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默认捐献,就问你怕不怕?

器官默认捐献,就问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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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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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最近俄罗斯官方发布了一条数据,说1月份中国买俄罗斯石油的价格是全球最高价,不含运费每桶72.51美元至83.67美元之间。

  至于俄罗斯发布这消息是个什么意思,或者说为啥国际油价下跌,国内油价上涨云云咱就不提了,只说这个行为像极了本文主题“黄有光”教授的一系列著名言论,惊人。

  “中国的汽油价格严重偏低,汽油税应该提高10倍,城市的堵车现象就消失了。”

  上面这句话,就是黄有光教授曾经的著论之一。我估摸着开油车的人一看到,就头皮发麻。事实上,黄有光最牛x的论断,并不是这一句。早在之前,黄有光曾向政府提出建议:把公民同意捐赠器官作为默认选项。

  黄有光这个建议,可以说是坏的恰到好处,我给你们说说。

  首先默认选项并不是指人死后一定要捐赠器官,而是家属不把打勾项去掉,医院就会直接把他的器官拿去捐掉,给了人们可接受的范围,也预留了舆论争议的空间。大家都知道,网上圣人比较多嘛。

  其次,对于经常了解时事的人看到这种消息后,自然会留个心眼,哪怕协议再多,也要审查这一项。但一些比较落后的农村,山区,甚至一些连字都不认识的家属他们会知道这个情况吗?所以这位复旦教授针对的是哪个群体的人,不言而喻。

  最后,捐赠的器官主要服务哪一群体。不要觉得危言耸听,觉得有权有势的人还缺器官?你只需要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很多地下器官贩卖团伙?答案显而易见,器官捐赠严重不足。所以一些政客、资本家在需要器官的时候,根本找不到卖家,也让器官贩卖团伙不惜铤而走险。

  这样一讲就清晰了,黄有光教授的这个人死后器官收归国有的提议,示好的是上流社会,占领的是高尚的角度,代价则是下层群体。

  这种提议,是否有些太过丧失道德底线了?虽然道德没被写进法律之中,可器官捐献属于自愿,凭什么不需要经过公民本身同意就直接默认,我不信黄有光教授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且如果死亡后器官默认捐献,那又会不会造成人为意外呢?

  为了保护野象,我国禁止买卖象牙制品,但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连死去的野象象牙都不能割下来,那不是浪费吗?实际上,一点也不浪费,明白人心里很清楚,若野象死亡后就可以割走它的象牙,那么一旦某位大佬相中某只大象的象牙,那只大象很可能会迅速因为某种原因死掉。

  这里顺带一提,黄有光教授出生于马来西亚,后移民澳大利亚,现就职于上海复旦大学。除了以上两条惊世骇俗的建议,他还曾建议中国实行“一妻多夫”制,让贫穷的男性青年可以合力娶一个妻子。

  看到这里,想必诸位就更认同我上面提到的观点了,黄有光教授,就压根没把普通人当人,尤其没把穷人当人,所以他才能提出这些光怪陆离的建议,专门服务于富人,服务于上层社会。但中国,一直强调的都是人人平等。可如今,这样的教授正在光明正大的倡议破坏这份平等。

  有人可能会说,只是一个提议而已。这么想你就错了,像这类专家,尤其身份显赫,支持者众多的,他们的提议也会被国务院拿去参考。如果他们撰写的提议得到了院领导的批示,那就有成为政策的可能性。

  因此我觉得热搜里近期总是出现“建议专家闭嘴”的标签并不是空穴来风,我们的专家越来越无所顾忌了,哪怕建议再怎么离谱,始终只是一个建议,说出来又不犯法,万一博得了某个阶层的欢心,对他们来说就弊大于利了。

  我绝不否认任何专家提出建议的权利,但是让他们以“专家”的身份去无限制的提这种无厘头的建议,却是极大的悲哀。毕竟我们要意识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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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庭、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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