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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流传一个帖子:“1852年美国拒绝在沪建租界:这不符合我们尊重中国主权的政策”。
经笔者查阅,这个帖子的素材来自于美国人约翰·本杰明·鲍威尔所著的《在中国二十五年》一书。当然帖子对书中内容在文字上进行了不少润色。
约翰·本杰明·鲍威尔(1888-1947),生于美国密苏里州,曾经担任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讲师。他1917年来到中国,成为上海《密勒氏评论报》编辑,并在1922年成为该报的主办人和主编。鲍威尔在中国工作和生活了二十五年。他把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写进了《在中国二十五年》。书中确实写到了这件事:
“比起别的东方海港,上海受早期美国的影响较多。上海所以会有那种奇特的国际市政形态,说起来,也要归咎于美国的一位商业领事肯宁汉(Cunningham)。这位肯宁汉先生在一八五二年,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就在英租界插上一面美国星条旗,并不管英国领事的愤慨不平与抗议,就宣称美国在此区域内跟英国有同等的权利。当中国人发现这种尴尬的情况后,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就打算把苏州河以北,也就是英租界界址以北的一大块土地,面积相等于英租界,划为美国租界,以期解决英国人和美国人的争执。上海的美国人一听自然大喜,于是赶忙接受了中国人的这份礼物;并立刻在那个区域里设立了行政官署和官员住宅,那个区域就是人人所知道的虹口。但是当上海的美国官员把这种情形报到华盛顿时,华盛顿的美国联邦政府却拒绝予以承认,并宣称这种决定跟美国尊重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政策,大相违背。上海的美国人获知他们政府的态度后,自然灰心丧气。因此,就去诱说中国人,要中国人同意把苏州河以北的虹口地区,跟苏州河以南的英国租界合并在一起;因此,就产生了所谓的‘公共(国际)租界’。”(《在中国二十五年:上海<密勒氏评论报>主持人鲍惠尔回忆录》黄山书社 2008年9月 第20-21页)
笔者没有查到其他的史料来印证这个材料的真实性。但是,“公共租界”是确凿的史实。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是1848年开始在上海虹口建居留地,也可以说是“开辟租界”的。
我国著名的美国问题研究专家陶文钊所著的《中美关系史》是被公认为中美关系研究领域最为重要的著作之一。《中美关系史 上卷》有这样的记载:
“随着五口开放通商,外国开始根据不平等条约在通商口岸划定供外侨‘居住和经商’的一定区域,即租界。租界首先在对外贸易中心上海出现。1845年,英国率先在上海划定租界。1848年,以主教文惠廉为首的美国圣公会教士在苏州河北岸虹口建造教堂,美国侨民也纷纷在那里购置土地,建造房屋。文惠廉经与上海道台一再交涉,后者才允以该地作为美国人居留地,1863年6月才正式划定了界址。9月,上海英美租界合并成公共租界。英美领事攫取租界的行政管理权、警卫权、司法权,两国并在租界驻扎武装部队,使之成为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的‘国中之国’。上海公共租界的殖民地制度是旧中国租界中最完善、最典型的。”(《中美关系史 上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年7月第7页)
另据《近代中外条约研究综述》记载:
“1854年英、美、法领事自行宣布了新的《上海租地章程》,‘租界便开始成为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自治区,成为了中国的国中之国了。’”(李育民等著《近代中外条约研究综述》湖南人民出版社 2011年4月 第211页)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为什么美国要和英国搞到一起呢,美国最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在《美国与中国》中有这样的说法:
“美国在华地位曾是英国的小伙伴”,“英帝国主义在中国沿海经商,并不特别排斥别国。美国在这早期的实际政策通常是默许英国的政策,只是偶尔发发牢骚罢了。”(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9年9月 第296页)
关于上海公共租界问题,网上的《百度百科》写道:
“上海公共租界在中国租界史上是开辟最早,存在时间最长,面积最大,管理机构最庞大,发展最为充分的一个租界。”
“1843年11月,根据《南京条约》的规定,上海成为向外商开放的通商口岸。12月,上海道台与英国领事划定了外滩英国租界的南北界限。1844年,已经有英资怡和洋行、宝顺洋行租借了一批土地。1845年,中英会订《上海土地章程》。1846年,英租界的西界也被确定(今河南路)。”
“1848年11月27日,英租界的西界推进到今西藏路。同年,上海地方官允许美国圣公会传教士的要求,在虹口开辟美国租界。”
对照上述资料,应该不难明白,“1852年美国拒绝在沪建租界:这不符合我们尊重中国主权的政策”的帖子,是怎么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