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立虹|严惩恶意欠薪,真正保护老板 ——有感于民企发展的严爱宽害

侯立虹|严惩恶意欠薪,真正保护老板 ——有感于民企发展的严爱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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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爱宽害,大道至简,从恶意讨薪的变相纵容,到严惩恶意欠薪的依法关爱,从以资本为中心,到“以人民为中心”的为人民执政的回归,为民企发展保驾护航,就这么简单!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新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指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昆仑策研究院转发时特别加了编者按,突出从“打击恶意讨薪”到“打击恶意欠薪的“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真正回归!同时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的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答记者问,这些促进民企规范健康发展的严爱宽害措施,与居心叵测捧杀民企形成了鲜明对比,真让人感到惊喜和兴奋!

  为什么提出促进民企规范健康发展的严爱宽害?因为一些昧良心的专家硬给讨要活命钱的弱势群体扣上恶意讨薪的帽子,还要严厉打击,以致老板根本不把工人的死活放在眼里,逼得工人与老板同归于尽。这些黑心老板表面看是舍不得那几个钱,拖赖“打工人”的血汗钱,实际是他们压根就没有把工人当作人,只是当作会说话的工具或机器,当作能够给自己使唤的奴隶或下等人,他们的一顿饭、一瓶酒、一部车可抵得上无数工人工资,当民工讨要还没有他们喝的一瓶好酒甚至一杯好酒价钱的可怜工资时,他们却故意刁难拖赖不给,根本不是给不起,而是压根不愿意给,喜欢居高临下看着工人可怜兮兮求他。殊不知,民工讨薪,讨的不只是那一份薪水,讨的是一个家庭的生计,自古就有“逼上梁山”,你不让他们活命,他们就给你拼命。命都没有了还怎么发展?即使纵容你的权势们,再怎么惩治凶手,也换不回你的命,所以说惩处恶意欠薪,是对老板的最大保护,引导民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护民企健康发展,是对民企的根本支持。春节年关前总理亲自主持召开国常会决定“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就是对民企最有效的关心,对老板最具体的保护。

  有人可能认为本文把惩处恶意欠薪与保护老板联系起来,是牵强附会,实际上真的是这么回事。2022年本人曾就江苏南通市某老板因拖欠打工少年3000元加工费,任其多次讨要也不给,惹出老板母子被怒杀特大命案,发表《不要把穷人逼上绝路——老板母子因3000元丧命的震撼》,据说附近很多老板听闻此案都赶快结清了拖欠工资。不料2023年下半年又惊闻一老板因拖赖区区1560元导致全家丧命,另一老板仅仅因克扣打工大学生可怜的工资被捅死,闻之实在让人震惊,也实在让人惋惜,更实在让人不解,无论哪个老板都不会把区区1560元、几百元看在眼里,为何非要拖赖这些小钱弄出命案呢?那些整天搞什么民营经济理论突破的“砖家”,怎么不在此突破一下,保护一下这些民企老板呢?

  先说某老板拖赖区区1560元工资引发的全家丧命案。据媒体披露,有个39岁的刑满出狱青年王运才,想找个活挣点钱养活老婆和两个孩子,到一家公告“包吃包住,每天两百”工地做工,月底(实际在工地干了13天的活)找老板领工资,老板资先明告诉他,工地上不按月发工资,得等到这个项目完工。王运才想着自己家中老婆和两个孩子等着用钱,就哀求老板先把这个月的钱给结了,资先明不同意,王运才又以“我不在你这做了”要求结工钱,于是资先明以“你单方面辞职,只能按100块一天算钱”,王运才苦苦哀求再多点,资先明答应一天120元,一共1560元。可就这1560元钱,王运才前前后后找资先明20次,任凭如何低三下四哀求老板,但老板找各种借口就是不给,而且还在王运才第20次讨薪时放下狠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逼得王运才忍无可忍,借替资先明想找卖泔水养猪之机,骗资先明一家三口到偏僻的树林,用锤子砸死一家三口。王运才被抓捕后,对自己的杀人行为供认不讳,还说“这是他们应得的报应”。虽然王运才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而这个老板却因区区1560元搭上三条人命,多么让人扼腕,有多么让人触目惊心。而某老板娘因克扣大学生打工工资被捅死案件更离奇,有个叫贾龙的甘肃某大学生,暑假勤工俭学在一家网吧打工做网管,老板承诺每天100元、包吃包住,及至结工钱时,老板娘却按每天40元结算,还要扣除食宿费用,结果扣来扣去只剩下可怜的278元,贾龙前后9次跟老板娘好说歹说,希望老板娘能多给点钱,自己很需要这笔钱来上学,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老板娘的嘲讽“没钱上什么大学,还不如出来打工”,这下惹怒了贾龙,他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直接捅老板娘8刀,让老板娘失血过多当场死亡。虽然贾龙被判处死缓,还需承担46万元的民事赔偿,但那个老板娘也因为不足挂齿的小钱而丧命。这血淋淋的案子,老板被灭门被惨杀的惨不忍睹,不是老板们恶意欠薪导致的吗?还敢说惩处恶意欠薪与保护老板没有关系吗?还能说惩处恶意欠薪不是对民企对民企老板具体的爱吗?

  我们再来看看放纵民企的宽害。可能又有人认为本文又在牵强附会,无论老板怎么恶意欠薪,怎么被杀害灭门,应该不关他人的事,实际上一些老板横行无忌,嚣张跋扈,藐视法律等做派,与一些部门一些人间接的纵容与捧杀有很大关系,亦即与对民企拔苗助长和给予民企老板太多特权有直接关系。一是一些地方畸形呵护民企,使得老板拥有很多包括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有一种自恃有靠山天不怕地不怕,根本不把讨工钱的民工放在眼里的狂妄做派,于是引发老板屡屡因拖赖工资被杀被灭门。比如某地“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四不”政策,就是典型过分溺爱的“拔苗助长”,其中的涉案自然包括拖欠工资、赖掉工资等关涉工人合法权益等案件,此等给予企业家超越法律的“不捕不诉不判不羁押”特权,不仅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离,也不利于民企规范健康发展,如果把建立法律都要为企业家让道的基础上,又怎么保证打工人的权益?二是老板屡屡因拖赖工资被杀被灭门,与无原则无底线吹捧民企民营经济有很大关系。一些所谓的“砖家”,出于私有化和挤掉国企的需要,不仅不适当的无原则吹捧民企,打压国企,什么民企是主体国企是补充,什么谁给民企过不去我们就给谁过不去(包括依法约束民企),什么企业家(特指民企)是衣食父母,像孝敬父母那样为企业家服务等等,等等,如此捧上天,如此的变态呵护,不是捧杀又是什么呢?表面看是对民企的支持,但稍有政治、社会和法理常识的人都知道,社会主义中国不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民当家作主,如果为了支持民营经济保护民营企业家,就践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肆意剥夺人民的权力,肆意侵犯工人的合法权益,就不是真正的支持呵护,恰恰相反,说好听的是“娇子如杀子”,准确地说,是变相挖坑的现代版欲擒故纵。三是一些昧良心的专家硬给讨要活命钱的弱势群体扣上恶意讨薪的帽子,还要严厉打击,以致老板根本不把工人的死活放在眼里,逼得工人与老板同归于尽。尽管一起起血淋淋的案子,一个个老板被灭门,自然是他们自食其果,难道那些把民企捧上天,把民企老板当作大熊猫一样保护,变相纵容民企老板,就没有责任吗?如果不时提示警示他们规范发展,不拿“恶意讨薪”打击讨要血汗钱的工人变相为他们撑腰打气,他们能够因区区几千元、千把元甚至几百元丧命吗?这些“砖家”,不就是变相的教唆犯吗?不就是名副其实的捧杀吗?还有那些跪拜资本的媒体,有多少屁股没有坐歪,又有多少是为民工讨要血汗钱伸张正义?像披露老板拖赖1560元工资被灭门,居然多次将此案与他老婆联系起来,比如“妻子听完哭了起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说道‘你这个窝囊废,连工钱都要不回来,你拿什么养活我和孩子’”,再比如“回到家的王运才又受到了妻子的冷眼,他心里很不是滋味,连晚饭都没怎么敢吃”,还比如“因此,王运才夫妻俩直接经常吵架,妻子多次大骂王运才是废物”,等等,似乎他杀老板及其子女有他老婆冷眼辱骂苦逼的因素,分明是转移矛盾和视线,间接消解灭门案的诱因,这不是明显的资本主宰社会的缩影吗?

  所以,无论是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还是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企健康发展,无论是从维护工人阶级合法权益,还是从保护民企老板,都应该为国常会的决策叫好。深刻认识国常会旗帜鲜明提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这不是普通的工作部署,而是从“打击恶意讨薪”到“打击恶意欠薪的“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真正回归,这也不是表明态度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联合执法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的《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持续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以及相关负责人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答记者问,突出强调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好劳动者最基础、最核心的生存发展权益,针对主观恶性较大的恶意欠薪“老赖”,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功能,依法提起公诉、决不姑息,依法治欠、铁腕治欠,彰显国家“根治欠薪”目的在于充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体现检察机关在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履职中的法治导向,就是最好的证明。

  严爱宽害,大道至简,从恶意讨薪的变相纵容,到严惩恶意欠薪的依法关爱,从以资本为中心,到“以人民为中心”的为人民执政的回归,为民企发展保驾护航,就这么简单!砖家们总是绞尽脑汁的复杂化,总是欲擒故纵的把老板们带沟里,意欲何为呢?

  参考文章:国常会: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依法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综合 昆仑策研究院 2024-01-07 05:41 发表于北京。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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