语,不如说是日本语之古语更恰当”。参见:楠堂隠士『人種の研究』、嵩山房、1903年、29頁、103頁、113頁、116頁;刘丹:《伊波普猷的“日琉同祖论”探析》,载《第十七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2019年,第285页。本文并不完全赞同该文观点。

  33『新訂増補国史大系「普及版」日本書紀後篇』、吉川弘文館、1982年、157頁、158頁。据日本史家分析,《日本书纪》关于3世纪后期应神天皇及以后的记录才转入了对历史现实的叙述。本文所引者皆7世纪以后之记录,应基本可信。

  34同上书,第179、180页。

  35同上书,第344、351、352页。

  36同上书,第358页。

  37同上书,第359页。

  38同上书,第364、365页。

  39据传,日本先祖海幸彦、山幸彦兄弟争斗,兄海幸彦败,遂臣服弟山幸彦,为其看家护院,自称“狗人”。“灵龟二年(716年)五月辛卯,大宰府言,……又萨摩、大隅二国贡隼人,已经八岁。道路遥隔,去来不便,或父母老疾,或妻子单贫,请限六年相替。并许之。”参见:『新訂増補国史大系「普及版」続日本紀前篇』、吉川弘文館、1983年、66頁。“天平宝字八年(764年)春正月丙辰,大隅、萨摩等隼人相替。”参见:『新訂増補国史大系「普及版」続日本紀後篇』、299頁。萨摩、大隅隼人之所以被视为“异民”,主要因为其在日本皇宫内的工作性质。进宫后的隼人工作有三项:在元日朝贺、藩客入朝及大尝祭等重大仪式中,一部分人在宫墙四周学狗吠以烘托气氛,另一部分人则列阵应天门奏乐献舞,平日则以编制竹笠竹器为任。《令集解》有关隼人的解释云:“古辞云,萨摩、大隅等国人,初捍后服也。诺请云,已为犬,奉仕人君者,此则名隼人耳。”参见:三浦周行『校訂令集解』、国書刊行会、1912年、154頁。“已为犬”三字表明隼人已变成毫无人权的奴隶。《延喜式》记曰:“凡践祚大尝之日,(隼人)于应天门内左右列阵,待其群官进入时,发犬吠声。在悠纪殿时,官人及弹琴、吹笛、击节、拍手、歌舞人等,自兴礼门入御在所屏风外,北向立,演奏风俗歌舞。主基殿准此。凡供大尝会使用之竹器应预先制造,送宫内省。”参见:大倉精神文化研究所『神典』、三省堂、2003年、1570頁。黄遵宪《日本杂事诗》云:“犬吠声来出隼人,大家角抵样翻新。”参见黄遵宪:《日本杂事诗》,北京:朝华出版社,2017年,第136页。故还有观点认为,日本人并非单一民族,有阿伊努人、大和人、隼人大陆“归化人”及吞并琉球后的琉球人。其中隼人与现在九州南部的日本人有无关系,值得研究。

  40『日本書紀後篇』、364頁、424頁。

  41同上书,第2、3、4页。

  42同上书,第15页。

  43同上书,第52页。

  44同上书,第57页。

  45『続日本紀前篇』、83頁。

  46同上书,第111页。

  47『新訂増補国史大系「普及版」日本紀略第二前篇下』、吉川弘文館、1982年、320頁。

  48『神典』、1538頁。

  49『新訂増補国史大系「普及版」日本紀略第三後篇』、吉川弘文館、1980年、188頁、190頁。

  50『日本紀略第三後篇』、192頁。

  51因“鬼界岛”与“喜界岛”的日语读音相同,有观点认为三人的流放地是奄美大岛东侧的喜界岛,而不是大隅诸岛中的硫磺岛,但依据不够充分。

  52国書刊行会編『平家物語』(長門本)、1906年、134頁。该记述原文是:“きかいは十二の島なれば、くち五島は日本へ隨へり、おく七しまはいまだ我朝に従はずといへり、白石、あこしき、くろ島、いわうが島、あせ納ヽあ世波、やくの島とて、ゑらぶ、おきなは、きかいが島といへり、くち五島の内、少将をば三のとまりの北いわうが島に捨て置く、康頼をばあこしきの島、しゆんくわんをば白石が島にぞ捨置ける。”三人流放地各异,与通说有差。

  53需注意的是,中国史书另有关吐火罗的记载,即起源于中国新疆南部、并与唐朝多有往来的吐火罗人,而吐火罗人利用遣唐使等机会渡海至琉至日虽可能性不是很大,但亦非绝无可能,《北史》《隋书》均记琉球人“深目长鼻,颇类于胡”。参见:《二十五史隋书》,第218页。

  54『日本書紀後篇』、256頁。

  55同上书,第264、269页。

  56《二十五史隋书》,第218页。《北史》也记有“流求国”,但其问世比《隋书》晚20余年。

  57《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第73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492页。

  58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册),第841页。

  59同上书,第862页。

  60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第45页。

  61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册),第813页。

  62《二十五史元史》,第536页。

  63另有说彭湖巡检司设立于1292年或元末。

  64《二十五史元史》,第31、33页。

  65同上书,第41、537页。

  66《二十五史元史》,第49、57页。另汪楫撰《中山沿革志》记,1292年仅“掠一山,军小挫,未至0)求,引还”,1297年“张浩等袭之,擒生口百三十人,抗命如故”。参见:《故宫珍本丛刊第273册使琉球杂录中山沿革志》,第36页。

  67《二十五史元史》,第58页。日本、琉球之所以对元廷冷淡拒交,原因之一是元政权非继承唐代的“唐人”政权,破坏了中华传统文化,对汉人尤其“南人”(视为“唐人”)实施残暴统治。1281年再征败后,日人对二三万俘虏,“尽杀蒙古、高丽、汉人,谓新附军为唐人,不杀而奴之”。参见:《二十五史元史》,第536页。

  68所谓“琉球唐宋不通中国”,此语不甚严谨。唐宋间琉球与大陆虽没有正式往来和朝贡关系,但民间往来及贸易关系的不断发展为明初建立官方往来奠立了基础。前述平家势力占据土噶喇列岛后,便以土噶喇列岛为据点,推动途经此地的日宋贸易和南洋贸易。从考古方面看,从奄美大岛至萨摩半岛南端,发掘出土了大量的11世纪至15世纪的青瓷器、白瓷器。在土噶喇列岛的宝岛观音洞内,发现了一面南宋时代的湖州镜(有“湖州铸监局官造”等字样)及北宋大观通宝(1107年)铜钱3枚、明代永乐通宝(1408年)铜钱3枚和日本宽永通宝(1636年)铜钱等各种古钱币35枚。不言而喻,这些遗迹、出土物必然与宋日贸易中宋代商人的到访有密切的关系。

  69《明太祖实录》(第71卷),古文学网,https://www.guwenxue.org/zhangjie_18727.html[2023-08-20]。刘丹在其《琉球地位——历史与国际法》一书中引此诏书原文,首句曰“太祖即位建元”,显然不应是此诏书应有句式,而成疏漏。参见刘丹:《琉球地位——历史与国际法》,第13页。

  70《明太祖实录》(第151卷),中华典藏网,https://www.zhonghuadiancang> com/lishizhuanji/mingtaizushilu/66614.html[2023-08-20]。

  71明册封使陈侃《使琉球录》记曰:“太祖之有天下也,不加兵,不遣使,(琉球)首效归附,其忠顺之心无以异于越裳氏矣。故特赐以闽人之善操舟者三十有六姓焉,使之便往来时,朝贡亦作指南车之意焉耳。”“若(琉球)大夫金良……等,凡有姓者皆出自钦赐三十六姓者之后裔焉。”“太祖悦其至诚,待亦甚厚,赐以符印,宠以章服,遣闽人三十六姓为彼之役,又许其遣子弟入国学读书习礼。”参见:《使琉球录·使事纪略》,第25、33页,后部第4页。册封使周煌1757年《琉球国志略》记曰:“(洪武)二十五年,……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以便往来(今所存者七姓,然毛阮二姓又万历间再赐者,实仅金梁郑林蔡五家。”参见:《琉球国志略》(第三卷),第6页。但《明史·外国传·琉球》记曰:“(洪武)二十九年,……又嘉其修职勤,赐闽中舟工三十六户,以便贡使往来。”参见:《二十五史明史》,第918页。以上记叙有所不一,关于遣“三十六姓”之时间,首先可确认为洪武年间后期,但因此事与琉人入学国子监年份相关,故一般认为应在1392年即洪武二十五年;无论“三十六姓”或“三十六户”,均表明被遣者并非仅36人,而是36个同姓或同家庭的众多人;“三十六姓”之使命,或为贡使操舟,或为琉球王国“役人”,即位官修职,并可能以后者为主,或以前者为主转为以后者为主。陈侃《使事纪略》记曰:陈侃出发前,“(琉球)世子亦虑闽人不善操舟,遣看针通事一员,率夷稍善驾舟者三十人代为之役”。所以才有后叙使船“见姑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参见:《使琉球录·使事纪略》,第4、8页。可见“善操舟”不一定为“三十六姓”之主业。对此之不同见解,可参见方宝川等:《“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史料钩沉及其史实考析》,《海交史研究》2021年第3期,第1—12页。

  72徐葆光:《中山传信录》(第三卷),康熙六十年版,第11页。

  73同上书,第16—17页。

  74《故宫珍本丛刊第273册使琉球杂录中山沿革志》,第51、54页。

  75《中山传信录》的“中山世系”中之相关记述,载入《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第745册。中琉史料互有出入。《明史》记曰:“洪武初,其国(琉球)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为姓。”参见:《二十五史明史》,第918页。《中山世鉴》记为:1428年(宣德三年)“封为琉球国中山王尚巴志,及父尚思绍系追封且赐以冠服彩币等物。琉球国王尚姓此始”。参见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册),第846页。而《中山世谱》则记为:1422年(明永乐二十年)“尚巴志立,中朝赐尚姓。舜天姓源,自英祖至思绍皆无姓氏,巴志始有尚姓,故追称其父曰尚思绍”。1429年尚巴志“灭山南,复归一统”。翌年遣使奏明“今归大平,万民安生”。参见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第49、121页。伊波普猷说,日本因南北朝内乱,濑户内海和九州西南海域盗贼猖狂,航路全断,中山王察度才与朱明称臣,参见:《古琉球》,第58页。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76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第175页。

  77《二十五史明史》,第919页。

  78源直温『中山概略』、1832年、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夕ー、B03041128300、72—106頁。

  79《故宫珍本丛刊第273册使琉球杂录中山沿革志》,第14页。

  80《琉球国志略》(第15卷),第10页。

  81《琉球国志略》(第12卷),第1页。乾隆批旨“留览”。措:废置、搁置的意思。

  82《琉球国志略》(第13卷),第3页。

  83当今冲绳首里城的展示室里,其历史地图《首里王府之离岛统治》标示的琉球王国境界与琉球群岛的地理范围“琉球三十六岛”相同,1609年以后不包括奄美诸岛,但无论哪一个时代均没有钓鱼岛群岛。复引前述明代册封使陈侃1534年赴琉所记:“五月五日始发,……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也。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参见:《使琉球录》,第7—8页。依其所记,钓鱼岛群岛不属琉球,已甚分明。此书报奏朝廷,获御批“是”。

  84《故宫珍本丛刊第273册使琉球杂录中山沿革志》,第64—65页。

  85同上书,第65页。

  86同上书,第54页。

  87伊波普猷·河上肇跋『古琉球』、84頁。

  88《使琉球录》,第18页。

  89米庆余:《琉球历史研究》,第70—89页。

  90币原坦并记曰:旧时“冲绳人视支那与日本,尊唱为父母之邦”。参见:幣原坦『南島沿革史論』、東京富山房、1899年、127—134頁;《故宫珍本丛刊第273册使琉球杂录中山沿革志》,第11页;加藤三吾『琉球乃研究』、魁成舍、1906年、29頁、30頁。

  91何慈毅:《明清时期琉球日本关系史》,第79—87页。

  92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册),第815页。

  93转引自何慈毅:《明清时期琉球日本关系史》,第123页。

  941870年,日本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在秘密考察朝鲜后,在《上书》中称:“全皇国为一大城,则若虾夷、吕宋、琉球、满清、朝鲜,皆皇国之藩屏也。虾夷业既创开拓,满清可交,朝鲜可伐,吕宋、琉球可唾手而取矣。”参见: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夕ー、A01100124300。

  95東恩納寛惇『尚泰侯実録』、1924年、182—187頁、https://dl.ndl.gajp/pid/1020228/1/94[2023-08-20]。

  96島津忠重『大久保利通文書6』、日本史籍協会、1928年、237頁。

  97殷梦霞、贾贵荣编:《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册),第815页。

  98伊波普猷即从他所处的日本帝国主义时代出发,认为琉球王国数百年来中朱子学的毒颇深,已是没有生气、“营养不良”的半死的国家,按照优胜劣汰的理论,应该欢迎“废藩置县”。参见:伊波普猷·河上肇跋『古琉球』、115頁、117頁、118頁。

  99孙晓光、赵德旺、侯乃峰:《琉球救国请愿书整理与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18年。该书收集了请愿书32份,为研究日本吞并琉球问题的必要参考书。

  100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79年,第160页。

  101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夕ー、B03041146500、150—152頁。

  102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夕ー、B03041146500、193—197頁。

  103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夕ー、B03041146500、204—206頁。

  104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夕ー、B03041146600、210—223頁。

  105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夕ー、B03041146600、224—225頁。

  106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83、185、186页。

  107福泽谕吉1885年发表《脱亚论》,主张“谢绝亚细亚东方之恶友”,日本之“主义唯在脱亚二字”。1881年在《时事小言》中说:“今日与世界万国并立之一国,为保护其国,防止他国轻侮,又随而威伏之,制备军舰、枪炮,严整海陆之军备,与封建武士携带刀剑无异。”“苟立今日之世界大舞台与西洋诸国人民争锋,不以兵马之力为后盾,又能依赖何物。必须要先武后文。”“然需知古往今来,兵备乃国步进退之大本,外交上各种关系亦由此左右之。”参见:『福沢諭吉著作集』(第8巻)、慶応義塾大学出版会、2003年、106頁、108頁、109頁、262頁、265頁。福泽谕吉指中国、朝鲜为“恶友”,主张武力外交。这是其从世界近代史、东亚近代史及包括日本吞并琉球在内的日本幕末维新史总结出的教训。这种典型的“文明霸权论”为日本近代军国主义的发展,对东亚的侵略扩张提供了理论依据。日本近代军国主义使东亚国家遭遇沉重祸害,故称日本为近代东亚国家的“恶邻”恰合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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