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让无耻的“奋斗者协议”践踏劳动者的利益和尊严了!

不要再让无耻的“奋斗者协议”践踏劳动者的利益和尊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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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当“奋斗者协议”这样荒唐且无耻的事物成为新常态,恶劣的示范效应将导致《劳动法》成为一纸空文,本已处在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境况将更加凄惨。

  昨晚看到一则新闻:

  奋斗是个好词,毛主席说“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可毛主席说的“奋斗”是为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斗,为了与自己父母、兄弟一样的亿万人民而奋斗。一个靠剥削劳动者、榨取剩余价值的私人企业,有一丁点道义上的资格让员工签所谓的“奋斗者”协议,放弃加班费自愿加班、自愿被辞退不去按照《劳动法》的基本规定追求索赔吗?这是何等无耻的事情,就像杨白劳被黄世仁榨干了血汗,黄世仁还要杨白劳宣誓“我奋斗我光荣”一样荒诞。

  如此荒唐、无耻的事情,今天竟然堂而皇之地出现了,而且这家被曝光的企业并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看到这则新闻中的“奋斗者”三个字的第一眼,笔者就想到了带头这么干的某公司。

  2010年的时候,多家网站曝该公司对抗《劳动法》,让员工签署“奋斗者申请协议”;事件刚刚引发关注,相关网文就神秘消失了。加班没工资就不算007、34岁辞退……这些残酷的压榨举措,早已是众人皆知的秘密,而在民族主义的狂欢浪潮中,这样践踏劳动者尊严和利益的事情,还被冠以了高大上的理由。2018年以后,该公司更是风头更盛,又是“奋斗者为本”、又是“奋斗者为荣”的……

  该公司似乎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笔者以前的文章里但凡摸一下,该公司还没找上门,该公司的粉丝们就先高潮了,后台留言里一堆谩骂就来了。不怕得罪网友,笔者今天非要摸一摸这个老虎屁股。这个老虎违法《劳动法》的行径一旦在舆论上、道义上被洗白了,极度恶劣的示范效应,对于亿万劳动者来说将是一场空前的灾难。成渝钒钛不是已经有样学样,在照着干了吗?

  财经网的这条新闻引发了热议,笔者在新浪微博的评论中看到了一条“神逻辑”的评论:“职工一万多人,内江市财政的一半以上,你希望它倒闭,喷子是只管喷吗?”

  这个评论乍一看有几分道理,不过只是资本乏走狗们总喜欢搬弄的“资本家养活了工人”的命题。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2006年注册于四川内江的合资企业,公司的前身是威远钢铁厂,最初是四川军阀刘文辉在1929年创建的兵工厂,新中国成立以后发展成为当地支柱型的大型国营钢铁厂。

  与众多国企命运相似的是,1998年3月,威远钢铁厂破产改制组建为四川省川威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0岁的厂长王劲MBO成了大股东,大批工人下岗;其后又兼并了一批工厂,业务逐渐拓展到矿产、水泥、物流多个范围,成为四川省的十大民营企业,全国500强。(顺便说一句,这种由国企破产改制,然后蛇吞象壮大为行业巨头的模式,在国内有多个案例,例如著名的南京雨润,就是由一家国营肉联厂改制,再兼并多个地方国营肉联厂成长起来的。)

  2006年9月,威远钢铁有限公司引入外方股东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2011年12月,威远钢铁有限公司更名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2月,川威集团召开了“百年川威、千亿企业”发展规划评审会。在此时,川威集团已经“拥有总资产400亿余元、员工2万余名,有中国铁钛、新加坡盛世两家境外上市公司。”

  改制后,通过蛇吞象壮大起来的川威表面上风光无限,又是十大民营,又是500强,实则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多年来,该企业一直陷入污染丑闻,被当地老百姓频繁投诉;随着严重泡沫化的房地产业进入寒冬,川威很快也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2014年7月,集团总负债高达323亿。

  川威总部所在的成都市龙泉驿区龙威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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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威集团成渝钒钛的货场区域

  再回过头来看,就可以发现新浪微博里的那条“神逻辑”评论多么站不住脚。

  如果不把国有企业整没了,又岂需这样一个重污染、高债务、残酷压榨员工的“民营企业”去支撑内江“一半以上的财政”?

  精英们说国营企业产权不清,必须要改制;可全民所有制财产明明是属于全体人民的,那是几千万烈士流血牺牲换来的,怎么就产权不清?这个“内江市财政一半”的巨头,究竟是怎么来的,心里就没一点数吗?

  说国营企业经营不善,要交给职业经理人、交给资本,那资本家就真的善于经营吗?这二十年来,大多数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不过是吃了两个红利,一个是剥削廉价劳工,榨取剩余价值的红利,另一个就是扩张性货币政策和经济泡沫化的红利。你就是把一头猪送到风口,它也能飞上天。深陷债务危机的川威不就是明证吗?谁给你的脸说国企就一定搞不好,当年是谁把国企故意整垮的?张维迎的“吐痰理论”就忘了吗?

  就算不清算将全民财产化公为私的旧账,真正能够让川威倒闭的是川威的企业家们,而不是《劳动法》。“人心不足蛇吞象”,吞多了、噎死了,这是川威陷入债务危机的根源。一家私营企业要靠对抗《劳动法》、残酷压榨员工才能活下去,这样的企业存在的价值除了好看的GDP数字,对人民群众有任何正面的意义吗?

  在债主向川威讨债的过程中,当地法院竟然出具了“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回复。不过与上面提到的有庞大政能量的某公司相比,川威也就是能在省内、甚至市内“威风”,这一事件在2018年11月被媒体报道。

  说实话,财经网敢于曝光川威的“奋斗者申请书”,不过是“柿子捡软的捏”。国内那些IT巨头们,为对抗《劳动法》方面,哪一个屁股是干净的?哪一个没有996、007?

  当笔者批评某公司违反《劳动法》,某些智叟就跳出来指责笔者,说中美贸易战正酣,某公司是仅有的几家可以拿得出手的民资,你批评该公司,就是要搞垮该公司,实际上是在帮美国。这个逻辑与上面提到的新浪微博里的那条评论的“神逻辑”如出一辙。

  喊某公司遵守《劳动法》,就是要配合美国搞垮某公司?智叟们的逻辑不是一般地强悍,却不小心露了自己资本乏走狗和工贼的底裤,合着《劳动法》就是为了整垮私企的?

  某公司一面夸耀自己的利润和规模又创了多少新高,一面又要求员工拼命,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既然自称企业是全体员工的,那为什么还要不断996、007给员工带来的不可逆的健康损害(例如程序猿普遍的肾气亏虚导致的地中海头型)?工作任务紧,你完全可以招更多的员工,提高管理水平,而不是一面招新人,一面34岁辞退,说白了,还是想降低劳动力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

  智叟们另一个辩护的说法,就是某公司工资比一般企业高,员工有股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真实的状况是那些搞996、1207的IT巨头,员工拿到的工资行业内差别并不大;要不然,人们也不会看到一方面是某公司辞退员工,另一方面是该公司博士学历雇员跳巢导致的高流动性。为什么别的公司996、1207可以骂,到某公司头上就碰不得了?至于说员工持股,那只是工会代持,除了极少数能爬上去的精英有实打实的股份,普通员工一离职或被辞退,那股份与你屁关系没有。

  某公司也不要把自己的功劳吹上了天。没有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支撑起你的庞大市场,没有国家大规模的采购和政策扶植,没有你低价从中兴手上抢走的非洲订单,你什么也不是。说白了,还是你的数万员工和中国人民养活了这个企业。

  笔者当然希望某公司能够进一步发展壮大,自主创新,扭转帝国主义卡我们脖子的状况,但这并不构成某公司公然违背劳动法的理由。

  笔者并非刻意针对某些公司,只是当“奋斗者协议”这样荒唐且无耻的事物成为新常态,恶劣的示范效应将导致《劳动法》成为一纸空文,本已处在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境况将更加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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