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能否一国建成的讨论

关于社会主义能否一国建成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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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能否一国建成”,一直是斯大林和托洛茨基争论的一个焦点,前者认为可以,后者认为不可以,二者都认为自己才是继承了正确的列宁思想。笔者通过对列宁著作考察,对这场争论进行了辨析。

  “社会主义能否一国建成”,一直是斯大林和托洛茨基争论的一个焦点,前者认为可以,后者认为不可以,二者都认为自己才是继承了正确的列宁思想。笔者通过对列宁著作考察,对这场争论进行了辨析。

  一国建成很好理解,一个国家就可以建成。关键的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定义这个社会主义。如果这个社会主义只要是1956年中国三大改造完成时的那种状态就可以,那当然可以说,是一国可以建成了;如果是要达到按需分配的那种程度,那一国肯定无法建成;又或者介于这二者之间,那就使人难以判断。

  让我们来看一下列宁是怎么说的。在列宁1917年写的著作中提到(《国家与革命》,第五章 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3.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就是这个刚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在各方面还带着旧社会痕迹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从这个“刚刚”可以看出,马克思是把刚刚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称之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而列宁认为这个第一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如此看来,初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就可以说是建成了社会主义了,当然这个“刚刚”和“社会主义建成”的程度是模糊不清的,但至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这点,是毫无疑义了,问题的关键又回到了对这个“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具体情况该怎么定性。我们接着分析,“可见,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不能做到公平和平等,因为富裕的程度还会不同,而不同就是不公平。但是人剥削人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已经不能把工厂、机器、土地等生产资料攫为私有了。”“‘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但是,这还不是共产主义,还没有消除对不同等的人的不等量(事实上是不等量的)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资产阶级权利’。”从这里可以看出,列宁分析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具体情况,那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劳动者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通过自己的劳动力、获得按劳动量所分配的那部分产品,但由于劳动力仍然是劳动者个人私有,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又不同,所以是不公平的,是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消极影响,必须要加以限制,防止两极分化。从这里,我们可以总结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特性:生产资料公有、存在阶级法权、按劳分配。之所以暂时只说“存在阶级法权”而不说“存在阶级”,是因为列宁紧跟着后面又来了两段话“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但是,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那个确认事实上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要使国家完全消亡,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这句话之后,“3.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便结束,直接到了“4.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的章节内容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从“第一”跳到“高级”,有些太过突兀,就像从“低”直接跳到“高”一样。此外,列宁在“3.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该标题的前面一句话“即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之间的差别”,这也说明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那么共产主义社会从低到高之间的过渡的内容又在哪里呢,显然应该是“3.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这个章节的最后两段(本文后面的内容会证明,甚至“‘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也是在从共产主义低级到高级阶段之间的过渡阶段才得以完全实现的),因为这之后就是“4.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有关内容了。由此可见,阶级消失,国家正在消亡,应该是处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和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之间的过渡阶段应该发生的事情,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还存在着阶级,只不过列宁在《国家与革命》这本书之中,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这个过渡阶段融为一体了,也就只有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而没有共产主义中级阶段。

  在著作中(《国家与革命》,第五章 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4. 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列宁又提到,“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把它称作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既然生产资料已成为公有财产,那么‘共产主义’这个名词在这里也是可以用的,只要不忘记这还不是完全的共产主义。”如此看来,只要生产资料公有,就可以被称之为社会主义,而是否存在阶级并不重要。但是即便生产资料公有,如果按劳分配没有贯彻到位,如果无产阶级没有真正做到管理国家,就仍然会存在管理者利用权势占有劳动的现象,存在即便没有人会因为缺少生产资料而出卖劳动力被他人剥削、但他们的劳动产品仍会被不劳动的人无偿占有的情况发生,也就是说,仍然存在阶级,这又证明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是存在着阶级的。【列宁对阶级的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数量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因此,哪怕生产资料公有,只要一方能占有另一方的劳动(比如通过在劳动组织中所起的管理作用),就一定存在阶级。】这里,既然“不劳动者不得食”没有完全实现,按劳分配也就没有完全实现。紧接着列宁又说“在第一阶段……可见,在共产主义下,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仅会保留资产阶级权利,甚至还会保留资产阶级国家,——但没有资产阶级!”这里列宁说第一阶段没有资产阶级,的确,没有那种通过雇佣劳动私有制剥削无产阶级剩余价值的资产阶级,但是会存在利用代行无产阶级权力占有无产阶级劳动的管理者阶级,这种阶级要通过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来进行改造甚至消灭。如果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再分成两个阶段,前面一个阶段是存在阶级的,后面一个过渡阶段则是阶级消亡,但仍存在阶级法权的;前一个阶段是没有完全实现按劳分配的,后一个阶段是完全实现按劳分配的;而之所以按劳分配没有完全实现,主要是因为无产阶级专政力量不强,“无产阶级真正管理国家”的这个原则没落实到位,这才让管理者有了可乘之机,这个结论也与一开始我们就“刚刚”这一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判断吻合。对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列宁写道“人们对于人类一切公共生活的简单的基本规则就会很快从必须遵守变成习惯于遵守了。到那时候,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过渡到它的高级阶段的大门就会敞开,国家也就随之完全消亡。”显然,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一切人高度自觉自律,每个人的习惯的力量形成社会的力量,无产阶级专政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便消亡了,国家也消亡了。

  由此可见,在《国家与革命》这部1917年的著作中,列宁是只把共产主义分为第一、高级两个阶段的,中间也写了这两个阶段之中的过渡方式,但对于这两个阶段中间的过渡阶段没有细说,并且把过渡阶段也放在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里面。实际上当时俄国还正处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的过渡时期,只是初步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没有完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没有社会主义的建设经验,这样模糊地说反而是科学可靠的。如果把这个过渡阶段单独拎出来,就得到如下总结: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不充分),有阶级、存在阶级法权,无产阶级专政(不充分)、有国家。

  过渡阶段: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无阶级、存在阶级法权,无产阶级专政、有国家。

  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按需分配,无阶级、阶级法权消亡,无产阶级专政消亡、国家消亡。

  在这里,之所以把阶级和阶级法权分开看,是因为阶级是一群实实在在的人。有阶级存在,证明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群人,可以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而且这种占有不是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无劳动能力而被关照,而是明明有劳动能力,却通过代行权力、商品经济中的投机行为等方式无偿占有或多占有他人的劳动。而有阶级法权存在,仅仅只证明阶级社会的一种落后的影响,当阶级存在时,这种糟糕的影响会加速阶级分化,如苏联变质的过程;当无阶级时,这种糟糕的影响可能会导致阶级再次产生,因为资产阶级法权会造成每个人所积累的产品因劳动力强弱差别而不同,也就可能会导致贫富、城乡分化,并再次催生出雇佣劳动。

  而在1920年的著作中(《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五 德国“左派”共产党人。领袖、政党、阶级、群众间的相互关系),列宁对于共产主义几个阶段的特性,又增添了一些内容。“从共产主义的观点看来,否定政党就意味着从资本主义崩溃的前夜(在德国)跳到共产主义的最高阶段而不是进到它的低级阶段和中级阶段。我们在俄国(推翻资产阶级后的第三年)还刚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即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过渡的最初阶段。阶级还存在,而且在任何地方,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都还要存在好多年。”在这里我们注意到,列宁不再把共产主义社会只分为第一(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和高级阶段了,而是多增加了一个中级阶段,显然他意识到从低级到高级需要漫长的过渡,所以应该中间再插一个中级阶段作为过渡。到这里,共产主义存在三个阶段是可以确定的了,而且我们还知道了,政党和国家一样,要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消亡。因此,政党代行无产阶级群体的权力这种情况是会长期存在的,不能因为存在政党代行广大无产阶级权力,就说这不是无产阶级专政。政党和国家、资产阶级法权一样,是一种落后但在社会主义时期还必须要存在的东西,关键在于要使这种权力代行不被滥用,要增强无产阶级和代行权力的集团之间的流动性,这些决定了无产阶级专政是否充分。但是,有的读者会因“还刚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即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过渡的最初阶段。阶级还存在,而且在任何地方,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都还要存在好多年。”这句话,就认为一旦过渡到共产主义低级阶段,阶级就不存在了。实际上,列宁这里只是说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的过渡之中,仍然存在阶级,并不是说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就不存在阶级了。1920年苏俄还处于战时共产主义制度时期,处境艰难,并没有多少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列宁这个时候说还存在阶级,并且说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还要存在很多年,是严谨且恰当的,目的是劝周围同志戒骄戒躁,也指出了以后要消灭阶级的目标。

  于是我们得到如下总结: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不充分),有阶级、存在阶级法权,有政党、无产阶级专政(不充分)、有国家。

  共产主义中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按劳分配,无阶级、存在阶级法权,有政党、无产阶级专政、有国家。

  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按需分配,无阶级、阶级法权消亡,政党消亡、无产阶级专政消亡、国家消亡。

  其中: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最重要的特征体现是生产资料公有,而且是在推翻资产阶级初步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之后的生产资料公有。

  共产主义中级阶段最重要的特征体现是阶级不存在了。

  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最重要的特征体现是按需分配、阶级法权消亡、国家消亡。

  无产阶级专政在这整个期间,会经历先从弱到强,在共产主义中级阶段达到鼎盛时期,再从强到弱,直至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消亡的过程。

  于是,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此处便有了答案。

  既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只需要生产资料公有、不充分的无产阶级专政、不充分的按劳分配,那么无论是斯大林时期的苏联,还是1956年的中国(或者把时间往后延些),都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国家,而不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之间过渡的国家。

  而怎样定义“建成”,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既然是处于社会主义阶段,那么阶级和阶级斗争依然存在,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充分的。另外,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哥达纲领批判》 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 四)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里说国家,也没说要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自然也可以是几个国家,甚至一个国家。只不过,要认识到这是不充分的无产阶级专政,无论是从实质上还是范围上来讲都是,因此需要加强这种无产阶级专政,让无产阶级真正管理国家是加强,增援世界革命帮助世界各国无产阶级解放、建立更多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同样是加强。是的,一国建成了社会主义,和要继续世界革命,并不冲突,二者应当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尤其是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低级阶段)向共产主义中级阶段的过渡中,要使无产阶级专政不受威胁、茁壮发展,对外肯定要消灭敌对的资产阶级专政,团结更多的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过程也能减少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法权的消极影响,这种法权影响主要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同样有经济交流、技术交流等方面的。

  但是,一个国家建成无产阶级专政并支援世界革命,同样应当讲究方式方法。首先,各国的无产阶级、可团结对象对本国的国情最熟悉,在国家、民族的狭隘观念下更易为本国人(甚至是剥削阶级)所接受,所以支援他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应当尽量帮助建立、支援、辅助这些国家的真共产党,也可直接帮助无产阶级、可团结对象,但最好别直接插手该国革命,尤其对派军队入驻方面,应当谨慎再谨慎,要综合当时的形势决定,例如,该国无产阶级、可团结对象已经普遍醒悟,或在该国真共产党的宣传教育下暂时相信时,为了消灭该国的反动阶级,在整肃部队纪律并做好胜利后就撤出的准备后,可以进驻军队。另外,当世界上只有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时候,这个国家在不断支援世界革命的同时,也要注意保存自己,既要团结无产阶级,尽力帮助其他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也要注意留存力量,万万不能孤注一掷。因为该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对其他国家的了解毕竟有限,该国暂时也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中心,一旦犯了左派幼稚病,为了某个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牺牲了根本,而这个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还失败了,这种情况下,等于葬送了无产阶级政权的桥头堡,等于葬送了各个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一个保证,甚至可以说是葬送了世界革命。举个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井冈山时期的中央苏区,显然是没有能力解放中国诸多大城市的,否则必然遭遇惨败。当然,保存自身并不是要保守主义,不能因为有顾虑就不援助世界革命,援助还要尽量做到毫无保留,否则等于是在帮助其他国家的反动阶级。

  由此可见,在关于一国能否建成社会主义这个观点上,斯大林是正确的,他那时的苏联,随着全民所有制的极大巩固、生产力大幅发展、不充分的无产阶级专政、不充分的按劳分配,的确可以说是建成了社会主义。

  托洛茨基是错误的,虽然他指出了要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让工人真正管理国家的正确观点,这的确是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低级阶段)向共产主义中级阶段应该努力的内容,但社会主义这个不充分的共产主义,的确是可以一国建成的。另外,究竟是否用他所提倡的用工人反对派等方式来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他历史上的某些行动是否符合当时苏联国情,有待商榷。

  但是,是否斯大林就完全正确呢?斯大林止步于建成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不存在阶级、不存在阶级斗争,则是错误的,这直接导致他逝世后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几乎名存实亡,为后来的苏联解体埋下隐患。

  本篇文章仅讨论这句争论的对错,对于斯大林和托洛茨基的其他争论,由于没有更多史料与具体辨析,无法作出判断,秉着严谨的态度没作过多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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